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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五四”运动给了他“一个新的心灵”,“一双新眼睛”。“五四”运动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精神,冲击着老舍的思想,使他的思想变了。他幼年入私塾,第一天就先给孔圣人的木牌位行三跪九叩的大礼,每天上学下学都要向那牌位作揖。这是天经地义的、从不敢怀疑的至理。然而现在,他“敢于怀疑孔圣人了”。他开始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老人老事”。“五四”运动使他开阔了眼界,拨开了他的心智。他在小学读书的时候就知道了国耻。可是直到“五四”,他才知道一些国耻是怎么来的,而且知道了应该反抗谁和反抗什么。他说:“以前,我常常听说‘中国不亡,是无天理’这类的泄气话,而且觉得不足为怪。看到了‘五四’运动,我才懂得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运动使我看见了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明白了一些救亡图存的初步办法。反封建使我体会到人的尊严,人不该作礼教的奴隶;反帝国主义使我感到中国人的尊严,中国人不该再作洋奴。这两种认识就是我后来写作的基本思想与情感。”(注:《“五四”给了我什么》。)应该说,他后来不少长篇创作的主题思想,已经从这时就开始酝酿着了。
老舍辞去劝学员的职务之后,于一九二二年九月到天津南开中学担任语文教员,兼任初级二年七组的辅导员。他在教课之余,还参加了师生合组的出版委员会,经常出席研究有关学校刊物出版的会议,并审理稿件。这一年,他应校刊编者之约,写了第一个短篇小说习作《小铃儿》,发表于《南开季刊》第二、三合期上(一九二三年一月),署名舍予。小说的内容是写一个叫小铃儿的小学生,因为参加反帝爱国运动而被学校开除的故事。这篇作品的显著特点是它的爱国主义的主题;他的创作的起步之作即显示出他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明确态度,这是很有意义的。然而,老舍自己并不满意。他说:“除了在学校练习作文作诗,直到我发表《老张的哲学》以前,我没写过什么预备去发表的东西,也没有那份愿望。不错,我在南开甲学教书的时候曾在校刊上发表过一篇小说;可是那不过是为充个数儿,连‘国文教员当然会写一气’的骄傲也没有。”(注:《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
一九二三年二月底或三月初,老舍自天津回到北京。在北京,他在顾孟余先生主持的教育会作文书,同时在北京市第一中学兼教两小时国语。这时他每月的收入只五十块钱,抵不上做劝学员时工资的三分之一。然而他艰苦挣扎,谢绝各方的引诱,刻苦自励。生活拮据,他宁可卖掉皮袍,给老母添置寒衣和米面,也绝不随意借债。罗常培晚上到北长街雷神庙的教育会所去看他时,他含泪把自己的苦衷据实以告。罗常培恳挚责问:“你为什么不早说?我还拿得出这几个钱来。何必在三九天自己受冻?”他的回答是:“不!冷风更可吹硬了我的骨头!希望实在支持不下去的时候,你再帮助我!”檐前的铁马被带哨子的北风吹得叮当乱响,两个年轻的朋友相对无言,这就是彼此的支持了。(注:详见《我与老舍》。)
二十年代初,老舍同北京缸瓦市基督教福音堂有过较多的联系。他同进步的、爱国的宝广林(乐山)是挚友,宝广林主事过缸瓦市基督教福音堂。老舍曾在缸瓦市堂附设的英文补习夜校学习英语,并帮助教会做些社会工作。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北京基督教青年会证道团主办的刊物《生命》月刊第三卷第四期上刊出老舍翻译的一篇文章,题目是《基督教的大同主义》,原作者就是宝广林。宝广林用英文写作,他这篇文章的主旨是宣扬一种基于自由、平等、博爱的基督教大同主义。他认为,应该“扑杀蓄婢之制,以提高妇女地位,置婴孩于家庭中心,而尊崇独妻之制。以牺牲之精神,使社会安堵。”(注:详见曾广灿:《老舍早期译文:〈基督教的大同主义〉》,《文史哲》1981年第4期。)这种主张,自然带有唯心主义的、空幻的色彩,但对于出身贫寒、渴望自由平等的老舍,却是救世的福音。老舍的思想当时还没有达到先进思想家的高度,他还不善于分辨理论上的真伪,是很自然的。应该说,他还处在探索中。一方面,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的强烈要求,另一方面对于如何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又处在朦胧状态中。在这种情形下,他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就难免受到包括博爱主义在内的各种思潮的影响。在博爱主义的影响下,他于一九二二年加入基督教,受洗礼,也是一件自然的事。应该看到,对于早年受到的这种博爱主义的影响,到了三十年代初他是有所认识的,在后来的创作中,他并且借否定具有博爱主义思想的人物,否定了这种思想,这就是《黑白李》。一个取得卓越成就的作家的思想历程往往是比较复杂的,老舍也是如此。
因为他认识宝广林,由宝广林介绍认识了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这才得以到燕京大学旁听英语。他的勤奋好学,引起艾温士的注意,认为他是北京教育界的后起之秀,愿意介绍他去英国教书。做为一个年轻的爱国者,尽管他个人生活充满坎坷,但他一刻也没忘记国家大事。“五四”运动的爱国自救的思想激动着他,忧国忧民的感情满溢心中,他希望能有机会考察各国的情形,借以探求救国的道路。他之接受艾温士的建议,毅然去国远行,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到英国伦敦东方学院去教书,能有较稳定的收入,可以借此赡养老母,也是一个原因。
一九二四年夏,他登上海轮,远走异国。
老舍在北京,整整生活了二十六个年头。北京之于老舍,犹如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风俗,它的传统,它的丰富的熙熙攘攘的平民的生活,深深地理在老舍的心底。后来的创作证明,他一生中最成功的作品,都是以北京为背景的。然而在这时,那还是一个未曾开采的矿山,一棵参天大树的还未破土而出的幼芽。
第二章 异国生涯(一九二四——一九二九)
在东方学院执教
一九二四年夏,老舍远涉重洋,到伦敦大学东方学院任华语教员。
离别母亲,老舍深感歉仄,他因不能奉侍老母于膝下而心存忧伤;所可安慰的是,他初到伦敦,就遇到好友许地山,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他的乡愁,使他免去了独处异国的冷寂和孤独。他同许地山早在一九二一年即已相识。当时,老舍是师范毕业生,而许地山已经燕京大学毕业留校教书,被认为是富有学问的青年,老舍觉得很难同他比肩为友。然而,许地山性格随和,“他有学问而没有架子,他爱说笑话,村的雅的都有”。(注:老舍:《哭许地山》,1941年8月17日《大公报》。)他们一起到饭铺去吃八个铜板十只的水饺,一边吃一边说,不一定说什么,但总说得很有趣。老舍佩服他的学识,喜欢他的为人。一九二四年秋老舍到伦敦时,许地山已先数日来到。他是在美国得了硕士学位,再到牛津继续研究比较宗教学的,因为学校未开学,先在伦敦住几天。他们于异国重逢,倍感亲切,许地山就同老舍暂时住在一块。
东方学院是伦敦大学下属各学院之一,主要任务是教授远东近东和非洲的一切语言文字,重要的语种都成立独立的学系,比如中国语、阿拉伯语等。在各独立的学系中,比如中国语文系,大都有一位教授和两位讲师。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国人,两位讲师中总有一位英国人,另一位是外国人。这三个人算做固定教师,临时如有需要再另请讲师,比如有的学生如果要求学厦门话或绍兴话,而固定讲师又都是学官话的,那么就得临时请人来教。老舍在中国语文系教华语,属于固定的讲师;又因为他是应东方学院的聘请来的,所以他只算是东方学院的讲师,同伦敦大学不发生什么关系。
老舍在东方学院执教,有机会接触并观察了各式各样的英国学生;他对他们怀有一种复杂的感情。
到东方学院就学的学生,入学时没有任何限制。以年龄说,从十几岁的小男孩或小女孩到七十岁的老丈或老太婆,只要交足学费,都可以入学学习。一般的情形是:一人学一样课程,很少有两个学生恰巧学同样内容的。老舍所在的中国语文系就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进修汉文。这两位老人彼此也不一样,一位老人专学汉字,不管这些汉字都怎样发音,他指定要英国的讲师教他;另一位老人则非常注重汉字的发音,他懂古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等,他到东方学院专门请老舍教他华语,他要听听华语的发音是什么味儿。这两位老人头发已经斑白,却十分勤奋。其它学生中,或专修元曲,或研读《汉书》。程度也不尽相同,有的是要开赴中国,先来学几句应付差事的汉话,有的是曾经在中国住过十年八年,为了深造而专修汉学。课程五花八门,上课时间不一,一位教授两位讲师如同走马灯一般,一天到晚,忙得没有半点余暇。在这种情形下,教授或讲师很难开一定的课程,往往是学生希望学什么,教师就得教什么,有时即使不能教,也得勉强敷衍,否则院长不答应。有一次,来了一位英国医生,要老舍教他点中国医学,老舍不肯随便敷衍,拒绝了;那位英国教授也感到很难“对付”。仅仅是为了维持局面,那位英国教授硬凑合着讲了一学期,教学水平就可想而知了。
这个学院也有整班上课的学生,他们大多是军人和银行练习生。来学习的军人中大部分已是小军官,多为世家子弟,他们学习还是用功的,也遵守纪律。他们学习华语的目的是:将来能和中国人会话,能读大报纸上的社论与新闻,能将中国的操典与公文译成英文。学习一年后,被派往中国继续学习华语,然后再回到英国接受“试验”,“试验”及格,便加薪俸。只要他们学会一种语言,饷银上就可以每年多关一百镑钱。这些人将来或者继续在军队供职,或者是充当英国在外国占领地的官员。面对这些学生,老舍常常陷入深思:大英帝国为了实现它的侵略野心,是这样处心积虑地训练“人材”,对它们是不可等闲视之的;我们如不自强,而徒托空言,怎么能够抵抗得了帝国主义的掠夺欺凌?这种思虑后来在《二马》、《猫城记》中都有所流露。他认为要救国救民必须改革教育、提高国人人格、树立民族自尊心等,这些认识曾经构成上述两部小说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