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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想让我觉得外面不安全,可是,他难道就没有想过,按一般的情况来说,我才是活埋或者剁掉别人的那个人吧。
多诡异,大家在一起呆得久了,大灰狼都能被看成小白兔。
但为了让他闭嘴,我还是带了一百二十七个侍从、三车日常用具、两车衣服、一车金银珠宝,趁着夜色,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信阳王府。
我想这可能是历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看水字和林信的眼神就知道了。
信阳王府比五年前大了十倍不止,放眼望去无边无际,一汪湖水横隔两岸,岸边还建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望海楼。
我不得不说,赵凌宣那家伙虽然很会赚钱,可也比谁都能花钱。
就好像……就好像跟钱有仇似的,要紧紧地攥在手里,然后再恶狠狠地花出去。
车马直奔书房,夜深似海,房间里一灯如豆,赵凌宣趴在书桌上,人显得分外清瘦。他看见我只略抬了一下眼皮,眼角处那一点泪痣,在灯火下如同水渍,令人黯然神伤。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令他五年来念念不忘,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折磨自己。
我刚想开口,他就淡淡地跟我打了个招呼:“你来了——丑八怪!”
我像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神经病!心里扭曲的变态狂!”
“倒贴男人的贱人!”
“被男人抛弃的怨夫!”
我们两个八字不对,见面除了吵架,就没有别的可供消遣的事情。
站在旁边的林信一脸苦笑,忽然开口说:“不要再吵了……”那半句话到嘴边,却又被他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赵凌宣微微一怔,抬眼看见他,眼光里有异样的神采,许久之后,他懒懒地笑了一下:“丑八怪,原来你喜欢人妖。”
我真气疯了,扑上去要跟他拼命:“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林信却死死拉着我。
这个死男人,好像被骂得是我而不是他似的。
“卖肉换钱的笨蛋。”我暴跳如雷。
屋子里忽然静了下来。
赵凌宣没有说话,林信握着我的手轻微一颤。
这么多年来我差点就忘记了,我和赵凌宣是因为肉参才有借口联系在一起。
静谧的气氛让我慌不择言,急着想找些话把这件尴尬的事情打发过去,但却莫名其妙地又接着说:“肉参也该养好了,别到时候你又舍不得!”
赵凌宣微微一笑:“不用你着急,等到七七四十九天,月圆之夜,万事俱备,自然会成全你。”
我本来想说的并不是这个。
也不需要他用性命来养成肉参来成全我。
可是话卡在嘴里却说不出口。
赵凌宣伸了个懒腰:“不过我也跟你要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三千千万石粮食。”
林信拉着我的手明显一紧。
“要粮食干什么?”
“救灾……”赵凌宣嘲讽地笑了一下,“贵妃亲自来王府里要钱救灾,难道我舍得不给么?那么娇滴滴的美人儿。”
这件事倒是听水字说起过,皇帝和贵妃穷极生疯,从宫里跑出来借钱,没想到却借到赵凌宣头上来了。
“你自己又不是没有钱。”
“都放了外债,再说,你不是也说我卖肉求钱么,我又何必跟你客气。”他冷笑一声,站起身来从我们身边走过去,那一瞬间似乎略侧了一下头,在林信耳边说了一句什么。
林信的手猛地松开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都怪你,为什么要弄成这个样子嘛,让人家笑!”
可回头一接触到他的眼睛,那么哀伤而冷静的,什么都不能说出口,然而什么都溢于言表。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2)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并不能完全的明白,捧住他的脸,一直看到他眼神深处去:“这里有你不想见的人吧?弄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因为你爱她?为什么你一直要想逃走,你说话啊?”
“是不是觉得跟我在一起,根本就没有脸见她?”
林信抬起手,几经犹豫,还是放在了我头上:“不关你的事。”
声音低沉,那么明显的敷衍。
为什么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为什么只有我,是被摒弃在他们的世界之外,永远永远地追逐着不可能得到的背影?
“明月……”林信迟疑着开口,“肉参的事……是怎么回事?”
我要该怎么跟他说?
我十二岁那年,风华绝代的粉衣人,因为看我不顺眼把我扔到了山下面,又因为觉得亏欠,给了我一个做人的机会?
那个奇怪的粉衣人,他居然说自己是个和尚,连死去的人都能在他手下复活,来得莫名其妙,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好像是从天上跑下来,专门为了见我一面似的。
虽然这些故事又古怪又好听又有情节,可我总觉得林信想问的并不是这些。
生平第一次我学会了察言观色,静静地望着他说:“以血肉养成的肉参,可以化腐生肌,起死回生,赵凌宣是我买来的,他用血肉来滋养肉参……”
没等我说完林信就打了个寒战。
这里不但有他不想见的人,他和赵凌宣显然也是认识的。
我忍不住微微苦笑。
明知道林信心里惦记着另外一个人,却还是要替他着想:“你真的不想见那个人的话,那就不要见了,我可以给你另外一张脸,省得让她见到了笑话!”
地水鸾宫的秘术,除操控毒物,暗杀,还有易容。
所以我们才会被称为妖人,怪物。
我们生来就已经注定了命运,不管怎么样地挣扎着想当一个好人,都只能像我向往着地面上那些阳光温柔的男子一样,没有结果,永远被排斥,被鄙视,被抛弃。
我这样的明白,却又这样的欲罢不能。
把地宫里世代流传下来的人皮面具粘在林信脸上,用刀压平,刮去多余的胶,等胶干之后,再看这个人,已经和以前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俊丽苍白的脸容令人一见惊艳。
完美得仿佛精雕细琢出来的艺术品。
“你喜欢的那个人?是不是比我漂亮?”
“是……”
“你想死……”我猛掐他的手臂。
林信苦笑,只好改口:“不是。”
“很温柔?”
“很别扭。”
“对你很好?”
“糟透了。”
我忍不住推了他一下:“你有病啊,为什么喜欢她?”
“是宿命……”他唇边的笑意更加苦涩,“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什么都让着他,什么都给他,渐渐地就只有他,把自己,把身边的每个人都忘记了。”他摸着我的头,“为了他我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我想我不能得善终,没有奢望,只想再看他一眼。”
“不许这样说……”我不相信他会做什么不好的事,如果连他都不是好人,那这世上怎么还可能会有好人。
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在哭,哭得喘不过气来,我抱着林信,无论如何都不肯松手。他只好让我抱着,在并不宽大的床上,无可奈何,相依为命。
昏昏沉沉地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又是一个黄昏。
林信并不在床上。
命好苦,连把名字取成“临幸”这么专业的男人,都不肯扑我。
我伤感得直抹眼泪。
七夕端过来银盆伺候我洗脸:“宫主,昨天玉字派人过来打听,他心里还是惦记着你的,就是不会说话,你就别跟他生气了。”
“屁。”我撇了撇嘴,“这次他不爬在我跟前痛哭流涕,我才不会回去。”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3)
“呃……”七夕回过头去,我发誓,我听见她偷偷念了一句小屁孩儿。
好想给她一把毒药吃。
忽然门一推走进来一个人。
为了尽量少引起注意,赵凌宣把我们的住处安排在王府小树林里,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入内。
而这个人明显不是我们地宫的内部成员。
屋里只有一盏灯,看不太清楚,只见这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到我床前,毫不客气地往上面一扑。
咦咦?
那……那是我的床好不好?
地水鸾宫里哪个人不知道,这张床除了我和我的男人之外,是谁也不能轻易往上面躺的。
这家伙虽然穿得乱七八糟,可明显是个女人嘛。
“把床还给我!”我扑上去跟她拼命。
我揪着她的衣服把她往下拖,这场惨烈的肉搏战,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这个霸占我的床的家伙一回手就拧住了我的胳膊,我痛得大叫:“救命啊……”
“闹死了……”
这懒洋洋的、软而缠绵的声音,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耳熟。忽然我想起来了,这就是那晚跟林信在一起的那个女人。
她的声音十分特别,就好像踩在了一堆软软的棉花上。
莫名的销魂。
七夕扑上来帮忙,我正好一把迷药撒出去,两个女人哼都没哼一声全躺下了。
可怜的七夕,老是被莫名其妙的事情牵连。
我揪起那女人破破烂烂的衣服,连拖带拽,去跟赵凌宣算账,真不知道他保密工作是怎么做的,居然随便一个人就可以闯到我的床上来献身。
我的魅力有大到这种程度吗?
我拖着那女人从树林中走过,忽然听到里面有说话的声音,好像是赵凌宣跟林信,我停下脚步,正犹豫着要冲出去还是很没道德地听壁角,却从树丛缝隙间看到了这两个人。
好诡异的气氛。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赵凌宣会有那样子的笑容,像是猫捉老鼠,戏弄而调侃地看着林信。可是林信明明已经易容,赵凌宣他仍旧能够认得出来?
这种执念……
啊啊啊啊,我一连打了七八个寒战。
“啊,还挺养眼的哦。”我手里那个女人忽然抬起头来说话,我吓了一跳,急忙捂住她的嘴。
“不许说话,要不然再给你喂两颗伸腿瞪眼丸。”
近在咫尺,我忽然发现这个女人竟是我所见过的人里最美丽的一个,连男带女都算上,也及不上她一根头发。
难怪林信会对她念念不忘,难怪要易容来逃避,只为了不让她看到狼狈难堪的样子。
我惊呆了,缓缓松开手,她的美貌难以用言语来形容,似乎生来就是为了颠倒众生的。
“啊,南瓜。”她看着我说。
我呆了呆,指着自己:“我?”
“嗯嗯。”她竖起两根手指,很快乐地向我点头。
我怒极反笑:“死定了你!”
我扑上去掐她的脖子,美人儿又怎么样,居然敢说我像南瓜,我让你死得比枯萎的南瓜还难看!
可是我居然打不过她!
这么个娇滴滴的美人儿,自小修炼暗杀密术的我居然打不过她?
天理何在?
我暗中抓了一把剧毒的蝎子粉,正想往她那张举世无双的脸上撒,忽然一个人攥住了我的手腕,力气之大,几乎让我的手断掉,我抬起头来,看到赵凌宣愤怒的双眼,下一步他另一只手就向我的咽喉拂过来。
他居然想杀我!
我惊呆了,这么多年来,我已经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来看,可为了这个女人,他对我痛下杀手。
我无处可躲,也不想躲。
如果他有一天明白我们之间的关系,这一掌下去之后,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忽然一个人挡在我面前,赵凌宣那一掌就狠狠地拍在了他肩膀上,他后退几步,死死护住了我:“赵凌宣,不要对女人动手。”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4)
“林信!”我听到他声音暗哑,明显是受了内伤,急忙扳过他的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