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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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风花- 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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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几步走到毕和页近前,韩天仰着脖子瞪着自家姐姐,几乎是咬着牙根说道,“你听的挺清楚啊。”

“功夫好,没办法啊。不单是我,这里包括我有四个人都听的很清楚呢。”无奈的摊了摊手,毕和页弯起了一双猫眼,故作无辜道,“习武之人要是连这种距离、这种程度的低语都听不道,那未免也太废物了吧?”

这是在欺负他没学过武?

“只有四个人听的清楚,看来你的手下大多是废物嘛。”

看着面前已然临近气极败坏状态的自家弟弟,毕和页突然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压抑郁闷的心情,有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一般的透亮了。

“怎么会?其他人是用了闭音法,她们不敢听。”毕和页这句话没有用传音入密,虽然声音很低,但在场的二十位侍卫想必个个听的清楚。

小主子心仪那位海客的女子,她们是个个心知肚明。而看刚刚那意思,很显然那个海客是给小主子吃了憋,这会正和世女气闷着。好笑的相互对视了几眼,二十个侍卫不约而同的都用了闭音法。虽然很难得见到一贯和气的小主子发威,而且发威的对象她们老大,但世女有令,不听就不听吧。

看了一圈确定了再无旁人听到她们说话,毕和页这才转回头来,仍是用着传音入密,正色对自家弟弟说道:“还要坚持么?她的心里没有你。”

用鼻子低低的哼了一声,韩天一双和气的眼眸深深的望进毕和页的眼底:“姐。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答案。那个人的心里也没有她……好吧,就算江南风心里有陈恋雪,但也就是而而的程度。一旦有所万一,一定是他先放开恋雪的手。”

挑了挑眉头,毕和页的心里突地一沉,面上则仍保持着笑意盈盈的模样,问道:“哦?这么自信?你很了解江南风?”

“我不了解他。”摇了摇头,韩天的眼睛褪去了和气,便是一片毋庸质疑的坚定,“但我也是世家出身的男子。姐,将心比心。如果一个女子能让我做到那种程度,如果一个女子能为我做到那种程度,我就不可能再爱上别人。”

是她不了解的角度。看着韩天那双坚定的眼睛,毕和页暗暗松了口气。原来是从这样的角度得出来的结论,她还以为是韩天知道了什么不应该知道的……还好,看样子是她想多了。

☆、皇都天池

一路车马劳顿。恋雪虽说学会了骑马,但也只限于在跑马场溜溜或者在城中代步,像这种骑在马背上赶长途,对她而言还真是大姑娘坐轿子——头一遭。

头几天尚且能忍,可出来的时间一长,那种日复一日在马背上颠簸的味道,她还是渐渐有些吃不消。尽管冬季的衣裤够厚,可大腿内侧还是被磨的青紫成了一片。尽管心有不甘,可恋雪却也不得不承认,现代社会来的她,在这方面确实远不如这里的“原住民”。她不比毕禾页有武艺在身,不如那些侍卫、车娘早就适应了马背上的长途跋涉,甚至比不上身为男子的韩天和病中的江南风。等看到天池的城墙之时,恋学只觉得腰背已经紧绷到快散架,两条腿更是痛到麻木,这么多天下来,若不是有一口志气撑着,只怕她早就支撑不住。就是眼下,也已是几近极限,这种状态若是再多走几天,怕是硬撑也要撑不住了。

到达皇都之时是正午。天池的城门大开,虽然两侧都有官兵把守,但门下百姓进进出出、车水马龙,甚至里外两侧还有一些小摊铺小摆设,一片盎然。

虽然已至冬末,可早晚天气到底还是冷,毕水天和陈恋雪为了赶路都是裹着狐狸皮的披风,那二十个侍卫更是服饰整齐。在深山里还不觉得,如今到了街面,这样一行人骑着骏马、拥着马车,一路走在过去甚是扎眼。

未等到城门口,守城的头目已经迎了出来。高大健美的中年女子身披盔甲一脸的劲气,几个大步立在了毕禾页马上,毕恭毕敬的一抱拳:“毕世女。”

“不必多礼。有何事相报?”

“回世女,有一人已在这里等候两天,说是要找世女身侧一位姓陈的小姐。”说罢,那小头目用了一个很军旅的姿势让身,一个黑衣中年女子顺势迈步上前,一双乌突突的眼睛扫过马背上的两人,先是冲毕禾页行了大礼,紧接着一双眼睛便直勾勾的看向勉强保持着面上颜色的恋雪,恭恭敬敬的一抱拳,

“家主。我是九天楼的人。奉韶公子之命,特此在这里等候家主。这个是韶公子让我交给您的,请过目。”

家主?潜意识的与毕禾页对视了一眼,恋雪很快便明白过来,这人是九天自己名下那一部分的。低身接过那张信封拆开,韶华的交代只是寥寥几句。知道她要来天池,韶华提前叫人为她购置了一处宅院,房契和落户都是她的名字,用的钱也是九天属于她那一半的收益。末了,还在信尾用她教给他的汉字写了一句,在这边一切安好,勿念。

看着熟悉的笔迹,尽管身上百般不适,恋雪也不由得舒心一笑。转手将信纸递给毕禾页看了一遍,恋雪问道:“你的意见是?”

将信纸递还给她,毕禾页脸上也挂起了一层笑意:“这个韶华考虑的倒是周到。我本来也是打算让你们先住在王府的别院,这样的话又更方便了一层。既然如此,我们先就此别过。”语气一顿,毕禾页看了一眼从马车里探出头的韩天,接着说道,“回去后你们先好好休息,明天再让水天过去,带你们逛逛天池。”

恋雪的眼睛也不由得顺着毕禾页的视线看向闻言从马车中下来的韩天。她记得韩天应该是从小在明滨城长大,不过听这意思,他似乎对天池也颇为熟悉。

还来不及多想,毕禾页又交代了几句,便大大方方的带着一队侍卫、车娘,压着七套马车进了城。守城的小头目在毕禾页进城门之时就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顷刻之间,城门外除了来往路人,只剩下她和一辆马车、一个车娘、那个黑衣女子面面相觑。

轻咳了一声,恋雪一脸平淡的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不顾车娘和黑衣女子诧异的目光,三两下爬上马车一屁股坐在了前辕座上,然后冲着黑衣女子嘻嘻一笑:“你骑着马领路吧,或者牵着它也成。”

即使心中有所质疑,黑衣女子也没有多问。只是按照她的话一翻身上了马,然后开始尽职尽责的领路。

韶华为她准备的地方与其说是一栋宅院,还不如说是一处不动产。宅院位于颇具规模的商埠门户区域北侧,可以媲美足球场的占地面积,数十套房屋坐落其中,院里建了凉亭,种了林子,后院甚至还引了活水温泉。恋雪看着那冒着热气的一汪泉水,简直忍不住怀疑这奉临国是不是建在火山群上,不然怎么会处处有温泉?

尽管心里恨不得立刻扒光跳进温泉,安抚一下自己快要废掉的双腿和腰身,但恋雪还是挂着僵硬的微笑,走在黑衣身侧一步一步的丈量着自家宅院,耐着性子听着她的讲解和介绍。

“……就如刚刚所说,现在天池这边的家主名下的产业都是在下打理。家主若是有什么东西想传到韶公子手中,可以将东西交给我或者这个宅院内的任何一个人,韶家名下有专门的传送组织,换人换马用接力的方式,要比从驿站中快得多……”

也就是自己世界当年给杨贵妃送荔枝那一招?没想到韶家还有这样的实力,乃怪当初谷天梅会将他送入花王府,的确是一份大礼啊。咬着牙根忍着腿间的痛,恋雪耳朵里听着黑衣女子的话,一双眼睛则是看过那些远远近近探头探脑的小厮婢女。

这个院子里的人都是韶华的钦点。都是从祖辈就开始跟着韶家,当年韶家落败也未成离去的。而且各个身上带着或多或少的功夫,算是韶华特别为她挑选出来的人手。黑衣女子更是这些人的总管,也是现在这座宅院的管家。

仿佛感受到她的心不在焉,黑衣管家停下了脚步,一双乌突突的眼睛就那样直勾勾的盯了过来。知道被那个探视打量的视线盯得头皮发麻,管家才长长的叹了口气,话锋一转,说道:“家主,有些话我知道我说出来是越轨了,可韶公子是我自小看到大的,我真是把他当做自己儿子一样看待……”顿了顿,见这海客的女子脸上没有出现不快的神情,这才继续说道,“我也知道公子进门之时就已非清白之身,这种事情是不能强求。可是,我见家主也是个怜香惜玉之人,不知可否看在公子一心一意为家主早想的份上……将公子提为侧夫?”

耐心的听着这位态度算不上恭敬的管家说完,恋雪看着面前这个已是中年的女人那双满含着期盼的眼睛,暗暗替韶华感到不值,却也不是不理解管家的心态。

费了这么半天劲,向她展示了这么长时间“嫁妆”的实力,最后却只不过为了替自己的少主子争一个侧夫的位置。

她不知道应该说这个管家是太天真,还是太愚蠢。首先她家少主子的心思并不在她陈恋雪身上。再则,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九天那一半的产业虽然在她名下,但也不过就是挂一个名,那个看上去很美的嫁妆里面究竟是什么,她根本就全无概念。甚至,她也是今天听管家讲了才知道,九天竟然还包括那种快递式的组织,甚至在天池还有两个风月酒楼。

回了一个看上去很诚恳的笑,恋雪中肯的点了点头,回道:“您不必担心。只要我还在这个世界上一天,就不会委屈了韶华,更不会不顾他的意愿,让他去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

在她收下韶华的那天,事实上就已经是韶华的妻主,这点无论她想不想承认,都已经是既定的事实。比较起小侍身份,若一个虚挂的侧夫之名能让韶华在外面为人处世更为方便,她其实是无所谓的。但这不代表她会欢迎一个几近陌生的人指手画脚。

像是感觉到她的真诚表象下的不耐烦,管家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终于煎熬到“下课”,恋雪几乎是踉跄着推开了主屋的门。

屋内,江南风仍是乏力的靠在床上,被子盖在腰间,披散下来的头发顺着肩颈漂亮的曲柔顺下来,微微泛红的脸颊和敞开领口处的锁骨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慵懒而又性感。

顾不得腿间的痛和伺候小厮的小声惊呼,恋雪几步迈过去一把合上了江南风的领口,认认真真的一颗一颗系上了那些打开的纽扣。

明明是一片安和的宁静画面,两个小厮却都臊红了小脸,赶快相互拉扯着离开了房间。听到门被带上了的声音,恋雪拍了拍最后一颗服服帖帖的纽扣,抬起头迎上男子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解释道:“我是怕你着凉。”

“……”

好吧,她承认自己这是找了一个烂借口。这屋子的地龙已经烧到即使穿着内衣来回晃,也不会觉得冷的程度。她只是神经质的见不得江南风的“春光外泄”,就连是侍候的小厮是男子也不行。

这种突如其来的神经质,是从知道了江南风是贱民之后开始出现的。她自己也知道原因所在,只是无论如何都克制不住。

好在江南风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并没有多问什么。

索性脱了鞋子爬上床去靠躺在江南风身侧,恋雪单手探进被子环住了男子的腰,将头贴在了男子的肩膀。

“南风”

“恩?”

“我好像很缺乏锻炼啊。从瞭望到明滨是坐马车之前还觉得很辛苦很颠。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骑马要更辛苦。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海的女儿的故事?我现在就觉得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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