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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了,自己到底是借着怎样的情怀一遍一遍温习着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一遍一遍在夜里默默的呼唤着你的名字?林浩枫,怎样帅气潇洒的名字?如你人一般。多么瞩目的吸引着无数的目光,又是多么瞩目的感受着一切的爱慕!
还记得你怀抱的温度,温暖适宜,一点也没有灼伤的温度。你说:因为我们是同样寂寞的人,所以你没办法冰冷我,正如我没办法灼伤你一样。所以我们都是一半明媚一半忧伤。所以我们一样,所以我们在一起。
那个时候是怎样的骄傲呀,她们的王子,心目中的偶像,却是属于自己的。独独属于自己!那只有少女才能真正体会的虚荣呀,记忆犹新!
“咕咕”肚子又在叫了,是的,自从逃离了那里,自己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同时也拒绝听一切有关他的消息,即使知道,这个天下恐怕不止一股力量在寻找自己。楚思,月蝶,还有那远在凤月的他们,不知道风是不是回去告诉了他们,要真是这样,他们该是怎样的担心呢?
凌一定要皱起他漂亮的双眉了,那个即使眉角也带着狡黠的男子;落落一定哭红了双眼,像只兔子一样可爱的让人怜惜不已;至于竹雅么,也许还是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吧,只不过那颗心怕是再也无法平稳跳动了。母亲大概要派她全部的暗卫出宫寻人了,自己那个便宜小爹一定也要跟着寝食难安了。
是否自己已经离家太久,该是回去的时候了呢?
日落,暮色。一道华丽灿烂的烟花划过天空,如一道流星般,瞬间点亮,又瞬间消失。
不一会儿,几个轿夫抬着一顶轿子从怡晴身边走过。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
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九曲长廊,弯弯绕绕,越过一个又一个精致小巧的凉亭,围绕着中心湖泊,层层叠叠间,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未等怡晴说话,来人已经直挺挺的跪在了地上,“主子。”
“呵呵,只不过半年未见,雷可是沉稳了很多呢。”(注:风雨雷电是怡晴身边四大暗卫)怡晴依旧慵懒,只是那遮着的面纱掩住了风姿;怡晴依旧高雅,只是那褴褛的衣衫褪尽了风情。这样的主子是雷从来没有见过的,前所未见的狼狈,但是雷身为魅影的主管,自然明白什么样的事情该问,什么样的事情只要听吩咐就好。
“雷还是这般无趣,好了,先弄点洗澡水,再弄件干净衣裳吧。对了,一定要准备点好吃的,你主子我都快成饿死鬼了。”怡晴吩咐着,雷早已经着人去办了。没有这份眼力价,怎么配当魅影的主管?
洗澡本该是怡晴最怡然自得的时候,可是当你真的再次从那干净无暇的水面中看到不堪一睹的面容时,凡是人都不会好受,尤其是曾经拥有过绝代风华的人。人人都在红尘中打滚,谁能渡化的了谁?谁又能真心超脱了谁,怡晴也是大好年华的女子,更是才貌绝等的佳人,却也统统都只是凡人一枚罢了。
是凡人就有凡人的心思,是凡人就该有凡人的烦恼。怡晴不得不承认,即使是她第二次这样认真的看到自己完全毁去的容颜,依旧要倒吸一口冷气,这样的容貌,这样的样子,这样残败的身体,想要不自卑似乎都不太可能了。
怡晴承认这是个女尊的社会,男子注重容貌,女子更应该注重事业。这样就好像落落,凌河雅儿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而自己只需要是个有情有义又有担当的王爷就好。可是谁又能否认自己的容貌不是自己吸引这些男人的条件之一呢?如果自己矮小猥琐,想来他们连多瞄自己一眼都觉得受到了侮辱,毕竟人和人第一次见面,看到的就只是容貌而已。
几天后。
“心主呢?她在哪?”落落似乎早已经忘记了矜持,那风尘仆仆的模样,明显苍白了不少的脸,显然一路的快马加鞭累坏了这些弱质男儿。
“晴没事的,她那么本事。”凌似乎还有这些许的大将风度,用苍白无力的话语安抚着雪凝落那颗怎么样也没办法安静的心。
竹雅安静的并排走着,虽然一言不发,但是脚下那明显加快的步伐任谁也看得出“担心”二字。
风不知道藏身在哪里,但是怡情知道,现在的风一定就在附近某个隐藏的角落,说不定已然比他们更早的发现了自己,但是自己已经分辨不出来了:不得不说梅若的心是真狠的,她给自己下的毒,不仅让自己晕厥,更重要的是,它让自己失去了武功,形同化功散一般,无色无味,无知无觉,本来以为百毒不侵的身体却没想到遇到了第一百零一种毒药,所以,内力尽失,形同废人。
“心主,心主。”那么熟悉的背影在阔别了几个月之后是那么的弥足珍贵。
“晴,你~”一句话刚出口,凌的眼里已然聚集了泪花。
“晴儿~”悠远绵长的声线,轻灵的声音,原该是不染尘埃的洁净,此刻却是相思入骨的疼痛,听的怡情心不禁一颤,转过身去。
缓慢的转身,纱布掩面,“心主”,落落最脆弱,第一个扑了过来,以确定那不再是个幻影。可惜力道太大,面纱脱落。
“啊!”雪凝落大叫一声,待凌和竹雅看清也不禁倒退了数步。的确,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初见一个容貌尽毁的人,这样的反应不足为奇,更何况他们只是养在深闺的弱质男子呢?不能怪他们的,不能呀。
虽然这样不停的告诫自己,但是为什么心里还是那样的难受呢?难道他们的情谊值得怀疑么?难道他们的关心不真诚么?难道他们的怜爱不真实么?可是怡情不得不承认,笑看花开花落,淡看云卷云舒,毕竟自己还是做不到这个境界呀。
其实有些事情也许需要时间,也许该是结束了。
于是,当第二天众人醒来的时候,只看见桌上留下的四封书信——
今天一更。
118乞丐生涯(一)
叫花子其实也是一种职业,古代有丐帮,有洪七公,有打狗棒;现代有一大群靠着他人施舍而发家致富的人,白天叫花子,晚上大公子呢。
所以有时候怡情甚至觉得,讨讨饭,伸伸手,用自己已然跛了的腿博取着他人的同情,有时候未尝不是一种日子,未尝不是一种活法。虽然轻贱了些,但是好在自由,好在没约束,好在没心没肺,好在不用想那些现在想起来好像前尘一般的事情,比如凤月,比如南诏,比如那些个人儿,比如楚思。
“呵,酸秀才又在这感世伤怀呢!”一道不大不小的讽刺声从头顶上响起,怡情知道,是红裳,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乞丐,弟弟一般,人不大,心眼不小,刀子嘴豆腐心,若是没他,自己现在恐怕不死也半残了,哪能是跛了腿这么简单。
那日,怡情换了身朴质的衣服浑浑噩噩的走在闹市街头,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这个道理,怡情懂得。
踽踽独行,不知怎的就走到了泪湖的边上。泪湖是南诏的都城旁最大的一座湖泊,山光水秀,明媚动人,总也是游人多多的好去处。
不仅如此,来这里的少男少女也是不少,传情幽会者更不是少数,这也是因了泪湖的传说。相传多少年前根本就没有泪湖,这里只是一马平川,但是后来有一对相爱的男女因为受家庭反对而私奔至此,眼见追赶的人就要来了,突然这里出现了湖泊,二人跳了进去,但是当救上来时女子依然过去,男子还留有一口气在,后来传说着男子对着湖泊日日哭泣,终成泪湖。泪湖的传说虽然凄凉,但是还是有很多男女愿意为这所谓情爱迷惑,放手一搏,故而这里也成了著名的“情人湖”了。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所谓爱情不过如此,就好像围城,进来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其实经历过了,心灰意冷了,有时候真的觉得还不如没有。
怡情嘴角噙着淡淡的自嘲的哀伤的笑容看着那些眼含情谊的男女们互递消息,一诉衷肠,只觉得天下间这情爱二字果然是最难说清,也最是伤人。情殇情殇,二字是最贴切不过了。随即吟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不想就是这么一个随口,经付出了一条腿的代价。
小巷,一群人围堵。纨绔子弟带着那特有的痞子劲儿带着一群流氓混混围住了怡情。
“哎呦,这么个黄毛丫头也敢跟姑奶奶我抢人!”嚣张的言语飞出,那些混混们就更加紧凑的围住了怡情。
“小的们,还等什么?给我打!”不由分说,一顿拳打脚踢。一边打人一边还骂骂咧咧的。
当怡情鼻青脸肿,感觉腿部一阵疼痛时,突然有个稍微稚嫩但是坚定的声音响起,“哎,官爷,就是这儿,这儿有人闹事呢!”
结果还没等怡情反应,这群人居然做了鸟兽四散状。
不用说,那个救了怡情的就是红裳。当红裳剥了怡情的外衣拿去典当才勉强凑了银子去看大夫的时候,那大夫看钱少,随便给怡情接了骨头,没接好,后来当了叫花子更没有钱养身子,于是怡情就彻底成了跛子。
后来红裳问怡情为什么挨打?怡情回忆着说,因为念了首诗,害的追求俏公子的那人被俏公子羞辱,说自己做的那才叫诗,她做的那根本就是狗屁不通。所以那人起了歹心,于是挨了打。毕竟怡情虽然脸毁了,但是那一身清华如水的气度,那个让人怦然心动的背影,再配上那首成名已久的诗词,还是能让人光看背影就心驰神往的。
后来怡情问红裳,为什么救她?红裳说,那个侍郎女儿不是好人,总是欺压良善,作威作福,他当时以为那个人又在无缘无故欺负乞丐,基于同病相怜才出声救得她,而且那天也是赶上运气好,那女人这几天正被母亲禁闭在家中,谁想偷溜了出来,所以才害怕事情闹大,听见官差来就跑了。
于是红裳叫怡情酸秀才,不问名字。于是怡情开始跛着腿和红裳相依为命,讨饭为生。
“叮咚”一个铜板落了下来。
“谢谢大娘,谢谢大娘。”红裳扬起虽然卑微但也讨喜的笑容,连声道谢。而怡情只是静坐旁边,微微点头示意。
“呦,秀才,你怎么还端架子呀?你不知道你现在根本就是一个要饭的?”待那人走远,红裳就闲不住的开始教训怡情。
他不记得自己的身世,甚至不记得自己的娘亲,只知道自己有记忆开始就跟着爹爹乞讨,跟许多人一起挤破庙,吃剩饭,可是即使如此,也依旧经常吃不饱肚子;后来爹爹病重,没钱救治,只余下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在这世上,在他看来,吃饱穿暖才是正途,其他的什么尊严之类,没有馒头,什么也不算,所以他虽然救了怡情,但是很看不惯怡情身上那种即使是隐藏也隐藏不住的高高在上的感觉,不是刻意,好像与生俱来。这样的气场去做达官显贵自然是好的,可是他们现在是叫花子,叫花子就要有叫花子的样子!
“你现在是叫花子,不是高高在上的达官显贵,你以为你还是个能考进士的秀才呢?我告诉你吧,你现在跟我一样就是个叫花子,叫花子就要有叫花子的样子!叫花子就要学会讨饭,学会给人笑脸。”红裳啰啰嗦嗦了一大堆,却看怡情仿佛神游天外,气不打一处来,最后不得不高声喊了一句,“哎,我说的你到底懂不懂呀?”
这一声叫喊才让怡情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