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偶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全民偶像- 第19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下午,丁宁给全公司的人放了假,因为"qing ren"节嘛,给情侣些耳鬓厮磨的时间,之于单身狗嘛,对于放假这种事肯定不讨厌。

    丁宁也和胖妞约好要陪她扫街,尽管一想到要逛一下午。他的双腿就直打抖索,可咬咬牙还是去了。

    ……

    “师傅,去十里沙的名品一条街。”

    “好嘞。”

    向小诗很烦躁。

    今天这么个特殊的日子,她好不容易说服了爸妈。从大老远的老家赶过来,想和张汉卓一起过节,结果张汉卓却是不回她短信,也不接她电话。

    可他手机肯定是开着的啊,要不然定位的位置怎么一直在十里沙附近变动呢。

    想到了某种可能,她的心情糟糕得无以复加。

    她早就觉察出张汉卓有那样的端倪了,假如真是那样的话,她不知道自己该怎样面对。

    她还觉得非常讽刺。

    之前,她劈腿了张汉卓,现在张汉卓要是真劈腿了,算是报应吧?

    这时候,她无比怀念从前,怀念和丁宁在一起的日子。

    丁宁可不会给她那样的担忧,他们在一起两年多,他对她始终一心一意,从不没让她疑心这疑心那过。

    其实,不只是现在,这段时间,一天天地总是避无可避地接触到丁宁的种种信息,眼看着他一天比一天风光,她经常性地追忆过去。

    美好,都是对比出来的。

    过了火车站前方的大道,路上的车辆渐趋稀疏起来,出租车的速度也加快了些。

    眼看着车窗外的种种景色飞逝而过,她想起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和丁宁也曾坐在这样的一辆出租车上,途径同样的路口,一起返回学校。

    大道两旁的草木建筑似乎都没怎么变,透着股熟悉,又很陌生,尤其是那些往天空里高耸而去的摩天大楼,总让人觉得他们在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以前没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她以前不怎么会去看窗外的景色。

    那时候,她身边总是坐着丁宁,她喜欢看他。

    假如当时内心不动摇的话,她现在会是怎样的?

    她这阵子经常在想这个问题。

    她觉得自己一定会很幸福,至少比现在幸福,因为丁宁对她的宠爱,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更是深有体会。

    只是,时光不会倒退,她遐想中的那些幸福,都是虚幻的,唯一真实的,是她心口日复一日的疼痛。

    蓦地感觉内心像是被人掐紧了般揪痛,向小诗连忙把头转了回来,不敢再去看窗外的景色。

    恰巧的,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还以为是张汉卓回电话了,她急忙拿起手中的手机。

    并没有任何人来电,她恍然意识到那是丁宁的《"qing ren"节》,最近火到烂大街,她每次出门,都不得不塞着耳塞把音乐声调到够大。

    旋即,丁宁慵懒的打哈欠的声音从车载喇叭上传了出来,这让她难以自抑地联想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时的无数个清晨。

    “baby,现在几点啊?”当丁宁温柔的询问声紧接着传出,她强忍着的眼泪顿时夺眶而出。

    ……

    和胖妞全副武装地出了门,走到哪,丁宁都能听到“嘿,baby。现在几点,今天是什么节。快,起床刷牙洗脸,今天过"qing ren"节”的歌声。

    没办法,这歌前天一发布就直接冲到随乐周榜榜首了,其它三大平台成绩也是斐然,算是借势成功。

    不过。他也被个别媒体打上个标签:与其说他是音乐天才,不如说他是营销天才,从直播到青年歌手大赛,再到后面诸多的成绩,他的成功离不开投机取巧。

    这些媒体说这话,完全是损他的。丁宁不屑一顾,权当褒奖看了。

    流行歌手为什么叫流行歌手,不就是跟着商业趋势走嘛,难不成他紧抓商业机会,还成原罪了。

    他还说他们吹毛求疵地黑他,是为了博人眼球的投机取巧呢。

    由于逛得是本就顾客极少的名品店,几家店逛下去。倒是没出什么岔子,就算被认出来了,因为这些店并不缺名流光顾,又有着严格的员工纪律,店员们没一惊一乍到哪种程度,更没打扰他们的兴致,至少人前是这样。

    随后,二人到了叶迪最爱的巴宝莉。

    巴宝莉是个风格蛮单调的牌子。特征是酷爱骆驼色。

    何谓骆驼色,差不多就是土色,这个颜色整个给人的感觉就是素净、平庸。

    就跟lv的交织字母花纹一样,巴宝莉也有自己独特的品牌标示,那就是由骆驼色、红、黑、白组成的格子纹。

    在丁宁看来,这标示更是土气,但架不住胖妞喜欢。

    好在这一季巴宝莉玩起了江南概念。出了一系列拼缝刺绣风的新品,一进门放眼望去,是出人意料的五彩斑斓。

    一进店中,叶迪就跟进了空中花园一样。立即双眼放光地兴奋起来。

    “好看么?”她很快就看中了件颇为花哨的印花编织斗篷衫,这件编织衫,丁宁看她拿在手里比划的时候,想起了个人:犀利哥。

    因为这件裙式编织衫有两层,每层的衣摆上挂着一圈深蓝色流苏,跟褴褛的乞丐服似的。

    当然了,和女人逛街,永远只要肯定就行,丁宁扬起嘴角,笑道:“好看。”

    “那我去试试?”叶迪又比划着,在镜子前转了个圈道。

    “嗯。”丁宁赶紧在就近沙发上坐了下来。

    也才没走多少路,他已经觉得腰酸腿软了。

    别误会,他可以肯定这不是肾虚,是心理因素在作祟。

    叶迪还没换衣服出来,又有顾客进了店。

    背对街道而坐,丁宁倒没看见来人,但一听店员们一拥而上的动静就知道了。

    大型奢侈品店的原则就是,招待客人的店员,一定要比顾客多,给你无微不至倍受尊宠的热情服务。

    当然,这热情服务其实也没多高贵,跟屈臣氏里絮叨个不停,给你介绍这个来自澳洲,那个有多纯天然的那种,并没什么区别。

    听见动静,丁宁下意识地把头往风衣里缩了缩。

    但很可惜,空空荡荡门店里,身为视线中唯一可见顾客的他,还是被人认出来了。

    “丁宁!”听到一声饱含欣喜之情的女声,丁宁暗暗咧了咧嘴,随即抬起头,循着声音看去。

    然后,他很意外地见着了个老熟人:张汉卓。

    张汉卓看见他,跟见了鬼似的,那表情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眉毛和睫毛都快拧巴得打结了。

    但他身边的女生,并不是向小诗,而是个很陌生的女生。

    那女生亲密地挽着张汉卓的胳膊,瞧两个人相貌没半点想象的样,他估计应该是张汉卓的新女友。

    要换别人,丁宁怎么着都得给句“你好”,但张汉卓就算了,他只是扯嘴冲那位女生笑了笑。

    “真的是你!”确认还真是他,那女生一脸惊喜地想跑过来和他搭话,但张汉卓把她拽了住,头也不回地往门外拉。

    “哎哟!”那女生猝不及防之下,被张汉卓拉得扭了脚,踉跄了好几步。

    张汉卓也没管她扭没扭着,只是一门心思拽着她往外走。

    何必呢,我又不能拿你怎么样,看张汉卓那急急忙忙想走,连自己女朋友扭着脚了都顾不得的样,丁宁蹙了蹙眉,没再看他们,又把头低了下去。

    这时,叶迪从试衣间走了出来。

    她不认得张汉卓,只知道一对疑似情侣的男女在门口拉拉扯扯。

    疑惑地看了那对情侣一眼,她走到丁宁身边,问道:“怎么了?”

    那边,已经被张汉卓拉到门口的女生,注意到了叶迪的存在,对张汉卓的行为更不满了,她奋力地一甩张汉卓的胳膊,怒声道:“别拉我了,你有病啊!”

    张汉卓没回她的话,黑着脸扭头就走。

    那女生没想到张汉卓会做出这般举动,不明所以之下,立即愣了住。

    丁宁见状,回过头,冲胖妞耸了耸肩道:“不知道。”

    “你要不过去看看?”看那女生都快掉泪了,觉得她很是可怜,叶迪急忙推了丁宁一把。

    丁宁无奈,只能站起身。

    不过,刚一起身,他的视线里又闯进了个有好一段时间没见的熟人,向小诗。

    向小诗手上拖着个行李箱,一脸杀气,和天外卷着的阴云一样。

    他很意外,迈出去的脚步顿停。

    向小诗第一时间并没注意到丁宁,她此时的注意力只在张汉卓一人身上。

    刚刚眼见的一切,让她明白,她的怀疑坐实了,心中满怀愤怒,她快步走到了张汉卓跟前,奋力地甩了张汉卓一巴掌。

    “啪!”

    耳光声清脆响亮,丁宁光是听着,就觉得疼。

    愤怒地抽了张汉卓一巴掌后,向小诗锋锐的目光,向在门口站着的女生投了过去。

    她心里火冒三丈,也想给那女生一巴掌。

    只是,没等她付诸实践,她的视线扫到了丁宁。

    很意外竟然会在这样一个场合看到丁宁,她的身子一僵,心里顿时兵荒马乱。

    更让她慌乱的是,她还看到了叶迪。

    叶迪身穿着一款很招人眼球的编织斗篷衫,以湖蓝色打底,上面有着绮丽而斑斓的彩色花纹,那可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款式,但穿在叶迪身上,跟量身定制似的,美艳得让人窒息。

    叶迪在丁宁身后盈盈而立,一边嘴角勾着,一边嘴角隙着,眉目里透着股俯视般的倨傲,向小诗和她的目光一触,心里绷着的所有情绪和心思都溃散了。

    她觉得自己此刻很狼狈,前所未有的狼狈,狼狈得她想要从来没出现过这里。

    十里沙美轮美奂,豪华、奢侈、又张扬,有着她想要的一切,只是这一切,此刻落在她的眼里,像是一场在无声嘲笑着她的默剧。(。)

第276章 开机发布会() 
金燕西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如果按原着来的话,用两个字形容他再贴切不过了,那就是:人渣。

    而且是xl号的。

    在和白秀珠谈恋爱时,他对冷清秋一见钟情,随即开始脚踏两条船。

    把冷清秋弄上床,导致她未婚先孕,二人不得不奉子成婚,在冷清秋怀孕期间,他又开始跑去**戏子了,还是两个,期间甚至都不回家看怀孕的冷清秋一眼,连孩子生下来都不回家。

    冷清秋大怒之下以孩子的性命来威胁,他不屑一顾地表示,他还年轻,以后孩子有的是,冷清秋心灰意冷,留下绝交书,离开了金家。

    再然后,金家开始衰败,金燕西又跑去捧白秀珠的臭脚,结果被白秀珠玩弄了一脸。

    总之,就是一典型的纨绔子弟花花公子,搁别的戏,这货只能做个人人喊打的反派。

    不过,电视剧嘛,基本都不怎么忠实原着,尤其是像《金粉世家》这样的书,按照原着来的话,至少男主角是没有什么大牌敢接的。

    毕竟,看电视的人,往往会分不清角色和演这个角色的人,他们对角色的憎恶,会迁移到演员身上。

    不提升人气,反而有损人气的角色,谁愿意接呢?

    而且,《金粉世家》里几乎所有的原着主要人物都不讨人喜,剧情也不讨喜,一切都尊重原着来的话,那很多群众看两集就弃剧了,可没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