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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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吃肉-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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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权势,一国之后的殊荣和他以为我对王妃之位有兴趣,也只是他以为罢了,孩子究竟是孩子,即将十五岁的帝王,也不过只是一名半大的孩子罢了,又懂得什么是爱?

29。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你选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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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怒皇帝果然是不智之举,小皇帝似乎被我的眼神气的厉害,手一摊,对我道:“手给我。”

这种语气这种态度,我心中叹了口气,主动拉住他的龙袍袖子,我看着那袖子,金色,灿烂的金色,穿在这个还算英挺俊美的少年身上还算合适,倘若是换到了云惊蛰身上……

我一想到那个人穿一身明黄就觉得十分搞笑,心中认定,他不适合。

少年或许是从小穿这身复杂繁琐又华美到天下人几乎人人都想穿一穿的龙袍穿的时间长了,还穿出了那么点气场,刚刚冲我发火伸手的时候,还真有那么点男人的气场了。我拉着他的袖子边走边问:“会骑马吗?”

因为拉着他走,我也没扭头回身看他的表情,只是听他有些傲然道:“自然会,你想骑马?我教你!”

我笑笑,这语气,完全是一个想要献宝的孩子嘛。

撇开他对我的那什么之外,其实我不讨厌这个孩子,且不说他那张和司马博雍有个七八成相似的脸,单说他和不喜离魂三个人之间的复杂身世,就已经让我很难讨厌他。

我松开他的袖子,看着他的脸,说:“我只是觉得一个会骑马开弓的皇帝还是不错的罢了。”

这种昏话我过去没少说过,不是恃宠而骄觉得有事儿没事儿给这他带紧箍咒有意思,而是我真希望他能当一个好皇帝。司马博雍机关算尽,不也是为了他?虽然我并不认同司马博雍的做法,但我毕竟不是他,又怎么能懂他的想法?

所以总有点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皇宫我来过很多次,但说实话,我不熟,刚刚拉着他的袖子走了一段路,却不想走到小湖边,碧水蓝天,我忍不住凑了过去,一眼就看到了自己锃亮的脑门。

我摸摸头,心里突然有些不悦来。

这头让我苦恼了许多年了,那么多法子用过,居然还是寸草不生,难道头发都被云惊蛰给长光了吗?

我想到这儿,越发的妒恨起某人来,恨不得回家就收拾他去,哼。

一抹明黄出现在水中,他说:“不喜,你想让长头发吗?”

我扭过头去看他,不想他正冲着我微笑,笑容灿烂不同某人习惯性的浅浅一勾,他这样笑着,可语气却清幽了起来:“我小时候还觉得你这脑袋好玩,总想摸摸。”

我眯眯眼,冷淡道:“陛下,你现在还想试试吗?”

我保证,我这不是威胁,更不是恐吓,我不过是区区一个普通人而已,哪里有和皇帝对着干的本钱?

他似乎被我这样眯着眼睛看的浑身别扭,眼神有些闪躲,最后叹了一声,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每每你这样看着我,我就有些怕你。”说完,他又凑近了一些,往我身边靠近乎,说:“我以前没跟你说过这个吧?我是皇帝,本应该什么都不怕,可你这样看着我的时候,我总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你……”

我嘞个去,这样委委屈屈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他呢,是他没事儿想对我的脑袋动手动脚的吧?他还装?

不过若是换了另外一个人,看了他这期期艾艾又小心翼翼附带委屈巴巴的模样,指不定抗不抗得住呢,我则是因为家中某人在表现功力比这不足十五的小皇帝的好太多,早有了免疫力,瞥他一眼,说:“装可怜没意思的,你可是个皇帝,皇帝。”

他那张脸说变就变,等我说完就已经是一副然懊恼的模样,凑在我身边道:“不喜,我真想不通,难道你就这么不喜欢我吗?”

我看他那差点凑在我身边的脸,不怀好意的捏了一把,揉搓着他的面皮说:“倒不是不喜欢,贫尼和陛下勉强也算从小一起长大,情分还是有的,友情嘛。”

他顿时苦瓜脸,眉头蹙着,黑眸凝着我道:“既然喜欢,又为什么一定要穿着这僧袍,嫁给我不好吗?我将来一定好好对你。”

我看着他那副认真殷切的目光,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十五岁的时候,那时候我似乎除了上课,被水心强拽着逛街,去陪师兄弟们练功外怕是什么都不懂吧?

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也是趁机放开他的脸,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许诺的未来,怎么想都是虚无缥缈且不可信的,而且还是出自一个帝王之口,喂,孩子,你知不知道将来你可是要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贫尼就算当一辈子的光顾也不想跟那么多女人争宠吧?

关键是贫尼我对你这个小娃娃根本就没兴趣啊。

他皱起眉头,这反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伸手又捏了一把,笑着说:“这还有个孩子样子。”也许是皇帝的架子一天摆到晚,摆了这么多年,明明还是个花季少年却看上去一点活力都没有,我笑着说:“陛下,倘若我真变成王爷的义女,就是你姐姐了,你难道想喊我姐姐不成?”

他双眼一亮,我又道,“所以义女之事还望陛下就不要再提了,我这样很好,真的很好。”

那双眼又黯淡了起来,我又拍了拍他,笑道:“陛下,你长大了,只能让我仰视。”

我和小皇帝说了许多,话题围绕着他转,伤了人家的心也总要安慰一二吧?

虽然感觉他今天和前些日子不同,但我也只是觉得他或许是叛逆期过去了。对了,想到此处我还有些遗憾来着,我居然都没有过叛逆期,啧啧,真是太让人惋惜了。

说到无聊的时候,小皇帝话题一扯,扯到了朝堂。

本来还有些蔫蔫的他说到此处,双眼就多了几分神采,我不由多嘴了句:“陛下,以后要当个明君啊。”

他笑着点头,弯着眼睛,一身明黄,让我看的十分顺眼。

快到午膳的时候,有宫人来请,我被他扯着袖子并排走着,快到亭子的时候,我听他说:“不喜,我会当个明君的。”

我应了一声,跟着附和,陛下一定会是一代明君。【。 ﹕。电子书】

明君是不会娶个尼姑当老婆的,我觉得我忽悠的十分成功,十分成功啊。

让我觉得只得庆幸的是,太后在用膳的时候并没有提及义女的事儿,好似那已经变成了过眼云烟,我觉得浑身舒坦的同时,饭量也增了不少。皇宫的御膳味道自然不差,可能让我吃着舒服的时候委实不多,于是吃啊那个吃,等放下筷子之后就见太后和小皇帝两个人都在看着我,眼中或多或少的都带了那么点笑意。

幸好我这脸皮一向不薄,只当做没看到。

午饭后太后就将小皇帝打发走,又与我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话,有她还是姑娘时在家时的生活,她似乎对那段岁月格外思念,笑容甜蜜且温柔,好似换了一个人一般。

我一边感慨着一入后宫深似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陪她说着话。

怕她渴了,见女官奉茶上来,我起身接过双手递到她面前,她笑笑,轻啜了口茶水,仿佛也借由这个动作收敛了心情,对我道:“不喜,虽然你是个出家人,但是我从没拿你当出家人看待,你知道对一个女人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她凝望着我,眼中已经没了方才的笑意,再认真不过。

30。腻死人的温柔

溺毙其中也心甘情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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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太后认真的态度稍稍感染了下,于是用心的去想这个问题。

倘若是我穿越前,让我想这样的问题,我大约会想,房子吧。

我穿之前才不过是大二,家里老爹老妈都曾认真的讨论过要不要给我买一个房子的问题——估计他们觉得我这个样子这辈子是嫁不出去了,还不如先买个房子帮我供着,反正房价还是会该死的往上涨啊涨啊涨的。

谁知道穿了变成了小尼姑,我居然还能有人喜欢,而且还是两个,两个哎!

两个争一个,咱也能算是抢手货了吧?老妈知道一定会乐不可支吧?

可在这里呢,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容易回答的问题,嫁对人罢了。

听我这样说,太后浅浅一笑,伸手拍拍我的肩膀,那副慈爱的模样让我有些别扭,且不说我不是她闺女,就算是我心中的老娘也永远只有那一个会在看八点档的时候擦掉眼泪就让我找个混蛋东西回来的女人。

太后就这样亲昵的拥抱着我说:“你说的对,嫁对人。”

她看了看身边的宫人和女官们,最后挥挥手,只剩下了身边的一个女官长。

我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却不想她张口就说:“当初我是不想嫁给先帝的。”

我心中一凛,默不作声。

我从小都不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尤其是这种故事。



等回到家里,我一回到谛听院就去找云惊蛰,和想象中的一样,这人一点都不听话,没躺在床上不说,见到我也脸不红心不跳,手里的烟枪也不藏。

我也懒得管他,只是一双眼睛在他身上从上往下瞅了几遍。

那人如今的脸皮也厚实的很,一点也没不好意思,等抽的差不多了才将烟枪往我面前一放,用十分遗憾的眼神看了它一眼,又看了看我,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来,对我道:“拿走吧。”

我没好气的给他收起了烟枪,然后又帮他取了一件薄衫披上,又看了看他面前那张画儿,惊讶的眨眨眼,再瞅瞅他。

司马博雍这位才名冠京城的殿下,自然是琴棋书画文章样样拿得出手,他偶尔也喜欢画点画儿,但并不多,每次画也都是画点什么水墨山水来着,我不喜欢,也不怎么关注。可谁想,今天这人居然玩起了碳素。

我瞅了瞅他那爪子,啧啧,刚刚怎么就没瞧见呢?一边从袖子里取了帕子帮他擦着,一边数落:“你画完了能洗洗手吗?喊个人进来伺候你来人家会累着吗?”

他瘪瘪嘴,这种故作的可爱可是看在我眼中却是十分可爱,哼了一声也懒得数落他了。

他却玩上了瘾,似真似假的跟我抱怨着:“人家抱病的时候居然舍人家而去,人家辛辛苦苦一片赤诚之心尽赋画中,可你居然只是看了一眼,一眼哎!”

我冷眼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力道重了一些,某人顿时收起抱怨之声,陪笑道:“阿肉,你这是怎么了,难道我那个不孝侄儿又惹你生气了不成?”

我看着他没好奇的哼了一声,数落道:“现在怎么不人家来人家去了?现在怎么不继续哀怨了?”

他可怜巴巴的眨着长睫毛,我心中怒火更胜,就这张脸,看看,看看!有几个会把你个混球当成三十多岁的大叔的?要不是每天上朝都要坐轿子,偶尔出门溜达也坐马车,就这张脸在京城里抛头露面上那么两三天,还不知道要给我引来多少……情敌!

伸手戳戳他那张脸皮,捏来捏去,揉搓的火气降的差不多了之后才喊了人进来,又把他那双没擦干净的爪子亲自帮他洗干净,末了又把人打发走,这才有心思去看那幅画。

这人也真是恶趣味,其实画了两幅,第一幅就是引爆我的怒火的那副,五短身材,光头,萝|莉幼|齿的模样,脑袋上还顶着一个光环——如果不是我考虑到自己的尼姑身份,我一定以为这丫的是在嘲笑我圣母。

可画的虽然不合我的心意,但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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