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太平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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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太平公主- 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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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消耗很大力气,寻常人是舞不动这种剑的,一剑下去,稍不留神便会取人性命。而倚月剑却是恰恰相反,剑柄短而剑身细长,整个剑轻盈无比,主要胜在四两拔千斤之巧。

只见霎时间,仿佛黑烟突起,一把厚重的飞刀剑,一把轻巧的倚月剑,狭路相逢,勇者胜。只见飞刀剑化身数柄短刀,从半空劈下,那持倚月剑的张公子侧身一闪,将剑柄玩弄于鼓掌之中,一个转身,刺向持飞刀剑的李公子。李公子也毫不示弱,身子一低,操起厚重飞刀剑,使出浑身蛮劲,奋力横扫而来,张公子立马凌空一跃,可见轻功非凡了得。而那李公子更像是个蛮人,动作有些笨拙,渐渐的便落了下风。果然没过多久,灵活的张公子一个箭步跃至李公子身后,将长剑架在其右肩上,剑刃与脖颈只有一寸之遥,再进一寸,怕是要丢了性命。

很显然,这一局,“倚月剑”张公子胜。

时间非常紧凑,比武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第二场比试的,乃是“承影剑”白公子对战方才胜利的“倚月剑”张公子。

战锣吹响,刹那间,黑风掩日,浮云罩月,落叶纷飞,寂静深幽,一片昏暗的景象。忽见白光一道,叶碎满地,白衫白裤黑靴的瘦高男子出场,冷面,孤影,寒剑,正是拿着承影剑的白公子。又见一汉,红肤黑髯,手持倚月长剑,嘴角留笑,是方才稍作歇息的张公子。

只见张公子脸色泛红,看得出前一场打斗中消耗了不少体力,只是这比武的规矩,须得轮番打擂,能够撑到最后的才算是真正的剑中枭雄。

二男子纷纷见礼,开始出招,刹间,天地变为白昼,日月却似昏黑。身轻如燕的倚月剑,剑快无比,东西南北无处不在,而承影剑则稍显稳健冷静,白公子站在一处不动,只留上半身前后躲闪,速度也是极快,以无招胜有招。只见寒光穿梭,承影剑猛然回刺,双剑互搏,影随身动,交织交战,激烈万分。如此这般打斗了三百回合,张公子终是体力不支,一不留神剑柄被对手打掉,随着“哐啷”一声长剑坠地,张公子也就败下阵来。

果然精彩!观众席上霎时传来一阵掌声。

锣鼓再次吹响,第三场对战的两位英雄很快便上场了,乃是“承影剑”白公子对战“青蛇剑”玉公子。

日月乾坤,天龙八卦,玉公子身着一袭醒目的红衫,与手中青蛇剑形成鲜明对比。那剑不长不短,弯弯曲曲,像是一条青绿的毒蛇,细看却又是银色的剑身。玉公子手中无“蛇”,眉梢嘴角勾笑,出招时却似千万条毒蛇在咬啮对手,招招狡猾狠毒。那位白公子神色凝重,仿佛遇到了敌手,每一剑都非常谨慎,每一次跳跃都精打细算。那承影剑随着主人快速的挥舞,已经看不清剑身的形态,恍惚间如同化作一道黑影,处处都留下痕迹,却处处都是虚影,找不到真实的存在。玉公子的青蛇剑纵是再毒,终究也抵不过承影剑的无影无形,只见玉公子一个翻身,后腿却被白公子左手钳住,使力不上,玉公子跌落在地。他不甘示弱,还欲起身再战,那柄承影剑却不知何时架在了他的左肩上。

这一局,又是白公子胜!承影剑不愧为剑中之神,以无招胜有招,以无影胜有形,实在令人佩服、佩服。

高少庄主这才现身,从众席间悠然自若的站起,庄严宣布道:“白公子果然几胜一筹!请二人点到即止,前去后堂稍作歇息。下一组的英雄们请做好准备。”

观众席上再次传来嘹亮的掌声。

是他!他就是高戬!那个我魂牵梦萦的初恋情人!即使他的容貌已有很大改变,即使他的身段高了几许,即使稚嫩的声音已变成现在的成熟稳重,可我依然能够一眼认出他来。不会错!我梦中那个男人,就是他,杏仁眼、柳叶眉、玛瑙红色的短簪……一切是那么陌生,却又那么熟悉。

我惊讶地从观众席上站起,他似乎也突然注意到了我这个女流之辈,眼中投来惊愕的目光。我知道,他也认出我来了!

高戬侧身向他席位边上的“评委”说了几句话,然后便径直朝我们这边走来,脸上仍是挂着端庄的微笑,却看不清笑容背后暗含的意味深长的情绪。比武台上的英雄们还在有条不紊地互相拆着招,我和他的目光却已远离那精彩的比武台,不约而同地落到对方身上。他是有话要对我说吗?

不过是十步的距离,却显得那么漫长。等到他走至我面前的时候,仿佛已经经历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月儿,你是月儿!”他终于向我开口。

两人身周像是设下一道结界,外面的嘈杂都进入不来,而他说话声音如同来自另一个更大的结界,一点点穿透进我的耳朵。那样悠长,那样悦耳动听。

“阿戬!”

年少时的记忆,在我近距离看见他腰间悬挂着的那枚玛瑙红色佩环的一瞬间,尽数侵袭我的脑海,如同初涨的潮水一般,猛烈地拍打着海岸,卷起千堆雪浪。

记忆如此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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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二年。五月。

孤山寺。

“少庄主,找到船只了,天色已晚,咱们快回山庄吧,一会儿老夫人又要责怪奴才了。”

我刚接过高戬递来的那张写着情诗《野有蔓草》的丝帕,他的书童就回来了。甜言蜜语被人打断,我感到很不爽,可是抬头看看远处,苏婉儿和义阳姐姐也正朝我们这边走来,看样子她们俩也已经找好了回去的船只。

纵有再多不舍,我也只能心酸着与高戬道别。

他先我们一步离去,我知道他是不远看着我的背影,徒生伤感。他的白衣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深处,而我的脑海却时时回想着他临走前的话:“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七月七日,烟雨楼,我在那儿等你,不见不散!”

七月七日?他要在七夕之夜与我重逢吗?那不就是传统的情人节之夜!

“妹妹,想什么呢?我们该走了,天色不早了!”

“来了。”

我收拾好丝帕和从寺庙里求来的签文,随着义阳姐姐上了船。思绪早已飘飞至千里之外。春天的傍晚多么美丽,红霞满天,莺歌燕舞,天空云层缭绕,水面五光十色。如此曼妙的景象就要在浓黑的夜幕下消融了,一如我今日崭露头角的初恋。只是我心中无限期待,初恋一定还会继续发展,就好像太阳会再次升起,美好的景象明日还会重现。谁都不知道,今日我在孤山寺求的是一支姻缘签,解签的住持大师也说是上上签,暗示我命犯桃花,真命天子已然出现。天啊!我竟也变成了个思春的少女!想着想着,面颊上不禁浮现一抹淡淡的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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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盛唐篇】 第三十三章 初恋重逢 姐妹相认

元和二年。七月七日黄昏夜。

烟雨楼外。华灯初上。

一个小商贩正吆喝着卖小蜘蛛和小锦盒。七月七日乞巧节,年轻的姑娘们会买回一只小锦盒,再挑选自己喜欢的小蜘蛛,盛于盒内。第二日打开锦盒,看蜘蛛所结的网是什么形态,视结网疏密以为得巧多寡,密者言巧多,疏者言巧少。

还有一些中年妇女,正围成一圈,观察自己所种的植物。按照习俗,这些妇女会在七夕前几日,先在小木板上敷一层细土,播下粟米的种子,让它生出绿油油的嫩苗,再摆一些小茅屋、花木在上面,做成田舍人家小村落的模样,称为“壳板”,或将绿豆、黄豆、小麦子等浸于瓷碗中,等它长出寸长的小芽,再以红、蓝丝绳扎成一束,称为“泡巧”,长出的豆芽即是巧芽。等到七夕之夜,这些中年妇女就可拿出自己种的植物相互比较,看谁种出的巧芽最多,则表明谁最巧。

一群四五岁大的孩子正围着一个卖“磨喝乐”的商贩吵闹着。磨喝乐就是七夕节才会出现的小泥偶,由荷叶做成衣裙,泥土捏出身形,样子十分精致,便是孩子们最喜爱的玩偶。每当七夕来临,孩子们就会买来一只磨喝乐,供奉在家中,三叩九拜以乞巧。那商贩做出的磨喝乐形态迥异,栩栩如生,孩子们正争得不可开交,不知道该挑选哪一只买回家。

我好不容易才从皇宫里逃出来,此次做了一身丫鬟打扮,不穿金戴银,也不涂抹脂粉,就是那种丢在人群里即会不见的最普通的样子。顺着华丽的街市一路走来,终于来到烟雨楼。今日烟雨楼的生意可真是好,一楼早已坐满,酒罐子摆满了几个桌子,各色美味佳肴轮番送上,客官们也都吃得醉醺醺的,非常尽兴。小二十分眼尖,看见我走进来,便连忙甩了甩肩上那段长长的白布巾,笑眯眯地问道:“姑娘您几位,打尖儿呢还是住店呢?”

“我找人。奕剑山庄高戬公子。”

“好嘞~~~姑娘这边请,高公子已在二楼雅座等候您多时了。”

说完,那小二便引着我上了楼梯。

二楼也一样是热闹的景象,其他送菜的小厮们已经忙里忙外,焦头烂额了。没走几步,便到了一间厢房,上写“天字一号”,看样子像是这烟雨楼最豪华的房间。推门而入,那小二吆喝一声“李姑娘到”便退下了。我探头探脑的走进去,不禁被这华丽的内景所震撼。

房间四角立着八根汉白玉的柱子,四周的墙壁全是白色石砖雕砌而成,黄金漆的兰花悬挂于梁下,在白石之间妖艳地绽放,青色的纱帘随风而漾,颇增一缕遐思。我虽是一国公主,住在豪奢的皇宫里,可见到这般华丽的房间布景,仍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高戬朝我走来,握住我的小手,温柔地问道:“走了很远吧,饿了吧?”

他这么一说,我那顽皮的肚子还真咕噜咕噜叫了起来。瞥了一眼桌上的美味,却不怎么感兴趣:“阿戬,宫里的山珍海味我都吃腻了,不如你陪我去街上吃点儿简单的食物吧!”

“也好。”

高戬灿烂的笑容永远像那和煦的阳光,暖暖地覆盖住我整块心田。

他欢快地拉着我跑出烟雨楼,并下令书童不许跟来,于是偌大的集市就变成了我们的二人世界,其他所有的人全都是配角。

我们先跟着涌动的人群去了闹市,那儿正在举行“穿针大赛”,所有年龄的女子都可参加。这也是乞巧节的传统,每年的今日,市集上就会举办一次“穿针大赛”,在规定时间内穿针最多的女子就是最巧的那一个,会获得百姓们的祝福。

我看着那些年轻的年老的女人们都踊跃参加,再加上高戬眼神的支持,我也终于忍不住跃跃欲试。往日里在皇宫游手好闲,女红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今天就是我大显身手的好时刻了!

只等主赛人一声令下,锣鼓敲响,我连忙从一个箩筐里取出小针,拿细细的丝线往针眼里穿,一根、两根、十根、二十根……不一会儿工夫,我已穿好了长长一串。锣鼓再次敲响,所有参赛的女子全都停手,那个胖胖的主赛人挨个走到我们身边,用憨厚的声音数着线上的针头,数到我这边的时候,众人皆是惊叹不已。

“恭喜李姑娘,获得本届‘穿针大赛’第一名。姑娘真是心灵手巧啊,今年定会鸿运当头!”

尘埃落定,我这个“堂堂公主”果然没丢皇家的脸,毫无悬念地搏得了头彩。众人掌声、祝福声此起彼伏,高戬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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