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霉女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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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霉女的春天-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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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逍遥寻受伤以来,城主夫人每天都来探望好几次,她担心病情会影响到婚期。不过逍遥寻的身体恢复得极快,其实,对于练武之人来说,这样的小伤根本不能算伤。伤口,之于习武之人,就像将军的勋功章一般标志着他们的功绩,哪个剑客身上没有或大或小的伤痕?

因此逍遥寻第二天就精力充沛地到处晃悠,高兴时还摆出那万年不变的造型:摸出纸扇扑啦啦的扇个不停。

灵儿比城主夫人来的还勤,几乎是赖在黛墨的厢房中不走,黛墨对这个被娇纵坏了的少女实在头疼,为什么灵儿看上的不是逍遥寻这个天下第一美人儿,而是自己?她从哪里看出她的与众不同,她又喜欢上了她哪一点?黛墨想了两天也没想明白,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灵儿姑娘的口味和爱好,异于常人!

终于到城主夫人选定的良辰吉日了,全府上下,一片喜庆之色。

脱下雪白衣衫,换上大红喜服的逍遥寻,面容越发的艳丽,他美得就像游荡人间的妖孽。黛墨走进去的时候,丫鬟正给他发丝系上艳红的喜帕,这是西蜀国特有的习俗,不是新娘戴红盖头,而是新郎扎红头帕。逍遥寻嘴角微微勾起,面带微笑,好似一位真的盼着成亲的新郎官。

黛墨很疑惑,看这洒脱不羁的男子,不像喜欢成家娶妻生子的人,怎的这么爽快地就答应和一位半徐老娘成亲,而且还是以男宠身份,只不过这男宠比一般的男宠地位稍稍高那么一点。可地位再高,也是男宠啊!

从黛墨身边走过的逍遥寻飞快的向她眨了眨眼,低头小声说道:“今晚离开,在房里等我!”随后才跟着丫鬟去了大厅,那里有一脸幸福的城主夫人正在心心念念的等他。

黛墨回房叫秦霄收拾好东西,他们随身带的东西不多,只有黛墨出宫时携带的那个包袱,其余的衣食住行所用物品,都在马车上,车夫每天都会盘点家什,如有缺少或遗漏,马上补齐。离开时,南宫瑾在马车上准备了足够的银两,也使他们不至于餐风露宿。

听说准备离开,秦霄也没有多问,动作麻利地收拾好房间内属于他们的东西,将包裹放在圆桌上,然后躺在软榻上假寐。

夫人娶夫,府内绝大部分人都派到前厅帮忙去了,此时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动静。对于逍遥寻最后说的那句话,黛墨虽不以为然,还是按照他的话,做好随时离开的准备。

厢房离前厅不远,隐约能听见紧密的锣鼓声和鞭炮声。到这里以来,黛墨已是两次经历身边的人的大婚,两次都是远远地,只听见喧闹声。锣鼓声和鞭炮声此起彼伏一个多时辰后,渐渐换成鼎沸的人声。

黛墨和秦霄在房内等了许久,直到外面的更夫已经敲响三更,黛墨扭头看看外面的天色,夜已深沉,大厅的喧嚣声归于平寂,这时还不见逍遥寻有任何动静,那家伙不会是和城主夫人滚到床上去了吧?

秦霄已经和衣躺在软榻上迷糊睡了,黛墨轻轻推醒秦霄,吩咐他在屋里等着,自己则转身出了房门,融入浓浓的夜色中。

路上偶尔有三两个给主子送东西的丫鬟下人行色匆匆地经过,黛墨摸索着朝城主夫人寝殿走去,寒风刀子一般刮过脸庞和脖子,她不由得紧了紧外袍,脚下加快步伐,朝着城主夫人的寝殿走去。

远远地便看见寝殿的窗户透出橘黄的烛光,隐隐可见墙上大红喜字透在窗上的暗影,寝殿的木门紧闭,看来城主夫人和逍遥寻真的睡了。

黛墨放轻脚步来到窗户底下,不觉有点好笑,人家洞房花烛,自己却跑来听墙角,要是听到什么不该听的,自己改作何反应?

还没等她耳朵贴上窗户,就听见屋里传来城主夫人让人听了浑身发麻的勾人的嗲语声:“逍郎,我终于得愿所偿,与君醉卧红帐,逍郎,良宵一刻值千金,我们快上床去吧!”声音充满迫不及待,欲求不满!

久久地,房内没有传来逍遥寻的声音,只有城主夫人哼哼的发嗲声,似要用那一声声呻吟将逍遥寻勾引上床。黛墨用手指将窗户戳了个洞,从洞口往屋里看去。

城主夫人一身艳红的喜服,裹在她稍显丰满,曲线傲人的身躯上,她的脸色异常的红,红里似乎冒着热气,她用高高耸起的胸部不停地蹭着坐在床边的逍遥寻。黛墨注意到,她的脸,红的过于诡异,好像……好像中了媚药。城主夫人边蹭边动手去剥逍遥寻的衣服,才脱掉一半,她整个人都扑在他身上,唇覆上唇,啧啧的吮吸声传来,不一会儿两个交缠在一起的人,衣服就被脱得精光……

黛墨看得又是纳闷又是大囧,正想转身离开时,突然背后伸出一只手臂,将她的嘴巴紧紧捂住,她顿时全身一僵,脑海里第一个闪过的念头竟然是:糟了,我又被仇人盯上了!

要不是嘴巴被捂住,她定会尖叫出声。过了片刻,见身后的人也不动作,黛墨正要扭动身体以示反抗,耳边传来低低的,温软的声音:“看够了没有?”

借着从窗户透射出来的烛光,黛墨看清楚来人竟是,逍遥寻!她刚要出口相问,逍遥寻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将她迅速地拉到院里一座假山背后。

“怎么是你?”在这里碰见逍遥寻,黛墨好不奇怪,“刚刚屋里那位?”

“只不过是一个想在府里提高自己地位的侍郎,戴上了和我一模一样的人皮面具而已!”

“那,你是不是给夫人下了什么药?”

“不错,下了春药,她不是最喜欢这些玩意吗?再说,她若不火急火燎地想着入洞房,就会发现那个逍遥寻是假的,我们还如何能走得掉。”

“万一夫人发现了,以她的实力和行事风格,我们不是一辈子都要防备着她的搜查吗?”

“你放心,城主夫人对我的生活习惯并不熟悉,只要那侍郎稍微机警聪明点,这辈子他都可以以我逍遥寻的身份和城主夫人生活下去!”逍遥寻用的是那种真实人皮做的面具,只要保养得当,时间长了,这种面具就会和人的皮肤生长在一起,成为人脸的一部分,就好像,现代的整容一样!

逍遥寻早在刚进府的当天就准备好了替身,那侍郎身形高度都和逍遥寻差不多,最关键的是,他处心积虑的想留住夫人的芳心,进而为自己在府中谋得更多的利益,奈何他容貌和本事都不出众,进府后,只侍寝过一次,就再没机会碰过夫人。逍遥寻找到他,说出要和他做这笔交易时,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洞房之前,逍遥寻交给他一包药物,叮嘱一定要将药下到夫人喝的酒中,如此才能事成。

安排妥当一切,逍遥寻返回厢房找黛墨,却从秦霄口中得知她出去找他了,便吩咐秦霄先行到门外等候,逍遥寻这才急忙回到夫人寝殿,找到正在窗外偷看春色的黛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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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路遇马贼

马车跑了一夜,终于逃出了城主夫人的魔掌,黛墨在心底舒了口气。冬天的深夜,温度极低,黛墨卷着一床锦被坐在软榻上,她只能坐着,因为逍遥寻躺在软榻上已经将软榻占据了大半,本来黛墨也还能勉强躺下的,问题在于,她躺下后就得紧紧地和逍遥寻的身体贴在一起,黛墨想想就觉得尴尬,硬是坚持地坐着。至于秦霄,比黛墨还惨,因为夜间赶路,天寒地冻,车夫一人驾驭会体力不支,需要他和车夫轮流赶车。逍遥寻无形中成了这小小一方天地的尊者,享有最好的待遇……虽然这待遇仅仅指的是小憩之地。

这天是腊月三十,除夕之夜,西蜀国下了今年最后一场雪,宽敞的马车行驶在白茫茫一片的辽阔大地上,像一只在面粉堆里缓慢爬行的蚂蚁,那么渺小,那么缓慢。因为大雪堆积,他们只能且行且停,因此,黛墨来这里的第一个除夕,是马匹停下来补充精力的时候,在一片荒原上度过的。

车夫将马车上的软榻搬到雪地上,这样他们坐在上面不至于冻坏屁股。秦霄趴在雪堆里捡来一抱干枝腐杆,很快一堆熊熊篝火燃起来,迅速地融化了周围的厚雪,露出一大片水渍斑斑的,满是衰草枯叶的大地。黛墨将雪放进一口铜锅里,将雪融化成水,等水煮开后,又放进了一些干肉和蔬菜。

逍遥寻兀自一人坐在软榻上笑意盈盈地看着忙碌的三人,当然最主要是看着黛墨,他对于黛墨这样一位千金小姐,却能手脚麻利地做着野外生存活计这一问题,很是不解。

四人拥坐在软榻上,围着咕隆咕隆冒着气泡的铜锅,不再感到透切骨髓的凉意。那车夫本来是远远地站在铜锅旁,软榻的另一边的,黛墨本就是没有等级观念的人,这会儿看见车夫孤零零一个人站在对面不时的跺跺脚,不停地将双手伸到火堆旁边烤火,就把身子往里边挪了挪,拍拍软榻,叫车夫过来一起坐。在她的询问之下,才知道这位尽职尽忠又沉默寡言,默默为她做了很多事情的车夫叫做程恩。

四人有说有笑,熊熊的大火,腾腾的热气,温暖了他们的身体,也温暖了他们的心。尤其是黛墨,本该是她一个人亡命天涯,这三人却因着她,跟她一起风餐露宿,心里多少是有些愧疚的。当她看见逍遥寻侃侃而谈,在他们面前讲诉他小时候如何跟着师傅学医练武,长大后阅历了哪些山川大河,走过了哪些路,见过了哪些人,秦霄一脸崇拜和向往,程恩双眼盯着铜锅,安静祥和地听着时,心里盈盈的都是满足。

这样一场别具一格的,潦倒中带着温馨的野外聚餐,冲淡了黛墨不能和家人一起过除夕带来的孤独和失落,一丝若有若无的幸福感悄悄的涌上她心田。在落魄之时,能有几个贴心窝的人陪在身边,只要是正常人,都会有所感触,何况黛墨本就是容易满足之人。

虽然逍遥寻行事怪异,让她猜不透,但自从知道他是南宫瑾的朋友,又带她安全的离开城主夫人府中后,就在心底放下了对她的戒备,隐隐地将他归为朋友一列。其实,攀上逍遥寻这样的朋友,也还不错,至少在危险时,他有能力保护自己。

干肉和蔬菜混合而成的食物,算不上美味,然而,对于在雪地里奔走了一整天的人来说,也能吃得有滋有味。他们将一大锅食物吃的干净见底,才满意地收拾锅伙碗盏,准备上车。

走在最前面的逍遥寻突然停下来,侧着耳朵停了一会,说道:“有人来了!”

果然,不多久,后面传来马匹嘶鸣声和马蹄踏在雪上的闷响声,一队人马,踏着夕阳晚雪,直奔他们而来。黛墨的第一个反应是:莫不是城主夫人早上起来发现身下的逍遥寻是假的,赶来捉他们了?

“别怕,这是一伙山贼,年关里出来寻食来了!”逍遥寻在一旁解释。

这伙人大约二三十个,不一会就奔到黛墨几人跟前停下。走在最前排的两个中年男子,其中一个三十岁上下,国字脸,白皙的面皮修理的很干净,没有黛墨想象中一般山贼的满脸胡渣。他旁边那位,长相就恐怖多了,虽也是三十出头的年岁,可是长着一脸横肉,硬硬的胡渣傲然挺立着,仿佛刷锅用的钢刷,右边脸上一条长长的伤疤拉至耳后,稍一动作,疤痕就随着脸上的横肉抖两抖,看得黛墨直打颤。

那位长相斯文,面皮白皙的中年人一开口,黛墨再次感叹了人不可貌相这句古话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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