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尸世界之生存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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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尸世界之生存日记- 第1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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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他动作如此缓慢,我实在是等不下去,直接拉住冲锋枪的枪管往里面一拉,外面的士兵一下子被我拉了进来。而后我顺势把准备好的钉子刺进了他的喉咙处,士兵还没有反应过来,脖子上已经有了一根钉子。
    然后我抓着他的脑袋,把钉子拔出来再刺进去,横着一拉,脖子被剌开了一条口子,鲜血立马喷涌而出,溅了我一身。从头至尾,他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就已经死了。
    把这个士兵放倒后,我把脑袋探出门外瞧了瞧,发现没有人在。
    关上防盗门,我把士兵的衣服给脱了下来,给自己换上。
    ps:第三集已经结束,明天就是第四集了,也许这个结局让大家有点失望,但是这就是丧尸世界。这是一个残酷无比的世界,没有谁能够永远的活下去,也许你们会说主角不是一直活着吗,其实主角的存在是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这个丧尸世界。
    徐乐失去了很多,父母,朋友,都没了。这种失去,比死还要难受。但丧尸世界不正是这样的吗,总是在失去,总是在痛苦。
    跟大家说一件事情吧,十一国庆的时候,我一个初中女同学去世了,我们去殡仪馆参加了葬礼,看到她躺在棺材里的时候,我哭了,我也明白了这个世界真的很残忍,她才二十岁,就已经没了。我很庆幸自己只是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大家知道为什么我要写徐乐胸口被砍出一道长达三十多厘米的伤口吗?因为我的胸口也有这么一道伤口!人生是很残酷很现实的,比丧尸世界更加的无情。
    。。。
 。。。  

第二百一十一章 醒来第二更
    第二百一十一章醒来
    日子久了,我连自己是谁都已经忘了。
    ……
    九月是个多雨的季节,从市政府大楼的后门堂而皇之的出来后,浑身上下都浸在了雨水当中。身上的衣服是从那个被我杀死的士兵身上给扒下来的,不仅仅是衣服,连裤子和鞋子都被我一并扒了下来。
    衣服的领口因为沾了血,总有着一股血腥味刺激我的鼻腔让我不断清醒着。
    让我意外的是,这死去士兵的衣服当中竟然还藏着两个面包和一小瓶水,早就已经饿昏头的我狼藉的吃完了这点东西,在屋子当中休息会儿后身体逐渐恢复力气。看来真的得吃东西才会有力气。
    因为穿了士兵的衣服,拿了士兵的枪,所以我从那间屋子里面出来后,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左右,果然等到了打着哈欠来换班的士兵。随后我便是堂而皇之的从市政府大楼的后门走了出来,进入了浑浊的雨幕当中,再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冰凉的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呼呼的喘着气,眼皮像是灌了铅一样的落下来。
    从挣脱铁链到现在离开市政府大楼踏上前往沃尔玛超市的路途,总共花费了我四十几分钟的时间。这四十几分钟,早就已经把我给累的苦不堪言,浑身乏力。
    现在还能拖着身子走,是因为我知道不能在这里倒下去,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好好的休息几天,再把自己的身体给养好。
    唯一可以让我养身子并且不被发现的地方,只有市政府西面四百米处的沃尔玛超市,里面有吃的有喝的,足够我活下去。
    从后门出来后,向着西边走了近一百米的距离穿过润丰步行街,然后沿着南北向的润丰步行街向着南边走去,到了那边差不多就已经靠近沃尔玛超市了。
    雨水浸透了浑身上下,好冷好冷。
    走到一半的时候,因为冷的浑身发抖,我被路上的尸体一绊跪倒在地上,我感觉自己已经撑不下去,恐怕没法走到沃尔玛超市。
    眼中很模糊,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水,抬头看向前方的路。
    “老子好不容易从里面跑出来了,不能在这里就倒下,必须进沃尔玛超市,必须去!”心里呐喊着,咬着牙从地上站起身来。
    天上落下来的雨水仿佛是一颗颗子弹,打在身上疼的不像话。我甩了甩脑袋,眼前的模糊渐渐清晰起来,变成了一大片血红色,仿佛整个世界都浸染在了血液当中,诡异不已。
    我没有丝毫的害怕,浑身上下仿佛充满了力气,原本打颤的双腿渐渐笔直,开始向着前方迈出。
    我知道自己已经累的出现了幻觉,但是这幻觉的出现,让我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
    我的眼中,整个世界都变成了血红。
    天上落下的雨水变成了红色,犹如血液般粘稠,啪啪的打在地上溅起一阵阵涟漪。不一会儿,我的双脚就浸在了满是血液的地面上。鼻腔当中充斥着令人作恶的血腥味,浓郁的让人头晕。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视线当中所看到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红色,就像是凤高外墙上油漆的颜色,就像是五号宿舍楼废墟当中的血色。
    感觉已经靠近了沃尔玛超市,但眼中的一切越来越红,渐渐的已经分不清周围的建筑,眼中除了红色还是红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东西。我有种感觉,是不是自己已经瞎了?所以已经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后来,在我昏迷前,我忘记了所有的事情。
    ……
    翌日清晨,楚扬一如既往的七点半醒过来,从床上起来后,站到窗口看着大楼前方的市政府广场。
    他很想不明白林珑和那群活着的人为什么要生活在见不到太阳暗无天日的防空洞里面,如今市政府广场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丧尸存在,让防空洞里的人出来生活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也不知道这林珑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还这么让他们生活在防空洞里面。
    他虽然看不惯,但也懒得去管,那些人的死活,说白了跟他没关系。在他看来自己可是神,因为他不怕丧尸,可以自由的穿梭在丧尸的中间,这不是神是什么?
    楚扬一直坚信一件事情,自己乃是上天选中的人。
    吃过士兵为自己准备好的早饭,拿上自己那把不知道已经杀了多少人的匕首,向着四楼走下去。
    他住在四楼的房间当中,原本那房间是一间休息室,楚扬看着不错就索性住在了里面。
    三楼的房间就是关押犯人的房间。
    他来到门口的时候打了个哈欠,看到守门的士兵摇摇欲睡,便是挥了挥手让他下去休息。反正在他想来我肯定一直在这房间里面,被铁链绑着,不会逃出来。
    他拿出钥匙,插进钥匙孔里面,一扭,防盗门打开了。
    而后他便是听到了一声诡异的声音。
    “嗷——”丧尸的叫吼从房间里面传来。
    楚扬开门后,看到门后院子蹒跚的丧尸,瞪圆了眼睛。他向着丧尸身后的铁链看去,发现铁链已经空了,整个房间里面没有徐乐的身影,只有这头浑身上下被扒的只剩下内裤的丧尸还有已经死去的陈凌锋。
    丧尸对楚扬一点感觉都没有,好像压根就没感觉到有一个活人站在自己身前,嘴里只是不断的嘶吼,也不上去抓他要他。
    楚扬在门口愣了一分钟,才推开身前的丧尸冲进去,看了看窗户外面,没有任何人影,而后在房内吼道:“人呢!徐乐他人呢!”
    ……
    第二天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头疼欲裂,眼睛酸涩的睁不开来。
    我摸了摸周围,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两条厚厚的毯子,至于身上的湿衣服,好像被我脱下来丢到了一边。
    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现在在什么地方?我记得昨天晚上从市政府大楼当中逃出来以后,在雨中出现了幻觉,眼前全都是红色,然后我就没有了任何的知觉。
    我努力的睁开酸涩的眼睛,一丝明亮的光芒闪现在眼前,我用手遮在脸前,挡住这道刺眼的光芒。等到眼睛完全适应周围的光芒以后,我才把手从眼前拿下来,看到了自己身处的地方。
    一间不大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面很干净,没有丧尸也没有死尸,更没有其他人。有着一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仔细一看,外面哗啦啦依旧在下着雨,不过已经不是黑夜,而是白天。看来我是睡了一个晚上。
    白色的墙壁上面有着一个挂钟,上面的时间是2014年9月23日上午9点30分。
    这是一个电子钟,所以上面的时间显示的很清楚。
    在知道了自己已经安全以后,我心里就出现了一个疑问:“昨天晚上我逃出来以后发生了什么?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想了想,一时间头疼欲裂,为此,我只能放弃思考,接受现在的情况。
    深深的喘了几口气,头疼缓解许多,看到办公室的桌子上面有着半瓶水,还有着一个手电筒。我拿过水猛地灌了几口,半瓶水很快告罄。
    神情已经彻底清醒过来,胸膛上长达三十多厘米的伤口依旧在隐隐作痛,但我忍得住,左手上原本包裹着的破衣服变成了一层纱布,看到后我不禁皱眉,难不成是有人救了我?
    可是看着这办公室里的情况,应该没有其他人才对。
    懒得去想太多,免得头又疼起来。
    “我现在在一间办公室里,这办公室又是那幢楼里的办公室?”我活动活动双腿,走到座椅上坐下,看着办公桌子上的陈设,上面放着一本落着灰尘的日历,日历的封面上写着“沃尔玛超市”五个红色的大字,下面则是一行英文。
    “难道我在沃尔玛超市里面?”
    我不禁疑惑一声。
    “出去看看?”
    坐在椅子上休息半晌,裹着毛毯,从地上捡起冲锋枪,打开了办公室的门,门外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我皱了皱眉,为了防止意外,我回到办公室当中把桌子上的手电筒给拿上。
    办公室的门外似乎是一条不长的长廊,走过去不到五米,边上就出现一扇门,门上面的牌子是“安全出口”。我没有打开,而是继续往前走去,又走了差不多五米左右,手电筒照到一扇半掩着的绿色大门。
    我小心翼翼的推开绿色大门,手中的冲锋枪已经上膛,如果手电筒照到任何异常的情况,我就会开枪。
    不过很幸运,绿色大门的外面没有任何的异常情况,手电筒找到的范围内,是一排排的货架,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商品和用品。
    我怔怔的站在门口,嘴里呢喃一声:“看来我是真的在沃尔玛超市了。”
    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又是怎么莫名其妙的找到了那间安全的办公室,但是至少我现在还活着,没有任何事情的活着。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好好休息,把重伤的身体给养好,这样才能够去复仇。
    放下冲锋枪,看着黑暗的没有任何灯光的超市,微笑道:“也不知道楚扬早上去房间看到我不在,会是什么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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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头七三更全到
    第二百一十二章头七
    人去世七天后,魂魄会于头七回家。
    ……
    在确定了沃尔玛超市当中没有任何危险后,我拿着手电筒肆无忌惮的在空无一人的广袤超市当中逛来逛去,推着购物车拿了不少吃的用的穿的,约莫半个小时后我才回到原先出来的办公室里面。
    在黑暗中穿梭了近半个小时,回到有着窗户的办公室,光芒照在脸上,很舒服。
    虽然外面还下着雨,但至少我已经恢复了自由身。
    把左手上裹着的纱布掀开来,接着窗外的光芒看清楚了手背上的伤口,原本以为会溃烂,不过看样子已经全都结痂了,然后还有着钻心的刺痛,但只要结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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