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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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传说- 第2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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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谁这么说的?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怎么可以这样玷污这两个神圣的字眼?”冯老头义愤填膺的说着,一点都不觉脸红心跳。    
  阿德一点面子都不给他留,嘿嘿笑道:“行了,别演了,那个不要脸的人就是你,怎么你不记得了?”    
  哪知道冯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冤枉道:“怎么可能,我怎么会是那种人?天啊!冤死我啦!”    
  阿德没理他,既然冯老头还能耐下心来敲自己竹杠,那就说明事情并不着急。他都不着急,自己还急个什么劲呀!    
  果然,冯老头喊了半天发现对方根本就不理自己,顿时没了脾气。他叹了口气,无奈的在阿德边上坐了下来,抱怨道:“没情趣的家伙,年纪轻轻的还不如我老头子呢!哼!”    
  “为老不尊的家伙,还什么情趣?恶心!”阿德得意的瞥了冯老头一眼,说道。    
  自讨没趣的冯老头终于表现出了他过人的本领,好像阿德说的根本就是别人一样,厚颜无耻的接道:“老子不跟你这种黄口小儿一般见识,好吧!为了表示诚意,这第一个情报嘛!就免费便宜你小子了。”    
  “少废话,快说。”    
  “龙族有消息了。”    
  “什么?”阿德迫不及待的追问道:“和龙小子有关吗?”    
  冯南坡眼一翻,道:“和龙小子有没有关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龙族已经派了一位公主过来,负责处理冥阳界的水患问题。”    
  阿德一听,满脸的失望松开了手,要知道他在龙族除了龙小子那个小妖精外,可是一个朋友都没有,不共戴天的仇家倒是有一个。    
  冯南坡像是早就料到阿德会有这种表情,在旁好心劝道:“行啦,这总比一点消息没有强吧?”说完立刻就又露出了本来面目,摊开手嘻嘻笑道:“拿来。”    
  “拿来?”阿德愣道:“什么拿来,拿什么?”    
  “装什么傻呀!你说拿什么?”冯老头摊开的右手拇指在食指和中指间来回摩擦着,这个意思再明显不过的手势,再次证明了它的生命力,宇宙通用!    
  阿德苦笑着拿了一张金卡出来,但是马上又收了回来,问道:“你的呢?”    
  冯老头才不会和阿德客气呢!一把就抢了过去,爱不释手的嘿嘿笑道:“是金卡,居然还是无限额支取的那种!天啊!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啊!哪里知道我们这些穷人的苦哦!”    
  阿德作势虚踢一脚,笑骂道:“瞧你那点出息,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个修士,是不是已经给魔界收买了,有你这么贪财的间谍吗?”    
  “哎,这你小子可是错了。间谍不贪财,他还贪什么?为了正义?屁!这种见不得光的勾当,不是为了钱,傻瓜才会干呢!”冯老头嘟囔着反驳道。    
  “无耻!”阿德硬是被冯老头弄的没了脾气,忍不住窃骂道。    
  而这一声在冯老头听来,却无疑是和胜利的号角一般,小心翼翼的收起了那张宝贝金卡,得意洋洋的嘀咕道:“小子,和老子斗,你还嫩了点。”    
  “哼!也不知道咱俩到底谁嫩,唉!”    
  阿德突如其来的感叹让冯老头愣了一下,支起了耳朵。    
  “难道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叫做密码的东西吗?”    
  冯老头从怀里掏出了那张金卡,用神识一看,脸上立马就绿了,接着苦着脸就要开始继续哭穷。    
  阿德忙拦住他道:“好了,玩够了,快说,还有什么事情?”    
  “嘿嘿!小子,你也有沉不住气的时候啊?”冯老头闻言立刻一扫之前的晦气,趾高气扬的摊开了手,继续打起了那个通行全宇宙的手势,贼笑道:“密码?”    
  “不说拉倒,我走了。”阿德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是以也开始无赖起来。    
  岂料他还是小看了冯老头的实力,一点亏都不吃的冯南坡把手一收,无所谓的道:“随便!反正我老头子已经老了,就是有那份闲心,也没那个惜香怜玉的心力啦!只是可惜了呀!好好一朵鲜花,就要被插到牛粪上咯,唉!”    
  “什么?”冯老头那声叹息还没完,就被阿德两只手给掐了回去,“是蝶儿吗?告诉我她出什么事了?快说!”    
  “咳咳!”冯老头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就背过气去,整张脸憋的通红,指着脖子,上气不接下气的结巴道:“松……咳……松……咳咳……松手!”    
  阿德见状忙松开了手,不过并没有就此放开冯南坡,瞪着就快喷出火来的双眼,大声追问道:“蝶儿她怎么了?快说!”    
  “放心,她现在还没事。”冯老头拼了老命,才从嗓子眼里挤出了这几个字,总算是让阿德两只手上的力气再次变小了些,接着就开始大口大口喘气,“你小子下手也忒狠了吧!想要我老命呀?”    
  “你自己犯贱,怨得了谁?活该!”阿德十分乾脆的回道,一点愧疚的意思都没有。如果一个散仙这么容易就被人掐死,那他也早该自己一头撞死了。    
  没有得到想要的同情,冯老头失望的要命,可也没办法,心有不甘的说道:“是,我犯贱,他奶奶的,我他妈真是犯贱。”    
  阿德扑哧笑道:“没事,现在知道了也不晚嘛!”    
  说话的时候,阿德还坏坏的拍了拍冯老头的肩膀,十足一副长辈教训晚辈的样子,让刚刚气才喘匀一点的冯老头,差点又憋死过去。    
  “好啦,算我不对。”阿德低头道,不过一点诚意都没有,“说吧!究竟怎么回事?”    
  冯老头认命的翻着白眼,勾手道:“跟我来,我带你见个人。”    
  翔岭是整个冥阳界水系的发祥地,而他们所在的这个山谷更是处于水系的正中央,所以山谷中分布着许多深不见底的泉眼,如果不是地势够高,这里早被淹没了。    
  阿德跟在冯老头身后,来到了一个直径大约有十五六米的巨大泉眼边上。泉水非常的清澈,中央高涌的泉峰足有一人多高,足见这边地底的压力有多惊人。    
  水里没有鱼,水草也没见一棵,不过却有人,一个男人。    
  “莫伯!”阿德失声叫道。    
  “他被人追杀,我见到他的时候已经就剩半条命了。如果不是我刚好从那边经过,他现在已经死了。”    
  “谁要杀他?为什么要杀他?”阿德追问道,莫伯是花蝶儿歌舞团的总管,一身修为不在十方霸主之下,究竟是谁那么本事,可以让他如此狼狈?    
  冯老头摇头道:“不清楚,那些家伙显然都是些受过严格训练的杀手,非常注重掩饰自己,而且他们长于合击之术,下手凶狠,乾净利落,实力惊人。在冥阳界,这么强大的组合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们现在只能祈祷莫伯醒来后,能够告诉我们点什么了。”    
  冯老头在冥阳界潜伏了这么久,连他都看不出来历,阿德就更别指望了。    
  “他怎么会在水里?”    
  “我怎么知道,这家伙昏迷的时候就一个劲的喊着要水,我就带他来了这里,哪知道刚到这泉潭边上,他就一头扎了进去。”冯老头没好气的答道。    
  就在这个时候,正常喷涌着的泉峰突然炸裂了开来,漫天飞溅的水花中,面色苍白的莫伯缓缓飘了出来。    
  “康德?”莫伯一眼认出了阿德,眼里先是一惊,可是紧接着就填满了熊熊的怒火,暴喝一声,抡拳头就冲了上去,“你这个无耻小人,我要杀了你!”    
  阿德见到莫伯没事,心里正高兴着呢!哪知道对方会跟他来这么一手,不提防下,一拳就被莫伯打飞了出去。    
  好在莫伯伤势未愈,这一拳看似威势十足,却也没什么实在的力道,阿德身体飞出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化解了七七八八,一拧身落到了地下,张口问道:“莫伯,这是为何,小子哪里得罪您了?”    
  “你是没得罪我,”莫伯怒目圆睁,义愤填膺的吼叫道:“可我们小姐呢?枉我们小姐一片痴心,为了你甚至不惜放弃她最喜爱的演艺事业,可你呢?你这个薄情寡义的王八蛋,这么长时间了,你可有想过我们小姐,你可有来探望过我们小姐?”    
  劈里啪啦的一通发泄,阿德被打的一点脾气没有。还是冯老头看不下去了,出头把阿德这几年来的遭遇,原原本本的给莫伯说了一遍,莫伯的气才算消了点。    
  跟着冯老头又问他出了什么事,怎么会被人追杀,莫伯长叹一声,把事情经过讲了出来。    
  原来花蝶儿的巡回演出,因为冥阳界局势的突然变化,一直进展不顺。期间演出的时间、地点、路线等等都被迫一改再改,直拖到了现在。中途很多人都劝她乾脆放弃得了,可花蝶儿却不知为什么,非要坚持演完不可。    
  半个月前,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净土城,这里也是他们此次巡演的最后一站。    
  演出开始很顺利,也没发生什么意外,歌舞团的人都非常高兴,只等着这最后一个节目结束以后,大家找地方好好庆祝一番了。    
  最后的节目向来都是花蝶儿的歌舞,据莫伯说,那是他见过的花蝶儿最精彩的一次演出,无论是歌声,还是舞姿,都是最完美的一次。    
  台上台下的人们都被那完美无瑕的演出深深的感染,人们早已经忘记了哪里是虚幻,哪里是真实,他们的心灵完全陶醉在花蝶儿所渲染出的那种艺术氛围之中。    
  以至在歌舞结束后的几十分钟里,人们还无法从那种飘渺无际的梦幻中清醒过来。直到花蝶儿出来谢幕,并宣布她要告别舞台,从此退出演艺生涯的决定以后。    
  一秒钟前是天堂,一秒钟后是地狱,这就是现场几十万观众当时的真实感受。    
  在冥阳界这个肮脏到比地狱还不如的世界里,文化和艺术,是唯一可以让他们暂时忘记一切,全身心的去享受一会无忧无虑的宁静,去感受自己生命依然存在的东西。    
  花蝶儿,无疑是这些艺人中最出色,最有才华,最让人难以割舍的一个。    
  然而任凭他们如何挽留、如何哀求,花蝶儿都是去意已决,含泪告别了他们,走下了舞台。    
  艺人退役,无非是几个原因,一是江郎才尽,失去了观众的支持。再就是没有了激情,或者是年华已老,体力不支。还有就是,他或者她有了更好的选择。    
  前两种显然不适合花蝶儿,冥人是不存在年龄和体力问题的,而花蝶儿的才华,以及她对事业的热情,更是没人怀疑。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她的观众都是令其他艺人妒忌和汗颜的根源。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要让这样一个红的发紫的艺人,如此坚定的要离开她所衷爱的事业呢?是爱情!    
  聪明的人几乎马上就联想到了这个巨大的可能性,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也只有她们才会傻到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    
  聪明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在憎恨那个让他们失去花蝶儿的家伙,同时也都妒忌的要死。要知道花蝶儿可不仅仅是个让人疯狂的大美人,她的财富,更是让无数富人都眼红的。    
  人财两得,是谁他妈的这么好命啊!    
  第二天,也就是昨天,花蝶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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