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寻找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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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寻找回忆-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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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地人吧?”

年轻人一愣,笑道:“我口音不像本地人?”

司机摇头笑道:“本地人都知道,不出城就是五块。围着环城路转一圈也是五块。”

年轻人笑了笑,取出十元钱递给他,道:“谢谢你没宰我,不用找了。”

司机接过钱,犹豫了一下,放到驾驶台的杂物盒里,笑道:“谢谢啊,看你也不像大款,有什么好宰的!”

年轻人笑着摆了摆手,顺手拉上了车门。司机挥了挥手开车走了。

穿马夹的年轻人伸手把手里的背包往戴太阳镜的年轻人怀里一塞,道:“别充大款了,先把自己的事做好吧。”

戴太阳镜的年轻人笑着接过背包,挎在肩上,笑道:“走吧,我带你看看成水的市容。”

穿马夹的年轻人哼了一声,随手提起拉杆箱,道:“别以为我一辈子没出过北京城,比这里再差的路我也见过。”

太阳镜青年笑了笑,不经意地问道:“是吗,你都去过哪儿?”

马夹青年狐疑地看了同伴一眼,不知道自己的同伴是不是故意套自己的话,淡淡地道:“很多地方都去过。”

太阳镜青年笑道:“真的假的?我还当你是太子党呢。平时就在京城里作威作福来着。”

马夹青年皱了皱眉,他很不喜欢这个词,却知道自己今生是很难摆脱它了,只有用沉默来表示抗议。太阳镜青年恍若未觉,一面走一面滔滔不绝地说着话,直到走到一个临街的胡同口才闭上了嘴。

马夹青年停住脚步,看着站在他前面的同伴,说道:“怎么,近乡情怯?”太阳镜青年犹豫了一下,才叹了口气,有些悲伤的说道:“少小离家老大回啊。”

马夹青年讥笑道:“还‘老大回’,你今年多大啊?”

太阳镜青年苦笑了一下:“我今年二十六岁,可是已经离开这里十四年了。”

马夹青年感觉到他的心情不太好,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的父母会为你骄傲的。”

太阳镜青年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就算我一事无成,他们也会为我骄傲的。”

马夹青年微微一笑,以为他说的是父母的恩情,却不知道这是太阳镜青年的切身体会。马夹青年永远也不可能猜到自己的这个同伴是一个很没有新意的重生者,在他的前世里,他的确可以说得上一事无成,但是他的父母从未抱怨过,倒是应了一句老话“孩子是自己的好”。

还没等太阳镜青年再感慨一下,就看到临街的一家理发店里,一个梳马尾辩的女孩子正从大玻璃窗里面打量他,便习惯性的向那个女孩点头微笑。那女孩子吓了一跳,连忙转回头去,正巧有人走进店里要理发,那个应该是理发师的女孩子便离开了窗口。

马夹青年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以为太阳镜青年再向女孩子示好,笑道:“我以为你们搞技术的都比较老实。”

太阳镜青年愣了一下,才明白他的意思,有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在我们哪里,不管认识不认识的人,遇到了都会相互问好。”

马夹青年对这个解释显然不太相信,随口敷衍道:“是个好习惯。”

“是真的,国内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人不亲,祖师爷亲。大家都是搞计算机的,学的都差不多,就比较有亲近感。”看他不信,太阳镜青年很认真的解释着。

“呃?你们学计算机的祖师爷是谁?”马夹青年这下勾起了兴趣,追问道。

太阳青年刚才只是随口一说,也有点为了向同伴显示自己的国学并没有因为长期待在国外而荒废,倒没想到能引出这么深奥的问题来。很是踟蹰了一下,才说道:“应该是冯。诺依曼吧,必竟咱们现在用的就是他奠定的理论体系。不过说到最早设计计算机的,应该是达芬奇。要说最早的计算器,那得说咱们的算盘。要是算按位承载信息的话,那就得说易经了。”说到这里,他反问道:“知道易经是谁写的吗?”

马夹青年也没想到自己的同伴能回答得这么细,倒也不愧是如今计算机界的领军人物。冯。诺依曼他不认识,算盘倒是见过,反正不是在讨论学问,便很不负责任地道:“我知道易筋经是达摩写的。”

太阳镜青年笑道:“你那是老金的小说看多了。”

马夹青年摇头道:“不懂别瞎说,说易筋经是达摩写的不是老金,是老梁。”

太阳镜青年笑了起来。他上辈子倒是把金梁古的武侠看了个遍,这辈子说实话还真没那个功夫,很多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自然没办法和马夹青年辩论。在国内,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没看过武侠的简直是怪物,不过想到国内IT界有位海龟一派的著名掌门人声称自己从未看过老金的武侠,自己弄错了也不算丢人。又想到后来国内众位IT掌门人陪着老金西湖论剑,这位从未看过的海龟也赫然在场,倒是想不出两人说些什么,不禁笑了起来。

马夹青年见他笑得莫名其妙,那里想得到他能想出那么远去,打趣道:“你们这种喝洋墨水的不看武侠小说吧?”

太阳镜青年摇头笑道:“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别以为国外回来的都是土包子。”他想了想,很认真的对马夹青年道:“谢谢你。”

马夹青年点着头看着自己的同伴,笑道:“不紧张了?”

“怎么会不紧张?近乡情怯啊。”太阳镜青年深深吸了口气:“比刚才好多了,所以谢谢你。”

马夹青年点了点头:“多久没见过你的父母了?”

“以前总写信,九五年成水开始安电话,家里就装了一部,然后我就每周打电话。两千年成水开始ADSL入户业务,我家就上网了,当时还是城南第一家ADSL接入的,网速慢点,视频还可以。我家也算是见证成水电信业务发展了。”太阳镜青年叹了口气:“网络是好东西啊。”

还没等马夹青年接口,从理发店旁边的小卖店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四十多岁的样子,手里拎着两瓶啤酒,应该是准备午饭时喝的。估计是看到这两个人拎着包站在胡同口聊天,引起了她的注意,所以出了店门没有拐进胡同,反而向两个人走了过来,问道:“你们是找人吧?找谁家啊。”

零一年的成水,还没有大规模的城区改造,新建的楼房还集中在市中心,因为市政府所在的原因,城北的开发还比城南快一点,所以这里还是棚户区。住平房的人们邻里关系相对较好,没有后来楼区老死不相往来的情况。再加上这一带大多是老住户,很多老人说起隔着几条街的人家来都能如数家珍。这位中年妇女过来问话也是好心,只要两个人要找的人家离这里不远,她是真能给指路的。

马夹青年看了看同伴,他是三陪,这种拿主意的事情可轮不到他作主。太阳镜青年努力辨认着这个中年妇女,随口道:“我上老丁家。”

前世里,他九零年离开成水上大学,后来回到省城工作,家里回来得少。零八年成水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他家里动迁,与邻居们就失去了联系。再加上这一世的时间,对老邻居的印像早已模糊了奇%^書*(网!&*收集整理,还真认不出来这位热心的妇女是谁。

那妇女听了便笑了起来,成水本省方言,说起谁家,都会在前面加个“老”字,比如说老赵家、老李家什么的。听他说老丁家,那就是本省人了。“跟我走,我家离他家就隔一个门。”中年妇女转过身,带着两个人向胡同里走去,一面随意地问道:“你们是从佳市来的吧?”老丁家老人过世的早,家里只有丁建章夫妇和两个儿子。大儿子出国在外,小儿子是在本地念的大学,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整天在电脑公司给人打工。这两个人应该不是找他的。丁家的母亲有几个农村亲戚,这两个人也不像从乡下来的。那就是丁家父亲那边的人了。丁家父亲有个大哥在佳市,看这两个青年的样子,多半是他的侄子辈来看叔叔了。

太阳镜青年突然想起一个人来,脱口道:“你是张大娘?”

北方把和父亲同辈份但年纪比父亲大的男人叫“大爷”,不是说“老大爷”而是相当于南方的“伯伯”。对应“伯母”这个称呼的则是“大娘。”这个老张家和太阳镜青年家是老邻居,两家的家长关系一直很好,刚好老丁家两个儿子,老张家两个女儿,小时候两家一直嚷着做亲家。刚才中年妇女说自己家和老丁家只隔一个门,太阳镜青年便想起她是谁了,只是记忆中这位张大娘年纪比自己的父母大,应该五十多了,没想到会显得这么年轻,所以他才一时没有认出来。

老张太太愣了一下,停住脚回过头,仔细看着太阳镜青年,疑惑地道:“你是、、、、、、?”没办法,太阳镜青年离家的时候只有八岁,和现在的样子变化太大,他又戴着一幅大大的太阳镜,半个脸都躲到镜子后面去了,能认出来才有鬼了。

太阳镜青年连忙摘下了眼镜,微微弯下腰,向老张太太道:“我是丁飞羽啊。”

咣当一声,老张太太把两瓶啤酒给扔地上了。还好是土路,地上也没有砖头什么的,俩瓶子愣没碎。这硬度,不愧是传说中街头打架的必备兵器。

                  第二章 回家

“建章家的,快出来看看是谁来了。”老张太太还没走到丁家的大门前,就扯开嗓门大声喊了起来。丁飞羽苦笑了一下,站在自己家的大门外,打量着阔别十几年的家。

成水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但是真正开始建设的时间并不长,这一片房子最早是做为政府福利房建造的,当时还是一水的土坯房。直到九零年走房改,住在这里的人们才花了多少不等的钱买下了自己已经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丁家的房子是当年分给丁飞羽姥爷的。房改的时候,这位丁家最后的老人刚刚去世一年。这位参加过抗日战争的老人晚年身体很不好,在床上缠绵了六年。丁飞羽的父母一面给他治病,一面还要供两个孩子,家庭负担很重。好在老爷子有退休金,当时的医院虽然条件不好,也没有后来收钱收得那么狠。学校没有减免学费的说法,可是也没有那么多名目的费用,逢年过节还不用给老师送礼,丁家倒也坚持过来了。不过老爷子去世的时候,家里还是拉了不少的外债。到了房改的时候,丁建章一度曾经不想买断房权,而事实上,他当时只需要交不到七百元钱,这在十年后简直就和白捡一样。当时丁飞羽已经在美国开始创业,为了不吓到自己的父母,他寄回了一百美金,慌称是自己的奖学金,丁建章夫妇对此深信不疑。事实上,丁飞羽不但是丁家的骄傲,就连城南一片的人也都为自己的身边出过这么一位神童而自豪。当时很多父母在教训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要有老丁家大小子一成的脑袋,我就烧高香了。”这话当然不是说丁飞羽的脑袋大,而是指他的智商高。

九零年的时候,中行的外币兑换业务还很麻烦,所以丁建章并没有花掉这一百美元。尽管他们夫妇当时的月工资加起来刚刚超过一百元人民币,但是儿子寄回来的这笔钱显示出丁飞羽的赚钱能力,两口子开始相信自己儿子的话,相信他能够在国外自力更生。虽然当时丁飞羽也才十四岁,但是在这个儿子十年如一日的惊喜下,所有的奇迹都变得毫不稀奇。既然不用给儿子攒生活费(丁建章可是听说美国的生活费很贵的,在那边喝杯咖啡就得花他一个月的工资),他也就有了底气,又借钱买下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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