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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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记事-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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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什么要说这些?最近也没看阿嘉莎。克里斯蒂啊!

小皇帝摆出谦虚受教的样子继续点头,只怕在他心里我现在比古老头还要无聊吧?看来我其实毕竟不适合当幼师。

“陛下治国即是治民,要治民,就要知道百姓真正的需要。”

点头。

“为了知道百姓真正的需要,陛下,找个时间我们去微服私访吧?”

张大了眼睛。

“我们乔装改扮,不让人知道是陛下和张学士,去市集城镇看看普通百姓是怎样生活的。”

完了,会惹大麻烦!可是陛下乌溜溜的眼睛中已经绽出喜悦和渴望了,对着这样的眼睛,我是没办法食言而肥的。

我差不多是落荒而逃。

好失败的养成第一步啊!我就是对孩子和动物没辙!

回府里时红凤告诉我该遣出的和该卖的男宠都已经分好了,救我下一步指示,我想想有点太狠,就说:“罢了,要是卖出去只怕也落不到什地方,你给他们每人一百两银子好生打发出去,嘱他们自己去做个什么营生。”

红凤答应了,小绿也在旁边,插嘴说:“那些哥哥们都在哭呢。”

没用的男人!我的同情心可窘此为止了。不过还挺像以前裁员的感觉,最近我经常都分不清自己在什么时空了。

外府管家遣人进来禀报说林贵全把礼单上的礼私了,我便带着保镖姚锦梓,通房丫头红凤,书童小绿一起去前厅观看。

上次说过的礼都林林总总摆放了一地,还有多出来的,一个长老鼠胡子,一看就是师爷的老头站在那里,见我去就向我磕头请安。

“大人,敝东遣老朽将礼送上,又因最近有些时新物品,一并送与大人赏玩,请大人笑纳。”

外府管家接过另一份礼单和一个小小锦盒,呈给我,我先把锦盒微微打开一瞥,是厚厚一叠银票,我淡淡不动声,把锦盒纳入袖中。又打开礼单一看,加了十支高丽老山参,两瓶从大秦(罗马)来的玫瑰露,一斤大食的乳,五十匹新到的哆罗呢。

我淡淡一笑:“倒叫你东家费心了。”

师爷走后,我怀着极大的兴趣观赏礼物,袖中那十五万两银票在暗处散发着极致的热力与光芒,我心怒放,直到这一刻才发现穿越时空的快乐与价值所在。

药材和料我都命收到库里,那两瓶拿水晶瓶子装的玫瑰露看来价值不菲,我打开盖子闻了闻,一瓶清淡些,有点像kenzo的flower,一瓶浓点,像娇兰的一千零一。我很喜欢呢,虽说现在是个男人,不过反正是长成这样,又是先帝男宠的男人,就算用水人们也不会更奇怪吧?

那对金钏我赏给了红凤,红凤敛首谢恩,炕出有什么特别高兴。真是难伺候的人!

我看那些波斯大折蝉翼纱轻巧鲜,十分丽,可惜啊,这个我自己是真的用不到了。“红凤,一匹赏你,去做几件衫穿罢,余的收进库里,对了,看看库里有什么积年的布料,也该拿出来给丫头小厮们裁衣了,白白放着也没用。”

红凤答应着。

我又看那些哆罗呢,倒真是挺好的料子,都是青的,就说:“拿这个给锦梓和锦枫多裁几套衣裳,还有那个雪豹皮,给他们各做件皮裘穿,寒究竟料峭呢。”

眼前场景让我想到了红楼梦,于是我想起了一件事:“红凤,如今你每月月例银多少?”

红凤怔了一下:“十两。”

十两,比起红楼梦里好像跟们一样,不过,在这里算高薪吗?

“升到十五两。锦枫每月也要二十两月例,小孩子有时也会想买个什么玩物儿的。至于锦梓,”我看了他一眼,“不拘多少,要用钱就去账房支吧。”

他脸上还是淡淡没表情,可恶,怎么这帮人一个比一个难伺候?

可是我的好心情不会这样受阻挠,我回到房里数了一遍银票,不是十五万而是十八万。

呵呵,林老挺懂事啊!

姚锦梓一直冷眼看我数银票,我心中一惊,莫非张青莲以前并不在乎银钱?会露馅吗?最近我总觉得姚锦梓好像已经知道什么了。

“锦梓,从今晚开始你就在我屋里睡。”我有点忐忑,故作不经意的说。

“是。”没有表情,又没有表情!

有压抑的怒气吗?

炕出来。我有点恼火了,觉得自己处于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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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人家以前就说过了,我的主强虽强,这方面确实有点清纯嫌疑,不知道为什么。要不然以后我们再讨论一下关于童年阴影对人的潜意识里的的罪恶感的影响?笑。

不过其实她是有点霸气的(也可能是起气),与其说“对于古代人的种种争宠行为一惊一乍”,不如说是她的地盘和主导受到挑衅的应激反应,——听起来有点像某种动物,不过,我听说越是成功人士越有返祖现象——,所以,红凤作为一个相对弱势的人爬到她上就没有激怒她。对男人则不能忍受。算是权主义的表现吗?

她对姚锦梓的钟情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对方属于调压抑内敛型人格(虽然很可能是外界因素造成的),反正据我目前判断分析是这样的。

主角当然会做观念调试,但不可能一下就做到的,而且她本来就是现代人啊。有些东西她日后就会妥协,有些则要坚持,虽然知道变通,但从某些方面说,她是个原则很强的人。

我发现现在大家有把她完化的倾向,可是世界上没有人是完的,那样的人我也不喜欢。主天赋虽高,也不可能全知全能,处处都强啊,她也有过很小的时候,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还并不那么自信的时候,很容易被外界伤害的成长阶段,有一些伤痕留下之后会影响到日后的成长模式的,她心里有很多隐藏很深的东西,并不像外表光鲜无瑕。

所以,这就是第一人称写作的坏处了,只能用她的眼光看,她的观念写,可这些并不代表作者的意见。因此要请大家耐心看下去,很多事最后都会明白的。毕竟我才写了开头,对大家来说所有的人物都还只是第一印象呢。

菊的鬼主意不错啊,不过,主的设定是二十六,张青莲才是二十七八,擅自给一位超过二十岁的士加两岁你知道是多大的罪吗?笑。

NP,恩,NP,大家倒是不用怕没得挑,会有几个极品的,到时各挑合口味的就是。

PS:居然也有人说我是后妈啦,我很错待我家青青吗?

第一卷 惊澜

作者有话要说:喂喂,火气大了!mm,不可以说话那么冲哦。天洗,嗯,很多事是见仁见智,首先声明作者不歧视同恋,主角也不歧视,这只是她对于肛交的看法,而不是针对同行为。她确实有点洁癖,除此之外,观念也是会改变的。所以用夸张的话来说明她现在的心态。绝对不是代表作者的看法。晚上上睡觉的时候,我和姚锦梓都面无表情,炕出谁更不安。但是窃以为应该是我,因为人家早就习惯了。

我已经嘱丫环在上放了两被,以委婉地表示出我并不要他侍寝。不知道他能不能领会?不过,以他的聪明应各白的吧?

之所以让他跟我睡,排除掉我潜意识里不愿自己分析的东西,主要是考虑到现在的张青莲没有武功,因而没有自保能力。这两天连着被人摸到上去都不知道,我忽然开始担忧刺磕问题。

想要张青莲死的人恐怕不只一个两个,如果不小心点,只怕哪天睡下就爬不起来了,而且,我最近真的有不好的预感。说到人的预感,还是很灵的,之前曾有一桩大老板下了苦功的收购案,我当时便觉得预感不好,后来开会时我一直以各种理由反对,他们都觉得我来了月事,情绪不稳,不过,见我难得如此坚持居然也被我说服了。再后来,这极司果然暗中有极复杂的产权问题,代替我们收购还觉得占了大便宜的一家投行差点没被拖垮。这件事曾经非常有效的巩固了我当时受到一个强有力的空降对手威胁的地位,所以记得很清楚。

见他没有动静,我决定先脱衣服,“锦梓,我先睡了,我睡里面,你睡外面那个被窝。”我再次强调不跟他睡一起。

我当然比较喜欢睡,但是现在有他在不太好,所以决定留条亵裤。呵呵,我现在已经理直气壮的没有了上面的累赘,不用怕什么了。

说到人的胸部,完全是一个为别人而长,对自己什么实际用途都没有,还居然这么要紧的部位,多没方便啊,跑步的时候就算改用运动胸衣也没用,晃得很难受,还有刚发育的时候里面长了小小的硬核,一碰到就疼得死去活来,为了面子也不能说。唉,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老天歧视人的明证。

我松了腰带,褪了外袍,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说实话,也不是十几岁的纯情小处了,又不是第一次在男人面前宽衣解带,居然不好意思,我都不明白自己了。何况,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发生过……唉,不想了,越想脸越红。

褪下了中衣,抬头发现他盯着我看,见我看他,生硬的扭过脸去,好像有点脸红。不知为什么,我顿时心情大好,一点都不紧张了,反而笑吟吟地凑到他面前去,他瞥了一眼我露的肩,把脸别得更开,眼神阴郁,又像恼怒又像害臊。

呵呵,毕竟还是小孩子啊。

说到我现在的身体,最大的好处就是实在丽得紧,无论男,都很难对抗这种吸引力的。

不过,玩火会,我也别太过了。

我溜进自己的被窝,好整以暇的观赏我的少年脱衣秀。他瞪了我一眼,转身脱衣服,啊呀,再次看到丽的真是幸福养眼!那细腻光泽的皮肤只有这个年寄时候才有吧,胸肌,腹肌,背肌都有料但是又不会过分,也没有洋人讨厌的胸毛,上身与腿绝对符合黄金分割率,自然细下去的腰部曲线……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自己有恋童癖?

他在我的旁边被窝睡下。

感觉很温暖,很安全。我枕着自己手臂,说:“锦梓,来聊天吧。”

他没看我,眼睛看着顶,说:“大人想聊什么?”

我想了想:“不如聊聊你的心情吧?”

他不作声。

“你现在想杀我吗?”

他沉默了很久,才说:“三年我还等得起。”

“恨我吗?”

他不说话,大概是因为我问的问题太显而易见,不屑得回答。我叹口气,看他长长的睫毛投在颧骨上的漂亮阴影,有点怔仲。

他咬住了嘴唇。

我又叹口气,决定要转身睡觉。他却突然恨声说:“你如果要,就说要,到底想玩什么?”

我怔住了。

他突然一把抓住我,很是粗暴。然后恶狠狠的咬住我的嘴唇。

我一时都忘了闭上眼睛,惊愕的看着他。

不过这样粗鲁的吻我还没遇到过,我愣愣地任他噬咬我的嘴唇,直到疼痛里混进了血腥味。

这该死的混帐把我的嘴咬破了!我明天怎么去上朝?

我用尽全力推开他,他也没坚持。

看着还有点喘息的姚锦梓,我知道自己生气了,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和生谁的气。

“睡觉。”我冷冷说。转身背朝他躺下。

我开始和姚锦梓冷战,虽然同出同入,同食同寝,然和他说话。

而这几日朝中,发生了一件很具震撼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三个月前浏阳驸马的舅舅,陕西节度使崔宇的独生子,强抢了当地大士族宇文家扮男装溜出去玩的,宇文家大少爷上门理论讨人,然自报家门,崔大少只当是好欺负的平头百姓,纵使恶奴将其活活打死,震惊一时,案子闹大,上了京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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