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荒唐,余生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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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荒唐,余生有你-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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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上。我还记得,被拐卖走的前一天,我哥哥还站在『操』场上,对我说,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白梓彦一定要把他揍成猪头。他这个人可真是说话不算话,我在这里,都快被欺负了整整六年,也没见得他替我打走任何一个人。等我回去见了他,一定要好好数落他一顿。对了,我还要跟我爸爸妈妈打他的小报告,说他在学校里偷偷谈恋爱。”

    “小岑,你走吧……”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

    白梓岑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兆哥你在说什么?”

    曾兆从床边站起来,指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户,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勇气,义无反顾地说:“你走吧,从那个窗户逃出去,一直往北会看见一条公路。那条是国道,也是汽车最多的地方,我以前查过地图,那条国道一直通往远江市。如果你能顺利搭到车的话,就能一路南下,回到远江市。”

    从白梓岑提起远江市是她的家乡之后,曾兆总有意识地关注着这个城市。

    “那你自己怎么办?要是被你爸知道,你放走了我,一定会打死你的。”白梓岑的担心不无道理,前些年有一户农户放走了出逃的孩子,结果,那户农户一直被全村孤立着。

    曾兆自然懂得白梓岑的忧心,他也不说话,只是干净利落地朝她笑笑,语气温和:“你放心好了,我爸是村长,这全村上下谁不听村长的?又有谁敢孤立我家?你赶紧走吧,机会只此一次。”

    “兆哥,真的……可以吗?”白梓岑是真的信以为真了。

    曾兆回过头看她,麦『色』的健康皮肤,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金光:“小岑,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三个小时之后,要是他们进来看不到你,就会开始大范围地找你。你应该知道的,山里人都一条心,谁家买来的孩子丢了,都是全村一起出动的。”

    白梓岑毫不犹豫地朝他点了点头,正打算往室内东南方向的那扇窗走过去,曾兆却忽然喊住了她。

    他从鲜红的龙凤枕下取出一枚布袋子,交给白梓岑:“这里是我以前偷偷攒下来的钱,不多,你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白梓岑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感激,她只能埋头接过曾兆递过来的布袋子,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有时候,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一声谢谢,真的是她唯一能给予的。

    白梓岑顺着东南角的窗户爬了出去,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坡地,陡峭而绵延,若是一不小心栽倒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白梓岑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生怕一不留神就没命回家了。

    “小岑!”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吓得一个激灵,险些掉下悬崖。待仔细听清楚那音『色』似乎是曾兆之后,她才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怎么了?”

    曾兆的眼眸里似乎有些失落,即便是隔着三米多的距离,他眼底的情绪依旧显『露』无遗:“小岑,你找到爸妈以后还会回来吗?”

    “一定!”

    白梓岑撑开手掌,附在嘴边做喇叭状。她生怕惊动了前院的人,连声音都是小心克制的:“等我找到爸妈,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起回来见你。”

    “那你……还会回来嫁给我吗?”曾兆的声音比方才小了无数分贝,破碎地飘散在空气里,支离破碎。那如同蚊蝇的低语,估计只有他一人能听到。

    “兆哥,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曾兆只是用那种惯用的憨态模样,朝着她笑。

    “没事,这条路有点险,你小心点。”

    白梓岑微笑着朝他颔首,而后,义无反顾地一路北上。

    她很天真,也很傻。

    她一直以为,曾兆和她一样被动,被动地接受着父母的安排,被动地接受着视为兄妹的人,忽然成为自己的配偶。

    然而,她却不知道,如果不是曾兆心甘情愿地同意,她那一家贫穷的养父母,哪能攀上曾家。而起因,也不过是曾家父母顺从于任『性』儿子的一种宠爱罢了。

    白梓岑一直将所有事情想象得无比乐观。显而易见地,她也未曾深思熟虑过——

    放走她,曾兆面临的会是怎样的境地。

    车厢内气氛冷凝,将这些郁结已久的话说出口,曾兆早已有了心理准备。

    他清了清嗓子,说:“小岑,我知道你对于我的感情可能一时间难以接受。没关系,我可以等,等到你能接受我。”

    “兆哥,我们不适合的。”对于如今的白梓岑来说,曾兆是高枝。当这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她的面前,无论是为了她的未来,还是为了白梓彦的病,她都应该义无反顾地攀上去的。然而,她终究是拒绝了。

    她有很多难以启齿的往事,她未婚先孕,她生过孩子,她……坐过牢。她这么一个有着案底的女人,早就失去了攀上高枝的资格。她没有脸面将自己颓败的过去,陈述给曾兆听。

    她咽了咽口水,说:“你对我可能……只是年少时的感情未能得到结果,导致的不甘心罢了。”

第22章 悲欢的注定(5)() 
曾兆并未回应,只是淡淡地抿着唇,笑着:“小岑,如果一个男人念了一个女人一年,可能是不甘心的情感作祟。但如果一个男人念了一个女人整整十年,绝对不是一句不甘心就能说明的。依我看来,他能盲目地等待一整个十年,那么他的真心,必定能维持到下一个以及再下一个十年。”

    他通过后视镜,安静地观察者她的侧颜:“假使一个人能活到一百岁,十年的长度,几乎等同于人生的十分之一。我相信,这并不是一句不甘心能解释的。”

    白梓岑沉默了,她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高架桥拐弯的匝道口,曾兆顺畅地一个拐弯,车子便顺利地向城北驶去。白梓岑住在城西郊区,而这个方向,显然不是她回家的方向。

    “兆哥,这是要往哪里去?”白梓岑问得平静,对于曾兆,她是无比放心的。

    曾兆微微偏过头,朝她笑了笑,解释道:“我听说你住的那边现在摊上了工厂重度污染的官司,你现在还生着病,就先别回去了。我家够大,也就我和小舟两个人住着,多你一个人也不麻烦。”曾兆的声音干净无瑕,无限温柔地填充进白梓岑的耳朵里,“我前几天漫无目的地找你的时候,去过你家,也听说了你亲戚许阿姨的事。你放心,你哥哥和许阿姨那边我都派了专人照顾着,你安安心心地先在我家养几天病,养好了我就放你回去。”

    说到末尾的时候,他调侃似的用了一句放你回去的话。白梓岑已经很多年没有感受过,这种有人替她遮风挡雨的感觉了。不用愁钱,也不用愁生活,你只需要安安心心地站着,就有一个人搂住你,用宽厚的脊背,为你遮挡住所有狂风暴雨。

    白梓岑有些莫名的踏实感,这种感觉,就像是许多年前,梁延川附在她的耳边对她说“小岑,你要做我一个人的宝贝”一样。

    那么生动,那么慷慨,就好像一辈子都能停留在那个时间似的。

    曾兆家的房子很大,大得让白梓岑都快找不着方向。

    时间最擅长造化人,十年一瞬,白梓岑从未想过当年那个灰溜溜的少年,会成为富甲一方的男人,也从来未想到,那个心高气傲的自己,堕落成了如今的狼狈模样。

    客房里的热水很足,水柱铺天盖地地往白梓岑身上冲,带走了不少的疲惫。白梓岑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走到床头柜前,那里正摆着一碗十分钟前,曾兆和曾亦舟一同送来的热粥。

    由十几种干果熬出来的热粥,味道甘甜。白梓岑喝着喝着,就喝得眼泪直冒。也不知是这粥太烫了,把她烫疼了,还是这种被人关怀着的感觉,让她感觉太疼了。

    房门口有来回走动的声音,白梓岑怕有人进来,忙不迭地到处找纸巾。只是她翻箱倒柜了好久,也没能找到,正当她打算打开床头柜的抽屉翻找纸巾盒的时候,却有一件莫名熟悉的东西,映入了她的眼帘。

    那是一本旧书,一本发黄了的《格林童话》。

    房门外的脚步声已然离去,白梓岑小心翼翼地将这本书取了出来。她记得这本《格林童话》,因为……这是她的。

    不对,这本书又不是她的。因为在十几年前,她就将它送给了她最好的朋友——小紫。

    白梓岑放下粥碗,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第一页。大约是经年许久,纸张已经带上了怀旧的枯黄『色』,翻开书页的时候,还能听见纸张发脆所产生的簌簌声。

    当年白梓岑被拐卖的时候,恰巧是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的书包里也没什么东西,也就是几本书,而格林童话就恰巧是其中一本。

    打开扉页,是一处歪歪扭扭的字体,上面写着:三年级二班白梓岑。

    三年级的时候,白梓岑整十岁,是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公主。那时候的她,饶是有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很难想到,十几年后的她,会变成如今的模样,堕落、不堪。

    白梓岑随手翻了翻,虽然都是些陈腔滥调的老故事,倒也看得有些入『迷』,《灰姑娘》《白雪公主》……

    这本书是白梓岑认识小紫的第一年,送她的礼物。山里交通淤塞,文化也尚不发达,小紫虽然学过点语文,但看起书来总是磕磕绊绊的。白梓岑虽然比她小了两岁,但所幸父母从小就给了她良好的教育,基本上不是生僻字,就能看懂。白梓岑将这本书赠给小紫之后,她的业余生活,就变成了教小紫看童话故事。看到不懂的地方,小紫还会用拼音标注。白梓岑也有问过她为什么,她只是笑着说,想学会说故事给曾兆听。

    想到这里,白梓岑不由得嘴角上扬。她是多么庆幸,小紫年少时的梦想成了真,她确确实实地嫁给了她最爱的兆哥,虽然……这份梦想维持的时间有些短暂。

    发黄的纸页读得白梓岑眼眸酸涩,她信手将童话书放在床头柜上,『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暖洋洋的橙黄『色』灯光就在头顶,白梓岑的眼皮有些发沉,正打算睡下去,却想到床头边的那一碗粥还没喝完,又重新拿了起来。

    粥碗就搁在童话书旁边,大约是太困了,白梓岑端粥的姿势有些疲惫,一不小心就将童话书也一并带了起来。

    啪——

    书本掉落在地板上,清脆震颤的响声,不由得让白梓岑清醒过来。夜晚的微风从窗户缝隙里钻了进来,伴随着风声,将纸张吹得簌簌地响,杂『乱』又无章。

    白梓岑从床边弯下腰,将书本捡起来。然而,就在那一刻,纸张被吹动的瞬间,页面很是时宜地停留在了最后一页。

    白梓岑猛地一怔。

    她立马抄起书本,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空白纸页,布满了歪斜扭曲的字体,像是刚开始学写字的儿童留下的。然而,白梓岑却凭着这些单薄的字体,认出了是小紫的字迹。这是小紫的笔记,千真万确。

    而落款时写下的日期,正是白梓岑逃离山村后的第三天!

    白梓岑将那个日子记得万分清楚,因为那是她曾经以为的,她应该劫后余生的日子。

    字迹歪歪扭扭,甚至还夹杂了一些晦涩的拼音,白梓岑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将内容通读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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