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黄金时代- 第1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重而疲惫。突然间,他看到了一种自己从来没试过的生活方式和对敌方式,格斯面对着那盔甲熊人的那宛如发泄心中愤怒似的砍击、狂烈的身影,使得格里弗斯心中仿如打开了个宣泄口一样。他从来都不曾这样做,因为不能,自己身系鹰之团千人之命运,更重要的是还有自己的梦想!正因为不能,这吸引才格外强烈,对格斯。 
  这关系,有点像《鹿鼎记》里的康熙和韦小宝。鹿鼎记里就曾描述康熙每次派韦小宝出使任务,完成后都要细细询问过程,然后开怀大笑并觉得:“小桂子能干好的话,我自然是能干得更好。”借此获得心理上的一种安慰——这情形真的很像。格里弗斯对格斯是骄傲的,是娇纵的,“我想得到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过。”一开始就信心满满地把格斯宣布为己有。这种心理还真有点女性向,怪不得有人说格里弗斯是以英法百年战争中圣女贞德为原型的……不过,格里弗斯毕竟是个大男人,所以这种娇纵任性也就显得颇为隐讳:因为格斯一直都是被自己迷惑着的。他任性地把自己的梦想分给了格斯,将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过的目标告诉了他,不过对方接不接受;他任性地叫格斯做着黑暗的事,因为他一厢情愿地把格斯看作自己一体。是的,他强行剥夺了格斯的自由乃至他的人生,以及他的梦想。对于自己的任性,格里弗斯也是有着自知的,所以他始终显得很宽容很理智,每次都会问格斯自己的意见。但这并不能说他不任性!因为这询问首先来自自己的信心,就是相信格斯一定会答应的。再者,我们不妨想象一下,假如格斯拒绝了他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这后果清楚而明白:面对着要离开的格斯,格里弗斯拔出了剑。 
  结果,面对格斯,只有面对格斯,格里弗斯就表现得像个恋爱中的小女生一样。SIGH!无疑格里弗斯是愤怒的,因为从来没有人拒绝他。他的骄傲,他的自信,他的自矜,他托付给格斯的梦!于是他愤怒了,拔剑了,他的目光无疑是看着仇人般的——这千般的爱生出的万般的恨阿!他为之疯狂:既然得不到,毁灭也无所谓!结果,就是这一刻,格里弗斯第一次表现得被黑暗掩盖了心中的全部。第一次,我们得以窥见他心中那动人心魄的欲:占有!尔后的发展如噩梦一般:被击败了的格里弗斯去找公主寻求安慰,结果事泻被捕投入监狱受尽折磨,鹰之团也被围剿……被救出来的格里弗斯看着自己残缺的躯体,喉咙中发出了“咯咯”的不成声音的哑笑,泣血,枯瘦的手伸向天,贝黑莱特转为脸、血红的天空、魔……疯狂,这一切都是疯狂的! 
他终于坠入了魔道。 
时势造英雄
  格斯离开的时刻一定万万没想到这样的结果吧?他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在格里弗斯的心中位置是如此之重。而他的离开,也正是希望能被格里弗斯看作“对等的人”。结果,什么也不明白的他犯下了无可弥补的大错。命运真的是悲惨滑稽,正因为他的诀别,格里弗斯才下定决心堕入魔道,从而获得了近乎绝对的自由。而原本桀骜不羁、如狼般流浪的他,那份自由已经被鹰之团的羁绊所替代。格里弗斯的因果已经结束,而格斯的因果却才因格里弗斯而刚刚开始。这真是个天大的玩笑!两者的身份完全调转了过来。是的,鹰自由了。如果说以往他是靠着格斯在滑翔的话,那么现在他终于展开了双翼,振翅高飞于万里高空。只是,这双翅膀,已经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堕落的烙印……狂澜开始了,《剑风传奇》以庞大的气魄展开了“千年帝国之鹰”篇。国家、土地、宗教、人民,一切都在这庞大的羽翼的鼓动下震抖起来,崩陷起来。人民惊讶地看到,原本他们的英雄——光之鹰浴火重生,宛如耶稣降生般的姿态是那么的高贵华丽。被迷惑着的人民们奔走相投,鹰之团以过去百倍的速度重建,并席卷着米特兰德。只是,在这新生的队伍里,人们会不经意间发现有许多妖异的面孔…… 
使徒! 
  一切真相大白!这华丽的堕落之王,尘世间的路西法,统率着黑羊们,迷惑着白羊们,开始继续自己那未竟的野望了。现在的他已经获得了自由,无需再束缚自己的手脚,枷锁自己的欲望了。这堕落的自由是他最终的选择。“幻之际话里”所讲到的深渊之神的存在,告诉了他该怎样做。是的,潮流,时代的潮流在涌动着呼唤着这样一个人物。人们,被各种压迫和禁锢所束缚的人们喘不过气来,需要自由的曙光。而格里弗斯的出现无疑是天降纶音。整个时代都在呼唤着这样一个人出现,希望他来破坏旧的世界。正如恩格斯所描述的拿破仑。深渊之神曾说自己是人的意志的统合体,这意思清楚明白:就是指自己所代表的,是人心所向,时代所需,只不过被形象化为神这具体的物而已。是的,时代需要借助他的手来完成某些东西,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能够达成自己的野望。 
因果律
  残酷,绝对理性的时代潮流,对着顺应自己的弄潮儿一向是温柔体贴,将千般幸运和百万加持加诸其上的。然而,一旦这弄潮儿背离了这一流向,不再跟随着它的脚步跳舞——通常是这弄潮儿获得了极大的力量,登上了人生的顶峰而野心膨胀妄图控制这给自己带来幸福的潮流这个温柔的恋人的时候,潮流便会恼怒了,恬颜薄嗔了,要抛弃他了。曾经和谐的舞步便不再轻盈,而是混乱了;那曾经幸运的被选中者也要失宠。一旦人妄图成为神,潮流还会像以往般眷顾么?不会。然而格里弗斯的野望甚至还不是成神那么简单,他要掌控的、要把握的,是一切!他永远眼光只会看到最高处,甚至不顾脚下是多么的危险和坠下去就万劫不复。当时代需要他做的事情——以血与火破坏这个陈旧的秩序完成后,他有被救赎的机会么?他那昔日之罪和如今的堕! 
结果,格里弗斯只是枚棋子,自始至终都被因果攥在手中的棋子! 
  正如项羽推翻了秦帝国,刘邦建立了大汉朝一样。因果律选中格里弗斯莱毁灭这个压抑的旧制度。那么,新的制度的建立者呢?格斯?
  不,还是不大可能。格斯同样是被因果律选中的人,受命在格里弗斯最终失控,偏离时代的轨迹的时刻,将之毁灭!新的时代,会在他们二人成为传说,不可避免地逝去之后,由残存的人们,那些怀着希望,热爱着这世界,向往着自由的人们来创造! 
  因果,这一切都是因果!这就是剑风里冷酷的绝对定律,丝毫不容动摇!所有的爱恨羁绊,纠葛缠杂,在这一大命运中都显得极为渺小。格里弗斯因为被因果选中而成为了有力者,但他却正是要借助这股力量来跳出因果,反过来将因果攥于手中。格斯从来都藐视因果,以往之前从不妥协,却不明白:这正坠入了因果的彀中,他所作的,正是因果要他做的! 
  这两个人!唉…… 
  如果真要看得如此透彻的话,大概只能抬起头来两眼望天,悲天悯人地说一句:“这一切都是命”了罢。然而,这却大可不必。剑风没这么悲观,更不是宣扬唯宿命论。因为它在描述两位主角陷入因果的命运同时,也在塑造着,那真正能够不为因果所动的,那一群现在尚且卑微的、渺小的、微不足道没有力量却是逐渐凝聚起来的,那一点点光与热的星星之火——新时代的创造者们,那平凡的人们。
——自己的一点想法——
其实剑风的漫画,我最喜欢的还是黄金时代那部分,那是鹰之团最强盛的时期,也是格里菲斯还身为人类的时期,那时候他身上有光明的部分也有黑暗的部分,他会懊悔,会痛苦,也会失败,甚至会因为格斯的离开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脆弱,但是经历这些,他还是会挣扎着站起来,继续前方的目标前进,哪怕是当他选择成为魔王,献祭鹰之团的时候,也是属于一个人类的挣扎。所以他成为魔王,再以完美的形态回归之后,我倒是不那么喜欢他了。
所以写这个文的时候,我才选了黄金时代这个名字,大概也是为了想写出我心中那个身为人类的格里菲斯吧。




☆、NO。10 抉择(2)

  墨菲斯特自从那一次失控重伤亚力之后,倒是变得像一个普通管家一样,沉默的跟在亚力身边,平静得很。
  又或许,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但是亚力管不了了那么多,他要让墨菲斯特放弃对付格里菲斯的想法,不能让格里菲斯变成第二个菲娜。
  “大人。”
  墨菲斯特一只手握住了亚力手中酒杯的杯沿。
  “您的身体还没复原,还是喝茶比较好。”
  这片大陆风行的饮品只有酒,穷人和自律的苦行修士才喝白水,贵族女人还有果汁可以选择,但男人都是酒不离口,长时间下来,怎样的人都会成为酒鬼。
  亚力虽然不讨厌酒,但是也不想时时喝酒,果汁也不是一年四季都有,所以在进入贝利斯家族之后,他就私下养了几个药剂师,种些药材,制作草药茶——这东西在教廷的宣传里,就是巫师的鬼域伎俩之一,那些药剂师大概也属于会被送上火刑架的巫师之列,如果教廷要追究的话,搞不好连身为贝利斯公爵的亚力也会被处以火刑。
  但是无论什么规则,总会为位高权重的特权阶级让道。
  草药茶现在都是贝利斯家族产业中奢侈品的一种,不是王族或者大贵族,还买不到呢。
  亚力接过墨菲斯特递过来的冒着热气和醇香的茶水,反手握住了墨菲斯特的手。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墨菲斯特。”
  亚力的双眼看着营帐入口处露出的一小片天空,眼中带着一丝迷茫。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当时你选了我,而不是盗贼团里的其他同伴?”
  墨菲斯特不知道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在盗贼团里,他既没有格里菲斯那样的领袖气质,也没有吉娜那样善解人意,更不如安德里那样强壮和意志坚定,他只是用穿越者的一点小聪明在盗贼团混日子,那时候的他甚至还觉得身在剑风传奇这个故事里就像一个有趣的角色扮演游戏,除了爱缠着格里菲斯,其他人都没怎么放在眼里,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活着,总是需要盗贼团的同伴们为自己闯的祸善后。
  现在回想起来,他要庆幸和感谢盗贼团里的孤儿们都是温柔而心胸宽广的好人,用真正对待家人的态度对待那时懵懵懂懂毫无觉悟的自己,一直在保护着他。
  墨菲斯特微笑着,将亚力的指尖放在唇边。
  “当然是因为,你和他们不同。”
  这个回答让亚力眼中的迷茫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戒备,他收回自己的手,淡淡的说:“我想听的不是恭维或者甜言蜜语。”
  “这不是恭维,也不是甜言蜜语。”墨菲斯特笑了一声:“在那几个半魔虐杀你们的时候,其他人都表现出了恐惧,而你的神情,更像是在做梦似的,好像那些半魔也好,你的同伴也好,都不是现实里的东西——或者说,你笃定了这些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才会傻乎乎的挺身而出,去阻挡追逐格里菲斯的那个半魔……”
  “你……根本没把自己当做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所有人,包括格里菲斯在内,都被你排除在自己的世界之外,那个时候的你甚至没有害怕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