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悍匪- 第2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乌娜屏住了呼吸,尽管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但仍感到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没有咒文的颂唱,没有法力的聚集,甚至连精神波动都感受不到,物质结构的重新排列组合就已经完成了——会长大人的炼金术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他的实力永远是那么深不可测。她目眩神迷地看着这奇景:随着炼金五角协会会长那布满皱纹的手掌在表面上轻轻地摩挲,闪亮的钻石粉尘下雨似的往下落,原本棱角分明的大钻石逐渐变得光滑光润,最后成了一枚透明的钻石球。

艾尔弗雷德用食指轻轻点在晶莹剔透的钻石球上,球体里浮现出一个人影。

“马上赶到这儿来,”会长大人对球中人影威严下令,“幻火术士失败了,我需要你完成两个任务。首先,进入下水渠找到雄鹰,不惜一切代价夺得蓝火之炬;其次,展现你的威力帮助那些篡位者,让摩德尔人了解我们的实力。”

看清了球中人影的相貌,乌娜面色惨白。

“会长大人,您真的要动用那个恐怖的家伙吗?那个家伙不够成熟,说不定会把一切都毁了的。”

艾尔弗雷德摇了摇头:“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们的时间不够,只能从权。”

他和第米特里相处得并不愉快,那个刚愎自用的白痴竟然藐视炼金术士的力量。这也罢了,问题是这样继续下去,摩德尔元帅很可能会以炼金术士五角协会并没有帮忙为理由,拒绝兑现承诺。

如果戈培尔大主教还在世就好了,艾尔弗雷德暗暗叹息。以这位老伙计的威望和所掌握的圣剑骑士团,足以震慑摩德尔元帅,使之乖乖地兑现承诺。其实说到底,有戈培尔大主教坐镇王城,第米特里那种令人讨厌的小毛头,无论如何也爬不到自己的头上来。现在再怎么想这些东西,都已经没用了。眼前形势的关键在于,怎样才能得到蓝火之炬。

雄鹰已经是瓮中之鳖——摩德尔的人盯死了皇宫外下水渠的出口;那位冯·克鲁格伯爵似乎另有计划,也不是省油的灯。真正值得关注的,是雄鹰被捉住之后有可能出现的后继发展:陶力之城做为弗莫王朝的都城,诱人之处不仅是魔力之源,“魔眼邪神的宝藏”这种子虚乌有的传说在民间也广为流传。

谁能肯定,摩德尔没有心思谋取这份遗产呢?

艾尔弗雷德会长的胸中杀机翻滚:必须确保蓝火之炬,决不能容它落到他人的手上。

第十一章 下水道里的蜈蚣信使

漆黑一团的下水渠里突然闪现出一团蓝光,老鼠和虫蚁被吓得四散奔逃。

“头儿,咱们到底是要往哪儿走?”绞索向身后的首领问,“这好像不是去皇宫外的路。”

“当然不能去立即出皇宫,”雄鹰还没回答,一旁的独眼龙解释说,“皇宫外的水渠出口只有一个,一旦被敌人封死,咱们就全完蛋了——摩德尔既然能掌握咱们的动向,说不准他会采取什么措施。”

“啊,你是这么想的吗?”雄鹰看着自己的副手,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嗯?首领,难道你不是这个意思吗?”

“这个么,其实我刚才就一直在想,咱们是不是在这蜘蛛网似的洞里走错了路……”

“首领……”蓝火之炬的照耀下,独眼龙的脸跟被靛蓝染过一样,“请您认真一点好吗?”

雄鹰哈哈大笑,举步继续向前:“凡事不要太认真么,独眼龙副官,你应该学会多开开玩笑,放松自己,尤其是在面临险恶环境的时候。”

“好啊,”独眼龙点头,“既然如此,就请您告诉我们,咱们现在是往哪儿走呢?”

“不知道。”

“……”

“不要摆出那副表情,”一副厚颜无耻的口吻,“出点儿小差错很正常嘛。让我看看……”

他从怀里取出下水渠的图纸仔细地对照。

“嗯?”好像发现了什么。

“怎么样?”

“咱们应该已经在出口旁边了,再往前走十码就到。”

“……再往前走十码是墙!老大!”独眼龙再也无法容忍,“您能把图纸颠倒一下吗?您把它拿反了!”

“哦,原来问题出在这儿,”雄鹰重新拿正图纸对照,不由挠了挠头,“在下来之后,我们刚才走错了方向。现在,让我看看……是这儿,我们跑到内宫廷下面来了。”

“算了,”在众人目瞪口呆之中,他大模大样地把图纸揣进怀里,“来一趟皇宫可不容易,据说在至尊的小金库里,值钱的玩意儿有的是——这迷路一定是上帝的指引,让我前来打劫的!”

“内宫廷,这正是我‘一直’前进的方向,”土匪首领厚颜无耻地宣布,“反正来也来了,身为土匪,就绝没有入宝山空手而归的道理,咱们就向着至尊的小金库前进吧!”

话虽如此说,可是走了很久,却也找不到一个可以上去的地方,这才发现内宫廷的下水渠全都被人用泥沙瓦砾混合着黏合剂封死了。

“见鬼,所有人点起火把分散开来,四下里仔细找,”想到内廷金库,雄鹰心痒难挠,“总有忘记封死的出口,一定能想办法上去的。”

黑灯瞎火忙活了半天,土匪们这才又聚集起来。

“怎么样,找到路没有?”发问的是独眼龙。

就在众土匪纷纷摇头的时候……

“有出口了!我发现了一个出口!”

一个矮个子土匪兴奋地跑过来,他操着一口尚未褪去的童音。

“太好了!”独眼龙笑起来,“小卡拉金,这回你可立了大功啦!首领,小卡拉金……首领?首领你在吗?”

他这才发现,火光照耀下,独独少了雄鹰的影子。

“谁看见首领了?”

没人知道。

寻找了一个多小时,仍然一无所获。

“见鬼,一定是又迷路了,”独眼龙愤愤地骂了一句,“算了,我们反正还要从这儿走回去的——咱们先上去瞧瞧,给首领在这儿插一支火把,留个信号。”

“啊呀,好像是又走错路了。”

幽蓝的光线中,雄鹰站在一处被封死的出口处,双手环抱胸前,左顾右盼。

不得已,他再度取出地图,然而再怎么仔细地去翻,也没法辨认出自己所在的位置。

站在水渠里面看,到处都一样。脚下是肮脏的污水,通体是由弧形陶砖砌成的二人高圆形管道,跑动的老鼠,七扭八歪的岔路……

“日,这回可糗大了。”

雄鹰满不在乎地抓了抓头发,既然已经成为这个样子,倒也没什么可懊恼的。他将地图收好,哼着小曲继续向前走。

突然,就听一种很奇妙的细微响动正从废水渠的另一端传来。

声音越来越近,好像有很多只脚在奔跑。

是独眼龙他们吗?可是听着不像。

雄鹰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他将蓝火之炬贴身塞好,整段水渠顿时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

他警惕地盯着响动来处。

沙沙的脚步声越来越大。

声音很近了,雄鹰瞪大了眼,从废水渠的深处探出两条又粗又长的触须。

那是一条硕大无朋的蜈蚣。

先是恶魔,然后是大蜈蚣……雄鹰叹了口气,这些压根儿不该存在于这世界上的鬼东西,应该都是那些炼金术士的杰作吧?

难道有炼金术士追到这儿来了?

“滚远点儿,我不管你是什么玩意儿,别来惹老子!”

他盯着大蜈蚣,缓缓扯落缠绕萨拉的布条。一时间以他为中心,方圆二十码内的空间被青蓝色的光芒笼罩,映得到处一片幽绿。

他全神贯注地看着大蜈蚣的一举一动,不进先退,缓缓移动步伐。

大蜈蚣并不急于进攻,它以头部背面的眼睛凶狠地盯着对手,同时不慌不忙地把唾液吐到颚足上,清理自己的触角。它的眼睛跟瞎子差不多,真正用来探测周围状况的,就是这对触角。

雄鹰可以清楚地看见它那巨大的颚足上有一层稠密的绒毛——它就是用这对玩意儿舔舐和梳理自己的触角和脚,也是用这对玩意儿毒伤自己的猎物。颚足是蜈蚣分泌毒液的地方。还记得在黑山,谁若是被蜈蚣蜇了手脚,保证很快就肿个大红包,如果严重的还有可能晕倒。可如果被这对特大号颚足来上一下子,只怕就算毒性不强,身上也早开了个大洞。

他对蜈蚣最熟悉不过,黑山上这玩意儿经常一窝一窝的出现,然而还没见过这么大的。不过照这么看,它们的习性都很类似。并没有因为体积的变化而改变多少。

那么进食习惯呢?

蜈蚣虽不大,但是最凶残贪婪的肉食动物之一,它什么弱小动物都吃,还敢向比它大几倍的动物进攻。原先在黑山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它可以捕食到比自己个头大得多的青蛙、鱼、小鸟。

可是面前这玩意儿足有五十英尺长,它的食物链又会是怎么结构呢?

巨大的蜈蚣动了,它闪电一般向雄鹰游过来。数十只虫足一块儿迈动,发出沙沙的响动。爬行到了一半,突然就游上了侧壁,然后爬上水渠的天顶。

它速度奇快,眨眼之间,前半截径自游过了雄鹰的头上。

雄鹰连忙转过身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它那黑里透红的脑袋,然而就在此时,脑后忽然响起一片尖声狂笑!

这声音凄厉之极,令人毛骨悚然,夹杂着一股腥臭的劲风袭向雄鹰的后背!

雄鹰赶紧再度转身,一瞥之间,只见蜈蚣尾部笔直从上面向自己倒甩下来,那赫然是一个人!

剑光一闪!

雄鹰以萨拉一格,怪人手中的战剑被这一碰,顿时一节节断开,化为一条满是刃口的鞭子,瞬间就将雄鹰团团围绕!

凄厉笑声还未停止,就已化为了愤怒的尖叫。

青蓝色光芒闪动,萨拉的巨刃陡然盘旋流转,瞬间化为一个巨大的青色光球,绽放出刺眼的光芒。怪物的鞭剑顿时散乱碎裂,落在地上,已经变成了无数细碎的金属碎片。

那怪人的反应也极快,他抬起左臂,雄鹰看得清楚,那赫然是六七条昂首吐信的毒蛇!

毒蛇一齐张嘴,他急忙双脚用力,身子向后跳起,脸部微微一偏,几条细细的水流几乎是擦着耳边飞了过去。

零零星星的水珠落在脚下的泥土上,发出“滋滋”的腐蚀声。

不等雄鹰双脚落地,此时背后风声大起,仿佛万斤巨锤砸了过来——在天顶上已经游过去的大蜈蚣骤然回头,两只剧毒的颚足插向雄鹰的后心。

“叮!”萨拉瞬间已经就位,正好将蜈蚣颚足格开。这下交击,令他颇为惊讶,萨拉的锋利虽称不上举世无双,但也不至于连只蜈蚣颚足都切不断吧?

雄鹰来不及多想,身体已经飞了出去——纵然格挡住了颚足,然而他双脚不着地,却抵挡不住大蜈蚣的巨头附带的狂猛力量。整个人顿时重重撞在水渠侧壁上,这才落地。只觉得双腿一软,险些坐倒,内脏生疼,竟是被震得不轻。

眼见这大蜈蚣又冲了过去,雄鹰连忙向前猛冲。青蓝色光芒一转,萨拉直取怪物人身的脑袋。那大蜈蚣轻轻一转,已经避了过去,再度爬上了天顶。

“我日,这他妈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雄鹰低低骂了一句,当看清了天顶的怪物之后,饶是他这样胆大包天的家伙也不禁屏住了呼吸。

大蜈蚣的尾巴,果然是个人。

准确地说,这玩意儿也不能算是蜈蚣,而是人和蜈蚣的一种……简单拼缝。人的上半身,竟然和蜈蚣的前半截拼接在了一起。

这玩意儿的人脑袋已经缺了半边,这个大伤口的周围居然长了一圈长长的尖牙,倒像是某种章鱼的嘴,剩下的一半脸么,赫然是雄鹰见过的。

“维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