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虐渣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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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虐渣手册-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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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是有家室有儿女的,那儿女还比王宝顺要大不少,顿时就引发了两个家庭的战争。王铁山一张脸丢光了,当作宝贝的儿子也成了别人的种,顿时就病倒了,而张凤儿虽然趁机带着额王宝顺逃了出来,但她的奸夫家庭却不承认他们,最后只让王宝顺进门,把张凤儿赶走了。

    张凤儿目不识丁,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养活自己,又被王铁山和奸夫的妻子儿女打得只剩半条命,很快就饿死了,而王宝顺到了生父家里,也就是当年做马的命。当初他将王如意当作奴隶,如今他自己却成了奴隶,被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整个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魏初没有让王铁山这个造成王如意一生悲剧的罪魁祸首那么痛快地就病死了,她回去了一趟,用医术治好了王铁山,从此他不是上那奸夫家闹,就是酗酒,成了王家村的一个笑话,过得穷困潦倒。

    至于王吉祥这边,她回去果然被齐家暴打一顿,癞老头觉得自己进了趟局子,还丢了个媳妇,都是齐家的错,他揪着齐家闹,齐家不堪其扰,居然把王吉祥送给了癞老头。

    王如意得到消息并没有出手,而是等着王吉祥被整整折磨了一年,都不成人形之后,通过那群混混的手,把齐家和癞老头都告了上去,罪名是贩卖妇女。

    王吉祥就是活生生的证据,齐家为了掩盖,齐家明并没有和王吉祥离婚,这个贩卖妇女的罪名他们根本逃不掉,然后顺着这点,齐家所做的贿赂的事,癞老头早年在道上混,手里还沾过人命的罪行也被抖了出来,一行人全都有了自己应得的下场。

    而王吉祥虽然是受害者,但她从小几乎是被娇惯着长大的,承受能力并没有王如意那么强,被癞老头折磨了一年,人都被弄疯了,最后被送进了疯人院。

    魏初见此间事了,终于松了一口气,为了亲眼看到他们得到报应,她在镇上住了一年多,此时终于可以离开了。

    这一年来她继续绣花,因为不需要遮遮掩掩,效率马上就提了上来,又放开了绣了几幅篇幅非常大的,一年下来又攒了十来万块,她搬去了市里,在市中心找了个治安和环境都不错的公寓,租了下来。

被牺牲的农家女(十)() 
这会儿正是新旧世纪交替的时候,魏初也明白了什么叫做21世纪,她进入的这个任务背景其实是两个世纪交替的时候,并不算改革致富那段艰难的时光,但依然是遍地际遇。

    脱离了王家之后她就开始买小学的书本,开始自学,作为一个四书五经琴棋书画都很精通的人,学习这种初等知识实在非常简单,她很快就掌握了这个世界的基本知识,一年之内就从小学一直自学到了初中的程度,然后就开始看各种书本,深入了解这个世界,到市里安置下来之后,她请了一个家教,每周上一天高中的课程,一面就开始找自己的商机。

    她拿着周大娘也就是刺绣大妈给她写的介绍信,找到了市里的刺绣协会,成功加了进去,还在他们创办的一个商会里有了一席之地,以后就固定给这里供应刺绣,报酬比在镇上还要高上两成。

    但刺绣只是一个手段,王如意的心愿是成为被人尊敬的人,显然这个世界里绣娘并不比魏初以前两个世界的地位高多少,顶多被戴上一顶“艺术家”的高帽子,所以她了解这个世界之后,觉得还是要走商人的路子。

    如今市里许许多多地方都在拆迁重建,有的地方地价狂涨,有的地方动工动到一半停掉,投资那个地方的人肯定要亏得去跳楼,所以魏初很慎重地走遍了整个城市,然后看中了两个地方。

    她请了刺绣协会里一个颇有分量的人当中介,因此即便才十七岁,即便在市里没有任何根基,她依然很顺利地用手里的钱分别买下了两处老房子,不出预料的话,一年之内,这笔投资就能翻倍。

    这时她手里还剩下三万来块钱,她看了自己的个人版面一眼,露出一丝苦笑,上面又多出了一个技能:厨艺(7%)。

    大概是在王家的那两年,常常做饭,不知何时就点亮了这个技能。

    既然都有了这项技能,不开饭店实在可惜了,魏初就给自己报了个学厨艺的学校,每天闷头地学,两个月后厨艺的熟练点飙到了25%,而此时她也看好了店面。

    那是医科大学附近的一个店铺。

    “唉?你要开饭店?”给魏初做家教的就是医科大学的高材生,听到魏初要开饭店惊讶极了,“不过你做的菜真的很好吃啊,到我们学校去开饭店生意一定很好,不过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他就替魏初担心起来。

    店长、厨师、打菜的、洗盘子,每样都需要人,魏初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别说她还要亲自掌勺。

    魏初早有打算,这个时候富有的人只是少数,大学生生活费也普遍不多,她打算开个简单的快餐店,她去类似的快餐店取过经,收营一人,打菜两到三人,再有两个掌勺的就可以了,而这几个角色是可以互相客串的,完了还可以一起刷盘子。

    魏初物色了一圈,最终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聘用了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当采购向导和收营员,这人曾是农贸市场的一个进货员工,有了她就不愁买不到便宜又好的食材了。

    魏初又找了两女一男,三个进城务工的农村人,都是勤快能干的,其中有个女的刀工还不错,很合魏初的心意。

    同时她还去市场买了快餐店需要的桌椅锅碗,在暑期结束之前赶紧把店面布置起来,开学第一天就热烈开张。

    魏初那位家教带了十几号同学来捧场,魏初给他们打足了菜。

    浆汁翅尖、糖醋排骨、芹菜鸡丝、韭菜豆腐干、酸辣土豆丝,魏初都是按照时下最常见的家常小菜来做的,如今已经25%熟练度的厨艺,她闭着眼睛也能做出酒店大厨的水平,这群学生几乎是抢着吃完,一个个意犹未尽,回去之后大肆宣传,当天下午快餐店的客人就多了起来。

    此后几天天天客流量都在涨,每到饭点,魏初的如意快餐店永远是人满为患,第一个月就不但赚回了成本,纯收益还达到了两万多。

    这个收入还远不能和刺绣收入相比的,但魏初更喜欢开店,因为在快餐店忙碌,时时刻刻都在和人接触、交流,她觉得自己在快速地融入这个世界。

    半年之后,魏初就招聘了一个手艺不错的厨师,把自己的厨艺交给她,然后自己就只负责几个招牌菜,如意快餐的生意非但没有因此冷清,反而因为这几道招牌菜而更加声名远播。

    魏初腾出手来,在省城重点高中前开了一家分店,又过半年在市中心连着开了两家,规模都是越来越大。

    此后不久,魏初先前买了老房子的两个地方果然开发起来,一处是日后的动车站,一处是日后的商务广场。

    魏初当机立断,在那里还在施工的时候就在附近租了房子开分店,现在是做工程队的生意,以后分到店铺直接入驻当地商城。

    她一时间就拥有了六家分店,她招了几名厨师集中起来培训,然后投入到六家分店中,务必使每一家都有一主一副两位大厨,经过她的培训,这些人做出来的菜都带有她的特色,虽然味道比起她亲手做的要差很多,但相对于快餐店,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但分店一多,魏初亲自做随点随做的招牌菜就不合适了,她经过考虑,转攻卤味,做出了特色卤鸡翅、卤蛋、卤豆皮这三种,都是价格不贵但好吃到爆的,成为镇店的招牌菜。

    不仅如此,她每个月都会推出一两道当令菜肴,然后在视察到某家分店的时候,做上一锅。

    因为视察日期是事先定下的,菜单也会提前公布出来,于是新老顾客们就会知道哪一天、哪家分店如意快餐的幕后大老板会做哪道菜,那日那家分店往往就会爆满,甚至有人愿意横跨大半个城市就为吃上魏初亲手做的菜。

    到魏初二十岁这年,“王如意”的名字在省城已经广为人知,说起烹饪,说起大厨,没有人会不提起王如意和如意快餐,也有人嗤之以鼻,觉得魏初难等大雅之堂,因为她做的菜肴永远都是家常菜,那些真正有身份的并不屑去那小小快餐店用餐,所以在上流阶层和真正的大厨看来,王如意不过是一个草根。

    直到魏初接受了省城第一酒店,也是唯一一座五星级酒店的聘请,成为他们的特邀厨师,每逢周末去掌勺,那些富人贵人们才知道她的手艺到底高超到了何等的地步,才知道往日自己吃的美味不过是一团野菜。

    此时魏初的厨艺熟练度是40%。

被牺牲的农家女(十一)() 
每日都要收到有权有势却没有胃口的大人物的邀请去做菜,她此时已经是医学院的学生,以学业为借口,她只挑那些无法拒绝的单子,而每一次她得到的出场费加红包都非常丰厚。

    最最重要的是,她认识了许许多多人,甚至和几位颇有身份地位的夫人保持着友好的关系,连不经过高考,空降医科大学成为其正式学生,也是其中一位夫人帮忙的。

    在手机日历上点了点,魏初算着时间,那位生母刘红梅也应该登场了。

    手机忽然响起来,来电显示是“乡下的眼线”,魏初接起来,那边就兴奋地说:“王小姐,您猜得没错,您那位亲生母亲果然回来找您了,按照您的吩咐,我让她无意间看到了您的近照,相信很快她就会找到您的。”

    魏初勾起嘴角:“很好,辛苦你了,酬劳我会打到你账上的。”

    魏初挂断电话,剧情中,王平安是在酒吧嗑了药,一时兴奋过头,带着一伙同伴竟将一个女服务生折磨致死,偏偏那女服务生的父亲从前也是在道上混的,人脉犹在,非要王平安抵命。

    王平安吓得半死,好在她那个妈也算有本事,傍上了一个不仅有钱而且还是做市委的金主,求着那金主花了不少钱,又疏通到死者父亲上头那人上,才将死者家属安抚住,但对方却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仍旧要把王平安送入监狱,刘红梅这也是没办法了,才想到自己还有两个女儿,小时候她几个女儿都长得很像,说不定长大了也一样像呢。

    她没有把这个大胆而荒唐的主意先告诉金主,而是自己回了老家,然后发现大女儿年纪又大,又被反复怀孕流产弄得垂垂老态,而小女儿虽然常年被虐待,但和王平安身形五官更相像,这才把小女儿接了回来,然后又求着金主帮忙疏通,让小女儿代替王平安去蹲监狱。

    魏初得到这段回忆,只想仰天翻个白眼。

    明明是个法治社会,真不明白怎么会出现这种情节,还李代桃僵呢,人们的眼睛都瞎的,看不出两个人的区别吗?

    忽略这极不合理的情节,魏初丝毫不担心刘红梅对付自己,甚至已经准备好大礼包要送给她。

    这天魏初刚从市场回来要进小区的时候,一个女人突然冲出来拉住了她的手臂:“如意!你是如意对不对!我是你亲妈啊!”

    魏初嫌弃地瞥她一眼,烫染过的卷发,时髦得体的衣着,妩媚的眉眼,手腕上、脖子上还戴着价格不菲的珠宝,这个女人应该有四十多岁了,看起来却像是三十出头的年轻女人,不愧是能傍上有钱人的。

    “我不认识你,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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