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都到我碗里来!by墨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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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都到我碗里来!by墨笛- 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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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的风流探花如今的光景让人可叹,可这里的人看到叶孤城,不论他是什么光景,都不会有人惋惜,或者说是生出晦暗的心绪。
    因为叶孤城在这个世界毫无名气。
    将凌厉的剑从眼前人的身体中抽出,叶孤城看着飞溅的血花,眼睛也不带眨一下的,只是略显厌嫌的看着那满身珠宝金银的尸体,皱眉低头,看向自己的剑。
    奇古的剑身上像是被鲜血浸浴,他的剑果然已经开始无法掌控,无法收放自如。
    若是以前,叶孤城绝对会第一时间选择闭关,在白云城中练剑直到他挥发自如才可,可现在,叶孤城是毫无名气的叶孤城,而白云城更是烟消云散,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叶孤城深深闭目,再次睁开眼,眼中已然一派冰冷。
    他转身便走,很快的,身后金银打造一般的车马如同粪土,被冰雪遮掩。
    在这个小地方找到洛南他们很容易,叶孤城很快回到马车上,坐在窗户边,也他因为一身的冷气将李寻欢唤醒。
    醒来的李寻欢立刻从洛南的怀抱中离开,不动声色的坐到阿飞旁边,对睁开眼睛直直看着他的少年微微一笑,然后转而看向叶孤城,“你回来了。”
    又来了,古龙式的对话。
    洛南动了动肩膀,收缩了下手指,扯扯嘴,似笑非笑。
    叶孤城瞥了李寻欢一眼,淡淡道:“你受了伤?”
    “只是一些小麻烦。”李寻欢轻描淡写的掠过,并不是很想多提,但也简明扼要的提了提在哪家酒家里发生的事情,顺便的问了一句,“那个女人可曾找过你?”
    女人。
    千手罗刹自然也是女人,不过光是听李寻欢简单的陈述,叶孤城便知道那个女人绝不是李寻欢嘴中的女人,所以他将他的所遇讲了出来,或许那三人并不是故意的要和叶孤城起冲突,可是城主大人遇到对他不礼如此的人,自然不可能手下留情。
    “千手罗刹,花湖大少潘大少居然还有施耀先,真没想到这个小小的地方,会在同一时间聚集了他们这些人。”李寻欢听过叶孤城简简单单的描述,便瞬息间猜出了被他所杀的这几人的身份。
    叶孤城眸光微闪,这也是他愿意多费一些口舌的原因,这个世界,他总是要尽快的了解的,因为,叶孤城是个聪明的人。
    洛南看着叶孤城,双手微微环抱在胸前,“看样子,这个梅花盗很有名气,也够贪心的,否则也不会是又贪财宝,又贪美色。”
    梅花盗的名气的确不小,否则也不会让所谓的江湖第一美人放言说是只要有人杀了他,无论老少,她都愿意倾身一嫁。
    “他再怎么有名,也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李寻欢淡然的微笑,“只是不知道金丝甲到底在谁的手里,没曾想那个客栈里也还有那样一个隐藏的高手,没有一点线索和破绽。”
    现在和你是没什么关系,只是若你知道所谓的江湖第一美人就住在你的冷香小筑里。
    洛南低头一笑,却是不在意李寻欢的后半句话,他拿走金丝甲用的是念力,隔空取物放在了空间里,这世上怕是还没有人能看得清金丝甲的去处的。
    “这件事也结束了,三位既然是要往中原去,还是和先前约的一样,我们同路如何?”李寻欢体力随着毒素渐渐消散,无力而慵懒的笑着,拱手,“可别忘了,在下还有生死之事托洛兄相助了。”
    “好说。”洛南的眼睛眯了起来,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半晌,忽然笑了起来,“谁让探花郎这么风采无双呢。”
    叶孤城淡淡的看着两人,骤然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他的心情还没能调试过来,可是,不用说,他也不会那么容易就离开洛南。
    毕竟洛南太过神秘,又是自己同以前世界的唯一连接点,若是真让洛南逃了,他说不定在一辈子也无法再回去。
    洛南并没有顺从剧情发展让李寻欢碰到梅二先生,也没有顺从剧情发展让李寻欢直接跳进龙啸云的大坑里去。
    洛南特别财大气粗的在暗地里置办了一间大宅子,里面布置的富丽堂皇,奢华高调,舒服到了一个极致,其中只是算昂贵,就算是当世排名在榜的大富豪也不见得能比得上。
    看着这样的大宅子,洛南心中撇了撇嘴角,他还是感觉自己就像是古龙亲儿子的保姆,尽管,他的儿子们都还算是讨人喜欢。
    “叨扰了。”李寻欢没有对洛南明着暗着阻拦他去李园的行为发表意见,又或许他自己也不经意的在逃避着这件事,而对待这种大宅子,李寻欢的表现还是很淡定的,而阿飞和叶孤城,就简直是对天价的宅子熟视无睹。
    一个不懂其中价值,一个是含着金汤勺出生长大,自然是对此波澜不动。
    叶孤城认准了地方,便每天都朝九晚五的外出,开始还是自己一个人,后面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忽然带上了阿飞,两个人一人一把剑,早上离去,午后回来,倒是规律的很,只是叶孤城的剑越来越稳,阿飞的剑越来越冷。
    再冷下去,指不定要成为另一个叶孤城了,没想到那白飞飞会生出这样一个倔强纯粹的少年。
    其中唯一失态的铁传甲也是很快的回归了现实,整日的跟在洛南后面,眼巴巴的提醒他李寻欢的身体,毒伤。
    正目送着少年离去的洛南笑笑,收回目光,调侃道:“解毒可没那么简单,起码要沐浴熏香,宁心静气斋戒三天。”
    “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多规矩?”李寻欢侧目,怎么看洛南也不像是那样脾气古怪,规矩古怪的神医,“没关系,我的身体我知道,三天,还是能等的。”
    洛南挑眉,然后坏笑,“我指的不是我,是你。”
    沐浴熏香就算了,还要斋戒三天?
    李寻欢忍不住的睁大眼睛,“酒算是斋戒吗?”他不等洛南回答,已经自问自答道:“绝对是不算的,酒毕竟是米粮所酿。”
    “是啊,当然不算斋戒里面啊。”洛南懒洋洋的往后一靠,带着躺椅前前后后的摇晃着,两人谈笑间的轻松感很是久违,他看着李寻欢已露出开怀神色的样子,不怀好意的接上一句,“只是宁心静气,你当然不能喝酒啦。”
    李寻欢的表情有些僵,干巴巴的说道:“我还以为洛兄不会劝我戒酒。”
    “我没劝你戒酒啊,只是三天,探花郎不会没有这点毅力吧?”洛南好整以暇的搭起二郎腿,看着远处的青柏,这时候,竟有片片雪花散落下来。
    “倒不是没有这个毅力。”李寻欢笑了笑,只是不知不觉得,酒已经无法从他的生命中剔除,就如同呼吸一般,所以,他已经打算拒绝了。
    “别纠结了,我不接受拒绝哦。”洛南将目光移到李寻欢身上,在他鬓间的白发上顿了顿,忽然咧嘴一笑道:“等你禁酒结束,我就开酒窖送珍藏喝,绝对比你以前喝过的都要烈,都要好喝。”
    李寻欢顿住,他惊异的发现,拒绝的话在舌尖绕着,他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眼前有飞絮飘零落在鼻尖,清亮的触感,呼吸也不由的轻松了许多。
    身子好久没有这般轻盈过了,仿佛整日压在背上的大山终于被好心的愚公移走,李寻欢的目光有些悠远,似是发愣,恍然间,他似乎应了一声好。
    对面的洛南微微眨眼,并不明显的偷偷轻笑。

  ☆、第69章 何等心死的地步

第七十章何等心死的地步
    李寻欢顿住;他惊异的发现,拒绝的话在舌尖绕着;他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他买没有看到洛南微微偷笑的神情,便也不知道洛南是用了什么作弊手段干扰他的。
    尽管默许了宁心静气三天这样的约定;可是李寻欢却是不由自主的在第二天便破了戒;约定无法承诺兑现;而破戒的过程更是不堪言述。
    小李探花好不容易回到了中原,又是自己的故乡,心中自然会怀抱着若有若无的乡怯之情;但昔日荣光已逝去,如今的他看着李园的方向;只觉得格格不入了。
    虽说是洛南开玩笑着说要三天时间治好李寻欢;可李寻欢在第一天便觉得体力渐渐恢复过来;胸口的窒息闷疼感也少了些许,身心舒泰。
    那一天,正是冬阳微醺的好时候,李寻欢到一家以前他常去的酒家里坐,虽然要宁心静气,但其实洛南并没有要他到滴酒不沾这样的地步,所以浅浅品味一些还是可以的。
    当天午后,小酌几杯的李寻欢本想离去,却忽然听到有小孩走进来身后还门卫般的跟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他认得,是有些名气的,只是对方的人品,李寻欢不喜欢。
    穿的一身红袄的小孩子语气微带讽刺的瞅着一人道:“这人这般模样,又脏又乱,真会治病?”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会治病?”对方虚晃着嬉皮一笑,故意的加大动作,显摆着自己破旧不堪的衣服,和脏兮兮的脸庞,“大病治不了,小病死不了,马马虎虎,我的医术还算过的去。”
    旁边似乎有人干咳了一声,声音压低着说了些什么,双方方往来着打着虚腔,也不知道说了几句什么,在之后,那小孩便是忽然跳起来大叫道:“好你个糟蹋老头子,磨蹭什么,啰嗦什么!这里的酒还比不上我们支付的诊金,你莫不是脑子坏着的吧。”
    “你们的诊金是好,可这里的酒更好,两者相较的话,你们的诊金比不起一坨屎。”对方毫不在意的摇晃着酒壶,“你们知道梅二先生的脾气,我可从未因为任何事中断饮酒这一乐事,无人可以破例。”他说完,便对着酒壶一整壶的往下灌,眯着眼睛似醉非醉的坐在那里,脸上有着光彩,“这才叫好酒,好酒!”
    话入耳中,李寻欢自斟一杯酒,瞧着小小的酒杯,唇边是慵懒而写意的笑意,眼中顿生知己之色,这么多久喝进了肚子里。
    但却不是谁都能品出那样的一种感受来,每一滴酒,都是不可以浪费的。
    那先前干咳的一人却是赔笑道:“我们当然知道先生的规矩,只是救人如救火,我这边的病人却是怎么样也拖不得的。”
    “那正好,人死了,也省的我去救他。”梅二先生自顾自的回答,言语中满是对待生命兴衰·的淡然。
    “先前已经花时间找你那么久了,还这么啰嗦,你以为你去或者不去是你能决定的事情吗!”那红孩儿忽然打断他的话,竖眉瞪着对方,冷笑道:“你倒是好大的面子,看我把你打成个半死,看你还敢不救秦大哥!”
    他嘴里的话还不说完,中途便忽然反手一送,手里已多了两柄寒若秋水的短剑,闪电般朝着梅二先生刺去,招式之迅急,出手之狠辣,当真似是他们之间已有深仇大恨。
    这梅二先生看着是个嘴硬的人,可是功夫却是有些出乎意料的差,面对这种杀招竟是一点也躲不开。
    李寻欢看着,不由皱眉,只一伸手,手里的筷子便已打落了那小孩的短剑,他虽然本不想招惹麻烦,可是却偏偏又很欣赏如他一般珍惜酒的梅二先生,所以便还是不免被卷入了这个麻烦。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所以这一筷子,也穿破了小孩儿的手掌,虽然不伤筋骨,可这痛楚却是足够做以警醒教训。
    “我以为你是来请人治病的,而不是要杀了他。”他目光平静的看着穿着贵气的红孩儿,心中对这般年幼却这般狠辣的性子很是不喜,可惜,李寻欢的直觉还是不够敏锐,所以,还是没能避开误伤古人子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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