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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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唱刀- 第1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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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的其他猎物?”青年脸上顿时洋溢出无比幸福之色,“这个,嗨,因为我家的内人只喜欢吃野鸡呀,所以其他猎物我虽遇上,但都放了生。况且眼下又不急着要银子花,留着小野猪小鹿什么的,长得肥肥胖胖,到了冬天再打,那才好呢。”停了会儿又说道,“你一定还不知道,此地离镇上极远,方圆两百里通常只有我一个人打猎,所以猎物极多。纵然有别的猎户来,一年也就四五次。”

江湖雪不禁好笑道,“所以你不愁吃不愁穿更不愁打不到猎物,银子花光时,只要打一只小鹿什么的到镇上卖了,又可以懒在家里睡半个月。”

青年大奇,“我以前就是这个样子的呀!”看了看江湖雪,“想必你也是这样子的,看你那身衣服,乱七八糟的,一定还没有娶妻吧?你看我,浑身上下多整齐,我家内人,是天下最好最好的人。还有啊,”那种流光般的幸福又荡漾在青年脸上,红着脸道,“告诉你吧,我家内人已有了我们的孩子,再过几个月我就要当爹了。”原来这青年平时极少遇见人,心中快乐无人分享也觉寂寞,陡见江湖雪,情不自禁地说了出来。

江湖雪也不忍心扫他的兴,随口说道,“恭喜你呀,恭喜你将来当爹!”

青年听了大乐,“你真够朋友,真够朋友!嘿嘿,我真的很开心!”

江湖雪趁机道,“可不可以借给我一个火?”

“当然可以呀。”青年伸手往腰间里掏,哪知掏了半天也没掏出来,歉意地笑了笑,“对不起,朋友,我的火熠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掉了。”

江湖雪大为失望,错开身要走,那青年忙道,“朋友一定是饿急了,要将野兔烤了吃吧?我看这样吧,不如到我家里去,反正我家离此地不远了。”

江湖雪略一犹豫,青年又诚恳地说,“去吧。这一带附近没有人家,再往下走,要走百多里才有村庄,到镇上更远呢。”

就这样,两人一前一后地上了一条山道。说是不远,却也有好几里地,直到天色大亮,才来到一座木屋前。这座屋全是由杉木建成,倒也别有风格,只是有些破旧了,估计是青年祖上的产物。屋前平地也以木栅栏圈住,一边是晾衣服的木架子,另一边堆着木柴。靠近栅栏底放着几盆瓦坛栽着的零星小花。

青年在窗外轻轻唤道,“铃铃,起床没有?来客人了,快来开门。”

“哎,就来啦。”里面有人答应。

江湖雪只觉得声音十分耳熟,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是谁。

吱地一声,门开了,里这出来一位女子,打了个照面,两人都惊住了。

这女子竟是平剑山庄的二小姐楚铃。

最惊骇的还是楚铃,想必还没听到过江湖雪已经复出江湖的消息,失口惊叫了起来,“你你你,你是人是鬼?”

江湖雪苦涩一笑,“我当然是个活人。”

“可是别人都说,你已经不在了。”

“那是别人说的,事实上我一直都活着。”

“江大哥!”那楚铃一阵激动,差点就要忘情地扑过来。

“铃妹妹!”江湖雪忽逢故人,不免也兴奋莫名。

青年感到惊奇不已,“原来你们两个竟是认识的。”

楚铃抹着泪眼道,“当然认识,他是我的江大哥!”

江湖雪微笑道,“我与铃妹妹早就认识了。”

“这么说,我们是一家人了!”青年大喜,忙与楚铃将江湖雪请入屋中,随后青年又去做饭做菜,让楚铃陪着江湖雪在屋中详谈。

故人相见,在江湖雪来说,除了惊喜,倒没什么。可楚铃就不同了,因为她也曾经暗中钟情于江湖雪,这次相见,仿佛天外来客,心中的感慨依恋可想而知,遂问起了江湖雪的一切。

江湖雪便说到了成魔经过,说到了离开盘龙山庄的全过程,说到伤心难过之处,楚铃也陪着掉泪。

311、★只身前去起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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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做了几个好菜,摆上桌来。还拿出一坛珍藏的美酒,三人边喝边谈,当他得知眼前这位江大哥就是风闻江湖天下第一的刀魔江湖雪时,惊讶得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楚铃笑道,“你把江大哥当作一个普通人,不就行了?”

青年便也笑起来,“铃铃,你说得对。江大哥,今天意外相逢,我只把你当作一个好大哥!”说完一连敬了三碗酒。

闲谈中,江湖雪知道这青年姓叶,普普通能的名字,叫叶多,自幼父母双亡,被一位打猎的叔叔收养。十三岁那年,叔叔也被毒蛇咬伤毒发身死,留下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从此与大山为伴野兽为群,亏得他自小学会捕猎打猎的本领,才没有被活活饿死。忽然有一日,遇上昏倒路边的楚铃,救回家中,楚铃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不久两人便以日月为证,自自然然地结拜成了夫妻。

原来如此,江湖雪心中感慨万千。

当问及楚铃因何昏倒路边时,才知道她的父亲及哥哥被杀、姐姐相继去世之后,母亲受不了打击,不久也郁郁而终,她在这许多不幸的打击下,心灰意冷,形同死人,便欲找一外远离世间的尼庵出家,途中昏倒为叶多所救。叶多也有着可怜的身世,两个苦命人互诉衷肠互相同情,遂结成了这段姻缘。

楚铃终于有了归宿,江湖雪打心底为他们感到欣慰。

吃罢早餐,他本来要走的,但被两人苦苦相留,只好又逗留了两日。两日来,他们陪着江湖雪游山玩水,寻险探奇,确实也开了一番眼界。虽然此处人地荒凉,但也有活泼的溪水,灵秀的山花,喷声鼓的野蛙。还有一些敢于接近人身的小动物。

江湖雪暂时忘却了心中的苦恼。

相聚的日子总是短暂,第三天,他们情知再三留不住,早早地便做了饭,又预备了一些干粮。早餐过后,等到朝阳上山,楚铃和叶多依依不舍的送出老远。

“江大哥,你此番前去,要去哪里呀?”临别之际,楚铃轻声问道。

“我也不知道。”

“江大哥,你还是去看一看云凤姐姐吧!”

云凤!娇柔的倩影展现在心头。

“我听说,自江湖中传言你已不在人间后,云凤姐姐就立誓不嫁人了!”

江湖雪一阵激动,只觉得眼眶温热,喃喃道,“云凤,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你可知道去埋剑山庄的路怎么走?”

“不知道。”

楚铃便把具体路线告诉了他。一种急于见到心上人的冲动,顿时在心里鲜活起来。

“铃妹妹,叶兄弟,你们回吧。”

“不,江大哥,我再送送你。”

他们送了一程又一程,一直送到大路上。

临别分手,犹是两情依依,楚铃忍不住噙着泪深情道,“江大哥,你多保重啊!这次见到你,我真的好开心好开心!记得下次若经过这里,一定要到家里坐坐,我和叶多永远都会欢迎你的!”

“铃妹妹,我记住了。”

“还有,下次来时,要与凤姐姐一起来,我也好久没有见到她了,你一定要答应我,与凤姐姐一起来啊!”

“我答应你!”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双方在大路上分手,楚铃和叶多目送江湖雪身影消失,才依依不舍地回山。

其实江湖雪心里更不好受。别情缕缕,又勾起千头万绪地旧事。楚铃原来是平剑山庄庄主楚萧然的掌上明珠,可以自由自在,可以蛮横无理,可以呼朋唤友,可以得宠备至,谁知如今竟落得了亲人远逝、隐居山野的结局。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她找到了一个可以与之白头偕老的爱人。

看得出来,叶多对她既敬又爱,绝对是个好丈夫。

江湖雪打心底祝福他们。舍此之外,也不能做别的什么。

渐行渐远,他又想到了云凤,此时心里更交集着各种各样难以言述的滋味,他想哭想笑,想跳想叫,时而心酸,时而感动,时而内疚,时而兴奋……

现在唯一的方向,就是埋剑山庄。

江湖雪不禁埋头向前飞奔,饿了,吃点干粮;渴了,喝口冷水;困了,倒在路边草地睡一会儿。一路风餐露宿,风雨无阻,五日后终于离埋剑山庄不远了。逢人一打听,只在十里之地。

刹那间,心中又涌起莫名的激奋,飞快的速度放慢下来。

见到云凤如何开口?云凤是不是真如楚铃所言会自始至终对自己痴情钟爱?

可怕的是,近两日来,时时产生杀人的冲动,他知道,他的杀气又要发作了。

万一赶到埋剑山庄,正逢杀气发作误杀埋剑山庄武林高手,将如何面对云凤?更可怕的是,万一杀的是云凤的亲人,后果将不堪设想。不也想象盘龙山庄那桩血案再次在埋剑山庄重演,将会带给他怎样的悔恨和痛苦!

“不,我现在还不能去!一定要在这次杀气发作完了之后才去!”

他打定主意,便拐上另一条路,发狂向前飞奔。

也是活该埋剑山庄倒霉,奔跑了不到半里地,一种要杀人的冲动突然袭来,杀气发作了!江湖雪随之也变了另外一个人,目露杀机,手上青筋条条突起。

刷地一下,飞快的身影猛然刹住。

埋剑山庄乃一武林大帮,自然高手云集。

他无形中便产生了去埋剑山庄击杀武林高手的欲望。但这时脑海中尚有一线灵光,知道云凤也在庄内,更知道那是云凤家人所在地,万万去不得!

一想到云凤,头脑清醒了许多,他全力克制着那股冲动,仍然向前奔。只是这时双足有如千斤重,没奔出二十步,又硬生生地阻住身子,缓缓回转身,向着埋剑山庄走去。

走着走着,忽又止身,仍然回头往另一条路上走。

如是再三,内心进行着极为强烈的交争,一方面他有一股难以控制的要去埋剑山庄杀人的欲望,另一方面又有一种不能伤害云凤亲人的想法存在,迫使他拼命也在压下那股杀人冲动。

312、★平生失手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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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内心地矛盾,急剧地交争,使他痛苦万分,一会儿往这边,一会儿往那头,不久浑身竟被虚汗湿透。

“不能,我不能去伤害云凤的亲人!”

“不能啊!我决不能去啊!”

“千万不要啊!”

他在内心痛苦地叫喊着,无奈杀人的冲动越来越强烈,终于到了难以克制的地步。他一步一停,仍在作着最后的努力,但后来到底克制不住了,一线灵光丧失殆尽,他就象个地狱里杀出的魔鬼,目露凶光,满脸密布着一层杀气,甩动着乱蓬蓬的头发,呼呼地吐着气向埋剑山庄飞杀而去。

他的双腿跑得那样的快,连狂奔带飞跃,仿佛只要晚一分钟杀人就会急死似的。

十里地本来就不远,在他的全速飞跑下,很快到了近前。

埋剑山庄四个字扑天盖地而来,这四个字是刻在一尊四四方方的碑形石块上的,有两丈多高,突破常规,字迹顺序自下往上刻,江湖雪现在就站在碑前,而碑身离得埋剑山庄大门也只有十几丈远。

埋剑山庄大门双开,却没有一个人影。但江湖雪已经分明地感应到了庄内有几股空前强大的气流存在。

云凤的影子被他发作的杀气从脑海中排除出去,他现在只想要杀人。

寒光一闪,那块刻有“埋剑山庄”的石碑竟拦腰而断,被斩成了两断,上半部分轰地倒塌下来。江湖雪握着一把小剑,一步一步逼入庄内。

好大的一落院子。他缓缓走到院心,右手的小剑已密布了一层白蒙蒙的杀气。这把剑不再是风云无敌的绝唱刀,它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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