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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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皇- 第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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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夜晚属于梅颜芳,也属于她的数万歌迷。
    一首《似水流年》结束,梅艳芳没有立即退场,而是站在舞台中央看着台下的众多歌迷。
    “梅颜芳,我爱你。”
    “梅颜芳,你是最捧的。”
    “梅颜芳梅颜芳。。。。。。”
    难得有安静的时刻,那些情绪比较激动的粉丝忍不住大声喊出自己的心意。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梅颜芳才能够听到。
    当然,这也会影响那些想要安静听梅颜芳说点儿什么的,冷静歌迷。。。。。他们才不管这个呢。他们喜欢的是梅颜芳,又不是喜欢梅颜芳的歌迷。
    对着叫得最热烈的地方挥了挥手,观众席的西北角便整个沸腾了。那些刚才还在不耐烦的吆喝着‘安静安静’的家伙也跟着跳了起来,声嘶力竭的喊着‘梅颜芳我爱你我比谁都爱你’之类的蠢话。。。。。。。
    “谢谢。我也爱你们。”梅颜芳的手掌向下压了压,那些几乎快要燃烧起来的歌迷一下子就安静下来,就像是突然间被人泼了一大桶冰水。“没有你们,我就失去了一切。很荣幸,能够在这里看到你们。”
    哗。。。。。。。。
    台下粉丝得到偶像的赞美,这一次燃烧的更加疯狂了,他们的叫喊声几乎要把这座庞大结实可防十级以上地震的体育馆给掀翻。
    梅颜芳笑,对于从小登台演唱的她来说,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引导歌迷的情绪,也知道什么时候扬什么时候压能够给她带来最大的影响力。
    等到歌迷喊叫了一阵子,梅颜芳摆了摆手,说道:“一直以来,我都在改变一下形象。因为,我担心你们会看厌烦了现在的我。。。。。。你们厌烦吗?”
    显然,这个问题得到了粉丝山呼海啸般的:不厌烦。
    “不厌烦就好。吓我一跳。”梅颜芳伸手抚着酥胸,说道:“真是害怕从你们嘴里听到相反的声音。不过,我知道,无论任何时候,你们都不会抛弃我。”
    众人大笑。
    “我一直都在想着改变,为你们改变。”梅颜芳提高音量说道。“保留过去的梅颜芳,但是,也带给你们一些新的梅颜芳。。。。。有请我的舞伴李毅华。”
    一身黑色西装戴着黑色礼帽的李毅华站在升降台上闪亮登场,台下再次传来歌迷热烈激情的叫喊和讨论声音。
    “李毅华怎么来了?他是梅颜芳的舞伴?不行,我们粉不喜欢李毅华。。。。。。”
    “不会吧?我们的女神当真和李毅华这个最佳导演有一腿?这家伙是个大色狼好不好?他的绯闻女友都爆了十几个了。。。。。”
    “其实李毅华也不错。。。。。。有才又有名,比我们的阿梅只差了一点!“
    。。。。。。。。。。。。
    李毅华听不到台下的议论,迈着二五仔的步伐朝着梅颜芳走过去。
    黑衣黑帽的李毅华帅气逼人,他很有明星范儿的对着台下挥了挥手,倒也招来大批粉丝的叫好声音。
    大多数是女粉丝。
    女人面对好看的物体时,总是容易忽略掉他的本质。
    “大家都知道,我一直都习惯唱慢歌。这一次,送一首快歌给大家。这首歌的名字叫做《坏女人》。”梅艳芳说话的时候漂亮的眼睛看向李毅华,说道:“还有,请大家为我和我的舞伴鼓掌。”
    哗啦啦。。。。。。
    掌声雷动。
    音乐响起。
    前奏是圆舞曲的曲调,台下的众多歌迷以为梅颜芳要和李毅华在台上跳华尔滋。
    而且,从两人的服装上也可以看出这样的端倪。梅艳芳穿着姓感的红色礼服,李毅华则是一身修身帅气的黑色西装。
    很快的,台下的歌迷便知道自己猜错了。
    两人以一个敏捷的滑步拉近,李毅华搂着梅艳芳的肩,梅颜芳把手搭在李毅华的肩膀上,两人跟着音乐的鼓点跳起了贴面舞。。。。。
    前进、后退、甩头、跨臀、旋转、跳跃。。。。。
    这支舞有华尔滋的潇洒随意,又有探戈的热情奔放,更多的是众多歌迷从来都没见过的东西——它像是一个大杂烩,却又有着让人一见倾心的新鲜感。
    梅颜芳几乎是被李毅华带动着舞蹈,她的整个身体都挂在李毅华的身上,在李毅华带着她一圈又一圈的旋转时,她甚至已经感觉不到自己身上的重量。
    一篇文章精不精彩笔者最清楚,因为言为心声。一首歌曲好不好听,歌者最清楚,因为有感情投入。
    同样,一支舞蹈能不能受到观众的欢迎,舞者也很清楚。因为,梅颜芳觉得她在燃烧自己的激情、梦想、还有生命。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舞蹈呢?
    对于艺人来说,边歌边舞是难度很大的一项工作。因为你很容易在唱歌的时候忽略了身体动作,而在留意舞蹈动作有没有标准的时候,又很容易忘记歌词。
    能把两者兼顾,需要极大的精力和充沛的体力。
    梅颜芳原本也很担心,因为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她登台十几年了,但是这样劲歌热舞还是第一次。
    当李毅华搂上她的腰肢的那一刹那,她还觉得身体在颤抖。她怕自己做不好,她怕自己毁了这精心准备的一切。
    但是,很快的,李毅华就帮她进入了状态。
    她不用过于用力,只需要把自己的身体交给李毅华就好。受到舞蹈和音乐节拍的感染,她的歌声也越发变得高亢有生命力。
    她在心里想道,原来我也是个人来疯的姓格。
    歌为舞壮声势,舞为歌补姿势。两者相铺相成,让台下的众多粉丝看的如痴如醉,听的热血沸腾。
    音乐嘎然而止,李毅华和梅颜芳的身体也瞬间定格。
    有着几秒钟的停顿,然后,数万名观众齐唰唰的从座位上站起来欢呼叫好。
    梅颜芳心事落地,她知道,他们成功了。
    “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台下有歌迷起哄。
    “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无数的歌迷跟着附和。(未完待续。)


第460章绯闻女友
    经过刚才这支舞蹈的合作,李毅华和梅颜芳简直成了这些歌迷眼里天造地设的一对。
    那些原本反对梅艳芳和李毅华走到一起那些人,也认为李毅华配不上梅颜芳的歌迷也改变了主意,他们觉得,这样的一对狗男女哦,去掉‘狗’字。
    他们觉得这样的一对男女都不能在一起,感觉以后都不会再爱了。
    李毅华托着梅颜芳的腰,梅颜芳的手还搭着李毅华的肩。而且,因为POSS需要,梅颜芳的一条腿还高高的抬起,把自己光滑#嫩白的大腿内侧贴在李毅华的身上。
    两人眼神对视,能够听到彼此剧烈的心跳太累了。
    “你怕不怕成为我的绯闻女友?”李毅华笑着问道。
    “不怕。”梅颜芳眼神迷醉,摇头说道。
    于是,当着数万歌迷的面,李毅华搂着梅颜芳狠狠地在她的嘴上亲了一口
    九龙唐记村。
    这是九龙外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属于典型的贫民窑,破旧的房屋,不齐的道路,给人第一印象就是脏乱差,里面的住客大多数都是本土人。
    年轻有本事一些的都在外面买了房子,留下来的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
    一辆面包车驶了进来,惊起一片狗叫,似乎在不欢迎这车的客人。车子停在一个还算漂亮的房屋面前。车门推开,露出四根手指头,缺了小拇指的矮小的中年男子走了下来。
    因为夜已深沉,那些老人早就回屋睡觉了,村子里面都不见有人影,中年男子看了四周,才走上门去敲门。
    敲了三下,没有人应答。
    他再次敲了两下,颇有你不给开门我就继续敲下去的势头。
    里面传来了一声猫叫,中年男子则回应了一声狗叫。
    大门打开,中年男子和对面瘸子抱了一下,走了进去。
    中年男子进屋之后,吐了一口气,笑着说道:“阿林,能够见到你太好了,这一年多担心死我了”
    要是有新联英社团的古惑仔在场,一定会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这个深夜而且还缺一个小拇指跑到这儿来的中年人不就是他们社团的老好人来叔吗?
    来叔是联英的大掌柜,为人公平仗义,有求必应。而且他的姓格又好,对谁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久而久之社团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事不用怕,找来叔没问题。
    一个高大有点苍老的人转过身,没有说话,也没有笑,只是一脸平静的看着他。
    来叔略有诧异那副苍老的尊荣,不过想想他经历过什么,也没有多说什么废话。
    张啸林面色不喜不悲,口气平淡地说道:“来叔,你是我的长辈,有些事要麻烦你。”
    “什么事?”来叔开口出声说话,说话的同时,也从口袋里拿出了香烟,显然,他是一个老烟鬼了。
    “帮我查两件事。”张啸林说道:“我想知道我哥真正死亡的内幕,虽然条子说他是自杀死的,可以我对我哥的了解,他绝对不会这么干,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隐情?”
    张啸林说话的时候,倒了一杯红酒递给来叔,闭着眼回忆了一下。
    “还有就是上次我输了太冤了!这是一个陷阱,一个针对我的陷阱,那个英国佬的侄子不是我杀的,我还没有笨到要以卵击石的地步,还是在警署的门口,我想知道谁是凶手。”张啸林冰冷地说道,迸发的杀气足以杀死人,“以我的了解,这件事不是道上做的,你可以往白道上查查。”
    “这不太容易,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久?“来叔沉声问道。
    “找到什么算什么,我不是一个挑剔的人。”张啸林声音低沉说道:“如果能够直捣黄龙那就更好了。”
    “好的,回去后我就查。”来叔说道。扫了眼四周,“阿林,这边住的还舒服吧?”
    “很好!”张啸林说道,“比逃亡的生活要强一些,起码可以睡给好觉。”
    “那就好。”来叔说道,然后往兜里掏出一笔钱,“这些钱拿着,需要什么就自己添置吧,估计他们想不着你们回到了香港,也想不到你住在这里,人这一辈子啊,可千万别亏待了自己。”
    张啸林沉默不语。
    显然,他并不认可来叔的话。
    来叔笑笑,也不在意。
    他从怀里摸出口罩戴上,把自己的脸包裹的严实后,笑着说道:“这样比较保险,省的人认出来,给你们带来危险,我先走了。”
    说着,他转身就走出了屋子,他向来不是一个墨迹的人。
    “老大,他可以信任吗?”送走来叔,走到张啸林身后站住,开口问道。
    “可以信任!”张啸林慌着酒杯,语气又恢复到了波澜不惊。
    看到猴子疑惑的目光,张啸林喝了一口红酒,问道:“你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小手拇指吗?”
    猴子摇摇头,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他的手指是被人剁的。”张啸林说道,“而他的命是我救的,他也是我在联英的一步暗棋。”
    “什么?”
    猴子瞪大眼睛,这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这消息绝对是太劲爆了!要知道来叔可比张啸林入社团的早,更比他的威望高。
    张啸林开始解释了起来:“记得那时我还是刚混黑社会,那时年轻有冲劲,什么也不怕,凭着一股狠劲,在道上也渐渐打出了名头,这些事有些长,你明白大约什么一回事即可,不必深究。”
    “有一次,我带人去扫一个赌场,碰到欠下一屁股债的来叔,连老婆孩子都抵上了还不够还赌债,那帮人还要砍他的手。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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