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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看了她头上一眼,那里插着一支半旧的银簪,不由道:“那你怎么不戴?”
兰珠不好意思的笑道:“我这人有个脾气。无论衣裳首饰,只愿意穿戴那些用惯的。每逢穿上一件新衣裳,总得别扭几天,非得衣裳穿旧了不可。像这簪子,我头上这支从十来岁上就开始戴,一直戴到现在,觉得挺好的。”
沈凌笑道:“你这个脾气还真为你相公省钱。这样吧,那喜鹊登梅簪你就拿去给棠哥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我以后另给你买一些首饰。至于给棠哥的礼物,让我再想想吧!”
后面兰珠借着给郑棠那未过门的媳妇添妆的机会,将对方好生打量了一番,回来便与沈凌说。沈凌现在虽身具男儿身,但内里还保留着一颗女儿心,比如这爱听八卦的心思就保留着。
是以兰珠一说,他便认真倾听。
“那姑娘倒真是配得上棠哥,人长得又白,又会打扮。也不知为什么,分明她不过比我小一岁,但是看着像比我小好几岁似的,人长得又娇又嫩,穿着粉红色的衣裳,像朵花似的。”
“光长得白吗,眉眼怎么样?”沈凌问道。
兰珠想了想:“你要说长得多好吧,那也不尽然。细细的眼睛,椭圆的脸,也不是多出众,但就是觉得长得不错,人又白,又娇又嫩。”
沈凌明白了:“我知道了,那姑娘长得不是很好,而是有种独特的韵味。怪不得棠哥哪怕聘礼要的再多,也舍不得说不。”
兰珠不明白韵味是什么,只是觉得那是好话,听到丈夫夸赞别的女人,不由打翻了醋坛,语气带了点不快,“怎么,后悔娶我这种没有韵味的人了?”
沈凌微微一愣,不明白兰珠为何说这么一句不相干的话,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边兰珠没听到沈凌应答,以为自己戳中了他的心事,一股心酸涌上来,眼里不由涌出了泪花,当即哭了起来。
沈凌忙道:“好好的,怎么哭起来了?”
兰珠哽咽道:“你都嫌弃我了,我能不哭吗?”
沈凌一时只觉得哭笑不得,内心虽不明白这话从何而起,但还是拿些好话来劝。一时哄得兰珠不哭了,兰珠才说明白原因:“以后当着我的面,不许夸别的女人。”说完又觉得有些害臊,便拿帕子遮着脸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这眼窝子浅得很,轻易就心酸落泪。”
沈凌道:“大概是你怀着身孕的缘故。所以比平日敏感一些。我以后再不说这些话就是了。”
兰珠说完那话便后悔了,本以为丈夫会觉得自己无理取闹,哪知丈夫立刻就应允了自己的请求,心里便欢喜得很。当下殷勤的服侍丈夫洗漱,沈凌只觉得好笑,由她在旁做些力所能及的活计,然后各自安歇睡下。
郑棠成亲的那天,沈凌之前已经跟郑铭告了假,看了一上午书,晌午的时候才去银楼买了一对银花瓶作为礼物然后拿到了郑家。
郑槐因为最近和沈凌走得近,也去过郑棠的书店买过几本书,成亲这天,也向学里告了假。他家距离郑棠家较远,沈凌到了好一会儿,才看见他走了进来。
后面又有几个族学里的同窗陆续进来,大家自发的坐在一起,一边说话一边吃着茶果。不多时厨下摆出酒席来,郑棠出来敬过酒,众人坐了一个多时辰,便到了迎亲的吉时,外面开始大吹大擂起来。
拜过天地,入了洞房。郑棠出来再次敬了酒,厨下又整治了新的席面,众人坐到掌灯时分便散了。
沈凌怕身上的酒味熏着兰珠,先在书房洗漱了一番又去堂屋和黄氏说了会儿话,才回到厢房。
兰珠坐在灯下给未出世的孩子做鞋,沈凌从怀里掏出一支水玉兰花簪,笑着递到她眼前,“今天去银楼时看见了这支簪子,觉得很配你,便买了下来。”
兰珠嗔道:“不是说了嘛,我头上的簪子戴的挺好的,你又买这个做什么?”
沈凌不由分说将簪子戴在她发髻上,又取来铜镜让她看。那支水玉兰花簪是侯夫人赏给沈凌的首饰之一,做工料子虽算不得上等,但款式很是别致,兰珠戴上去以后顿觉这簪子很配自己。
只是她虽然喜欢这簪子,但仍舍不得戴。沈凌也不勉强,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了二月份举行的县试上。郑棠成亲后,距离县试的日子又近了一些。郑铭仍旧给他们出一些题目,因为这是他接任族学以后的第一次县试,他又一心想着做出一番成绩,所以他比沈凌几个还要重视接下来的县试府试。
在这样紧张而又充实的考前训练中,新年很快到了。
郑铭直到腊月中旬,才给他们放了一个月的假。假前,他一再叮嘱沈凌几人,一定要好生在家复习功课,万不可懈怠。
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沈凌反正是将他的话放在了心上。他依旧每天早起念书,上午的时候背诵郑铭以往讲解的内容,下午做文章翻看以往修改过的文章。
坠儿传黄氏的话叫他去堂屋时,沈凌正在背诵自己修改过的文章。听到黄氏有事找他,他猜到是要商议给郑铭送礼的事,便暂时放下手边的文章去了堂屋。
黄氏叫他过来果然是为了此事,她将想好的几样东西说给沈凌听,问他是什么意思。
沈凌道:“早前我给先生家里送过几条鱼,那收鱼的仆役告诉我说,先生除了爱吃鱼外还喜欢养兰。正巧郑棠前些日子从季县给我带了两盆兰花,我一直放在书房养着。过几日,我便将娘准备的东西和兰花一齐给先生送去。”他平日一直将书房锁着,除了他以外,旁人根本进不去里面,因此里面有无兰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黄氏听了点头道:“你心里既然有数,那我就放心了。”
年底的时候,沈凌便将礼物备齐去了郑铭家里。他去的时候也巧,郑铭刚好午睡醒来,心情还算不错,听说他带来了两盆兰花,便叫门房把他叫了进去。
沈凌进去以后,郑铭先看了几眼他带来的兰花,细细品鉴了一番,才与他说起二月份的县试来。
郑铭道:“我估摸着这次县试差不多有三百多名考生,你可有信心给我拿个案首回来?”
沈凌微微一愣,继而道:“实话告诉先生,学生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念头,能够榜上有名就已经不错了。”
郑铭不悦的看了他一眼:“什么叫榜上有名,你在我这里学了这么长时间,若只是榜上有名,那我该羞死了。”然后又道,“回去好好温习功课,若是这次县试拿不回来一个案首,以后也不用再跟着我读书了。”说完便拂袖而走。
第 27 章()
自那日郑铭说了让他考个案首回来的那话后;沈凌就觉有了压力。虽然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就是考不回来案首;郑铭也会继续教他;但终归还是不一样的。也许郑铭从此就不再对他抱有希望;这是沈凌所不希望的。
沈凌从第一天听郑铭讲课就知道;这是一位极难得的先生。不仅是进士出身;而且又会教学生。有这样的先生;他绝对可以在科举的路上走的更远。
如果说之前沈凌是为了积分而努力考取功名,那么现在在他学习了这么长时间后,他忽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古代的科举考试。也许是因为他本身就喜欢古文;也许是因为郑铭的一步步引导,总之他很享受这样的过程。
他觉得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这么一直考下去。
抱着这样的心态;沈凌天天读书到深夜。就是大年三十;外面鞭炮声不断的时候,他也在书房里念书。
正月初一那天;郑棠带着新婚的妻子来给黄氏拜年;沈凌这才见到了那位爱俏的胡氏。
和兰珠说的差不多;这位胡氏生得并不算很美;椭圆脸;细眉细眼,脸颊上一边一个酒窝;论姿色只能算是中等。她唯一的优势就是会打扮,寻常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气质。这个是沈凌不能不承认的。
胡氏去找兰珠说话后;沈凌将郑棠让进了书房。
两人说了几句寒暄话;郑棠就告诉沈凌,之前出的那本题集在邻县卖的很好,年前已经挣了几十两银子,年后估计会挣得更多。郑棠这次来便将沈凌应得的十几两银子送了来。
沈凌收下银子后,两人便出去结伴给族里的长辈们拜年。
初一在外面跑了一天,初二又带着兰珠回了娘家。之后的几天不是串亲戚就是接待串门来的客人,直到初七那天,来家里拜年和串门的人才渐渐少了,沈凌这才有了空暇时间念书做文章。
正月十六族学开课,只是上了没几天,便到了县试的时间。
按照往年的惯例,他们县的县试一般都是考五场,今年也不例外。
天还未大亮的时候,沈凌就和族学里的几个同窗结伴来到了考试的地点。如郑铭所料,这次参加县试的差不多有三百来人。三百来人乌压压的站在科考棚外,几乎没有人说话,气氛异常肃穆。
很快就有专门搜身的搜子过来检查考生的全身,看他们是否携带纸张入场。
检查完考生的全身和携带的考篮后,三百多名考生依次被点名,被点到的考生穿过一个过道,就到了一个有许多简易座位的地方。
沈凌被分到的是靠后的位置,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名字,便像之前被点到的考生一样,去一个大厅领了试卷。
第一天考的是墨义。
这对记忆力比较好的沈凌来说,非常简单。只花了半个时辰,他就将上面出的题目答完,再看看周围的考生,已经有几人交了卷子。沈凌又仔细的检查了一番,方上前交了卷。
第二天考的是诗赋,题目是“山山黄叶飞”。
沈凌记得这是王勃的一首诗,便先将全诗默写出来,细细揣摩了一番这首诗表达的情感,才动笔作诗。
第三天考的是八股,题目摘自中庸上的一句话。沈凌看到那句话时,先揉揉眼睛,再定睛细看,竟然是郑铭作为题目考过他们的一句经文。沈凌放假的期间,已经将那些修改过的文章全部背诵完毕。如今看到这篇题目,他不由轻轻弯了弯嘴角,若是这样都考不回来一个案首,不用郑铭说,恐怕他自己都再无颜面继续跟着郑铭念书了。
沈凌将记得的那篇文章仔细默写下来,前后检查了三遍,发现没有错字或者疏漏之处,便第一个交了卷。
接下来的两天考的是策问和杂文,这个对沈凌也不甚难,早早的就将卷子交了上去。
这天,考完最后一场,沈凌回到家里就听坠儿说他的岳父来了。沈凌进到堂屋,就见周父坐在炕上。兰珠和黄氏都在一边陪着,几人正在说着家常的话。周父看见女婿进门,第一个问他考的怎么样。
沈凌如实道:“能做的题目都做了,应该是能过的。”
周父这才露出一丝微笑:“你能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几人又说了会儿话,看看临近中午,黄氏便吩咐坠儿告诉李婆子多做几个菜,又留周父在这里吃饭。吃中饭之前,翁婿两个到了书房,沈凌将自己写的那篇八股文又默写了一遍。周父看完连连称赞,脸上的笑容又多了一些。
吃中饭的时候,周父因为高兴,破例多吃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