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曾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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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曾相遇-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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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既然人家是两情相悦,那你就大度点,成全他们了吧。许睿翔一听,急红了脸——哪怕是昏暗的路灯下,我也看得真切。他说,那个女生也不是一直都对他冷冷的,他生病的时候,她会将可口的粥食放在他的课桌里,坚持到他好全为止;他打篮球回来一身大汗对着电风扇吹的时候,她会擦身而过扔一句“感冒了别跟我说话”;他去参加全省数理化竞赛的时候,她会说,“拿不到前三名,就别再对我说这么简单也不会的话”;可是当他把自己的心意说出来后,那个女生却说“我没想过喜欢你”。
  于是,我很俗气的问道,那个女生家境如何,成绩怎样,可以去你报考的那所学校吗?他说,她家怎样,他不太清楚;至于和他上同一所学校,这个有点难,不过若是同一座城市的其它学校应该是没问题的,而且可以报比较不错的专业。我又问,若是你们不在同一座城市的话,你还会坚持继续喜欢她吗?许睿翔低头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阿姨,只要她一天没有确定的男朋友,我就一天不放弃。
  这句话,让我一阵茫然失神。
  晚饭,我们是在紫薇路旁的一家东北菜馆吃的。出菜馆时,我从许睿翔的手中取过装书袋子的一端,浅笑着对他说:“如果你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么,那个女生应该是喜欢你的。可能她自己不知道,又或者……”
  我故意欲言又止。
  许睿翔虽故作镇定,可又怎么掩饰得了心中的欣喜。他说,其实他自己也觉得她对他应该是有那么一点喜欢和在意的,所以,他要陪着她冲刺最后五个月,不管她报考哪个城市哪个学校他都无所谓。末了,他还是忍不住抱怨了她对他同桌的好。
  我看着许睿翔一丝甜一丝涩,一丝满足一丝无措的脸,忽觉得这样的年华,本就该如此美好。等许睿翔轻轻地碰触我的胳膊时,才发现自己竟又走神了,我赶紧笑了笑,对他说,若是那个女孩也全心全意地爱上你,那你一定不可以轻易辜负,只要可以一起走下去,就一定要牢牢地握住对方的手,知道吗?
  这个刚刚长成的少年对着我点了点头,一字一清楚地说道,阿姨,你放心,我会用心坚持。

  ☆、第九章:只有这座城市,让我觉得安然

  元旦小长假在许睿翔的陪伴中,眨眼而过。
  再过三个礼拜便是农历年了,徐本源默许大家放慢了工作节奏。我们综合办公室则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周五的年终总结会和年夜饭上了。因邀请了一些客户单位的高层,徐本源下足了本钱,将年夜饭安排在了A市最好的云鼎大酒店。活动当日,徐本源又突然打电话来让刘萧潇将特等奖从某品牌的笔记本电脑改为了法德意奥四国十五日游,而且可以带薪休假。
  消息一经传出,我们综合办公室瞬间人气爆满,门庭若市。就算刘萧潇说破了嘴皮子也没人相信我们办公室每一个人都和大家一样,对这空降喜讯的缘由一无所知,办公室里热闹依旧,一个上午差不多都在“招待”前来打探消息的同事中渡过了。吃过午饭,刘萧潇就带着我们去云鼎大酒店布置会场。到了酒店才被告知,活动地点临时改到了顶层的天台。
  这个天台由大小两个厅组成,我们的会场被安排在了西边的大厅里,估计着有好几百平方,被一个巨大的半圆形玻璃穹顶和三十六块四五米高的落地玻璃所封闭,笼顶挂满奇花异草和水晶饰品,落地窗前没有丝毫遮掩,视线极好,可以随意仰望蓝天,俯视大地。落地窗外底部围有一圈玻璃水槽,槽内游弋着色彩斑斓的热带鱼,体态甚小,最大不过两个一元硬币大小,甚是可爱有趣。大厅的东面有一条全封闭玻璃通道连接小厅。小厅内悬挂有象牙白的纱幔,其内装饰较之大厅要考究很多,想来,徐本源是要在这里与贵宾们促膝长谈了。
  “哇,好美啊!我们老板这是怎么了啊?在云鼎办,已经够意外的了,还要在顶层办,今年公司的收益难不成真的有这么好啊?”君倩倩是个比较容易满足的人,眼下见到这样的景致,自是喜不自禁,“如果不是年终奖已经发了,我还真怕资本家克扣工资呢。不过,这里真的好美啊!”
  “好了,赶紧干活,待会大部队到的时候还没布置好,这次的会费饭钱,就怕是要我们几个人埋单了。”
  “都这么美了,还布置什么啊,直接席地而坐不就好了。”
  “君倩倩,你这个要求,我待会一定满足你。不过现在,马上去找区经理过来,告诉她,主席台上的香水百合全部换掉,椅子,待会,可以先撤掉一部分,晚宴时,再加。”
  “对哦,老板他对香水百合过敏哦。好,马上去办。”
  “师傅,‘橙色阳光年终庆典’这八个字字体请改为楷体。我们老板只认楷体。背景色,尽量体现我们公司阳光、向上的特色,谢谢哦。小胡,奖品都对过了吧?”
  “都对过了,放心吧。刘姐,这个摆放造型,你还满意吗?”胡水宁俏皮地问道。
  “还不错,挺好。茗茗姐——”刘萧潇走到我身边,轻轻说道,“徐总方才说,留出五张数字好的号码给他。发言稿都核对好了吗?”
  “都可以了。”我从文件盒中拿出几个做过记号的“星星”和几位领导的发言稿,一一放入信封后交给了刘萧潇。
  “另外,菜单还要麻烦你再去确认一下。主桌那边,徐总说还要再加一份帝皇蟹、一份极品海参羹。”
  “嗯,好,我马上下去。”
  等我从二楼餐饮部回来,天台上已是人声鼎沸了。年终总结会热热闹闹地开了将近两个小时,结束时,正好是黄昏时分,余辉映天,一片金色。借着酒店人员将会场改为饭厅的间隙,有家属前来参加年夜饭的,都下楼接家人去了,留在天台的,也三三两两地散到了边上。
  “是不是很美?”刘萧潇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边,凝望着天际的她,是另一种说不出的美。
  我看着她的侧脸,浅浅一笑,没有说话,顺着光亮,再次望向天的一角。
  余光褪尽之时,身旁的她,似乎,一记轻笑,“只可惜,消逝得太快。走吧,茗茗姐,可以入座了。”
  她收回视线,转身缓步离去。望着她的背影,我脑中有瞬间的空白,回神时,只觉得思绪万千,定定一忖,却又茫茫然不知所思所想所念。轻轻地甩了甩头,定了定心神,掏出手机,找到李瀚逸的号码,打出一条信息三个字,犹豫几秒后,发了出去。
  大厅内人气渐旺,不多时,除了主桌,其余桌桌人满。大约又等了半个小时候,徐本源和几位客户单位的高层也纷纷入座,晚餐正式开始。用餐过半,在主持人高亢激昂的鼓动中,抽奖活动正式开始。等到一等奖宣布完毕,差不多一半的人都得了奖。而我,也在此行列之中,得了个很不错的烘烤机,是我心心念念想要的。
  饭后是娱乐,等徐本源他们转移到小厅后,大厅里的人一下子没了顾虑,除了一小批同事三三两两地坐到窗边喝茶聊天外,多数人都聚在了K歌台前,每个部门的麦霸们互相叫板,“争分夺秒、争先恐后”在这个时候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厅内一会儿激情四射,一会儿柔情横溢,闹足了气氛。
  “HowwasItohearyournameItcarriedonandleftmeunderwaves……”
  握在手里的手机突然亮起时,我心中一喜,起身,小跑到了通道上,“瀚逸——”
  “还在外面?”
  “嗯,在云鼎呢,今天公司组织吃年夜饭。你呢,事情处理得还顺利吗?”
  “刚从导师家出来,约着明天一起去对方的律师楼。”
  李瀚逸不是个轻易找关系的人,我微微蹙眉问道:“麻烦吗?”
  “有点。”
  “哦……”
  “苏茗儿——”
  “唔?”
  “我,可能要明年回来了。”
  “嗯,知道了,你忙你的。我会跟睿翔说的,等你回来,我们再聚。”
  “嗯。”
  “瀚逸——”
  “唔?”
  “去,看过你爸爸了吗?”
  “嗯。”
  “那就好。”我笑着点了的头,“不要太累,不要熬夜,知道吗?”
  “嗯。”
  “那你去忙吧。我也该回去了,88。”
  “嗯。”
  收起手机,侧首望向大厅,不知是谁,刚刚唱完了汪峰的《一起摇摆》,继而起的是张信哲与范文芳的《别让情两难》,女声,我听得出是财务部的林孜姌,这是她的保留曲目,男声,有些陌生,但真的很不错。我抿唇笑了笑,随着歌声,凭栏望向远处星星点点的灯火……
  “霓红灯又点亮,夜色渐张狂,偏偏是我为爱逃亡,醉在异乡。
  莫非天不许人轻狂,幸福由身边流串。
  心好乱,谁把梦锁上。
  有人为情伤难免失去主张,渐渐觉得有点苍桑,谁才是今生盼望,无从去想像……”
  这样的歌词,到底有些扰人心扉……
  “苏小姐?”
  “唔——”我抬头,看到来人,甚是意外,“沈总——”问候得有些窘促。
  沈如琛礼貌性地一笑,微微侧首,望向窗外。
  突来的贵宾,突来的静默,让我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唯有顺着他的视线,望向城市一角。
  “十年前,我们曾有过一面之缘,不知道苏小姐,可有印象?”
  “唔?”我不禁抬头看向他的侧脸。
  他收回视线,看着我说道:“若是我没记错的话,苏小姐曾去法佛莱面试过吧。”
  我闻言不禁有些尴尬。大四那年,我也曾到处投简历找工作,因为法佛莱当年是A市较大规模的一家外贸公司,所以我也寄送过一份简历,还参加了面试和实习。后来,因为一些私人原因,实习期结束后我没有签约留下。
  “是,还曾实习了三个月。”
  “对,就是那三个月,让我堂姐对你印象深刻。她,很少在背后赞许一个人。”他笑着看了我一眼,再次望向窗外,沉吟半响,说道,“这里真是俯瞰A市夜景的绝佳之地,你们徐总很会找地方。”
  我闻言笑了笑,应了一声“嗯”。
  “你姐姐呢,定居在挪威了嘛?”
  我略略一迟疑,回道,“嗯,是的。读完博士后就去那里任教了。”
  “果真是才女。”
  我并未谦逊,因为姐姐在我心目中可不只是才女。
  “一个人在外生活,不容易吧。”
  “我姐姐读博前就结婚了,现在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女儿已经上小学了呢。”我颇为骄傲地一笑,抬眸看向他。沈如琛接触到我的目光时微微弯唇笑了笑,并未说话,我这才意识到,他方才的那句话并不是在问姐姐,不禁垂眸,恍惚两秒后,复又抬眸,浅笑盈盈地说道,“A市,其实应该算是我半个故乡,对她,我还算熟悉,所以,还好。”
  “想过去挪威定居吗?”
  到挪威定居?
  轻轻地摇了摇头,喃喃道:“走了一圈后,才知道,只有这里,才会让我觉得舒服、安心。”
  沈如琛好似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记得当初有一位女面试官问你最喜欢什么花草,你说是蒲公英?”
  我松了刚刚抿紧的唇,笑道:“那时只是觉得要答得个性而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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