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阳害怕,赶忙穿上衣服,下床连鞋子都没穿就去拉傅落玉。鸟精倒是没那么慌张,半盖着衣服妩媚地躺在床上。
“落玉,你听我解释,你听我解释。”清阳慌张地说。
傅落玉甩开她的手,她心里又气愤,又难过。一想到清阳居然与这种妖艳的女人有过亲密地接触,她就觉得恶心。她流着泪,不管不顾地说:“我要告诉师叔他们,你违背师门规矩,与人私通。”
这一刻,所有美好的仰慕与情愫都化作幻影,只有人类的自私与丑恶在叫嚣。什么情情爱爱,不过是过眼烟云,此时才发觉,自己中意的那个白衣少年,原来是如此的不堪。
此话一出,清阳杀心渐起。他心里五味杂陈,想想与傅落玉那些美好的相处时间,他不忍心做出这样的事。但是自己苦心掩盖了如此久,况且现在掌门都做了,如果就被这样一件事毁了,又怎么能甘心。
杀一人是杀,杀万人也是杀。既然当初杀了星摇,现在还担心什么。这样一想,清阳仿佛看见星摇满身是血地对自己笑,他魔障了,傅落玉转身要走,电光火石间,清阳一剑刺穿了傅落玉。
鸟精在一旁坐着,看见傅落玉应声倒下,眼中妖气浮动,她慢慢穿好衣服,走到清阳旁边。清阳的法器断念剑此时好像活了一般,上面沾满了傅落玉的血,剑身微抖,那一滴滴鲜红的血液顺着剑身流下。
鸟精蹲在傅落玉的尸体旁边,傅落玉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她的身体慢慢变冷,嘴巴微微张开,好似有什么话没说。鸟精沾了一指鲜血,她在舌尖一舔,味道有几分腥甜,与清阳的味道不同。
“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现在该怎么办?”清阳拿着剑失神地说,他感觉脑子好痛,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他身体里挤出来。
“处理掉她的尸体。”鸟精冷静地说。
“那明日呢?她的父亲要来接她。”清阳歇斯底里地说。
“你怕什么,我可以帮你。”鸟精捧着清阳的脸,她嘴上还沾着傅落玉的血。
清阳看着她,慢慢镇定下来,他看着她的眼睛,邪魅一笑,舔了一口她嘴唇上的血。鸟精大笑起来,将傅落玉的尸体用妖火一烧,变作她的样子。
“菩萨,此人作恶多端,已在虚幻狱中受刑多时,却始终没有悔改。”阎王跪坐在地藏王菩萨面前,拿着生死册说。
“虚虚幻幻,真真实实。人会沉溺在一个虚幻的美好想象中,而无法改变自己,永远重复以前的事。”地藏王菩萨仁心,坐下的听谛能分辨虚实,为了超度地狱内的亡魂而在地狱每日修行。
“那菩萨觉得该如何处罚此人?”虚幻狱是阎王地狱里不为人知的一个地方,一般进去的人大多是凡间修行,但是犯过大错的人。他们会不断地从以往的经历中编织出一个个幻境,会不断重复这些故事,直到自己崩溃。
但是上次天庭得了消息,说这些修行之人的怨气过大,扰的民间不好过,妖孽纵横。玉帝下了旨,要阎王换用一种方法处置这些人,不要因为地狱的怨气而生了许多恶鬼,逃到民间作乱。阎王没了办法,想来想去,只好来求地藏王菩萨。
“既然如此,本座可到虚幻狱一走,靠大乘佛法转化这些人。”菩萨微微一笑。
阎王想了一下,也只好如此。末了他说:“入魔容易,成仙难。一念之差,就是无间虚幻地狱。”
地藏菩萨点点头,笑容澄净而美好。
skbshge
前言()
衣帽间的每一件东西,都带着前人的气息,萦绕在今人的心头;每一件东西,都有一段过往,等着去发觉;每一件东西,都是一段无可奈何的故事,如怨如泣。
skbshge
第一节 初见()
顾曼第一次见方之生,是1936年的五月。
那一晚,顾曼身穿旗袍,搭着披巾坐上一辆黄包车。她纤细优美的小腿裸露在微凉的空气中,黄包车在马路上颠来颠去,车速平稳,带着一股风。顾曼的肌肤接触到凉凉的微风,有些许冷。她瘦削的脸庞在时有时无的灯光中若隐若现,好看的侧颜就像是上海大戏院外悬挂的巨幅女明星海报。
顾曼沉醉地看着华灯初上的上海,她喜欢这样热闹又喧哗的世界,这样她就能忘记自己生活在一个多么肮脏、不堪的地方。她是如此虚荣,不然也不会放弃在纺织厂做女工的工作,而跑到百乐门当舞女。
是这世道太艰难了!顾曼不止一次地感慨。倘若两年前父亲没有做生意失败,现在自己也可以像那些女学生那样,扎着一个利落的马尾,穿着蓝衣黑裙,抱着一本书与三四个好友走在整洁、漂亮的校园道路上。而不是烫着一头自己不喜欢的卷发,化着鲜艳的妆容,学着像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那样去讨男人的欢心。
所以当周汉海拉着刚从更衣室补妆出来的她,走到方之生面前时,她就喜欢上了方之生身上的学生气。方之生十分腼腆,虽然他装作老成地端着一杯酒喝着,但是他眼中对于周围一切事物的好奇与害羞,都证明了顾曼对他第一印象的论断。
“阿生,这是百乐门有名的Rose。”
“Rose,这是我的表弟方之生。他刚从浙江来上海上大学不久,这是他第一次来百乐门。”周汉海相互介绍他们俩,方之生连忙从天鹅绒的沙发上坐起,伸出一只手来。
看见他这样,顾曼噗嗤一笑,握住他的手骄傲而张扬地说:“你好,我是Rose。”
2013年五月,方曼这天起得很早。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方曼却感觉越来越有心无力。数学上她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而她语文的成绩,也是时好时坏。她是家中的独女,父母对她的期望很高,所以每次摸底成绩出来,她都十分紧张。
上一次的摸底成绩出来,她在班上的排名下降了两位,虽然没有掉出前十,但是也是岌岌可危。父母看到她的成绩后,将她的手机没收了,而且还为她找了很多辅助资料,让她一定每天做完再睡觉。现在的方曼,每天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走到学校,整个人就像一个孤魂野鬼,飘飘荡荡。
早晨七点钟的W市已经是人来人往,顾曼在路边的早点摊上买了两个包子啃着。她脑子里还在想昨天数学老师讲的那道数学题,却越想越乱,越想越心烦。她拐过一条街,从那条熟悉的小巷穿过去,这样就可以节省五分钟的时间,再走过一条街就到了学校。
今天的小巷依旧是门户紧闭,没有人影。晚上的时候,方曼根本不敢一个人从这里过去,如果没有爸妈或同学的陪同,她宁愿多绕几条路,也不要从这里走。方曼打了一个哈欠,五月的早晨空气清新,没有很重的雾霾。一街之隔,挖掘机开动挖地的声音轰轰作响,堵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小巷内却依旧安静,安静地令方曼奇怪。她感觉今日的小巷有些不同,却又没看到什么不同,又走了几步,方曼停下脚步,她终于知道今天小巷为什么不同。
她看见一间门沿与门框都漆成红色的仿古店,就在小巷的中间,与其他房子格格不入。方曼感觉那间店子似乎具有某种魔力,她走近那间店子,店门紧锁,但是店子的玻璃橱窗内正放着一件墨绿色旗袍。
方曼一眼就看中了那件旗袍,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出现。她贴在玻璃橱窗上看着那件旗袍,旗袍的材质是上好的丝绒还带着金线,肉眼看来在日光下泛着光芒。旗袍整个十分简洁,没有一点图案,只在盘扣附近绣着几朵金色的小花。
“好漂亮啊!”方曼自言自语。
“漂亮吗?喜欢可以进去看看哦。”身后传来一个女声,方曼慌乱地转头,就看见一个身穿旗袍的女子站在她身后。
那个女人身穿一件乳白色旗袍,旗袍开衩到大腿,但是依旧端庄。她拿着一个小小的白色口金包,站在店前的树下,对方对她甜甜一笑。她这一笑,方曼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慌张地走开。那个女子也没有拦她,只是在她身后说了句:“喜欢真的可以去看看哦。”
方之生带着顾曼跳了第一支舞,他始终十分拘谨,虽然与顾曼抱着,却还是留有一段距离。两人跳舞期间,顾曼才仔细打量起他来,虽然舞厅的灯光闪闪烁烁,黄黄绿绿的打在方之生的脸上,但是顾曼依旧能看清他的脸。
方之生的眼睛始终在闪躲,顾曼却一直仰头盯着他。方之生的鼻梁高高的,不似一般黄种人那样扁平的五官。他的眼睛深邃,眸子如一汪清泉,吸收所有的杂念与欲望。顾曼也很喜欢他浓密而不杂乱的眉毛,以及梳的整齐的头发,她在心里偷偷想:“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儿。”
一曲过后,顾曼才发觉自己倒在了方之生的胸间,他的心跳好快,手部的肌肉微微紧缩,不自然地搂着她的腰。两人在舞池中慢慢摇动,只听见温柔的音乐拂过耳稍,环绕着他们的身体而流动。此刻顾曼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想自己是不是就这样爱上了方之生,就像那些小说里所写的那样,一见误终生。
顾曼下班后,周汉海与方之生带着她和另一个姐妹Mary两人去喝咖啡。
他们厮混了一夜,顾曼与Mary去更衣室补妆,周汉海与方之生在百乐门的门口等着她们。顾曼脸上的妆容依旧精致,Mary也是神采奕奕,两人在更衣室说着周汉海与方之生,顺便遮掉一夜未睡的浮肿与疲惫,换上大家闺秀般的体贴与端庄。
一出门,周汉海与方之生正坐在车内等着。周汉海按动喇叭提醒,顾曼与Mary走过去,方之生绅士地下车为她们开车门,令顾曼对他的好感又增了几分。他们开车沿着戈登路前行,进入法租界,停在了静安咖啡馆前。
站在门前的印度侍卫走过来服务,周汉海用英文与他对话,方之生依旧下车为她们开门。那个印度侍卫将车开走,周汉海搂住Mary的腰,嘻嘻哈哈地朝咖啡馆门口走去。方之生没有搂顾曼的腰,他礼貌而客气地与顾曼保持着距离,顾曼也没有主动去挽他。她觉得像方之生这样没有与女人交往过的男人,大约也不喜欢自己过于主动,不然只会令他反感。
静安咖啡馆是一家以洋人为主的西式咖啡馆,老板是法国人。几年前,静安咖啡馆张贴了一张告示,说明“华人与狗,不得进入。”。这张告示一出,遭到了华商与政客的强烈反对,上海政府只好向法国领事馆投诉,这才撤掉了这个告示,但是咖啡馆却增设了洋人区与华人区,以示区别。
歧视一直是有的,外国鬼子也不见得好,只不过人家厉害,才敢在你的地盘那样撒野。顾曼心里一直是这样认为。那些洋鬼子每次来百乐门寻开心,拉着她是又抱又亲,手不安分地总往胸上跑。有次有个洋鬼子喝醉了,居然跑到更衣室拉着一个姐妹就要上。当时更衣室那么多女人,都吓傻了,只能看着那个姐妹捂着被洋鬼子扯掉的衣服喊救命。做舞女的谁都不敢得罪,尤其是洋人,有姐妹出去找保安,顾曼咬着牙看着洋鬼子解皮带,心里一横,拿着化妆桌上的水壶冲上去砸了他一下。这一下太轻,洋鬼子没晕,捂着脑袋跌跌撞撞要抓顾曼。被救的姐妹连声谢谢都没说就跑了,好在领班与保安很快就来了,洋鬼子被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