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诱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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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诱宠- 第3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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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恍恍惚惚地打了辆出租车,也离开了。

……

桑红知道自己必须忙起来,才能不陷入那种噩梦一样的悲剧梦靥里。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买来个身份竟然就能恰好在甜水镇找到工作。

她拿着那张汤姆克鲁斯开给她的支票,感觉很不可思议!

她记得很清楚,国内很多单位的新员工都是工作够一个月之后,才可能领薪水的,新员工更是悲催,三个月的试用期,薪水要多低就有多低,压根儿就不可能预支薪水,怎么她连身份都没有验证,凭着那空口白牙的一番话,那洋鬼子竟然就给她预支了一个月的薪水?

桑红冰冻的心一点点地变得柔软,如果她没有梅晓楠的那笔钱垫底,这是不是她的救命钱啊!

心底那早已崩塌的信任感开始复苏。

人活着积点德还是很必要的,一个人都能给素未谋面的员工预支一个月个薪水,一个人都可以为首次见面的房客做诚信担保,帮她和房东砍房租,她为什么顶着人家的名字活着,却连赡养老父亲的职责都不愿去承担?

于是她在感慨万端中回了家,把黄一鹤父亲的那张老年公寓的催款单给交上了,并且电邮知会银行,以后按月直接从银行账户里交付那份房租。

她不由想到了自己的亲人,她抛下一切侥幸逃得生天,外公,爸爸,妈妈,他们该怎么度过失去她的日子?

等她稳定住,等她死去的这件事尘埃落定,她会想办法联络到他们的。

桑红叹口气,打开了自己的邮箱,虽然她在那些亲人朋友的眼中已经死去了,可是她还是存着侥幸的心理,毕竟,她曾经给过那个人自己的邮箱号。

她有些木然地翻看了收件箱,出乎意料,她看到了两封电子邮件。

一封是秦青的,一封是欧阳清柏的,是在她出事后的三天。

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来了,秦青,这个痴情的傻男孩,他一定是听说了自己的事,她没有勇气去看秦青的邮件,当初都没有选择他,现在这样狼狈的模样,就不要再去连累他了,她现在的身份对谁来说,都是累赘。

259章 面对现实

桑红点开欧阳清柏的邮件,读得泪水婆娑。

这不是一封普通的信件,简直是一封父亲写给女儿的悔过书。

欧阳清柏一再陈述,他从来都不相信她这个乖巧孝顺的女儿会惨遭不幸,更不会相信她留给他的这个邮箱会没有用意,虽然他们那天半夜他们只有寥寥数语的对白,但是,他已经深深地感觉到心灵相牵的欣喜和神秘,说他会养好了身体,等着她联络,陪着她狼藉天涯,请她吃遍全世界各地闻名的小吃和美食。

如果他知道那样的相处是他们唯一的一次交流的话,他绝对会宁愿放弃手术也要好好陪着她度过……

欧阳清柏的古文功底很好,写的时候,想必也是痛定思痛、悔恨交加的,自然是字字泣血,桑红的文字功底也不错,此刻又是孤身飘零天涯,加上又是常常被感性驱使,她自然读得泪流满面。

桑红终于还是收了泪水,她无法回应,她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消息对那个刚刚动过大手术的人来说,是吉还是凶。

还是暂且放放,等她的情绪平静下来再做决断好了。

而且,她不知道欧阳清柏和宋书煜的关系到底如何,对于孤傲偏执的宋书煜,她一点都不想再面对他,太累了,尤其是她还可能是一个杀人嫌疑犯的身份,杀死的那个女人,还是他心心念念地旧爱新欢。

一想到宋书煜,她的心就碎裂一般的疼痛。

她轻轻地抚摸着平坦的小腹,她如果想要陪着孩子一起长大,似乎这辈子都要躲着他了。

她想到了他的手段和做事的铁腕风格,一旦他理出头绪,会不会就是她的末日?

这样的想象简直是太让人不愉快了!

桑红快速地关了邮件,她知道自己现在孤苦无依,对亲情充满着渴望,选择了这条路就要孤独地走下去,不然这样敏感的时期,绝对会前功尽弃。

她又浏览了一些网页,依然没有看到梅晓楠死亡的讯息,难道国内封锁了这个消息?

梅晓楠的死讯她一天没有听到,按常理来推,她就依然处于紧急通缉期。

倒是叶家以摧枯拉朽的姿态迅速崩台,这让她不由又浮想联翩,看来宋书煜也不是那么冷血,她的死还是让他动容了,既有今日,何必当初?

当初他但凡有一点点的积极表态,她何至于此!

人生真的太奇妙了,用极大的心血去谋划去努力,常常一个极其微小的细节就会败坏你,让命运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景象。

她知道自己性格不成熟,出事的那段时间宋书煜一连好几个晚上都没有回过家,加上对她说出的和梅晓楠有关的事情,表态模糊,她不能不多想,说到底,是她的性格冲动造成的,无论她多么后悔,时间也无法倒流,宋书煜的地位和性子,她的心智似乎无法揣测得到,但是,封锁梅晓楠死亡的消息,到底是维护她还是一个圈套呢?

桑红现在小心谨慎得让她自己都很厌倦,可是,她不能不这样,毕竟一切都是她偷来的!

宋书煜找到她的那一天,就是她的人身自由结束的时候!

好了,不准再想他!

一个人努力地经营新生活,她要真真实实地努力一把,看看自己的人生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对摄影并不陌生,毕竟年少的时候也曾经做过背着行囊背着相机浪迹天涯的美梦,现在她实现梦想的机会来了。

她不由又想起宋书煜来,这个男人给予她的实在是太多了,除了在部队特训时候,陪着她手把手地交给他许多保命的本事之外,对于她的问题也是有求必应,他是一个极好的教练,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男人,可是,他真的不是一个细腻尽职的爱人。

桑红怅然地开始搜寻网页,恶补有关摄影的常识。

宋书煜曾经给她普及过一些摄影的有关知识,更是手把手地教给她从镜头里取景的基本技巧,她的记忆不由又回到了过去——

在宋大有的老宅里,她看到过宋书煜装修设备精良的暗房和各种相机收藏,他教给她拍照的基本技巧,可惜当时她因为太过兴奋和紧张,并没有充分享受触摸那些高端相机的快感。

是宋书煜的新别墅里,她记得主楼的楼梯走廊上边,挂着他拍摄的精品照片,那些作品一定是很让他骄傲的,不然,他那么低调的人,怎么能费心思精挑细选,装饰了那些照片在那里。

想到即便远在天涯海角,她竟然要用他曾经的爱好来谋生,她不由觉得命运更加的玄秘难解了,记得当时她从取景器里往外看着宋书煜那优雅从容的笑意,她立即就被迷住了,一种全新的视角方式在她的心底诞生,那个镜头就像是从一个小洞里向外窥视,你不必去看身边所有的东西,你可以任意地缩小视觉范围,只看一副景象都行。

那时候,她的视线里只有最最生动的一副面孔,那就是他的脸。

一想到她以后就会和他曾经喜欢做的一样,从那清晰又神秘的镜头里来看这个世界,她就觉得,他们俩至少还有相互联系的途径。

他会不会有一天在世界著名的杂志上看到她拍摄的照片?

桑红觉得小脸轰然一下就红了,似乎又看到那张熟悉的绝对让她看一眼就会被秒杀的酷酷冷硬的俊脸,他是会欣赏还是会嫌隙地撇撇嘴,视线一扫而过呢?

真的要疯了,说了不想他的,怎么一闪念直接,什么就都绕着他转开了,似乎,没有了他,她的思维就没有了贯穿的主线一样。

要死了桑红,你这笨瓜呆鸟,都因为他成了现在的这副鬼样子,还痴心不悔。

桑红抬手轻轻拍拍自己的小脸,让自己从不着边际的幻想里回到现实中来。

这是她成年之后的第一个工作,虽然童年开始,她就有着极其丰富的打工经历,但是现在不一样,黄一鹤用了很多年的努力,换来的不过是月薪一千美元的工作,从这一点就看出来,这一行觉得很难做的。

她现在能有这份工作,一方面纾解苦闷,另一方面,也是对冥冥中她需要感激的人做出的交代,无论如何,不能辜负了新环境里陌生人的信任,她要让那个汤姆克鲁斯看到,他付出的一千美元不会白白地浪费的,她绝对是一个值得信赖和值得雇佣的员工。

虽然她到现在也不过是只用最简单的机子给宋书煜拍过几张照片,而且那些照片只是存在相机里,并没有变成胶片冲洗出来的机会,可是,她记得当时宋书煜一张张地看她拍出来的照片,还惊讶地挑了眉梢,说她的视角很独特,抓拍得很及时,让他的面部表情,显出些从来都没有发现过的微妙。

或许是因为他的地位和性格使然,他所有的照片都很死板,面对桑红的时候,他显然放松了很多,于是他就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自己。

桑红长长地出了口气,努力地抿抿唇角,暗示自己——别再想他,行不行?

她突然又想起来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她似乎连一台顺手的相机都没有。

这对一个摄影师来说,简直是个笑话。

摄影师的相机就像是战士手中的武器,怎么能没有呢?

桑红失笑,她完全可以找借口说遭遇车祸,醒来之后她身边值钱的东西都丢了。

现在去买也不晚嘛。

她按着最著名的摄影师们推荐的品牌,结合着网上驴友们热衷的相机器材,多方比较,确定了几种必备的拍照器材设施,只是一些英语介绍的图片,她阅读起来有些困难,因为里边的专业术语太多了,对她这样一个初步接触摄影的门外汉来说,解读着着实费力。

桑红无奈地决定还是去摄影器材店里转转,让店老板根据她的职业给她推荐一些实惠的器材比较可行,毕竟她以后就要在这个小镇上生活了。

说行动就行动,她明白行动力在人的生活里占据的重要性。

新西部摄影器材店位于主街旁边的一条狭窄的侧街里,店面很小,装修得很粗犷,但是陈列摄影器材的架子设计品位不俗,柔和的射灯照着架子上边的一架架陈列着的闪着悠然光泽的机子,很能凸显出各种器材和机型的视觉优势。

纯白色的墙壁上粘贴着各种名家签名的摄影照片,黑色的原木花纹的地板,在这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光与影、黑与白给桑红的视觉营造出一种迷幻又神奇的世界。

靠右边的一角,是一个咖啡区,摆着白色铁艺的桌椅,精致又小巧。

看着桑红走进店来,精明的店老板从一侧的暗房里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四五十岁的非洲黑人,他有着球星泰森一样的肤色,短发在头上编成了米粒一样紧致的小辫子,穿着黑色的工作服,白色的衬衣领子和袖口十分洁白,他露出憨厚的笑意亮出了一口整齐的大白牙齿:

“女士,我是莫斯,请问能帮你什么忙呢?”

桑红客气地笑道:“你好,莫斯先生,我是《甜水镇报》新聘请的摄影师,我的器材——因为路上出了点事情,丢了,现在我即将开始新工作,手边却没有一点实用的器材,所以,我的主编汤姆克鲁斯先生推荐我来您的店里看看——”

她的英语水平有限,不过这些话因为事先练习过两次,倒也说得挺流畅,这是一个新地方,她觉得亮出身份很必要,毕竟这个镇上只有这一个器材店,她需要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而且这个黑人莫斯给她留下很好的印象,颇有些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边那个可靠的黑人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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