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酸辛事,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第一百二十回)
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
人情小说甚不同。如开篇所说:
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
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
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
之德能。我纵钞去,恐世人不爱看呢。”
石头笑曰,“我师何太痴也!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
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反到新鲜别致,不过只
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
数。……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
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且环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
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
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至若
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哄人之目,而反失其真
传者。
……”(戚本第一回)
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
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今汰去悠谬不足辩,如谓是刺和ā短峰�
笔记》)藏谶纬(《寄蜗残赘》)明易象(《金玉缘》评语)〔2〕之类,而著其世
所广传者于下:
一,纳兰成德〔3〕家事说 自来信此者甚多。陈康祺〔4〕(《燕下乡脞录》
五)记姜宸英〔5〕典康熙己卯顺天乡试获咎事,因及其师徐时栋〔6〕(号柳泉)
之说云,“小说《红楼梦》一书,即记故相明珠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所奉
为上客者也,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先生:‘妙’为‘少女’,‘姜’亦妇
人之美称;‘如玉’‘如英’,义可通假。……”侍御谓明珠之子成德,后改名性
德,字容若。张维屏〔7〕(《诗人征略》)
云,“贾宝玉盖即容若也;《红楼梦》所云,乃其髫龄时事。”
俞樾(《小浮梅闲话》)亦谓其“中举人止十五岁,于书中所述颇合”。然其
他事迹,乃皆不符;胡适作《红楼梦考证》〔8〕(《文存》三),已历正其失。最
有力者,一为姜宸英有《祭纳兰成德文》,相契之深,非妙玉于宝玉可比;一为成
德死时年三十一,时明珠方贵盛也。
二,清世祖与董鄂妃〔9〕故事说 王梦阮沈瓶庵〔10〕合著之《红楼梦索隐》
为此说。其提要有云,“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
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
……”而又指董鄂妃为即秦淮旧妓嫁为冒襄妾之董小宛〔11〕,清兵下江南,
掠以北,有宠于清世祖,封贵妃,已而夭逝;世祖哀痛,乃遁迹五台山为僧云。孟
森作《董小宛考》(《心史丛刊》三集)〔12〕,则历摘此说之谬,最有力者为小
宛生于明天启甲子,若以顺治七年入宫,已二十八岁矣,而其时清世祖方十四岁。
三,康熙朝政治状态说 此说即发端于徐时栋,而大备于蔡元培之《石头记索
隐》〔13〕。开卷即云,“《石头记》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
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
……”于是比拟引申,以求其合,以“红”为影“朱”字;以“石头”为指金
陵;以“贾”为斥伪朝;以“金陵十二钗”为拟清初江南之名士:如林黛玉影朱彝
尊,王熙凤影余国柱,史湘云影陈维崧,宝钗妙玉则从徐说,旁征博引,用力甚勤。
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
实其自叙也。
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
最后。嘉庆初,袁枚(《随园诗话》二)已云,“康熙中,曹练亭为江宁织造,……
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
也。”末二语盖夸,余亦有小误(如以楝为练,以孙为子),但已明言雪芹之书,
所记者其闻见矣。而世间信者特少,王国维〔14〕(《静庵文集》)且诘难此类,
以为“所谓‘亲见亲闻’者,亦可自旁观者之口言之,未必躬为剧中之人物”也,
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
“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
晚出全书,乃高鹗续成之者矣。
雪芹名霑,字芹溪,一字芹圃,正白旗汉军。祖寅〔15〕,字子清,号楝亭,
康熙中为江宁织造。清世祖南巡时,五次以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皆寅在任。然颇
嗜风雅,尝刻古书十余种,为时所称;亦能文,所著有《楝亭诗钞》五卷《词钞》
一卷(《四库书目》),传奇二种(《在园杂志》)。寅子,即雪芹父,亦为江
宁织造,故雪芹生于南京。时盖康熙末。雍正六年,卸任,雪芹亦归北京,时约
十岁。然不知何因,是后曹氏似遭巨变,家顿落,雪芹至中年,乃至贫居西郊,啜
饘粥,但犹傲兀,时复纵酒赋诗,而作《石头记》盖亦此际。乾隆二十七年,子殇,
雪芹伤感成疾,至除夕,卒,年四十余(一七一九?——一七六三)。其《石头记》
尚未就,今所传者止八十回(详见《胡适文选》)。
言后四十回为高鹗作者,俞樾(《小浮梅闲话》)云,“《船山诗草》有《赠
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红楼梦》八十回以
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
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然鹗所作序,仅言“友人程子小泉
过子,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辛心,将付剞劂,公同好。
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尚不背于名教,……遂襄其役。”盖不欲
明言己出,而寮友则颇有知之者。鹗即字兰墅,镶黄旗汉军,乾隆戊申举人,乙卯
进士,旋入翰林,官侍读,又尝为嘉庆辛酉顺天乡试同考官。其补《红楼梦》当在
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
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
(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
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
续《红楼梦》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16〕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
回本旧评中抉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宝玉贫寒不堪,“悬崖
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辨》下有专论)。或谓“戴君诚夫见
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不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
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闻
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蒋瑞藻《小说考证》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
此又一本,盖亦续书。二书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
书之伏线亦不背。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
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红楼
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17〕等。大
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
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
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
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
仍录彼语,以结此篇: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
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
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女子?实愧则有余,悔
又无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
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
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
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
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俚语村
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照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戚本第一回)
※ ※ ※
〔1〕高鹗(约1738—约1815) 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曾官
内阁中书、翰林院侍读。撰有《高兰墅集》、《月小山房遗稿》。清张问陶《赠高
兰墅鹗同年》诗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今传一百二十
回本《红楼梦》,其后四十回一般认为系高鹗所续。
〔2〕刺和『瞳|,清满洲正红旗人,姓钮祜禄氏,字致斋,官至大学士。
《谭瀛室笔记》云:“和保诔枭醵啵云抟韵拢阪匀绶蛉苏叨娜耍�
即《红楼梦》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
一旗下友人云:‘《红楼梦》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
并谓曹雪芹因撰《红楼梦》,其后代遭“灭族之祸,实基于此。”明易象,《增评
补象全图金玉缘》卷首载张新之《石头记读法》云:“《易》曰,‘臣弑其君,子
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故谨履霜之戒。一部《石头记》,
(演)一渐字。”
〔3〕纳兰成德(1655—1685) 后改名性德,字容若,清满洲正黄旗人。大学
士明珠长子,曾任一等侍卫。撰有《饮水词》、《通志堂集》等。
〔4〕陈康祺 字钧堂,清鄞县(今属浙江)人,官至郎中。所撰《燕下乡脞录》,
十六卷。
〔5〕姜宸英(1628—1699) 字西溟,号湛园,清慈溪(今属浙江)人。康熙
己卯年(1699)为顺天乡试考官,因科场舞弊案牵连,死于狱中。撰有《湛园未定
稿》、《西溟文钞》等。
〔6〕徐时栋(1814—1873) 字定宇,号柳泉,清鄞县(今属浙江)人。曾任
内阁中书,撰有《柳泉诗文集》等。下引徐说涉及的明珠(1635—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