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宠逃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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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宠逃妻-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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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时,他的世界里只得一个程曦,为她生为她死,为她彻夜失眠,为她醉酒流浪,什么都豁得出,什么都舍得掉。

但三十岁的男人,需要用事业和成就来建立自己的信心和尊严。

程曦两个字成为他隐藏在心间,历经岁月和现实不断打磨后的一把流沙,一点点随着时间冲散,到最后却发现那些流沙不知何时已经变成带刺的碎石,嵌在他心砍之上。

长久的麻木生活里,只剩下那一丝丝的疼来提醒他,原来他还在生,而不是一具按部就班的行尸走肉。

最后一口酒喝完,某些恢复知觉的神经又开始陷入麻木,他抓着外套站起身,“走了。”

周瑜闻言,笑起来,“真是二十四孝男友,又去接你女友下班?”

“嗯。”他一边应了,一边走出酒吧。

那一头,程曦接女儿回到家,走进庭院就看到乔默笙隔着透明玻璃在厨房里围着围裙专注而忙碌的身影。

白姨带程晨去洗澡换衣服吃点心,程曦走到厨房洗了手,将头凑到他面前,“在煮什么?”

乔默笙顺势将头埋进她项间,轻啄一口,然后笑着道,“油膏蟹黄。”

“咦,那要配壶上好的黄酒才可以。我去找。”

晚饭时,一家三口坐在庭院的玻璃花房里,搭了张临时的饭桌。乔默笙把女儿抱在膝上,教她怎么吃蟹,又把杯中的黄酒用筷子蘸了让她尝。

小程晨辣得双眼眯起一条缝,直呼难喝。程曦见了忍不住笑起来,连忙将果汁递给她。

小孩子坐不住,吃了一会儿就嚷着进房看动画片。乔默笙亲自抱着她进房,还陪着小人儿看了一会儿。一想到这粉团一般的小人儿是他和程曦的孩子,乔默笙就泛起柔软。

好在这小孩个性与他和程曦都不大像,天生与人自来熟,与他相处时一点也不显得拘谨陌生。

他重新回到玻璃房时,见程曦正拿着银匙将肥厚的一块蟹黄放进口中。

她抬眸看他,“肥死算数。”乔默笙失笑,这是在怪他菜做得好吃呢还是在怪她自己不知节制?

他走到她身边坐下,见她放下银匙,握住她双手,头凑近,吻上她刚吃过蟹黄,混满姜味的双唇。

天哪!程曦轻轻挣扎,这男人会不会太会挑时机了些?她此刻满嘴蟹油,这人……

谁知乔默笙竟忽然笑起来,“腥都腥了,我不嫌弃你。”

程曦闻言气结,张嘴不服气咬他。这时,他一双手却不知不觉间滑进她背脊。

他总有办法令她及时噤声,及时头晕目眩然后忘记要与他生气。

他一把将她抱起来,进屋往房间走去。

偌大按摩浴池里,乔默笙温柔替她清洗双手,唇舌却粘住她的双唇。

程曦被他逼得节节败退,整个人像只无助小动物,被迫圈在他怀里。

他吻去不停低落下来流在她身上的水珠,两人肌肤亲密摩擦,带着越来越灼热的温度。

情浓间,乔默笙无法用言语告诉身下的女人,她这一刻对他而言,有多么大的蛊惑力。

意识迷离间,身下发丝凌乱,雪肌泛起娇嫩晕红的女子会令乔默笙想起早晨开在晨光中莹莹发亮,娇艳动人的木槿花。

她在他怀里一点点绽放,吐露致命妖娆。她不知道这一刻的她美得几乎令他心酸泛疼。

除了专注而用力地去爱她,他一向清醒克制的脑袋已经容不下其他。

爱到极致,哪怕闭上双眼,心都不由自主一点点在脑海中勾画对方迷人轮廓。

抱着她侧身入眠,她因为心绪迷乱而颤抖的浓密睫毛,在他眼睑中不停晃动。乔默笙抚着她凹进去的完美腰线,温柔安稳。

双人床那么大,他们却相互紧拥着,睡在一隅,彼此贴紧。

奇就奇在,哪怕两人抱着像一对连体婴,却照样能够睡得香甜,连梦都无暇去做。因为现实已经足够美好旖旎,还要美梦做什么。

一夜好眠。有乔默笙在的地方,程曦仿佛没有忧愁,吃得下睡得着,精神起色也比刚回国那一阵好了许多。

因为心已经安定,再不用受漂泊流离之苦。

一个人吃过早饭,程曦在客厅里用电脑工作。顾氏有许多程曦的老客户,她时时为他们服务,不管有没有合作,隔一段时间就会彼此问候。不要怀疑她的工作能力。这么多年来,程曦自有自己的一套营销方式。

后来,程煜和刘茜找上门。气势汹汹,径直往里冲,白姨拦都拦不住。

程曦及时出来解救她,“白姨,替他们倒茶。”

刘茜瞪着她,“你要卖程家的厂?”

“是。”程曦坦然看着她,“程氏已经失救,再经营下去只会越来越糟糕。”

“那是你爸爸一辈子心血!”程曦见她痛心疾首。心中忽然发现,这么多年,刘茜待程煜到底总有几分真心。

她点点头,“是,这间厂养活过我,也养活过你和你女儿。但人总要往前看。”

刘茜重重一哼,“你如今有乔默笙养着,自然站着说话不腰疼。你爸和我下半生还指望着这间厂呢!再不济,那一片厂房卖掉也已经够我们养老。”

程曦闻言,冷笑。这才是他们今天来找她的目的。

“难道你们现在已经无饭可开?无瓦遮头了?”程曦淡淡看着刘茜,“你话剧团的工资虽然不多,但养活两人总归是够了的。至于那间厂现在属于我,你们一分钱都是拿不到的。”

“程曦,你这样会不会做得太绝?!”刘茜脸色变了又变。

程曦却不痛不痒,看了眼一直沉默的程煜,“你看,你养了十几年的女人,现在却似乎不想要负担你了。”

程煜面色尴尬,沉吟半天,终是开口,“小曦,那工厂是爸爸一生心血,你怎么忍心……”

程曦轻轻笑起来,看着他,“我也是你的人生心血。且我有血有肉,会哭懂笑。我身体里,还真真实实流着与你一样的血。试问,当初你又怎么忍心令我流浪?”

程煜被她问得哑口无言,再无法继续往下说。

程曦微笑看着他,“程先生,很明显你的人生投资失败地彻底,所以到今天,终于一无所有。那不是我的问题,那是你自己选择。”

这时,白姨端着茶点出来,程曦轻轻站起身,“你们随便,能享受一刻便是一刻。日后若觉生活艰难,不妨常来,我这里总有一茶一饭。”

刘茜闻言,身子僵住。这番话,是她曾经说给程曦听的。如今,她一字一句,通通还给了她。

想着从今往后,她一个女人要靠着一份微薄收入支付房租,支撑一家吃穿开支以及人情往来。李敏儿的心就顿觉凄冷无比。

人都是不怕少年吃苦的,但总会怕晚年凄凉。如果她今年只得三十岁,那熬几年,生活总会有转机。

可她今年已经四十过半,且跟着程煜享受了半辈子,又无房产又无积蓄,如今还要陪着他挨穷,还受尽程曦闲气,这日子要怎么过下去……

程煜精疲力尽从沙发上站起身,心想,活了大半辈子,他到老了才体悟,钱财与女人一样,其实都靠不住。

他想起程曦待那对过世老人的体贴和照顾,忽然失落笑起来,说到底,他还不如一双已故的父母有福……他因为年轻时的*,竟不小心丢失此生至宝……

二楼露台,程曦看着程煜和刘茜一前一后,默然离去的背影。

这对半路夫妻,毕生至在乎是金钱和*。如今突然只有钱财维持三餐温饱,再也不能动辄打几百块来去的麻将,买上千元的华服和名牌包包,亦无法随意周游欧洲逛名牌店。

呵。程曦轻轻勾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呵,不如放长双眼,看看他们这家人会如何。

正文、现实篇:抵达英国,岁月这把刀

英国伦敦,这是一座因为用煤过度而永恒雾霾的城市。

八年之后的2013年,乔默笙终于兑现自己多年前的承诺,带着程曦和他们的女儿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室外下着潮湿细雨。机场闸口,已经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里等他们。

看到乔默笙牵着家人走出来,走上前,礼貌恭谦,“乔先生。”

黑色宾利载着他们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实证明,乔默笙是会玩会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简单洗漱之后,他们出发去伦敦眼,从高空中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馆,然后在门口匆匆吃完一个几英镑的热狗和廉价咖啡,又赶着去英国芭蕾舞团观赏《仲夏夜之梦》。

那里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和舞台。走出音乐厅,程晨已经倚在程曦怀里,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伦敦大桥迷人大气,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种别样安静气氛之中。街道干净湿滑,在灯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两人身后,那辆黑色宾利紧紧跟着。乔默笙将程晨放在轿车后座,用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则牵着程曦漫步在伦敦街头。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年轻人在玩直排轮,对面则是威严庄重的圣保罗教堂,伦敦大桥成为两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样的场景。你挽着我的手,雨声缠绵,伦敦大桥缄默沉静。脑海中常常会想起有一首儿歌,说伦敦大桥倒了,但她伫立了上百年,从来未倒。”

细雨夜风,将程曦忽然响起的话语打得缥缈忽远,听在乔默笙耳里,支离破碎。

2012年,伦敦奥运会过后,顾瀚让程曦来英国谈一份合约。那是她第一次踏足这个国度。

她至今还记得,那客户是一位英国本地人,长久居住在巴斯小镇,从事轻纺业生意,是一位环境富庶的中产阶级。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约在她和乔默笙这次入住的酒店。

是个大约四十岁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无框眼镜,手中夹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

他也喜欢穿深色的厚羊绒大衣。程曦看着他将大衣挂在椅背上,笑容内敛有礼,举止恭谦,说话时,用许多的敬词和询问句。

“我可以为你买一瓶水吗?”

“我可以为请你吃一顿便饭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愿意带您去伦敦游览……”

生怕自己的好意会造成对方的负担。

于是程曦知道,乔默笙天然冷漠本质外的谦谦有礼,原来源自于这个君子国度的长年累月熏陶。

后来签合同时,有一叠英镑从他手边的书中不小心掉出来。程曦替他一一捡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国男子竟狡黠一笑,“怎么办,竟被你发现我瞒着妻子藏起来的私房钱。”

程曦慢慢笑起来,抬眸,在朦胧间似乎看到乔默笙熟悉身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伦敦街头,她穿着单薄白色衬衣,疯狂追赶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经年的人影。

不久后,在伦敦大桥旁,那中年英国人终于找到她。细雨中,她清秀小脸上洒满水滴,有些眷恋地粘在她俏长睫毛上,晶莹迷人,仿佛滴在娇艳玫瑰上的雨露。

每个人心中的荒凉,旁人都无能为力。他只是用手中黑伞替这女人挡去风雨,无声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绪中无法自拔的程曦不会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艳羡着这失落流泪的女子。

芸芸众生,平凡生活。在许多许多人眼中,爱只是一个人生命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因为爱情无关温饱,无关收入,甚至有时候,连身体的某种本能需求也牵扯不到爱情本身。爱,从来都是件极度奢侈的事情。

这男人活了四十多岁,少年时发狠念书,成年后平静工作。到了适当的年纪,遇上一个合适的女人,从此结婚生子。

爱是什么滋味?他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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