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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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鹏-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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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便会暴毙当场。
    “好险!我正准备回去之后购买几颗灵药尝尝呢!”唐城抹了把汗。焦冥再度摸了摸自己的肚皮,垂头丧气的道:“吃药并不是不行!只是不可以用来练气修行罢了。没有丹药,大家受伤怎么办,?”
    见焦冥萎靡不振的样子,唐城深感歉意。先是为保住秘密打晕了焦冥,后来又不经他同意,强行拆解了对方的乾坤袋,虽然每一条都是无奈之举,可这说起来终究是有些过分。
    “算啦,我这儿还有几株红景天,一发的送你,希望能稍稍弥补一下!”
    焦冥一瞪眼,大声道:“你当我是什么人!你刚刚救了我焦冥的的小命,别说是一株灵药,就算是把我的贞操拿走,我也没有二话。”
    闻言,唐城禁不住肃然起敬,道:“贞操就敬谢不敏啦,倒是我有一个发财的办法,咱们可以合作一二!”
    焦冥的瞳孔立刻放大,精神抖擞,眼睛变得亮晶晶的,似乎在发光一般,道:“有什么好门路?快说!快说!”
    “上次我在采药时,发现了几只雪貂。那小东西很是漂亮,颇具观赏性,我想那些女修用来当作宠物相当不错,我们去捉来贩卖,如何?”
    焦冥一听之下,颇为泄气,无精打采的道:“贩卖妖兽,那是驭兽斋的活计!”
    唐城大为失望,焦冥又转了两圈,若有所思的道:“不过,驭兽斋买卖的都是可以帮助战斗的妖兽,只图好看的宠物倒还没有听说有谁出售,试试倒也无妨!”
    唐城翻了一个白眼,颇是无语。
    焦冥知道了赚钱的门路,便恨不得立刻出发,唐城却道:“我尚有些闲事要去一趟天马部落。你且自己先去。过几日我便去寻你!”
    等焦冥走远,唐城刚才担忧起江蚊的安危,那海歌看上去很不好惹的样子,而江蚊又是初受重创,虽然以五品灵药初步治疗过,可是实力仍旧要打一个折扣。



第22章 逢嫁娶
    (新的一周,求红票支持!拜谢!)
    碧月潭畔,海歌和望月犀正在激战,银色的月刃和赤红的剑光对撞,爆发出灿烂的烟花,令一旁的胡令月看的目眩神迷。
    在这般激烈的战斗中,他这个凑巧吃了化形丹的妖狐根本没有插手的余地。他存在的唯一责任就是在望月犀逃走时,阻挡它一时半刻,给海歌以重组攻势的时间。这对胡令月来说,并不算什么难事,他的看家法器三千烦恼丝,最是擅长纠缠敌人。
    望月犀的实力出乎意料,虽然被海歌犀利异常的剑法完全压制,但凭着他那柄月刃,望月犀守的滴水不漏。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皆非双方所愿,秋原等人返回宗门之后,随时都有可能将消息放出,一线天宗的高手绝不会放过猎取望月犀的机会。每多呆一刻,危险性便增加一分。
    海歌面色严峻,不断的压缩剑网笼罩的空间,正在此时,江蚊穿透夜空,瞬间出现在战场之上,他束起双翼,悠悠落地。甫一到来,江蚊便尴尬的叫道:“那小贼好生狡猾,落在林中消失不见,找了半日都没有发现踪迹,俺只好吃了那胖子打打牙祭,便立刻回转来。”
    海歌忙于战斗没有理会他,胡令月在一旁闲着无事,拍马屁道:“那只是蚊爷来回的太过仓促,不然凭那小子,怎能逃过蚊爷的慧眼!”
    江蚊哈哈一笑,道:“孺子可教也!”取出法器,纵身而上,和海歌围攻望月犀一人。江蚊的法器样式很是古怪,前尖后粗,乃是由他的刺吻炼制而成,破空无声,又擅破防,普通法袍,难敌它轻轻一刺,阴毒异常。
    望月犀单打独斗尚且不敌,更何况又加一人,江蚊的速度又快,不一会儿,望月犀便告败亡。碧月潭畔,望月犀现出了原形,硕大的扭头被暴力破开,额头内的犀珠已经被海歌取走。
    海歌两指捏起,正满意的端详。犀珠约鸽蛋大小,泛紫光,在月光之下熠熠生辉,将海歌方方正正的脸染成了紫色。
    江蚊费劲的将望月犀的犀角拔下,将血渍擦拭干净,走近海歌,笑道:“这望月犀好生难缠,海歌老大,不知这犀角值得几何?”
    海歌想了一下,道:“这犀角有高人出大价钱购买,我们做完这一票,可是好好的歇上一阵。这大雪山再也呆不得,我们还是远走避难的好!”
    江蚊把玩着犀角,好奇的道:“不知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胡令月看宝贝各有归属,叫道:“两位大哥,这犀牛的血肉不如赏赐给我使用,怎样?”本来,这妖兽的血肉蕴藏大量的元气,长期食用对修行很有好处。对胡令月这种半吊子妖魔最有吸引力。
    海歌摆摆手,示意胡令月随意,然后,向江蚊道:“我们活的这样有滋有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好奇,不该知道的事情,不要去问!”
    江蚊讪讪的道:“老大教训的是!”说着,将犀角递了过去,然后道:“老大,我看看这犀珠有什么稀奇,竟能辟水!”
    海歌慎重的递了过去,加意嘱咐道:“小心点,江蚊!这宝贝有五行生克之妙,落土便无影无踪!”
    江蚊两忙两手捧住,喜道:“这般神异,定要好好观摩!”
    胡令月一口吞掉了望月犀,躺在水畔,抚摸着自己的肚皮,甚是自在。海歌将犀角对准天上残月,看着犀角上那一轮暗色的月影,嘿嘿一笑,道:“这犀角至少有五百年火候,我们的运道当真不错!”
    江蚊附和道:“确实不错!”说着,江蚊忽地倒退两步,双翅一展,似鹰隼投林,悠忽无踪。
    海歌一愣,尚未明白到底发生了何事。胡令月也很是纳罕,问道:“蚊哥怎么了?尿急吗?”说着,胡令月还笑了两声,他自认在调节气氛方面颇有天份。良久,却不闻海歌回话,只见他月光下的身影在微微的颤抖。
    胡令月迟疑了一阵,心中闪过一丝不妙的想法,小心翼翼的问道:“海歌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江蚊!江蚊!下次见面就是你的死期!”海歌丝毫不理胡令月,蓦然仰天怒吼,目眦欲裂,眼角都淌下一丝血来,其色鲜红,倒是和他的剑光变得颇为一致。
    海歌明白,以江蚊之迅捷,只要提前启动,他便决然追不上了!更何况,为安全计,江蚊还投身入林,让海歌难辨追踪的方向。
    愤然一跺脚,海歌御剑而起,赤光一闪,瞬间便消失在灿烂星空,碧月潭畔徒留下茫然的胡令月一人。
    ※※※※※※
    天马部落,鼓锣喧天,一片欢腾。
    数日前,乌力罕凭借上千个日日夜夜的辛劳,终于捉到了日行千里的神驹。这个消息瞬间引爆了天马部落的老老少少。那匹神骏之极的枣红马被乌力罕放在部落中央,任人观赏。
    和两人年纪相当的青年男女早已儿女成群,只有乌力罕和阿茹娜二人耽搁至今。如今,两人终于要完婚,如何不叫人替他们高兴。
    乌力罕请部落内的神婆定下吉日,正式迎娶部落内的明珠。得知这个消息最失落的人莫过于斯琴高娃,作为部落头人的女儿,斯琴高娃从来都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如今她爱慕的情郎要大婚,新娘却不是她,叫她情何以堪?
    在乌力罕当众向阿茹娜求婚的当日,脸色难看的斯琴高娃便不知去向,然而,在这个欢庆的时刻,没有谁会想起那个傲气十足的女子。
    唐城表情困惑的看着,洋溢着羞涩和幸福的阿茹娜。即便是如何早熟,他也无法理解阿茹娜此刻的雀跃。
    唐城早几日在天马部落找到了江蚊,犀珠顺利到手,这个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江蚊也不曾在战斗中受伤。
    唐城对犀珠本身并不如何的在意,他只是不忿自己被人算计,本能的想要海歌吃一个闷亏罢了。只要想到海歌多番算计,最终最大的好处却只能便宜了自己,唐城便暗爽不已。
    诸事完毕后,唐城为阿茹娜留下几株红景天便欲离开,却恰好遇到出嫁一事。如此,自然不能就此一走了之,唐城略作考虑便留了下来。
    在唐城的故乡中土,新娘子必须凤冠霞帔,大红衣裙。然而,在北域蛮荒,却不须如此麻烦,除了必备的银饰之外,新娘子只需一身新衣便已足够。男子则更是简单,也不须准备八抬大轿,简简单单一匹骏马,便可将新娘子载入自己的毡房。
    大婚当晚,部落内将会载歌载舞,在篝火下欢庆一对新人的结合,以及一个新家庭的诞生。新婚对于部落的延续来说乃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阿茹娜双手不停的揪着一片丝绸,心情紧张,那片丝绸是乌力罕往昔送她的定情信物。是乌力罕用三张狼皮从来自中土的商人手中换来的,此刻却作为主人的替身在此受苦受难。再过半个时辰,阿茹娜便会坐上乌力罕的马背,从此彻底的成为一个妇人。
    阿茹娜妈妈双目含泪,悲喜交加,她辛苦将阿茹娜养大,而如今终于看着她称为别人的新娘,个中辛酸不足为外人道也!
    唐城见气氛有些悲伤,急忙打岔道:“阿茹娜姐姐,你紧张个什么劲,应该是乌力罕那货紧张才对。我来守着门,那夯货想要取走我们家阿茹娜,没有那么容易!”
    阿茹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嗔道:“你又在想什么鬼主意,可别太难为乌力罕了!”唐城啧啧一叹,故作伤怀的道:“哎!还没嫁过去呢,就帮起夫婿来了。阿茹娜,你可真是太伤我的心了!”
    “小鬼头,又在耍弄我,对吗?”
    唐城嘿嘿一笑,正要开口,忽听部落内大起喧哗之声,唐城的听力比阿茹娜母女要强出许多,听得分明。
    竟是斯琴高娃回来了,并且和她同来的是金帐汗国汗王的二王子阿查尔,要来见识一下部落内盛传的神马。
    唐城本能的感觉有些不妙,所谓汗王的二王子,不正是忽律雷的哥哥,以忽律雷一贯的嚣张跋扈,其兄长必然也不是什么善良之辈。
    “外面有些吵闹,阿茹娜,我看看去,是不是乌力罕来的?这家伙真是迫不及待,难道是高兴的傻了,真是太丢脸了!哈哈!”唐城面色不变的撒谎,笑着离开了阿茹娜的圆形毡房。
    甫一离开毡房,唐城便是脸色随即转冷,大步向喧哗处走去。



第23章 弄妖风
    唐城曾不务正业的读过不少话本小说,各种荒诞的剧情不知见过多少,其中尤其以棒打鸳鸯最为常见。
    当斯琴高娃和金帐汗国的阿查尔王子一同到来时,唐城便嗅觉到了一股阴谋的气息,只是他却希望事实不要如他猜测的那般,否则,就未免太也狗血了。
    唐城走近,见两班人泾渭分明,正在对峙。一群人着麻衣,满脸激愤,明显是天马部落的牧民;另一伙,仅有七八人,骑在马上,跨刀带剑,满脸的不屑一顾,为首之人,容貌极丑,耳畔却插着一朵粉色的花朵,颤巍巍迎风怒放。
    在中土,男子簪花的并不少见,尤其是在京城,更是所在居多,而在这蛮荒北域,唐城尚是首次见到如此奇葩之人。
    斯琴高娃斜披着白狐皮制成的坎肩,一脸冷傲,挥动玉柄银丝马鞭指着众人道:“汗王之子来取这神驹,是乌力罕的荣幸,你们胆敢阻拦,当真不要命了么?”
    众人愤愤然,只是拦着阿查尔等人,不准他们靠近。另外,早有人去通知乌力罕,毕竟这是他的神驹,该怎么做,还是要他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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