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成新欢》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前妻成新欢- 第9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很清楚,自己不是为了***。

他和她在一起,从没有一刻是为了***。五年前没有,五年后也不会有。

他想给她的,只是他所能想到的温情。

他略带粗糙的指腹划过郁欢的小腹,激起她一阵颤抖,记忆又恍恍惚惚的回到他们的第一次,他把她按在车上,那种狠狠的掠夺,让她真的好痛。

其实她一直不愿承认,她的第一次,是被最爱的人强。暴所失。

不,她不要这样,她不要一次次的被同一个男人这样的欺辱。

郁欢忽然就失控了,抵在他胸口的拳用力的捶打,声嘶力竭的喊着:“沈亦晨,你放开我,你这个混蛋,你根本就是个***犯,我恨你,我恨你!”

她的胡言乱语让沈亦晨更是气急交加,非但没有放开她,反而手指一路向上,从她的背上探过去,已经摸到了她内衣后面的小扣。

就在他已经伸手要解开时,门口忽然传来一个糯糯软软的声音,“妈妈!”

小小的声音还有些迷蒙,带着些迷惑和惺忪,仿佛是在睡梦中被吵到了一样。

两个人被这声音震得不轻,沈亦晨陡然停住了手上的动作,郁欢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忽然猛地一把掀翻了身上的男人,连凌乱的衣服都顾不得拉,飞快的跳下床奔向那个孩子。

沈亦晨僵硬的躺在床上,看着站在门口的那个小男孩。

他没有和小孩子接触过,分不清小孩的年龄,小男孩好像是三四岁,又好像是五六岁。

他留着一个圆溜溜的西瓜头,站在门口撅高了小嘴,揉着惺忪的睡眼,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他的个子在他的年纪里算高的了,脚上拖着一双史迪仔脑袋的拖鞋,身上穿着一身蓝色的史迪仔连体睡衣,头上还带着帽子,长着两只蓝色的耳朵,史迪仔张着大牙,把他的小脸含在嘴里,又可爱又好笑。

沈亦晨脑子里的第一想法是,这孩子是不是他的,第二个想法是,会不会是向锦笙的。

郁欢从床上奔下去,半跪在地上,紧紧地抱住站在门口的儿子,她的身子还有些抖,尚未从刚在的惊恐中回过神来。

很久之后,屋里才响起郁欢疼爱的声音,“宝宝怎么醒了?”

小孩子圈住她的脖子,轻轻地踮起脚,他还没有完全醒来,眼睛还是半闭着,靠在郁欢的肩上,嘟着小嘴闷闷地说:“妈妈,想嘘嘘……”

孩子是被憋醒的,朦胧中听到了妈妈的卧室里传来了争吵声,梦游似的走到了郁欢的房间。

郁欢转过脸,在儿子粉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轻声道:“妈妈抱宝宝去嘘嘘好不好……”

孩子的小脑袋还枕在她的肩上,听了她的话,轻轻的摇了摇头,孩子气的说:“安然是男孩子,不要妈妈看……”

珊瑚绒的睡帽在郁欢脸上蹭着,有些痒,她却被孩子的天真搞得心都化成了一汪水,轻轻微笑起来,“安然是男孩子,但是也是妈妈的宝宝,不嘘嘘要尿床了哦~”

听说尿床,安然这才抬起头,黑珍珠似的大眼睛盯着郁欢,忽然抬起手指放在唇边,小小声的说:“嘘……妈妈不要说尿床,芸阿姨说了,尿床的孩子被猪八戒拱……”

安然前些天听保姆芸姐说,家里的小外甥因为贪玩被家里的大猪拱了一下,后来芸姐一直骗他,说尿床的孩子被猪拱。

小孩子思维比较跳跃,在安然的认知里,他一直觉得猪是等同于猪八戒的……

郁欢扑哧一笑,狠狠地在儿子脸上亲了一口,抱起他走向卫生间,“不想被猪八戒拱,妈妈就带你去嘘嘘。”

这一次安然倒是很听话,紧紧地搂着妈妈的脖子,歪着脑袋看着躺在床上的沈亦晨,眼里满是好奇和不解。

那个看上去好凶的叔叔,为什么会躺在妈妈的床上?

他们刚才在干什么?玩亲亲吗?

呃……隔壁的丢丢说,他妈妈和爸爸前段时间一直在玩亲亲,后来没多久,他妈妈的肚子就圆滚滚的……

郁欢倒是不知道儿子这些乱七八糟的小鬼思想,抱着他嘘嘘之后,又哄着他睡着了,这才回了自己的卧室。

卧室的窗户被打开了,夜风吹进来,带着些寒意,刺得郁欢一颤,一阵烟味随着风吹到她鼻子底下,郁欢皱了皱眉,沈亦晨正半靠在阳台上出神,他的眉宇微蹙,指尖夹着一根白色的万宝路,红色的烟头在他的手指上闪烁明灭。

他其实没有吸几口,那次做胃镜伤到了嗓子,后来嗓子就一直不好,抽烟嗓子眼总会痒痒的。

他点了烟,不过是为了燃尽心里的纷扰。

郁欢有些生气的看着他手里的烟,忽然快步走上来,一把夺了他手上的烟,在窗台上狠狠地捏灭,照着窗口扔了出去。

“安然有哮喘,闻不得烟味。”郁欢转过脸,瞪着眼训斥他,声音严厉又气愤。

沈亦晨的视线还放在外面,声音混着夜风,低哑而清冷,“那孩子是谁的?”

她离开了五年,那孩子看上去不会太小,应该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她离开的时候没有和他说过怀孕,他只知道她现在和向锦笙走得近,所以这孩子极有可能是向锦笙的。

这个想法让他的心里慌乱而气恼,他还在原地等着她,可是她已经放下了自己的感情,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甚至有了孩子。

郁欢看着他坚毅而冷硬的侧脸,只是淡淡的说:“是我的孩子。”

“是不是向锦笙的。”沈亦晨转过脸,目光深邃的盯着她。

他用的是肯定句,只是语气有些发颤。“是我的。”郁欢又强调了一遍,毫无惧意的对上他的眼。

安然是她的,只是她一个人的。

五年前她之所以选择了去米兰,不是为了重游故地,只是因为米兰是世界时尚之都,她最擅长的珠宝设计,会在哪里找到一条活路。她离开时,还不知道自己怀孕,那些日子过的一直浑浑噩噩,一直到第三个月,她才发现不对劲,去医院检查过之后,才知道是怀孕了。

她原本是想把这个孩子打掉的。第一年,是她心里最恨沈亦晨的一年,她不想再和他有任何联系,每当深夜,她想到他留在她肚子里一个无法割舍的血缘,她就恨不得从楼上跳下去。

可是后来医生告诉她,她第一次从楼上摔下去导致子宫受损,再加上后来流产,如果这个孩子再打掉的话,她的身体不仅会受到很大损害,以后很可能会造成习惯性流产。

她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生下来。不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只是因为孩子是无辜的。

她已经失去了含烟,不能再失去一个孩子。

即便那时,她那么那么的记恨沈亦晨。

孩子第一次睁眼时,她抱着他软绵绵的身体,忽然就在病房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的眼睛太像沈亦晨了。又大又亮,深邃而清明,那么小的小婴儿,眼里除了有天真无畏的透明,却有着常人看不懂的坚定,像是手里掌握着全世界一样,沉着而冷漠。她在第一时间里,就想到了他们十几岁时第一次见面,安然的眼神像极了那时的他。

之后有很多夜里,她看着安然晶亮墨黑的眼睛,总是能哭的难以自持。

孩子遗传了郁正国的过敏性哮喘,最初的时候她不知道,他们住的街上种着随处可见的油桐花,有一次她抱着安然出去散步,大约是小孩子吸进了花粉,头一两天就像是感冒了一样,发烧,打喷嚏,还流鼻涕。

她也是第一次当妈妈,没有任何经验,看着宝宝呼吸困难,憋得小脸都红了,急的发疯,抱着孩子在异国的医院又哭又吵。

那时她还不通意大利语,只是会简单的说些单词,那些医生看着她几近失控,却帮不上任何忙,好在最后她终于想起了用英语。检查之后,她才知道,孩子是有过敏性哮喘,来源于家族遗传史。

她因此给孩子起名安然,不希望他像那个未能见到这个世界的孩子一样,只希望他能安然无恙,幸福快乐。也因为这件事,她才立志学习意大利语,用了短短一年,她就已经能达到B2的水平。

沈亦晨没有听出她话语间的含糊其辞,在她波澜不兴的眼里已经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个孩子一定是向锦笙的!

大约是怒极反笑,沈亦晨的眼里有痛心也有失望,话说的尖锐刺耳,“好啊,真好,当初陆子琛他们都说你死了,我还一直不敢相信,还一度颓废了那么久,五年里一直都执着的等你回来,瞧你的日子过得多好,开着好车,住着好房,还和别的男人有了孩子,顶着Caroline代表的身份回国。你还当真是有本事,事业爱情双丰收。”

郁欢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沈亦晨说的有些急,喘息了一下,冷笑一声,又接着道:“郁欢,你不是很硬气么?你不是一直和我强调你要靠自己,靠能力,你现在的一切,不还是靠着男人?没有向锦笙,你能有现在的一切?是不是因为他给了你这些好处,所以你才跟了他?你告诉我,他给了你多少钱,我能出的比他还多……”

他的话还没说完,郁欢忽然扬起手,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

☆、007 孩子是不是向锦笙的?【6000+】 ☆

他的个子太高,郁欢这一耳光打得并不准,没有扇到脸颊,反而是打到了耳根下面。

她没有狠狠地扇到他,自己却被气得不轻,郁欢浑身颤抖的站在他面前,眼里没有泪,只有浓浓的气愤和憎恨。

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努力得来的,她当真是拼尽了自己的全力,她问心无愧,活的潇洒而坦荡。

他不知道她一个单亲妈妈,在异国他乡语言不通,又没有工作没有钱的情况下,过着怎样艰难困苦的日子。

他永远是这样的刚愎自用,不可一世,只相信自己的凭空冒出来的想法,哪怕连眼见为实都不曾有过,他就已经给别人定了罪嬖。

他当她是什么?出卖身体,用钱就可以买来的女人吗?

“沈亦晨……你混蛋……你,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我?”郁欢站在原地,气得浑身直哆嗦,指尖都在颤抖,咬紧嘴唇看着他。

“什么都不知道?”沈亦晨冷嗤,眼里涌上了冷意,“我有什么不知道?从你跟那个姓向的在一起卿卿我我,我就什么都知道了!要不是你贴着他,他是那么好说话的人?他向锦笙是什么人!你不下点血本,他会什么都不图的就能对你这么好?!牢”

听着他的话,郁欢这一次是彻底失笑了,眼底的泪渐渐隐去,她忽然仰头大笑了几声,再看向他,眼里充满了轻蔑和不屑,“是,我就是贴着他了又如何?他保护我,愿意许我生活安稳,这么好的男人放在我面前,我凭什么不要?”

她锐利的眼神激怒了沈亦晨,想到自己那些难捱的日日夜夜,再想到郁欢在国外和别的男人莺莺燕燕,怒火忽然就直直的窜上脑门,将他的全部理智燃烧殆尽,一把攫住了郁欢的下巴,狠戾的质问道:“这个孩子是不是向锦笙的?”

他的尾音都带着颤,眼中满是痛色,他不想相信,也不敢相信。

沈亦晨掐的很用力,已经完全顾不得心疼她,这个孩子是向锦笙的可能,已经将他逼疯。

郁欢的下巴被他掐的几乎脱臼,他指尖扼住的地方,是一个椭圆的红印,一如几年前,他也是这么对她说,“你的爱,我不屑要,我嫌脏。”

她很疼,可是越疼,她就越清醒。

郁欢抬手撩了撩自己的头发,咬牙坚持着锐痛,忽然对着他娇媚的笑了笑,“我们都这样了,你觉得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