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魏之禾没什么事,白放也就功成身退,吃饱喝足,圆润的滚了。
魏之禾却霸占着顾家的单人沙发,没想过要挪窝。
胡闻早已找借口开溜,苏梓抱着黑木耳这个大胖子溜到花园玩猜拳游戏,简直没有比它们更无聊的了。
顾临终究还是放下手机,打破两人之间尴尬的沉默:“聊聊?”
魏之禾单刀直入:“正有此意,血滴和你有什么关系?”
顾临低头看自己手指,说:“说来话长。”
魏之禾:“那就长话短说呗。”
顾临抬头,忽然望向魏之禾,多了几分不经意的深情和放血式的残忍:“短不了,精血的主人曾经是我的心头肉,所以,我今天才会急了点。”
魏之禾想起梦中顾临对河泽无条件的宠溺,用“心头肉”来形容确实很对,后面发生了什么他猜不到,但既然已经变成精血,也就是说河泽这只妖已不复存在。
融合精血这件事,还有回忆这件事,魏之禾不太想结合起来,但是事情的巧合令人毛骨悚然,不由的怀疑自己的来历,在不确定之前他不会向顾临透露任何关于自己梦镜的事情。
“他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精血还能留下来,而且不腐不败不融化。”除了能够与他进行血肉融合,他暂时还没发现还有什么功效。
“他是一只有着上古凶兽血统的兽族,我养大的,不似亲人胜似亲人。”他也是后来才明白为什么会对魏之禾照顾有加,各种容忍,是因为他体内的融合了河泽的一滴精血。
然后,魏之禾又融合了第二滴精血,这意味着什么,他到现在都不敢深想,但是他会去寻找答案,当年的他并不知道河泽还遗留下精血,只知道有可能在世上,不知多久之后,他才知道原来河泽真的化成了五滴精血,只要找回来,就能让他恢复。
他说过,要亲自接他回家,还要给他缝最耐咬的布偶。
“他的上古凶兽血统到底有什么作用?”
“他在世的时候流传着一句话‘得河泽才得天下’,只要他一张口,就能将敌方的战士吃掉吞噬掉一半,这是他的厉害之处。如今,精血现世,无论是人类还是妖族想抢夺这几滴精血,他们肯定认为,只要能将精血吞下就能够为所欲为。”
“那事实上是这样吗?”
“我不知道,我和胡闻找这些精血找了很多年,数不清了吧。近些年,发现它有青元市出现过的迹象,便在此定居。既然现在你把融合了两粒精血,你对我来说,和它一样重要,只要你想知道的事情,我都会告诉你。”
顾临手指用力按压在沙发上,他克制着不要回忆那些不想再记起的过往,如果当初他没有答应河泽,没有过分宠溺他,是否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透过另一个人找他的影子。
很怀念,也很想念。
他知道,河泽再也回不来了。
他也想过,魏之禾能够融合河泽的精血,可能和他的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功法有关,体质的变化使他区别于了普通人,这是他能找到最合理的解释。
魏之禾是想知道梦中的后面那部分是什么,可是看到顾临眼神的变化,他不好再问,继续问下去,其实等于是在顾临身上挖一道口子再撒上一袋盐。
不忍心问,还是他自己去找答案吧,总会有人知道,除非已经没有大妖和顾临活在同一个时代。
这一夜,魏之禾并没有住在顾临家,反而是回到家中,好好整理自己这一天的经历内容。
他现在脑子有点混乱。
顾临表现出来的真情切意是毋庸置疑的,他对河泽的宠溺直接他死后都没有减弱半分,如果他知道精血其实包含着河泽的记忆,不知道会不会开心的疯过去,应该不会吧。
就是怪怪的,他从小就是个人类,应该不可能和河泽有关系,算了,明天给爷爷去个电话,他还是十分在意一件事。爷爷为什么不告诉他关于他父母的真实工作,以及他们的真实死亡原因。
考青元大学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他父母遗留下来的未解之谜人,爷爷肯定瞒了很多事。
魏之禾挠了挠有点发痒的背部,想着许多从小到大积压在他身上的很多疑问,渐渐进入梦乡。
这一晚,没有河泽和顾临记忆入梦,不过,睡了不到五个小时就醒来了。
天翻鱼肚白,窗户大开着,晨风徐徐,魏之禾推开阳台的门,看到顾临正站在阳台上,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撸着黑木耳的肥脖子。
魏之禾伸了个大懒腰,下意识脱口而出:“少主。”
顾临浑身一个激灵,猛地抬头,以为自己听到幻觉:“你说什么?”
魏之禾清醒了,强行解释:“我叫黑木耳,小猪。”
有点魂不守舍的顾临:“哦。”他在想是不是自己太过思念河泽导致幻听,竟然有点失落。
魏之禾怕继续和顾临待下去会暴露更多,索性选择进屋漱洗,顾临在他进屋前告诉他胡闻给他准备好了早餐。
魏之禾故意回答得随意:“我知道了。”
食用早餐时,顾临不在,魏之禾也没有问,他自己心里还积压着事情无处发泄,更何况,他现在最想躲的人就是顾临,哪还会主动招惹。
胡闻坐在他对面笑吟吟的:“魏小先生,今天的早餐还合你胃口吗?”
魏之禾竖起大拇指说:“胡叔捏的小笼包可不是盖的,对街那家早餐根本不及你万分之一。”
被实名夸奖的胡闻十分高兴,乐呵呵的表示中午会给魏之禾准备超级好吃的过桥米线。
魏之禾抬头看看楼上,小声问胡闻:“胡叔,问你个事儿。”
胡闻:“想问什么?”
魏之禾:“河泽。”
他只提了一个名字,胡闻脸色变有了细微的变化,笑意差点挂不住:“这有点为难。”
魏之禾:“不能说吗?”
胡闻摇头:“也不是,主要是我年纪,压根儿没有见过上古大妖,对他的事迹都也源于一些书籍。”
魏之禾指指楼上:“顾临没和你提过啊。”
胡闻笑道:“顾先生的私事我们做部下的向来不会过问,我们也不敢问。”
这么看来,昨晚顾临和他说的那些事胡闻是真不知道了,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做假。
“好吧,看来我只能问他了。”魏之禾无力了趴在桌上,像只泄了气的气球。
顾临这时个从楼上下来,走过来拍拍魏之禾的肩头,说道:“我看你今天也不开店了,陪我去一个地方,如何?”
魏之禾心想着天天在人家家里蹭吃蹭喝,必要时也要做点贡献:“好,我回去换个衣服。”他现在穿的是拖鞋和家居服,不适合出门。
顾临说:“楼上就有,上去换。”
“对哦,你给我准备一柜子。”魏之禾一下软体动物状态变了回来。
等魏之禾换衣服下来才发现,他和顾临穿的是同款,不同的只是魏之禾颜色更浅,多了一些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新潮小设计。
特别像情侣装。
一路上,魏之禾也没有问顾临要去哪儿,直到他把车驶入熟悉的大门。
魏之禾一度无言。
“博物馆?”他问出了心底话。
顾临停好车,转头看着他:“你不是想了解河泽吗?不用问胡闻,他的事只有我知道。”
他目光深沉地望着博物馆入口,唯一知道真相的只剩下他一个了。
魏之禾突然拉住即将下车的顾临:“等一下!”
顾临身体一顿:“?”
魏之禾同情回望顾临:“今天是周一,博物馆不开放。”
顾临:“”
作者有话要说:巧了,今天还真是周一。
昨晚喝了抹茶星冰乐,一夜没睡等我爬起来再修文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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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脉象()
顾临的家就像个小型博物馆;他平时没事根本不会去收藏的展品还没自己家多的博物馆,不知道博物馆的开放时间似乎也很正常,就是在魏之禾面前丢了老脸,使他有片刻的小尴尬。
魏之禾尽完提醒的职责后,若无其事地打量着博物馆周边环境;他前天刚从这儿离开;现在似乎有了小小的变化;挂在外面的横幅已经被取下,博物馆周围看似冷清许多。
顾临心领了魏之禾的好意,将车子调头离开;他们想进去也不是不行,只是在人类社会生活还是遵循这儿的律法为好。
“有想去的地方吗?我还是送你回学校上课吧。”
“都出来了,再回学校上课岂不是浪费上天的美意。”更何况他刚才出门的时候已经让室友帮他盯着,反正逃个一天的课;老师也不会注意的到。
此刻的顾临可没有半点为人老师的自觉,居然认为魏之禾说得很有道理;都出来了;还不如就这样算了。
“那,你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把魏之禾带出来;结果竟然如此意外;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
魏之禾放下背椅;双手交叠在脑后,说:“就去你平时无聊时会去的地方如何?”
“也行。”
在顾临将车子开上主车道时,魏之禾手机里收到一条来自任琛的微信;他随意看了一眼,没有回复,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不就是博物馆丢失了物件,他又帮不上忙。
倒是他现在更好奇顾临要带他上哪儿玩。
在交通不堵塞的情况下,还开了半小时的车程,已经有点点偏离市中心。
“哇,跑马场啊。”魏之禾下车后一只手插在兜中,有几分洒脱。
顾临点头:“嗯,学过骑马吗?”
他的车一停下来,就有个上前接待他们。
年轻的经理笑容十分亲切:“先生,您来了。”
不知活了多少年的顾临说:“嗯,我带朋友过来转转。”
魏之禾看了经理一眼,就知道他是一只妖,没有深究他的物种,从他们的对话中可得知,顾临有可能是这个跑马场的所有者。
“说起来,我还真没学过骑马。”魏之禾倒是回忆起在神梦族顾临的直接把河泽当成座骑。
“需要我教你吗?”在顾临眼中,现在的魏之禾虽然融合了河泽的精血,但是他却不是河泽,依旧还是个即将迈入大二的莘莘学子。
魏之禾并没有撒谎,他确实没有学过骑马,有人愿意指导他,那是再好不过。
现在这个季节不冷不热的,正适合骑马踏青。
顾临先带魏之禾去换上骑马装,然后再带他去看自己养的几匹马,让他从中挑选一匹性子比较温和的代步。
跑马场的位置临近一座山边,地理位置优越,占地面积广,今天虽是周一,但是出来游玩的人还是不少。
魏之禾学习能力强,不一会儿就掌握了骑马的技巧,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他就喜欢这种闲恬的日子,别人都和朋友竞争着看谁的马跑得快,他倒好,和顾临两人慢悠悠的在树林里的路上闲逛,半点没有骑上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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