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女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乱世女主- 第91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但是却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在传说中狮鹫拥有精湛的狩猎技,加上风一样的速度、灵巧的的身姿,甚至还有天生的利爪,简直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不过比起他的勇猛,更加出名的是狮鹫对伴侣的忠贞。”

莫离轻轻地点点头“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因为意外分离后,它们也会不停的寻找对方,直到重聚在一起。”

“呵呵。”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是这样的,不过传说终究是传说。狮鹫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谁都没有见过。可是若是真的有狮鹫,那应该是一个个性独立又顽固的傻瓜吧。”

锦缎上的图腾十分的美丽,雄赳赳气昂昂的狮鹫高高的仰着头,就像是在对天长啸。若是你一直盯着那幅图看,就回感觉那狮鹫的眼睛是盯着你的。明明是这么霸气的图画,可是狮鹫的眼中却透着一种莫名的温柔,看的人心的都变的柔软了。

于氏走上前,轻轻地伸手,触摸上锦缎。如丝般的触感,让于氏愣了愣,似又回到了那一年,那个人的手也是这样的吧?当初自己还笑话过他,说他都手比锦缎还细滑。

似想到了什么,于氏轻轻地笑起来,可是笑着,笑着眼角却湿润了。

第五十五章 似水年华

谁解相思味,谁盼良人归,谁捧胭脂泪,谁描柳月眉,谁将曲中情怨,谁思红袖轮回,谁一腔相思错付,都是断肠人。再美不过往昔,再痛不过追忆。

故事是在是有一些老套,体弱多病的贵族少爷不堪忍受家族的禁锢,离家出走,然后路途中病发,被年轻的牧羊姑娘所救,然后一见钟情。

“你不知道,那时候他晕倒在路边,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因为贪玩而睡着了的孩子。”于氏轻轻地笑了笑,整个人都沉迷到了回忆之中,脸上再无一点点的畏惧之色,而是充满了幸福的。

阳光斜斜的的照耀在于氏的身上,显得整个人都闪闪发光的,美丽的不得了“那时候我就本来是不想管他的,你想啊,一个衣着光鲜,脸色白皙,甚至还佩戴着玉佩,折扇,香囊。。。。。这些奢侈玩意儿的公子,怎么会沦落到这样的地方呢?若是我救了他,必定会引来麻烦的。”

“可是你还是救了他,不是吗?”朝凤看着于氏,轻轻地笑笑。

于氏轻轻地点点头,表情有一些无奈“色令智昏;若是他长的稍微不济一些,或许我就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吧。”

说着,于氏轻轻地笑了笑,就像在笑话自己的糊涂一般“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时候来了许多的人。这可和游园会不同,来的那些人都是整装待发的,他们身上都穿着金光闪闪的盔甲,看起来漂亮极了,也严肃极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我真的,他们都是来寻他的。”

还记得。那时的自己害怕极了,几乎连站都站不住。可是即使是这样,自己还是说谎了。于氏看看远方的天空,那时候的天可真蓝啊,蓝的就像是透明的,可比今天这样的天要好看许多。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自己总是记得那公子的眉头在听见寻人的声音时,紧紧地皱起来了,似乎是特别痛苦的样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什么也没有多想。只是希望他可以高兴一点。毕竟这么好看的人,自己可是第一次见到呢。

看着于氏脸上的笑,朝凤似也能感受到于氏当时的感觉。很紧张。很害怕,却居然还有那么一丝的窃喜。为什么我会遇见他?为什么我不能遇见他?还好是我遇见了他,还好让我遇见了他。

朝凤看着于氏,也跟着轻轻地笑了笑,问道“后来呢?后来你把他带回家了吗?”

“呵呵。怎么可能?我哪里有这个胆子?”出乎意料的,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那时候,我还时候一个没有嫁人的姑娘,连和男人说话都会被人笑话的。我的脸庞又薄,哪里敢把他带回去啊?我就先把他安顿到,半山腰的那栋避雨的老屋里了。”

想到少年醒来的第一句话。于氏就忍不住想笑。那时,自己刚刚安顿好这个少年,正从家里偷了些干粮。想要分给他。没想到自己到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

恍惚间,于氏似乎又看见一个华衣少年,不顾形象的坐在地上,手里还拽着一支烤好了的羊腿。吃的满脸的油花。白费了一副文质彬彬好皮相。还记得那少年一看见自己,就像看见了救星。挥舞着羊腿大喊“喂,那边的姑娘,你来帮我烤肉,我请你吃。”

后来自己才知道,那只被吃掉的可怜羊,居然是自己家的。乡下生活不容易,要买一只羊,可能要用到一年的积蓄。现在,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居然就这样被吃掉了!自己简直就要气疯了。

记得那是自己很生气,不停的闹着,要少年把羊赔给自己“你赔,你赔我的羊。”

“你的羊?你要怎么证明听是你的?有本事你就叫它一声,看它会不会答应你。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要你的羊活在这土地上,它就和我夏洛克家有关系,再说了,我吃掉它可是它的荣幸。”少年把手里的骨头一丢,指了指地上的肉“喏,这个就是你的羊,你要,就拿走。不要就丢在这里。”

自己生活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大地方,可是好歹也算是民风淳朴,什么时候遇见过这么强词夺理的家伙。自己当时气极了,连身子都不住的颤抖着,当真是恨不得把这个家伙扒皮吃肉了。

可是他呢?自己越气,他反而笑的越灿烂,甚至后来都丢下手里的羊腿,专心致志的看自己发火的样子。自己虽然是女孩,可是在家里也是比较受宠的,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

自己吵又吵不过他,打嘛,看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要是打出一个好歹来,自己岂不是白救他了?就这样,打也不是,不打呢,自己心里的气又难平复。当真是可恨的紧。自己一急,当场就哭了出来。

见自己哭了,那少年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反应。他收起脸上的笑容,坐到自己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你怎么这么不经逗?这么容易就哭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把我的玉佩给你,你在去买一只新的羊,好不好?”

“不好,爱洛只有一个,你赔我的爱洛。”那时的自己很执拗,也很固执,甚至想都不想,看都不看,就把那玉佩扔了回去。

“爱洛?是这只羊的名字吗?你居然还给羊取名字?”少年愣了愣,然后似想笑,却又在看见自己的泪水后,努力把脸上的笑容憋了回去“咳咳,我的意思是说爱洛这个名字很好听,你也很可爱。”

嗡的一声,自己的脑海中就像是飞进了几万只蜜蜂,混乱的,几乎难以思考。他。。。。。。他刚刚说自己可爱?于氏觉得自己脸整个烧了起来,甚至是比生病,发高烧时,还要炙热。

“我叫蔼然。夏洛克。那你呢?”少年看着自己轻轻地问道,笑容灿若夏花。

“我。。。。。我是老牧羊人的女儿。”当时自己看他看的晕晕乎乎的,哪里还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啊。甚至连自己该要回答什么都不知道。

果然,听见自己的话,蔼然笑了很久“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不是问你是谁的女儿。”

朝凤皱皱眉,轻轻地笑笑“他可真是无礼,难道不知道女儿家的闺名是不可以乱问的吗?那你是怎么告诉他的呢?”

“名字吗?那是很少有人叫我的名字呢。就和现在的于氏一样,我听到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外号,老牧羊人的女儿,牧羊女,穷丫头。甚至就连自己都快要想不起自己的名字来了”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似有一些无奈“好在他看出了我的尴尬,也没有再追问下去,而是转而和我聊了其他的东西。”

蔼然的声音很好听,虽他说的很多事情。自己完全不能理解,甚至连听都听不懂,可是自己还是愿意听他说话。不知道怎么了,在蔼然的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的快,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天色就暗下来了。可是奇怪的是,明明在外面坐了这么久,说了这么多,自己居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他的身体很不好,虽然他一直说自己没事,可是我却能轻易就看穿他笑脸背后的疲倦。”于氏轻轻地摇了摇头“可即使是这样,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却总是抢着干活。他是个少爷,哪里是干这个的呢?做起事来,笨手笨脚的,有时候甚至都不如我。”

虽然嘴里说着埋怨的话,可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却是灿烂的无比的,几乎不用多猜测,你就就能想到当初的情景。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也许是于氏脸上的笑容太美了,又也许是这样的天气真的很适合听故事。罕见的,朝凤的心里居然生出了一抹期待,期待听到故事后来的发展。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于氏轻轻地笑了笑,似有一些无奈的摇摇头“富家公子八抬大轿迎娶农家女的事情,虽然很美好,可是只会发生在故事里。在说了,若是我真的与他在一起了,又哪里来的昭媛?”

说着,于氏顿了顿,隔了好一会才重新开口。只是这一次,她的脸上再没有了刚刚那一种满的都快要溢出来的幸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深沉的东西。

“蔼然的家人找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夏洛克家族。临走前,蔼然给我这支簪子,他说这是赔我羊的。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就收下了。后来听说他回去不久,身体状况就突然变差了,没过几日,他就走了,永永远远的走了。”

于氏说这话的时候,身子轻轻地抖了抖,就像是不堪回忆一般“再后来,我就嫁给现在的丈夫。我也才第一次知道了,夏洛克的家族到底有多么的强大,也才知道了我们的差距到底有多大。这簪子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可是毕竟是他给我的,所以,我便一直留下了。”

于氏的话,虽听起来合情合理,可是朝凤却还是觉得有几个地方不对。看来这个故事要自己想象的要有意思啊。

第五十六章 怅然若失

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如果没有如果,时间是否会为谁留?曾经看过的夕阳,听过的潮落,都被时间掩埋,幻成泡沫。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雨水把眼泪悄悄覆盖,回忆在心里开始残落,剩下的就只有一层层的面具。不是不想以真面目示人,而是连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自己该是什么样子的。

朝凤紧紧地盯着于氏的脸,若是真的深爱过,觉不该是这样的。再说了,从于氏刚刚的回忆中,就连微不足道的的小事,她也记得如此的详细,不难看出她有多珍视与蔼然的过往。 可是这样珍贵的感情,有哪里会像她说的这般淡然呢?

即使是真的因为无可奈何才错过了蔼然,那么现在的于氏的表情也不会如此的平静。在提到蔼然的死的时候,她眼睛里的伤痛的毋庸置疑的。虽然她并没有说什么缠绵悱恻的情话,可是自己却看的出来,她爱他。

若是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男人,那么她就会变的比谁都强悍,也会变的比谁的都懦弱。 会变的比谁的真实,也会变得比谁都虚假。可是她呢?朝凤看看于氏,轻轻地叹息了一声。爱上一个人,也许只要用一瞬间,忘记一个人却要用一辈子,甚至还不够。

总是情不自禁的忧伤,于是慢慢学会了掩藏。因为不想被人再刺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