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的悠闲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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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的悠闲人生- 第1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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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这是你?”周思思眼疾手快拉住蓝天,眼里藏着一丝爱慕,她长这么大还没看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莫军华没穿军装,穿的休闲服,上身白色的衬衫,下面穿着西裤,衬衫领口解开了两粒扣子,袖口翻卷到手臂上,正经的衣服,冷凛的气质,相结合被他穿出了桀骜不驯的感觉,微挑的桃花眼带着一丝邪魅,微抿的薄唇,周身冷酷的气息,让人难以接近。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说的就是莫军华这种男人,何况莫军华长得很俊俏,冷酷带着股痞气,那种矛盾的气质更是让女人爱罢不能。

    罂粟花美,美得动人心魄,但它剧毒,莫军华就像那罂粟花,明知道他有毒,而且是剧毒,女人们也前继后扑扑过来。

    出色的男人总能引起他人的关注,好像天生带着主角光环,他一下来,校园里走出来的女生我们,目光下意识往他身上瞟去。

    周思思章心兰两人近距离看到莫军华,面红耳赤,心似小鹿乱撞。

    蓝天走过去,自然地挽起莫军华的胳膊,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介绍下,这是我男人,这两位是我同学,周思思章心兰。”蓝天宣示着她的主权。

    莫军华勾了勾唇,一抹笑意一晃而逝,丫头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承认两人的关系,蓝天可能没发觉,她的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她不喜欢有人打莫军华的主意。莫军华却感觉到了丫头对他有所不同了,难怪书上说,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的感情不同,书上也没说错。

    “你结婚了。”周思思这瞬间的思路跟蓝天神同步了,惊讶脱口而出,心瞬间碎成渣渣,章心兰的心也碎成渣。

    蓝天点头,“是啊,学校又没规定学生不能结婚。”

    莫军华向两人微点头,拉着蓝天的手往车走去,“走吧,家里都等着呢。”

    “我先走了,明天见。”蓝天向两人挥了下手,被莫军华拉走了。周思思张了张嘴,最后黯然闭上嘴。

    “大爷爷回来啦!”车里,蓝天问他。

    “回来了,一直在家里,”正要开车的莫军华瞅到蓝天没系安全带,倾过身子给她系上才开车,“老爷子好像心绪不宁,在二楼的茶室里待了一个下午。”

    能让他心绪不宁的人除了季老爷子也没别人了,看来明天她得去趟季家了。

    “你猜我今天再学校遇见谁了。”蓝天摸着小巴,一脸的凝重。

    莫军华将两人都认识的人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没找到符合条件的人,石头铁军黑狗子他们在魔都,林国豪三兄弟也在魔都,春花在部队跟赵利一起,京城这边认识的人只有吴宗宇季风两个小白脸,他们俩隔三差五看到,不会让丫头觉得惊讶。再就是没有熟人了。

    “猜不出来,谁啊?”

    “你肯定想不到,魔都那个神经病,”见莫军华满脸疑惑,蓝天啧了声,“就是那个神经病张老师,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咱们第一次去精立一中,带我们去校长办公室的那个老师。”

    几年前的事了,莫军华想了下才想起,当时有个很年轻的老师领着他们去校长室,那个老师不光是年轻,长得还俊俏,所以莫军华印象比较深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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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啊!”莫军华倒是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在京大,他不是在魔都吗?”

    蓝天高考之前那张老师还在魔都,怎么跑京大来了。

    “谁知道啊!”蓝天义愤填膺,“我跟他八字不符,走哪里都能见到他,我可以预见,我这四年的大学生活一定很悲惨。”

    莫军华见蓝天一脸的生不如死,呵呵笑了两声,揉了下她的头顶,“他又拐你去他那里了。”蓝天曾经跟他提过,这个张老师为了让丫头去他理科上学,无所不用其极,丫头几次都想罩他麻袋拖巷子里去。

    蓝天顺势倒在莫军华身上,她需要抱个帅哥来安慰下她脆弱的心灵。

    “嗯,一见面拐我去他的金融系。我看他在京大的名声不怎么好,那些学生很怕他。”蓝天抬眸看莫军华几秒,然后坐正身子,目光从他脸一路扫了下去,“你今天怎么这副穿着,跟你平日里一点不像啊。”

    后世怎么说来的,对,是反差萌。

    一抹粉红爬上了莫军华的耳尖,他不好意思说,他看到书上说,女人跟男人一样,喜欢看长相俊俏的男人,所以他特意收拾下出来,衣服都是老爷子友情赞助。

    穿了衬衫穿了西裤,还打了领带,衣服穿在他身上,老是感觉很不对劲,老爷子他们却说很好看,莫军华还偷偷摸摸照了镜子,就是感觉不舒服,系了领带好像连气都呼吸困难,出了门口,他就脱了外套,卸开了领带,解开了领口扣子,袖子挽在手臂上,整个人好像活过来了。

    “不好看吗?”莫军华一本正经的问,丫头觉得不好看以后他就不穿了,反正他穿得也不舒服。人就是奇怪,军装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他从来也没觉得不能呼吸。

    “好看,”蓝天肯定点头,“就是太好看了,你没看到你一下车,学校里的女生都看着你吗?”

    “没注意。”他的目光在蓝天身上,哪里知道周围人怎么看他的。

    “我还遇到了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蓝天浅笑,“你说这缘分是不是奇妙,一面之缘,谁能想到几年之后还能在遇到,京城说大不大,只是一个首都,说小也不小,几千万的人口之中,偏偏就遇见了。”

    “谁?我认识的。”莫军华眯着眼,一抹寒芒闪过,能让丫头隔了几年还能记住的人,不容小觑。

    情敌真是越来越多了。

    “你还记不记得,咱俩第一次坐火车来魔都的事情。”

    莫军华怎么不记得,就是那次,他们遇到了周雨薇那个女人,一个差点搅乱他们人生的女人,莫军华有时候在想,要是那次他们没做那趟火车,没有遇见周雨薇,他跟丫头的日子会不会是另外一番。

    “记得,怎么了?”

    “就是睡咱们对面铺上的那个男的,穿的衣服花花绿绿,跟花孔雀似的那个男的,想起来了没?”

    莫军华想了一会,印象中好像有这么一个男的,老喜欢喊丫头‘妹子’‘妹子’的。

    “我遇到他了,我没认出他来,他倒是一眼认出我来了。你知道嘛,花孔雀跟神经病张老师两人是朋友,这两人凑在一起,准没好事。”这是直觉,就跟她跟石头他们一样,每次石头他们要搞点事,拉着她一起入伙,她就会有这种感觉。

    “京城神经病太多了,太危险了,要不我还是回魔都去算了。”蓝天可不想以后跟这两人沾在一起,还是赶紧给季风他爷爷治好病麻利地回去。

    蓝天侧头看了眼莫军华,突然开口,“莫军华,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喜欢丫头什么,莫军华自己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只要这个人是丫头,什么都喜欢。

    “我任性不讲理,专横又武断,对你又不好,凶巴巴的,有时候我很想杀了你。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结婚?”

    莫军华撇了眼蓝天不说话,以前他猜测过,跟孙奶奶有关,应该还有别的原因,只是他想不出来。

    蓝天抿唇浅笑,“我猜你也不知道,你相信人有前世今生吗?”

    毫无征兆,莫军华心突兀跳了下,莫非丫头

    “小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真实到好像我曾经经历过一样,”蓝天人往后靠,慢慢放松身体,依偎进座位里,好似又回到了前世那个孤立无援的时候,“梦中从我流浪到莫家村开始,我跟奶奶相依为命,我曾经上过学,学校里桃花她们背地里欺负我,我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后来我就不去上学了,那时候奶奶身子也不好,家里连饭都吃不饱。不上学,我跟着奶奶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很苦很累却很幸福,因为我有家,有亲人。”

    “直到我十五岁嫁给你,你在部队忙没有空回来跟我成亲,家里说好让你二哥军国代你拜堂的,后来不知道军国听了谁的馋言,死活不肯来,不知谁给春来媳妇出了个骚主意,用公鸡代替你拜堂,说是能扫除晦气,我们家都不知道拜堂的人,从人换成了鸡,我当时都吓傻了,反应过来就要回家,奶奶却让我忍,之后我们一家人成了村子里的笑话,奶奶气出了病,她身子本来就不好,熬了两年就走了。”

    莫军华蠕动嘴唇,想说“对不起”,侯咙好像堵住了,说不出话来,心口闷闷的痛。

    “你不知道吧,村里娃娃还编了歌,我唱给你听。”蓝天幽深的眼底平静无波,宛如万年古潭深邃,好像说的不是她的事,而是别的人事情,“公鸡叫,拜堂喽,孙家闺女要嫁人,羞羞羞,新郎不在公鸡拜,咕咕咕一声叫,公鸡成了新郎了。年年有怪事,今年特别多,要问是哪个,孙家闺女嫁了只公鸡,抱窝去了。好听吗?”

    莫军华不说话,抓着方向盘的手臂上青筋凸起。

    蓝天望着前方,眼底幽深,“那时候我又黑又瘦,身体还不错,嫁到你们家,我跟骡子一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骡子的活还多,吃的比猪食还差,只两年操劳得只剩下一张皮了,过年的时候你回来跟我睡了一觉,那天晚上我真的很痛,我喊不要了,你不理我,好像在发泄一样,折腾了我一个晚上,第二天天没亮就走了,春来媳妇说我配不上你,所以你走了。”

    莫军华眼有点湿,眼前闪过一幕画面,他刚从界河回来,发现周雨薇背着他更楚阳搞在一起,一气之下回家过年,心里苦喝了酒,然后借酒劲在丫头身上发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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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我跟你随军,桃花告诉我,那年你为什么回家,因为你处了几年的对象,趁你出任务的时候跟别的男人睡了,所以你生气,发泄在我身上。其实我在部队的时候,听到过那些军嫂背地里说你跟周雨薇的事,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个不要脸的坏女人,仗着是你表妹,故意破坏你跟周雨薇的感情。”

    蓝天嘴角勾起一抹嘲讽,“后来那些军嫂看我的目光鄙夷,不屑,经常骂我是破鞋,我很害怕不敢出去。只在傍晚的时候下去转转透口气,经常看到周雨薇过来找你,你看周雨薇的目光跟看我不一样,对我是漠视。奶奶走了之后,家里的房子地被四爷爷拿走了,我无家可归,明知道你跟周雨薇不清不楚,我还是全心全力地讨好你,不去想你们之间的关系,直到我被周雨薇从你们家里赶走,我跪下来求她,只要给口饭吃就行,我不跟她抢你,就当养个佣人,周雨薇不肯,一定要我离开大院。”

    脑子里那些笼罩着迷雾的断断续续的记忆,在蓝天的叙述中慢慢清晰起来,大部分都是他跟周雨薇的记忆,蓝天的记忆很少很少,几个碎片上的人都很朦胧。

    “从大院离开过,有人要杀我,我很害怕,不敢逗留在城里,为了口吃的,我跟狗打过架抢过食,我睡过破庙,蹲过桥洞,后来跟那些流浪的人一起捡垃圾养活自己,再后来我得了奇遇,改变了我的后半生,你八十大寿的时候,我去参加你的寿宴,就是去刺激你的,看看能不能一下子刺激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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