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前,他见到过太多次十五万。每一次都代表着一笔不错的生意。可是这一次不同。这一次,他没有生意可做。他根本不打算更没有信心完成这单生意。他只想骗下这十五万块钱。然后,开始他东躲西藏的日子。
他已经订好了机票。他知道自己一旦跟客户说了谎话,就将变成了贼,就将开始逃离。可是他认为没有办法。他认为自己必须去做。
客户说这次有问题吗?
他说,没问题。明天早晨,您过来提货。
这时电话响了。很突然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是母亲打来的。上一次他和母亲通电话,还是一个月前。
母亲说你还好吗?
他说还好。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买了很多菜。排骨已经炖好了。晚上回回锅就行
他说不了。今晚,忙
母亲问生意不顺心吗?
他说没有。生意很好。刚接了一笔大单子,十五万
母亲说那就好。晚上回来吧。你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吃过饭了。
他说,怕真的没时间。
母亲在那边沉默了很久。然后,母亲突然问,是不是生意不顺心?
他说没有。刚接了一笔大单子
母亲说你骗不过我的。上次你回家,看你唉声叹气的,就知道肯定是生意遇到了麻烦。听我说,如果撑不下去了,别硬撑,回家歇一段日子不管如何,家永远欢迎你。
他抹一下眼睛。他说,生意没事。
母亲说我给你攒了些钱,也许能帮上你的忙。晚上你回家吃饭时,我把钱给你。
他问多少?
母亲说,五千块。
他终于流下眼泪。今晚,他将携十五万巨款潜逃,母亲却会一直守在饭桌前,等他回家吃饭;为了赚钱,他在酒店里宴请他的生意伙伴,花掉很多个五千块钱,而他的母亲,为了他的公司,却悄悄地攒下五千块钱,并幻想用这五千块钱,将他的公司挽救。
他握着电话,流着泪,久久说不出话来。
母亲说,晚上回家吃饭吧,我等你。然后,电话挂断了。
其实,家与公司,相距不足二十里。
他慢慢踱到窗前,看窗外的阳光。阳光下人流如织,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快乐的。他想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走在阳光里;他们之所以快乐,是因为他们心中没有阴暗;他们之所以快乐,或许,只因为他们今天能够回家,吃一顿母亲亲手做的晚饭。
客户被他的样子吓坏了。问他,你怎么了?
他说,没什么。
客户说那我先走了。钱你收好。明天一早,我来提货。
他喊住了客户。他说没有货。我骗了你。我犯下一个无耻的错误。我想骗走你的十五万块钱。
客户愣住了。在确知他没有开玩笑以后,客户思考了很久。然后,客户说,我可以等你三天。三天里,只要你能备齐货源,我还会和你做这笔生意。不过,能不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放弃了这个疯狂的举动?
他说,是母亲。因为母亲今天晚上,会一直等我回家吃饭
那天晚上,他真的回了家。他陪母亲吃了晚饭,和母亲拉了很多家常。第二天回来的时候,他带上了母亲给他的五千块钱。他把它们存到银行,将存单镶在镜框里,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办公桌上,日日擦去灰尘。
三天后,他真的做成了那笔十五万的生意。他的公司竟然起死回生。
他并不避人。他在好几个场合说起过他的这次经历。每到这时,就会有人感叹说,多亏了那位最后的客户,如果没有他那笔十五万的生意,如果没有他对你的信任和宽容,那么,你也许不会挺过来,更不可能把公司做到现在。
他点头。他承认那位善良并宽容的客户给了他很多。可是他认为,真正挽救自己的,其实是她的母亲。是母亲的五千块钱,是母亲的那顿晚饭,是母亲的几句问候,甚至,仅仅是母亲关切的眼神。
他坚信,虽然母亲不懂经商,但她永远会是自己最后一位客户。
第16章 莫尔的生日邀请函()
陈志宏
莫尔是瑞典的一个小男孩,生活在南部一个小镇,在慕斯彼利兹小学上学。
快要过八岁生日了,莫尔很高兴,与父母一道,乐呵呵地作着准备。生日宴会,当然少不了小伙伴来家庆贺,他花了很长的时间自制了一叠邀请函,然后在上面填写同学朋友们的名字。同班两个同学让他犯难了,一个在他过生日时没有邀请自己,另一个老是欺负自己,断交已久,形同陌路了。给不给他俩发呢?最后,莫尔决定不邀请他俩。
八岁生日的那一天,他给班上的小朋友派发邀请函,班上除了那两个小朋友外,人手都有一份请柬,大家喜滋滋地期待与莫尔一起共度快乐的生日宴会。那两个未受到邀请小朋友倒没什么反应,只是老师发现后,问题才变得复杂了。老师立即将此事报告给学校,校方当即作出决定,莫尔有歧视那两个同学的嫌疑,收回所有的邀请函。
因为学校保护那两个同学不受歧视,莫尔的生日派对被搅黄了。为此,莫尔郁郁寡欢,伤心了很久。
看到儿子天天不高兴,父亲出离愤怒了,觉得学校的做法伤害到了自己的孩子。在父亲眼里,孩子有权选择向谁发出邀请。于是,莫尔的父亲向瑞典国会监察使(立法机关——作者注)提出申诉,希望为自己的儿子讨回公道。由此,事情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慕斯彼利兹小学得知莫尔的父亲向国会监察使申诉,不得不向国会(对权力机关进行监督——作者注)报告此事。学校对自己的行为作如下解释:“如果邀请函在学校发放,那么就必须保证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歧视发生。学校有责任从小培养孩子们的平等意识,对歧视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引发了全国上下的大辩论。大家分成两派,一方支持学校,认为不能让孩子从小有歧视的行为;另一方支持莫尔的父亲,觉得孩子也有公民权,神圣不可侵犯。
2008年11月13日,在国会监察使的报告基础上,瑞典国会推翻了慕斯彼利兹小学的不当行为,并为此作出专门的规定:“学校没有权力没收学生的邀请函!”也就是说,以后再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件了。
事后,国会监察使说:“老师没有权力在违背学生意愿的情况下没收邀请函,不论怎样,学校的行为是不值得提倡的。”采访此事的记者,在报道中写道:“孩子的公民自由权,是不可侵犯的。有了这样的规定,莫尔就可以过一个快乐的9岁生日了。”
对待孩子,要像大人一样,去尊重他,而不是随意“塑造”他,给孩子自由,远比给他约束要好。孩子需要一片自由天地,快乐而健康地成长。
莫尔的故事,不由得让我为之深思。对待孩子,我们是不是可以更宽容一些?是不是可以更严肃一点?就像瑞典那样,为了孩子一张小小的生日邀请函,可以上升到国家层面,甚至大至全民的讨论呢?
第17章 欢无情()
凉月满天
旧爱新欢,“欢”是个好词,长一张典型的美人脸,轻轻一念,吐气如兰,象滑滑的绸子,香香的巧克力,心就有点甜丝丝地疼。良人都爱“欢”,而且是新“欢”,才肯发愿长巧笑,携手同车归。相比而言,“爱”就不是个好词,尤其是旧了的“爱”,一个长了皱纹、白了胡子的字,神情疲惫,双腿拖拉,象晾跑了热气的馒头,冰凉,僵硬,硌牙,伤胃。一念之下,头疼不已,恨不得立时三刻踢出天外,再也不用回来。
反正无论欢是不是爱的现在时,爱铁定是欢的过去式——人天生是喜新厌旧的东西。不要误会。我说的不纯指男女情感这回事。
一个同事,狂迷下棋,妻子在医院生孩子,打发他去买必需品,正好路边两个人在厮杀,完了,他什么都忘了,老婆也忘了,即将出世的孩子也忘了,让他出来干什么也忘了,只顾横插进去,棋坪征战了。等到日头挫西,他才清醒,飞速赶到医院,老婆生孩子后大出血,早死在了医院里。
若问他爱妻子不爱?爱!当初娶进门来,象好容易到手一个宝贝,一定要同进同出,同行出止,整整演了半年的正版“夫妻双双把家还”。谁知道时间长了,爱就老了,婚外恋的黑洞也不是所有人都会钻的,但是另觅新“欢”是必然的--他迷上下棋了。
我不会下棋,不知道里面是怎样的福地洞天,不过凡是沾上它的人,必是一脸的沉醉迷离,不惜一切也要琢磨透它的玄机。“玩也要玩出境界”,此之谓也。可惜这个东西活活长就一副“欢”脾气:你对它有情,它对你无义,绝不会在你流连忘返的时候提醒你常回家看看,更不会象有些情人情深似海,不忍心见你在老婆和她之间左右为难,于是抽身而退。这东西就是冷冰冰几粒黑白子,长着一挂冷心冷肺,你爱陷多深就陷多深,它才不理会。这种酷美人的性格,比狐狸精还厉害。
“欢”么,就是这样的。有生命的,没心肝;无生命的,有魔力。一旦着道,不玩你个七素八荤,它就不算“欢”得迷死人。在寻“欢”之路上伤于“欢”的无情剑下的,绝不止一人。
邻居一个小伙子,迷上了cs,连睡觉都在挂机。班是打死也不上了,饭也干脆不吃,家里的空啤酒瓶子摆了偌大一整间屋子,行色壮观,蔚然成阵,他却面如菜皮,眼神痴呆,长毛如贼。刚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新婚之夜把新娘子一个人晾在华丽的洞房里,他跑到书房,插起门来,玩得昏天黑地。新娘子不明就里,以为他另有新“欢”--果然是另有新“欢”,不过不是女人--一气之下割了腕,割腕都唤不醒郎君,虽然没死成,但是三个月不到小两口就打了离婚。小青年到最后醒悟过来,可惜事到临头后悔迟。
你看,“欢”这种东西,形同鸦片,不能上瘾,一旦上瘾,诱得人拚了命也要享受一时快意。不问意义,不求深度,不立根本,这一时之快,就足够让人活在半明不暗的阴阳界。
细算起来,人这一辈子,不定要爱上多少东西,小时候迷收集画片,少女时迷英俊的男老师,成年后迷超女。到现在迷网聊、网游、网上恋爱,把它们迎进家里,把旧爱踹出门去。
时移序易,爱不断变旧,欢不断出新,这是一个多彩多姿的时代,我们的世界真是欢乐如醉。时间太多,精力泛滥成灾,一场又一场地谈恋爱,一局一局地玩游戏,一个又一个地见网友和举行网婚,妻妾成群。这种生活方式令人着迷,如同水上漂流的浮萍,虽无根基,但是水上风光绝美,哪里管它这刻飘到东,下一刻又飘到西。
爱人、父母、儿女、爱读的书,每天为谋衣食而必做的事,生命里最根本的一切一切。这些东西虽一日不可或缺,却没有生就美丽的外表,也不会诱惑人的心志,只如同一个人穿着透明衣,或者一缸清水,水里养着你这条游鱼。平时并不在意,只顾迷恋繁花嫩柳,欺红胭脂,却忽略了“爱”这种东西如同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日希),若不善待,瞬息枯萎,到最后只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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