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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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第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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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要走吗?”许志强问道。

“你不是收到命令了吗?”李思明反问道,在命令中,许志强将接任狼牙特种部队大队长的职务,成为新一任最高指挥官,这也是李思明提名的。许志强是一名优秀的军官,在过去的岁月里他已经证明了自己,而且在李思明看来,这是一个真正热爱军队的军人,最起码比自己要热忱得多,要专心得多。

“可是,这是你亲手缔造的部队啊!”

“许志强同志,军队是我的私有财产吗?没错,我是出过不少力,但是大队长这个职务应该让更热爱这支的军队的人来担当重任!”

“你不热爱吗?你因为孙昌队长的不幸,为了这支部队不会夭折,为了让队员们少些牺牲,放弃自己优裕生活,带领我们一起奋勇杀敌,不怕牺牲,这支部队已经打下了你深深地烙印,难道这不能说明你对这支部队的重要性?”

“我承认这一点,但并不表明我必须留在这支部队。我的心不在这里了,狼牙已经长大了,她已经不需要我了。而我,还有更多的使命在召唤着我,这一点,你将来会看到……”李思明低着头说道,转过头来,他发现乔小龙等人正默默地看着他,眼神中充满着不舍,“都呆在这里干什么,该干嘛干嘛去!”

“我是不是有些太绝情了!”李思明在心中问自己。

麻栗坡烈士陵园,清晨的陵园笼罩在薄雾之中,显得虚无缥缈,如同一场梦。李思明让勤务兵将镰刀和烟酒从车上搬下来,他要在离开前再一次给他的战友们扫墓。

“你先回去吧!”李思明对着勤务兵说道。

“可是大队长,你怎么回去呢,我在下面等你吧?”勤务兵说道。

“不用,我和我的战友们在一起,可能很久,你开车先回去吧!”李思明挥了挥手,转身朝墓地走去。他每一年的清明和八一都会来看一次,每一次都会在这里呆上一整天,这一次道别,恐怕要过很长时间才会再来这里,他要在这里和战友们说声对不起。

烈士们的墓地里已经长满了青草,如岁月老人的脸庞,仅仅两年半的时光,这些墓碑就已经斑痕点点。李思明脱下外衣,拿起镰刀,慢慢地小心地将青草割去,仿佛害怕打扰战友们的安息。昆虫在草丛中歌唱,如生命的咏叹调,烈士们在这悠悠的歌声中安详地熟睡,在睡梦中他们可以暂时地忘记伤痛忘记遗憾。

李思明忽然觉得这都是自己的错,如果自己不主张成立特种部队,如果狼牙特种部队没有成立,这里的大多数人将不可能上战场,也许这里的大多数人仍然可能享受阳光享受家庭的温暖。但他也知道,如果孙昌还活着,他一定会说:有一个道理不用讲,战士就该上战场,是虎就该山中行,是龙就该到海洋。

将带来的烈酒打开,洒在烈士们的碑前,这是谢武曾经在东北爱喝的白酒,他说这酒热烈奔放,专门适合战士喝的酒。

点上烟,整齐地插在每一个烈士的碑前,那位曾经是尖刀排战士的小程此时如果还活着,他一定会说吸烟有害健康。

李思明在陵园里呆了一天一夜,他不停地和战友们说着话,仿佛他们还站在自己的面前。他回忆起他第一次去孙昌的连队时的情景,谈到第一次训练时的情景,谈到战火纷飞的战场,他还一遍又一遍地谈起那一千七百名新队员。他可以叫出每一位新队员的姓名,熟悉每一位队员的性格和特长。

“你们放心吧,这些新队员们已经成长起来了,他们已经接过了你们的旗帜,将秉承你们不朽的战斗精神,去战斗去浴血杀敌!”李思明对着战友们说道。

“该走了,这是我身着军装,最后一次向你们敬礼!”李思明拍拍身上的尘土,庄严地举起了右手。在早晨初升的太阳的照耀下,他帽檐上的红五星熠熠生辉。

当他回到营地,在他的面前整齐的站立着一千七百名特种队员。

“敬礼!”他们向着他们前最高指挥官敬最后的军礼。李思明的眼睛湿润了,这些都是他的战士他的兵。

“一个个都哭丧着脸干嘛,许志强带大家唱首歌,鼓舞一下士气!”李思明强言欢笑。

“我们是狼牙的战士,预备,唱!”许志强大声道。

“我们是狼牙的战士,来自东北大雪原,奋战南国密林中,只要军号一声响,流血牺牲不算啥……”一千七百多个喉咙中发出的声音让李思明为之激动,他唱着唱着忍不住泪流满面,一头扎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交接手续都已经办完了,只剩下了办公室抽屉里的那把手枪。这只手枪已经伴随过他三年多的时光,说久不久说短不短。这把枪曾射杀过不止一位敌军的脑袋,它更像自己的亲密伙伴,忠诚于它,因为它不会说话不会有思维,它忠诚地执行着自己的任何指令。

“交给你吧,希望你能常常擦擦它!”李思明将手中擦了无数遍的手枪有些不舍地交给许志强。

“放心吧,我不会让它染上一点灰尘的!”许志强沉声说道,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第四卷 纵横四海

第一章 十月的北京

今天,我和你,要跨过这古老的门槛。不要祝福,不要再见,那些都像表演。最好是沉默,隐藏总不算欺骗,把回想留给未来吧,就像把梦留给夜、泪留给大海、风留给帆。——顾城

李思明带着对过去峥嵘岁月的回忆和对未来的期盼离开基地的。他执拗地拒绝任何人的送行,独自走上了回家的路。

回到了北京,正是国庆节后不久的某一天,金秋十月正是北京最美丽的季节。1981年秋天的北京,比往年多了几分让人欣喜的颜色。

工人仍然有着不可动摇的社会地位,身穿一身蓝衣服,象征自己是个劳动者。身着绿军装,那绝对可以昂首挺胸走在大街上,但这并不表明他的身份是军人,尽管军装绿仍然是流行的颜色。大街上的人们的服饰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男孩子们标准的形象是脚踏一双白球鞋,穿条蓝布裤,胳膊肘上套件缎面般软滑的的确良。他们理个寸头往街边上一站,就是彻头彻尾的“酷哥”一个。而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女孩儿家,自然也不堪寂寞,她们穿红蓝的碎花长裙,边角上还小心翼翼地打了褶。而最会装扮的姑娘则穿质地是的确良的白裙子,为防止走光,她们又套上一层衬裙,走起路来裙角飞扬,像尘嚣上的一片云天,端的是仪态万方。的确良在那会儿是精致生活的标志,少男少女们常穿着它在街头游荡,心中是满满的期待。

三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预示着“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而1979年初的中美建交则表明一个“开放”的中国开始起跑。一场迅雷不及掩耳的思想解放迅速在神州大地弥漫开来。知识分子登上了这个时代的舞台,一些事件也如幻灯片一样在那个时代的大幕上激情放映——朦胧诗歌、星星画展、伤痕文学、先锋文学、探索电影、萨特的存在主义、尼采的“上帝已死”的宣告、美学热、沙龙聚会,等等——这些曾经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的历史事件已经成为了一种属于80年代的标志甚至符号象征,正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所有这一切接踵而至,使得知识分子始终处于一种迷狂的状态,犹如尼采所言的酒神精神的演绎。

两年前的同样的十月,首都国际机场候机大厅壁画上那几个裸女曾经引发出超出人体本身的震撼力。去年,女演员张瑜凭着在电影《庐山恋》中扮演的归国华侨女青年和在《巴山夜雨》中前后思想有很大转变的女红卫兵两个形象,成为“金鸡”、“百花”双料影后。而今年这一年可称为张瑜年。她又主演了影片《知音》和《小街》,这两部影片,特别是《小街》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小街》中张瑜男孩般的短发,就像《罗马假日》中奥黛丽·赫本的短发一样,在单纯稚嫩的女孩子中间,引发了短发风潮。剧中她的短发和高领羊毛衫,给当年刚刚从封闭中觉醒的国人,带来一种疯狂的“时尚流行”。这一年,她成了当时中国人心中的“美女”形象的象征。

这一年迅速流行的迪斯科音乐节拍带给人们强烈的感官刺激。这种节奏感极强的黑人音乐在中国的年轻人当中极有市场,至少在中国的摇滚出现并被广泛接受以前,迪斯科事实上是年轻人内心压抑或郁闷情绪的间接爆发和直接释放;更有充满上进心的青年一窝蜂地开始研究美学,到处都能听到有关“美的本质”问题的业余高论,不少从国外来中国讲学的教授很惊异地发现枯燥的美学讲座竟会有成百上千的听众。虽然人们很快就发现,美学跟他们实际上热爱的艺术不是一回事而移情别恋的时候,美学家们在这一年已经尽享荣耀。

那个叫家的地方越来越近了,李思明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频率。终于到家了,李思明急促地敲响了门,门开了,开门的是母亲。她在短暂的错愕后,惊喜地失声叫了出来,一把将李思明拉进来,搂在怀里喜急而泣。父亲也在家,父亲的爱与母亲不同,他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但是湿润的眼角出卖了他的内心。

“妈,对不起,工作太忙,两年多没回来看你。”李思明在母亲的怀里歉疚地说道。事实上他虽然很忙,但并不是没有时间回来,对于他来说,上天给他安排了关心他爱护他的父母,让他对家充满着依恋,他害怕回家之后就会让自己产生对军事生涯的厌倦。现在他回来了,从此和军队再无直接的关系,他可以全身心地享受家的温暖。

“老李,去买点菜,别忘了买点猪肉,今天给我们家思明接风!”母亲对着李思明的父亲下了命令。

“好咧,今天把亲家送的酒给拿出来吧?”父亲对着母亲说道,他倒不是嗜酒如命,只是身体不太好,酒一向被李思明母亲管得很严,这还是杨月父亲送给他的好酒。

“知道了,快去!”母亲说道,转而对李思明说,“你怎么突然回来了,提前告诉我们,我们还可以去车站接你!”

“这不是给你们一个惊喜吗?”李思明解释道。

“小月知道吗?我还以为她会和你一起来!”母亲看了看门外,没有发现她想看到的人。

“她知道我要回来,我没告诉她,我哪天会回来!”李思明道。

“你看你,你回来这么大的事,也不告诉她。你现在去把她请来。这两年多亏她经常来家里看看我和你爸,邻居还以为我们家多了个女儿呢!”母亲笑骂道。

“好,我现在就去,总行了吧?”李思明无奈道。母亲说得也对,来到这个时代,真没在家里呆过稍微长的一点时间,不是在兵团到知青,就是在军队。到现在为止,父母还不知道这两年自己到底在干什么,这多亏了杨月帮自己隐瞒。李思明觉得自己很幸运,上天给了自己一个温暖的家庭,也给了自己一位体贴的爱人,天下最幸福的事莫不如此。

李思明走在这80年代的校园里,这是个最纯粹大学校园,就像那时烈烈扬扬的诗歌。看着身边走过的充满活力的年轻学子们,李思明感觉到自己有些苍老,岁月的河流并没让他的脸庞刻上太深的印记,但是却在他的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痕。

这里的图书馆总是爆满,这里的教室总是济济一堂,学子们疯狂地吸收着知识的营养。诗歌和哲学是这一时代大学校园里的主旋律,他们爱上了尼采、弗洛伊德、萨特。在花前月下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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