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手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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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手持球- 第2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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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不可失,伸出他罪恶的小手,拉住了巴蒂尔的衣服,两人顿时挤成一块。
    “补防!”
    巴蒂尔大吼一声。但还是慢了,郑克宛如离弦之箭,从中飞出,马丁虽然速度也不慢,却不是郑克一个档次的。
    正所谓阴差阳错,郑克想找马丁打错位进攻。没想到却把自己整出一个绝对的空位出来,此时姚明被佩科维奇这个大肉盾顶在身后,火箭内线正是一片空虚。外线比卢普斯手腕一头,看似随意地把球往篮筐处一抛!
    郑克估摸着距离,深吸一口气。一个滑步,拔地而起,身体像长了两支翅膀一样飞跃在空中,然后双手牢牢地抓住了篮球,以雷霆万钧之势砸向篮筐!
    “砰!”
    郑克嚣张地吊在篮筐之上,顺势做了一个引体向上。结果转头看到裁判不渝的神色,赶紧跳下了篮筐。
    “哦,这就是郑克的战术啊。”惠特曼恍然大悟,右手为拳,重重击打在左手掌心:“假装拉开单打,中途呼吁阿弗拉罗前来挡拆,然后回传给弧顶比卢普斯,趁机完成无球跑动的内切!漂亮,漂亮啊。。。 。。。”
    郑克和阿弗拉罗面面相觑,两人笑着回防,击掌庆祝。
    虽然这一把战术没有成功,但是马丁的防守黑洞品质还是一览无遗,阿弗拉罗平时很少持球进攻,今天一反常态,第一节连着突了四五次,突破成功率之高堪称是宇宙第一突破手。他今天单节砍下了8分,那“眼镜蛇”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幸福的笑容。
    首节战罢,森林狼27比24领先了火箭3分。姚明和马丁各自拿下了7分,成为了火箭队队中得分最多的两名球员。
    郑克扯扯左手臂的护臂,然后穿上了球队的训练外套,坐回了替补席。第二节开始是替补们的表演时间,森林狼这边有伤愈复出的艾弗森,有禁赛复出的安德森,这些都是急需要比赛状态来调整的球员。
    “阿伦这一手突破之后的小抛投简直就绝了,我要是会这一招,也不用每一次突破之后不是急停跳投,就是冲进去扣篮或者上篮什么的了。”郑克看着艾弗森命中一记抛投之后,对着一旁的比卢普斯说道。
    “这又不难,只是后卫身材限制才用这样的姿势,你的急停跳投已经很难防了,何必再学这么多的技能。”比卢普斯有些不解,反问郑克。
    郑克一愕,然后笑道:“你不懂,我想要成为最强篮球运动员。在我心里,那应该是无所不能的代名词,我希望我学会所有的篮球技能,虽然我不一定在比赛中使用。呵呵,我这想法是不是有些奇怪?”
    比卢普斯翻了翻白眼,道:“或许吧。。。 。。。”
    两人说话间的功夫,森林狼和火箭的替补群们杀得狼烟四起,艾弗森伤愈复出不久,惠特曼也不敢让他多做运动,转头将阿弗拉罗拉到跟前。
    “去吧,把阿伦替换下来,今天你的状态不错,多打一会儿。”
    双方教练调兵遣将,在这块不大的场地上,尽显着自己的篮球智慧。总体而言,还是森林狼的阵容活力要强一些,轮换的阵容人数通常也在九人左右,火箭队就要差一些了,一般就是八人主力轮换。
    半场结束的时候,森林狼领先优势扩大到了7分,郑克半场刚好拿到了10分5板,这个数据对他而言,只能说是非常一般。
    而双方下半场的比赛就要激烈许多,自开局以后以来难得的激烈。布鲁克斯外线连着投进两记三分球,和一记踩线两分,瞬间把比分迫近到只差一分。惠特曼无奈暂停,他也没有大发雷霆,毕竟比卢普斯已经防的的够好了,关键着那个小黑豆本来就有抽风的传统,谁也不知道他何时会那么抽一会儿,这一点,就连他们队友也是不知道的。
    暂停回来,郑克外线单手持球。
    一袭白色球衣,左手黑色护臂,脚上是火红色的球鞋。郑克没有流川枫一样的奶油小生面相,爱剃寸头的他更像是樱木花道——黑色头发的黑色瞳孔的樱木。他身材修长,却也肌肉线条分明,弓起身子的时候,就像是一头充满力量的豹子。
    巴蒂尔感受到了郑克身上的杀气,他咽了咽口水,瞪大了眼睛。
    汗水从他额头间流出,滑落到他睫毛之上,巴蒂尔的眼前有些模糊,他下意识地眨巴了一下眼睛。。。 。。。
    风从耳边传来,他想要睁开眼睛,确什么也看不到。
    “该死的。”
    转头回来,郑克球衣飞扬,如绝世剑客一样,坚毅、果敢。那篮球被他用手指轻轻拨出,伴随着旋转,空中划过弧迹,准确地掉入篮筐。
    “呵呵。”郑克轻笑一声,他小碎步移动,就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云淡风轻地退防。
    得分,犹如探囊取物。。。 。。。
    第三节是球星们喜欢爆发一节,尤其是nba有这么一群无良的锋卫摇摆人,就喜欢在这一节开启得分模式。就好像是告诉你们,那,我要开始得分了,你们能耐我何?
    姚明看着郑克的眼神,心里咯噔一下,有了不祥的预感。
    急停跳投,干拔跳投,背身后仰跳投,转身后仰跳投。。。 。。。郑克仿佛是将跳投的艺术发挥到了极致,他没有科比跳投时候的飘逸,也没有麦迪干拔时候灵动,但是却有着他自己的一股风格。这一点是在他成为超级球星时候才形成的,毕竟成为球星以后,身上明星效应严重,一举一动都具有明星光环作用,即便是原本只能算得上是清秀的脸蛋,如今都被称作是nba英俊男人的典范。
    郑克在这一节给火箭队的球员们上了一堂投篮课,尤其是给马丁上了一节投篮课。这小子投进篮球以后,挑衅似的对马丁扬起了下巴,那神色分明就是在说:不要练你那个推奶手了,我这样子的投篮才是王道。。。 。。。
    ps:
    今天又看到火箭在追求乐福和隆多了——这年头作为球星你不被火箭中意过,你都不好意思出去说自己是球星。。。。。。



第两百九十四章 报道
    《火箭败走明尼苏达》
    《郑克33分,森林狼轻取火箭》
    翌日,明尼苏达的体育媒体用头版头条播导了这场比赛。在本地媒体眼中,火箭已经不是和森林狼一个档次的了,即便他们找来了号称20+球员里面投篮比重最高的球员。郑克第三节独砍16分,证明了超级球星一人定乾坤的理论。
    郑克扶着自己的下巴,看着《明尼苏达纪事报》上他霸气吊框的图片,不禁有些得意。摄影师是专业的,从侧面拍到了郑克飞扬的球衣,还有那掉下的篮球,飞舞的雪白色球网,这组成了这样一张特别唯美的图片,让郑克自己都不禁陶醉其中。
    “矮油,好自恋哦!”
    泰勒抱着小郑爽出现在郑克面前,她伸手把小郑爽放在桌子上,然后拿过了郑克的报纸,摇晃着小脑袋:“啧啧。。。 。。。这角度,这表情,这动作。。。 。。。”
    郑克有些脸红,大清早被老婆发现在欣赏自己,让他有些害臊。赶紧拿过了牛奶杯子,牛饮了一口,掩饰一下。
    “爸爸。。。 。。。牛。。。 。。。”
    小郑爽一岁多了,能够简单地表达一下他的思想。
    郑克溺爱地把桌上坐着的小郑爽抱在怀中,拿过手里的牛奶杯子,放在他肉嘟嘟的小嘴边,看着他咕噜咕噜地喝了下去。
    这孩子长得像他爸,乌黑的头发,漆黑如墨的眼睛,唯一像泰勒的,就是那白暂到如牛奶一样的肌肤,在郑克古铜色的皮肤衬托下。小郑爽皮肤更显三分白。他可能对他父亲的胸肌很感兴趣,喝完牛奶之后,趴在郑克胸口,用他的小手不停地在郑克胸口抓来抓去。。。 。。。
    “对了。我们的公司怎么样了?”郑克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空城娱乐公司。问到泰勒。
    不停这个还好,一提这个公司的事。泰勒真是火不打一处来,她像个小母老虎一样,张牙舞爪地掐了郑克腰间软肉,却发现郑克腰间坚硬如铁。顿时改成小拳头。一下子锤在郑克身上:“你还好意思问,你这董事长当的,新来员工都半年了,还没见过你真人,你还好意思问?”
    郑克讪讪一笑,颇为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谄笑道:“我这也不是忙嘛!整体参加比赛。训练,训练,比赛,哪有时间来管理这些了。再说了。不是有你和秦月姐在嘛,我可是对你们两个很放心的。”
    “哼,我看你是对你秦月姐不死心吧!”泰勒小琼鼻一皱,不满地说道。
    “哪有。”郑克觉得自己被冤枉了,他伸手把小郑爽递到泰勒的面前:“诺,我跟你的儿子都这么大了,我又怎么会。。。 。。。”
    “就没有不偷腥的猫。。。 。。。”泰勒打断了郑克的话,凑到郑克的耳朵边,同时将她冰凉的小手滑进郑克的衣襟里,轻放在郑克左边的胸膛上。。。 。。。
    郑克面如常色,双手把小郑爽放在桌子上,然后空出左手,一把将泰勒柔软的身体揽入怀中,竟让泰勒伏在了他的身上。
    “好哇,竟敢怀疑为夫,这一次一定要家法伺候!”郑克怪叫一声,长臂左手绕到泰勒臀部处,然后重重地拍下!
    “啪!”
    “啊~~”
    泰勒头转过来,脸色顿时羞红一片,她咬住下嘴唇,双手无力地撑在郑克的身上,就仿佛是成熟的水蜜桃一样,似乎要滴出水来。。。 。。。
    “啪!”
    郑克又是一下。
    “啊~~别。。。 。。别拍了,我错了还不行嘛!”被郑克打了两下,泰勒身体都软下来了,臀部传来火辣辣的疼痛,那是一种特殊而异样的感觉,她抓住郑克手臂,不让他落下去,然后脸上露出了可怜兮兮的表情。
    郑克哈哈一笑,心里却捏了一把汗,没有不偷腥的猫,郑克苦笑,这句话用来形容nba的球员真是一点都没错。。。 。。。
    。。。。 。。。
    。。。。 。。。
    而在休斯敦,媒体看到的却是不一样的角度。《马丁首演26分,他是休城真天子?》、《新mm组合首战合砍52分,休斯敦已经忘记麦迪?》
    媒体们虽然用的是问好结尾,但不难看出,他们对于这个新组合还是抱有不小的期盼。从首场比赛之中,不难看出马丁精准的投篮对对手造成的巨大杀伤。姚明因此也获利,比赛中多次有机会单打森林狼内线,而森林狼却不敢包夹。。。 。。。
    郑克并非想要鄙视这些媒体,但是对于他们半捏半造的水平真是无话可说。马丁的实力确实不弱,但也没有他们说的这么夸张。他的特长在于进攻时不错,但是他的防守几乎已经是火箭队外线最大的一环问题了,如果不能解决,火箭在西部依然是没戏。郑克觉得,马丁配合霍华德效果还更好一些,一个刷分,一个刷帽。
    16日,森林狼客场挑战76人。
    这是郑克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到费城之子的魅力。他是这个城市的象征,这里的球迷依然有很多穿着醒目的3号球衣,艾弗森每一次触球,都能引起现场观众无比的尖叫声和欢呼声。即便是几经起伏,沧海桑田,这里的球迷依然记着这个风一样的斗士,他带给了这座城市太多,也留下了太多,即使是作为对手的伊戈达拉等人,也依然对他充满尊敬。
    正如郑克所说:“每一个和他做过队友的球员都会和他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惠特曼善解人意地把艾弗森放到了首发的位置上,让他搭档比卢普斯,郑克,乐福和佩科维奇。
    这个举动赢得了现场球迷的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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