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蛇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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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蛇之吻-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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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回到先前那个租马车的地方,我嚣张地让那老头儿把最好的马车给我拉过来,又让车夫站成一排,像选美似的绕着我走一圈,最后挑了一个两鬓微白,看着十分老实的车夫。

    我的确是被姜行历吓怕了,所以必须挑一个没什么战斗力的人,否则我孤身一人上路,强盗土匪什么的还没见到,就已经被车夫给灭了……

    看着那辆高级的马车,摇了摇头,最后我还是租了一辆普通的,因为我很清楚,什么是树大招风,至于那些华丽昂贵的……还是留着YY吧。

    坐上马车,在沐夕城中穿行,一路走来,买了很多食物:耐吃的干粮、柔软的馒头、解馋的点心,还有干净的水。

    然后,便义无返顾的向城门驶去。

    ……

    近了,更近了。

    心,忽然跳的很快。

    有一种奇妙的感觉,说不清是逃出升天的欣然,还是流离失所的淡然。

    来到城门,一排排进城和出城的人在城里城外遥遥相望,城门口堵着一排官府的人,对所有人一一盘查。

    我感到有点奇怪,怎么一个商业城市会有这么严格的进出城制度?于是便悄悄地问身旁的车夫。

    “姑娘,昨天‘夕意节’上武杰和文贵的东西被偷了,找了一晚上都没找到,所以今天还在找呢。”

    我一拍脑袋,暗骂自己真是急晕了头,连昨天发生的事都忘了,还没老呢,记性就这样了,真是……

    转了个身,我坐进车里,闭目休息。

    队伍有点长,排了大约半小时,终于轮到我们了。

    只听一个大嗓门在外面吆喝着,检查了车夫,又把车门打开,让我下去。

    我安静地站在旁边,看着大嗓门在车上翻找,车里只有几个包袱而已,而包袱里装的只是一些衣物和食物,我早已把银票贴身藏了起来,哼,晾他们有再大的胆子也不会来搜一个女子的身吧。

    半晌,大嗓门下来了,挥了挥手,告诉我们可以走了,于是我扬起嘴角,上车……

    “等等。”

    程咬金!我就要出城了,居然还给我出状况。

    有点郁闷地转过身,看着这个大步向我们走来的人,一身戎装,颇有气势,看旁边士兵的态度,大概是个管事的……

    他的声音很低沉,“姑娘,是要出城吗?”

    我点了点头,“我们已经被检查过了,不知这位大哥还有什么事?”

    他死死地盯着我看,我也不避讳,扬着头任他打量,良久,他才道:“没事,打扰了,请出城吧。”

    我漠然地转身上车,关上门时,听到他低低地道了一句:“真像。”

    我冷笑,一张和“夕意文贵”一模一样的脸,恐怕让他很困扰吧,不过没关系,因为就算他想破了头,也决不会把我当作姜钱的,因为这个时代,男尊女卑。

    就算我跳出去告诉他我就是姜钱,昨天是女扮男装,恐怕他也不会相信,说不定还会给我按个冒充圣贤的罪名抓起来呢。

    我掀起车帘,向后看去。

    已经离开沐夕城了。

    明亮的阳光照在沐夕城光鲜的城门上,印出一片不为人知的斑驳,城门下,很多为生存而奔波的人,站在一片阴影之中。

    高耸的城墙,埋葬了所有断线的思绪。

    在那明与暗的交界处,在那笑和泪的分界点,在那生同死的边缘上。

    沉醉了多少人的心血,记载了多少人的悲凉,讽刺了多少人的辉煌。

    我淡淡地笑着,终于离开了,离开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包容了我的城市。

    封印的记忆,暗藏在灵魂深处,连同那个淡雅如春的人,一齐撕毁。

    恍惚间,又想起了它的夕阳西下,那一场色彩的盛宴。

    黄昏时刻,被称为逢魔时刻,传说有百鬼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说不定,那些瑰丽繁华的色彩,就是这些流浪的灵魂的杰作。

    只有已经被毁灭的生命才最辉煌。

    只有即将被毁灭的生命才最美丽。

    只有等待被毁灭的生命才最疯狂。

    殷红,苍紫,墨黑,烟蓝,藏绿,我忽然想起了一段话。

    天空微露苍凉,指尖游刃沧桑。

    低头,默默无语脉路交痕。

    抬头,霓虹失色地裂天崩。

    色彩在流逝……

    心在荒凉。

    繁华的沐夕,别了。

    伤痛的沐夕,别了。

    精彩的沐夕,别了。

    滴血的沐夕,别了。

    失落的沐夕,别了。

    还有,姜傒,别了。

    别了,别了,别了。

    我带着一个尚未结痂的伤口,对记忆中的沐夕,轻声说再见。

亡 命 之 途 1。路途

    在现代做车一个小时至少四十公里,在古代做车一个天至多四十里。

    注意单位,前面是公里,后面是里。

    当车夫告诉我此去玄舞国,二十五公里的路程要用一天半的时间,我郁闷了。

    因为马车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一般的颠,腰酸背痛腿抽筋就不提了,关键是——我晕马车。

    车夫因为顾虑我,每行一段路都会停下车来让我缓口气,然后再很不幸的告诉我:这样的速度,到玄舞国稳打稳也要两天时间。

    对于一个逃跑中的人来说,速度能快就要尽量快,这是常识。

    但,我现在虽然没有远离危机,却已经把危机巧妙的移开了。

    这就要从出沐夕城时说起了,在城中购物时,我考虑到姜行历反悔的可能性很大,如果他派人一路追着我的话,即便出了城也不太可能逃得走,那时就真的是自己把自己逼到绝境了。

    有一个词叫急中生智,我忽然间就想到了沐夕城的那几个大城门,如果我从一个和玄舞国相反的城门出城,再绕着沐夕城外围转回正道,就可以混淆视听,而见过我的脸的人只有城门的士兵而已,姜行历必然会从相反的方向追查。

    就算他最后发现追错了方向,再往回追,那我也早已到了玄舞国,人海茫茫,量他本事再大也找不到一个成心想隐藏的人。

    退一万步说,如果他十分谨慎,派人对每个方向都仔细追查,如此他的人马便分散了,我也有更多的机会逃离成功……

    也许,我是一个危机意识很薄弱的人吧,觉得自己做的保护措施已经够了,就真的任车夫慢慢地走,毫不抗议的接受了两天路程的提议。

    除去不能理解我的苦衷,其实车夫是个很好的人,也适合做旅行伙伴,他一路上都在唠叨,嘱咐我去了玄舞国应该注意些什么,还一边叹气,说一个姑娘家的,就这样一个人上路,也不怕遇到什么危险。

    为此,他总是驾车尾随一些商队走,决不让我们落单。

    我想,是不是所有人到了他这个年纪,都会这么懂得如何照顾别人,都会这么谨慎小心不出纰漏,都……这么会生活。

    颠簸的马车让我精神萎靡,翻涌的胃酸让我痛恨。

    不过,幸好我不是单枪匹马的上路,如果我先前选择的是骑马去玄舞国,恐怕一个小时都不消就能让我摔马了。

    骑过马的人都知道,那种上下狂颠的程度,让五脏六腑都跟着哆嗦。马,闲来无事想找刺激时骑骑可以,但用来做代步工具绝对会让人疯狂。

    我不知道古代人是否有这种感觉,不过作为一个享受惯了现代房车的人来说,骑马旅行只是一个悠远的传说。

    我会找些事情来做,分散一点注意力,比如看看路边的风景。

    越靠近玄舞国,路就越发平坦,像丹麦的地势般一马平川,难怪了,难怪玄舞国会是这个大陆上最富庶的国家。

    良田,美宅,如画的田园风光。

    就不知道这里是否也有一个王维在说: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

    相见语依依……

    一路东行,茫茫路途遥遥在望,背后的风景美中带煞,逃命中的我,如何能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喊一声“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心中忽然堵得非常难受,我说,没关系,这只是晕车的正常反应。

    忍不住,又拉开车帘,回头看那越来越远的风景,慢慢沉淀在悠长的时空隧道之中。

    我不想爽约的,真的。

    但,我如今的境地,除了逃跑,又能如何呢?

    只是有点遗憾,我想,我再也见不到那个人了吧……以后,都不会再见了吧……我,会努力寻找回家的方法,然后不再回头。

    所以,思念,是徒劳。

    一切,都是自己为自己画地为牢。

    ……

    他的耳畔轻轻垂下的碎发宛如上好的绫罗。

    薄而瘦的脸型完美不可挑剔。

    棱角分明的唇仿佛埋藏了千年的佳酿。

    挺直的鼻似乎从未吸过红尘的气息。

    墨黑的双眸泛出淡雅如春的光华。

    晨曦的味道滞留在他的眉宇间。

    他很美,美得如此内敛,美得如此汹涌,美得令人心碎。

    不知不觉让人中毒。

    ……

    是谁……已中毒……

    突然很想笑,昨天还自以为是的说只想要他做哥哥,现在却又因此而心痛……

    原来,把他推开,全是因为自己的懦弱,全是因为自己的胆怯,还拼命的找理由,说这都是为他好,为他着想,为他打算……

    不过,也对啊,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根本就不应该有交集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有结果呢……

    我……得回家啊!

亡 命 之 途 2。雨中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

    天公不作美,我刚午睡醒来,天就飘起了毛毛细雨,雨虽不大,却也足够让土地变得泥泞,让马车裹足不前。

    车夫说,必须先找一处驿站等着雨停,而且,今天天黑以前怕是到不了预计的村子了。

    我点了点头,天若要我亡,我安能苟活,天若要我生,我岂会死于非命?

    唉,我怎么也变成一个宿命论者了?

    在无赖的大地上缓慢前进,娇气的马车寸步难行。

    就快熬尽所有耐心的时候,一间驿站如天神降临般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拉车的马儿都似有感触般的欢快地嘶鸣起来,步伐敏捷地向驿站蹄踏而去。

    慢慢地,近了。

    一间稍嫌简陋的双层楼房,在甘霖的滋润中多出一份怀旧的情绪,让人分不清真实的年代,还有……

    我吓了一跳,有一个人静立在驿站旁,默默地淋着雨……奇怪的人。

    马车再近了一些,让我看得更加清晰……

    雨,淅淅沥沥地砸在他的发梢、脸颊、肩上、指上,却依然绝世出尘,依然干净明亮。

    雨,放肆地浸入他的全身,但当两两交融时,却只能臣服于他的灵动之下,心甘情愿的用生命做他的背景。

    雨,飞蛾扑火般向他席卷而来,仿佛死水也有意识,只为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轻轻碰触一下心中那不可亵渎的神祗。

    雨,惴惴不安地和他差肩而过,就在那弹指之间,化作缤纷飘落的樱花,灵魂与死亡共舞,刹那芳华。

    雨,轻柔地吻在了他微抿的唇上……

    刹那间,地崩山摧。

    刹那间,苍天失色。

    刹那间,轮回千百年。

    是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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