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最活泼,水灵秀气瘦。大眼睛总是转来转去,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却又古道热肠。看上去万花丛中不沾身似地,其实眼里只有南星。奇怪的人,可是和南星好般配。
李坏嘛……
想到他们第一次见面,李坏顶着熊猫眼一脸愤怒+无奈的样子,追命“扑哧”的笑出声。李坏看上去不像戚少商那么有威仪,也不像陆小凤那么精灵,可是却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亲近他。就连对人敬而远之的冷血都能和他打成一片。
无情,惜朝,铁手,冷血,戚少商,他们虽然性格各异,但是却完美的近乎于理想化。自认平凡的追命,从来不觉得可以和他们比肩(追宝宝你太谦虚了)。
平易近人的李坏,亲切的李坏,追命喜欢的李坏。
唉……想到李坏喜欢冷血(?),追命没有来的伤心,难道他因为人见人爱所以就像电视剧里那样天妒英才,命中注定是天煞孤星??胡思乱想的追命宝宝稀里糊涂的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
扭啊扭扭到餐桌旁的陆小凤,重重的拍了拍李坏的肩膀:“早啊!坏小子~吓!!!”陆小凤看清楚李坏的样子候,吓得差点挥挥翅膀飞走。
一脸幸福傻笑的李坏,机械性的喝着牛奶,英挺的鼻子下方挂着两行尽管已经被擦掉,但是却疑似鼻血路过的痕迹。
“坏小子,大清早傻笑什么?难道做春梦了?”陆小凤戳戳李坏的大酒窝。
梦!听到这个词,李坏如梦初醒,紧张的拽着陆小凤:“小鸡,你掐掐我,快!”
大清早有人送上门让他扁,这么好的事陆小凤怎么可能放弃。掐人是女人做的事情,男人的问题要用拳头解决。
所以,当厉南星和追命晨练完毕,有说有笑的从外面进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陆小凤兴奋的将李坏一拳打飞。
第72章 他比烟花更寂寞
追命风一样的跑到李坏身边,扶起他:“李坏!”
厉南星脸一沉:“小凤凰,你在干什么?”洋洋得意的陆小凤,看见微愠的厉南星,紧张的第一时间举起双手:“南星!是坏小子让我打的,绝对不是故意打架的!”
厉南星摇摇头:“闹着玩下手也不该这么重。”陆小凤从不对他说谎,他说闹着玩那肯定就是闹着玩。陆小凤立即嬉皮笑脸的凑到他身边:“那,我也让坏小子打我一下,然后你也像追命那样抱着我好不好?”陆小凤在心底鄙视装晕的李坏,他真没见过哪个晕倒的人,手会不老实的放在别人腰上。
他这么一说,追命的脸红了。
他半跪在地上,李坏靠着他,额头正好抵着他的脸颊。那姿势别提多暧昧了,脸皮薄的追命瞪了陆小凤一眼。扶起装晕的李坏,自顾自的说:“李坏昨天晚上就晕了,今天起床滴了我一枕头的鼻血,怎么又晕了……”
!!!
陆小凤耳朵尖:“等等……你说什么?坏小子的鼻血滴了你一枕头,难道说你们昨天晚上睡……了?”
“是呀~”不明所以的追命好不含糊的回答,一边往李坏的太阳穴上抹清凉油,完全忽视了由于晴天霹雳而石化的陆小凤。陆小凤在心底哭泣,就连李坏哪个木头疙瘩都搞定了花岗岩般的追命,为什么他玉树临风、人见人爱的陆小凤,至今还搞不定那朵飘在天上名为厉南星的白云?
厉南星望着幽怨飘走的陆小凤,一头问号。
伯克利临床心理学毕业的厉南星,已经是正式的精神科医生。身为精神科医生,他自然对人类各种异常行为表示见怪不怪。当然,这是他在阿米利卡的想法。
自从回归天朝,准确的说来到六扇门。他才确定,人类的行为真是蕴藏着无限的可能性。就算见惯精神病诡异行为的厉南星,仍然觉得以诸葛小花为首六扇门诸人的行为思想不可理喻。更可怕的是,厉南星觉得自己将会在变态心理学也就是精神病领域上有所突破——可能、也许、PERHEPS精神病是可以传染的,陆小凤就是很好的证据。他最近的行为和语言简直得用匪夷所思的来形容。
托腮思考的厉南星着实可爱,顾惜朝看见这样的他,心里涌上莫名的幸福感。厉南星从小就习惯这个动作,每当困惑的时候,胖胖的小手总会托着肉肉的脸颊。顾惜朝鬼使神差的捏住他的脸,厉南星:“???惜朝?”
“没事……”他的语气是掩盖不住的失望,厉南星纤瘦的脸颊线条美丽流畅,成年男子英气的轮廓,早已褪下当初的BABYFAT。安静的个性,淡定的神情却始终如一,这多少还是让顾惜朝觉得安慰了许多。
他定了定神:“南星,你会留下吗?”
厉南星当年被华人富商厉胜男收养,虽然只是称她为姑姑,但是他们的感情犹胜母子。从他的话语中,顾惜朝感觉的到他对厉胜男的依恋,和他对追命、铁手的依恋不相上下。若是非要二选一,厉南星会选择厉胜男,而顾惜朝会选择追命铁手。
可是,他们又不想再天各一方。
厉南星了然于心的笑了:“惜朝,我姑姑本来就是汴梁人。这么多年,她一个人独身漂泊海外,早就想落叶归根。这次我回来寻亲就是在她的支持之下,同时她还希望我在汴梁为她寻一个好住处。而且……”厉南星的目光飘向了蹲在墙角画圈圈的陆小凤身上。
顾惜朝瞪大眼睛,生怕漏听厉南星话中的每一个字:“而且什么?”
他笑着摇摇头:“而且,我喜欢这里的人。”
第73章 他比烟花更寂寞
厉南星喜欢这里的每一个人,尽管每个都稀奇古怪不可理喻,他却是由衷喜欢他们。爱恨嗔怒,打打闹闹欢喜冤家,如果留下了,他是不是就会不再寂寞?
没有人比厉南星更寂寞。
没有童年的记忆,被美籍华人越洋收养,生活在一无所知的国度。厉胜男虽疼他,但是却更专注于事业。他自幼面对的便是金发碧眼的白人,棕色皮肤说着不标准英语的菲佣,没有共同语言的同学,栉比如林的摩天大厦,豪华空荡的家。
从小学到大学,在华人眼里,他是不时髦的西方人;在洋人眼里,他是古怪少语的东方人。
他一直都没有朋友。
厉南星一直觉得,是上天将陆小凤送他的面前。
伯克利的校园景色如诗如画,比美剧里打过柔光的镜头更优美,更清新。适合一切故事的开始,尤其像厉南星和陆小凤这样的故事。
那天,厉南星坐在宿舍楼前得长凳上,整理着刚刚打印好PPT资料。他专心致志的码齐每一张A4纸的时候,一个黑影从天而降。天然呆属性的厉南星扶着厚厚的黑框护目镜,低下头,看见一个全身上下仅穿着蓝底黄色小鸡内裤的人,背朝天呈壁虎状趴在草坪上。
厉南星的第一反应是,自杀还是他杀?自杀是精神病自杀,还是压力过大自杀?
他犹豫着要不要扶起他,又怕破坏了案发现场,决定还是打911叫警察来维护现场。就在他正好打电话的时候,趴在地上的人哼唧了一声,“噗噗”吐出N片草叶,然后抬起头……
厉南星呆呆的看着陆小凤,圆脸圆眼睛,嘴边留着两条滑稽的小胡子,让他想起小时候刚到阿米利卡认识的第一个电影大师——卓别林。
如果说厉南星是呆的,那么陆小凤简直是震惊。
他在二楼宿舍挂窗帘,脚底打滑掉了下来,还好下面是柔软的草坪,否则他陆小凤赛过潘安、气死卫玠的俊脸,岂不是毁于一旦!只是他没有想到,一辈子少有的狼狈样子,居然被一个不知道该用哪句唐诗宋词、楚辞汉赋来形容的人看见了。
陆小凤第一次看一个男人看傻。
先不说这个男人荷兰乳酪般的肌|肤,树莓般微翘的嘴唇,笼烟刀刻般的眉眼,精致到让人叹为观止的鼻子。单说他的气质,标准的学院派蓝血贵族,高贵而干净,知性而又亲和。不是那种硬邦邦的老学究,而是带着不食人间烟火的飘逸。
遗世,独立。
空谷,幽兰。
真像拉斐尔画笔下的圣子,美的不可思议,却又带着人世间的温情、
陆小凤只觉得,这人上了奥斯卡红地毯都不输给奥兰多?布鲁姆。
第74章 他比烟花更寂寞
他仰望厉南星,口里痴痴的吟出:“美人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枝纷冉冉,落叶何翩翩……”
厉南星看着这个只穿内|裤,趴在地上,目光迷醉,嘴里却念念叨叨的人,不由得暗呼:该不会是摔坏脑子了吧!嗯,正好他的期末课题是:论大脑遭受撞击后大脑皮层对脑细胞的报复。这岂不是上天送给他的研究题材?
就在厉南星为了期末的全A成绩和奖学金想入非非时,只见本该气若游丝趴在地上的内裤男一跃而起,旋风般的冲进宿舍楼,然后二楼的某个房间里传来惊天动地的叮光声。等到厉南星反应过来时,只看见一个一身名牌、衣着整齐的帅哥,摆着POSE对他深情抛媚眼。他摘下护目镜,认真的看了几秒,哦,是刚才的内|裤男。
换装真是够速度的,难道他有蝙蝠侠或者超人的变身工具?
内裤男,哦不,是帅哥自来熟的坐在他身边。他以极快的速度说了一连串中文,脸上满是欣喜非常。
厉南星读写中文没有问题,听和说却是弱项。他皱着眉头听着陆小凤连珠串般得话,不懂他的话,却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很高兴认识他,想和他交朋友。
原来是个离家念书的学生啊,陆小凤兴奋的手舞足蹈,他想遇故知(?),而且还是一见如故OR一见钟情的天朝人。厉南星认真的观察着眉飞色舞的陆小凤,那黑的发亮的眼里盛满毫无保留的真诚与热忱,蓦地一下,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
如果他不勇敢的踏出第一步,永远都不会交到朋友。
他第一次主动向人伸出手:“HI,IamLee,Nicetomeetyou,andwhat’syourname?”
陆小凤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同时黄皮肤黑眼镜的对方和他的微妙区别:“陆小凤,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厉南星皱眉:“Excuseme?Pardon?”这到底是什么名字?难道他是信教的?名字前有一大串受了洗礼的教名?
厉南星费解的神情才让陆小凤明白,他对中文一知半解:“陆——小——凤,PhoenixLu。”厉南星拿出笔,在本子上端端正正的写了三个楷体字:“厉——南——星。”陆小凤欣喜的赞美:“好名字,好听!嗯……EXCELLENT!没说错吧?”他高高的举起本子,用极标准的普通话,一字一句的念着:“厉南星,南方的南,天上星星的星。”
百老汇的戏剧他看过好多,但是他第一次听见有人把他的名字念得如此动听。
厉南星记住了这句话,也记住了这个人。
都说学外语的最好方式,就是找一个外籍恋人。狼有心,郎有意,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陆小凤和厉南星交好候,无论英文、中文都得到了极大提高。陆小凤的美式俚语说的极好,而厉南星不仅仅能流畅的说普通话,偶尔还能说几句陆小凤家乡的土话乡音。
认识陆小凤之后,厉南星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笑的很开心。
没有陆小凤,他又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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