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之九品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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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之九品芝麻官-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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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吾山那一带天寒地冻的,还下着雪。偏偏这半株草这么的葱绿,我就觉得怪,就挖了出来。这不是缺少盘缠吗?就想把它卖掉换点钱。”秦之初把自己早就编造好的借口说了出来,那些跟韩青石母子有关的事情,死活是不能说的。

朱福文暗中点头,秦之初所说跟他和少东家的判断差不多。既然确认了秦之初的举人身份,他就不想节外生枝了,在眼下这个节骨眼上,举人身份太过敏感,不能擅动,否则的话,很容易引起朝廷震怒,那样的话,事情就闹大了。

“失敬,失敬,原来是秦老爷。你带来的这半株草,我们要了。你打算卖多少钱?”朱福文问道。

秦之初心中一动,别的药店没有一个能够认出来这株草的,更没有人愿意出钱收购,千草堂却愿意花钱买下来,这就更加证明了这株草的不平凡,毕竟这世上识货之人还是少数,那些宝贝只有卖给真正的识货之人,才能卖上好价,这也是他爹传授给他的经验之一。

只是秦之初能够断定这株草的不平凡,却无法准确的估算这株草的价值,毕竟他以前从来没有碰过这个玩意儿。他想了想,伸出了大拇指和食指两根手指头,比化成了数字“八”,他的意思是要八十两,一株上好的人参也就这个价儿了。

朱福文却误会了,他有一个先入为主的念头,再加上千草堂能够立足京城商界千余年,信誉二字早已是他们的立身之本,他可不会把两根手指头理解成八十。

“八千两?有点多了。秦老爷,跟你交个底,我们最多能出五千两银子,再多就不行了。你看……”

秦之初的心猛地跳了一下,他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这株长得那么像韭菜的草,就半株,千草堂就肯出五千两银子收购,这要是一整株的,岂不是要超过万两白银。一想到那独角蛇一口下去,就咬走了五千两银子,他就恨不得再返回白虎山,把那条该死的独角蛇给找出来碎尸万段。

多亏了这一路上勤修《成仙**》不断,秦之初才没有露出狂喜之色,他假装沉吟了一会儿,露出几丝懊恼,“谁让我缺盘缠呢?五千两就五千两吧。”

第二十六章 无解

揣着五千两银票离开千草堂的时候,秦之初如坠梦中,他事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仅剩下半株像韭菜一样的草,竟然能够换回来五千两银子,这可相当于他父亲在外面辛辛苦苦奔波好几年才能够赚回来的钱。

用手摸了摸胸口那沓子厚实的银票,秦之初第一次开始意识到《成仙**》的价值,如果不是受到《成仙**》的启发,他也不会冒险蛇口夺草,也就不会有今天的收获了。他暗下决心将来一定要想方设法搞一本天下异草图谱,这样一来就可以按图索骥,四处寻找那些值钱的异草,换回来大笔的钱财,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为他在官场上铺路。

秦之初有些担心千草堂会做出一些黑吃黑的事情来,出了店门口,他就加快了脚步,李玉玲人小腿短,紧追慢赶,很快就气喘吁吁了。

两人回到豫州会馆,刚踏进月亮门,迎面碰见徐世森,他一眼看到秦之初身后的李玉玲,他微不可查地皱了皱眉,“秦兄,你怎么带回来一个女书童?”

秦之初笑道:“我在人市那里,见她可怜,就买了下来,反正就是书童,也不需要干什么重活,只要机灵就行。玲玲,快点给徐老爷磕头。”

李玉玲跪在地上,把衣服放到一边,重重地给徐世森磕了一个头,“婢子李玉玲给徐老爷请安。”

徐世森见李玉玲还算乖巧,心中虽然不太愿意秦之初找一个女书童,不过还是朝着她虚扶了一下,“起来吧。你记住你的身份,你家老爷是马上就要参加礼闱的人了,眼下可是紧要关头,可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尤其要顾惜你家老爷的身体,不要做什么狐媚之事,耽误了你家老爷的前程。”

秦之初不禁哑然,他没想到徐世森竟然误会他把李玉玲买回来是要做什么狎玩幼童的勾当,不过他也听出来徐世森确实是一片好心,怕他做出什么遗憾终身的事情来,“多谢徐兄提点。”

徐世森说道:“秦兄,你别怪我交浅言深。我已不惑有五,从三十岁开始参加礼闱,这一次已经是第五次了,我见过太多的少年才俊在礼闱前,恣意放纵,不知珍惜自己,以至于在礼闱之时功败垂成,浪费了大好的年华。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你可要慎重啊。”

秦之初连连点头,“多谢徐兄教诲,从现在开始,我就闭门不出,专心读书,尽最大的努力,去做那鱼跃龙门之事。”

在科举中,“鱼跃龙门”是指的礼闱之后的金榜题名,这是从民到官的关键性转变,就像鱼儿跃过龙门成为龙一样,都是质的改变,这种改变甚至是天翻地覆一般。

徐世森含笑点点头,他在萧蔚湶身上押了重注,秦之初也是他押注的人选之一,他自然希望秦之初能够金榜题名,日后也好有借助的地方。

秦之初带着李玉玲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里面有两张床,一张大床在里面,一张小床在门口,这是专门为书童准备的。门口有些冷,秦之初把那张小床往里面拉了拉,然后指着小床,说道:“玲玲,以后这就是你的床了。我把你买回来,是想让你给我做书童的,铺纸磨墨,打水洗衣,铺床叠被等等,这都是你以后要做的事情。希望你好好干,不要让我失望。”

李玉玲很珍惜这次的机会,她在牙行那里没有少吃苦头,不愿意再回去过那种生活,“是,哥哥,我一定服侍好你。”

秦之初想起来在寻找千草堂的时候发生的那些事,他问道:“刚才在百草街上,隔了几十丈远,你就能够看清楚百草堂外的招牌。你是原来去过那里,还是听人说起过那里?”

李玉玲摇了摇头,“今天是我跟着哥哥第一次去,我也从来没有听说过那里。我见哥哥那么着急寻找收草的地方,就帮着哥哥找找看了,结果一眼就看到了千草堂。”

“你从什么时候发现你能够看那么远的?”秦之初追问道。

“我一直都能看那么远呀。哥哥,难道你看不了那么远吗?”李玉玲好奇地问道。

秦之初有些小郁闷,从李玉玲这里什么都问不出来,“玲玲,你还记得你家人长什么模样吗?”

李玉玲小脸神色一黯,“我早就忘记了。哥哥,你以后会不会也像爹爹娘亲一样不要我呀?”

看着李玉玲灰暗的表情,秦之初的心中没来由的一痛,他蹲下身来,摸了摸李玉玲的头,“只要你一直听哥哥的话,哥哥就永远都不会不要你的。”

顷刻之间,李玉玲的小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她把手里的东西一放,走到盆架那里,拿起了脸盆,“我去给哥哥打洗脸水去。”

对李玉玲的表现,秦之初暗暗点头,他把银票放好,坐在书案后面,挑亮灯,拿着圣贤经书看了起来。

一转眼就是几天,距离礼闱是越来越近了,豫州会馆之内的气氛越来越凝重,在这里入住的二百余位举人都抓紧时间,拼命地复习,都期望能够在礼闱中取得好成绩。

秦之初每天除了固定抽出四个时辰打坐之外,其他的时间,都在读书,就算是去出恭,手里面都捧着一本书。还有比秦之初更刻苦的,在这些举人中,夤夜苦读,废寝忘食都算不了什么,头悬梁,锥刺股,那也是非常的常见。

三年才有一次的礼闱,没有人敢不重视,谁要是不重视,那就是跟自己的前程过不去。

连续几日的打坐入定,秦之初再也未能吸纳到一丝天地灵气,不过好处也不是没有,最起码每天都是精力旺盛,读书时记忆力、理解能力都大幅度提升,效率最起码提升了一倍。

这一日,徐世森做为豫州会盟的盟主,再次站了出来,准备组织豫州籍的举人们进行一次交流。这将是礼闱之前,豫州会馆举行的最后一次交流会。为了能够办好这次的交流会,徐世森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豫州会馆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徐世森亲自出马,挨门挨户地给每一位在豫州会馆入住的举人送上了请柬,请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参加这次的交流会。

秦之初同样也接到了请柬,对这种交流会,他并不是特别看好。他猜得出来徐世森举办交流会的目的,最主要的有两条,一个是给他徐世森凝聚人气,以后不管大家中没中,都要卖他个人情,第二个目的,无非是希望在交流会上,大家能够相互说一下复习的心得体会,对即将举行的礼闱的考题的猜测,还有今年的主考官是谁等等。

第二十七章 交流会

对第一个目的,秦之初能够理解。无利不起早,此乃人之常情,徐世森虽是举人,却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要是完全不为名利,秦之初反倒会觉得奇怪了。

对第二个目的,他就不会苟同了。

礼闱乃是朝廷取士的关键一步,这就像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只有过去了,就是一片崭新的天地,要是过不去,要么掉河里面淹死,要么只能原地踏步。

而朝廷取士每年的名额都是有限的,基本上都是固定不变的,这也就意味着这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有我无你,有你无我,两者不可并存。

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如果谁掌握了小道消息,谁不是竭尽全力地隐瞒,唯恐有太多的人知道。道理是明摆着的,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个竞争者,过独木桥的时候就要多费一份力,这样的傻事,谁会去做?

深思熟虑后,秦之初对交流会不抱任何期望,不过在交流会开始的时候,他还是欣然赴约。在这样一个集体性活动进行的时候,特立独行对他没有任何的好处,反而会让他离群。

交流会举办的地点在豫州会馆的大堂,二楼的雅间也都动用了,大堂和雅间都摆放着桌椅,每一张椅子上都贴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某位举人的名字,入场之后,只需寻找到写着自己名字的椅子坐下就行了。

一般情况下,能进雅间的都是身份比较高的人,不过今天比较特殊,最尊贵的座位在大堂的正中,那些被发落到雅间的举人都是比较不吃香的一批人。

这场交流会,每个人应该坐在那里,都是徐世森等人事先慎重考虑之后安排好的,排位的最主要的一条原则就是谁最有希望金榜题名,谁就坐在越显眼的位子上。秦之初的座位在大堂的一角,要比许多人好多了,这也是沾了他年纪比较年轻的光。

秦之初走进大堂的时候,大堂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他四处一看,只有几个看着比较面熟,大部分都眼生的很。

秦之初坐在了他的座位上,拿出一本书,准备在交流会开始之前再看一眼,忽然赶到有人站在了他身边,“秦兄,我可总算是见到你了。”

秦之初把头从经书上抬起来,侧头一看,连忙站了起来,笑道:“原来是关兄。”

来的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秦之初的旧识,跟他同属豫州行省豫北府,是同一年的举人,名叫关志文,年纪有点大,已经年过半百了,是那种给秦之初当爹都嫌岁数大的年纪。

豫北府一共有不到二十个举人,就数关志文和他最熟了。

在关志文身边还站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此人中等身材,头戴蓝色的飘飘巾,身着一件交领宽袖的青色行衣,腰系同色大带,脚踏黑色方履。此人浓眉大眼,看起来极为精神。

关志文已显老态,但是精神还算旺盛,他拉着那中年男子,对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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