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林氏长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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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林氏长兄- 第2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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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好,没能考取科举,也幸亏皇帝起了心思要考校世家子弟,否则,只怕浪费了一身才能。

    陈也俊说有要事,那估计也确实是要紧的事。而且还私下叫人来,那不是户部的活儿,是。。。。。。

    林沫含笑点头:“好吧,我这就去。”

    陈也俊是个闷坏闷坏的人,见了林沫,什么话也不多说,悄悄地拉到一边儿去:“老师叫我查的事情,我已经稍有些眉目了,卢康有一个侄女儿,是嫁到了江宁余家。”他压低了声音,“虽说是庶女,但是嫁妆却。。。。。。”

    林沫眼珠子一转:“先不要声张,到底许多年过去了,得仔细查查。”

    “我省的,不过是问问老师,这个思路可行与否。”

    “怀明。”林沫叹了口气,叫了他的字,“其实,这不过是我自己的执念,弄不好是要得罪多少人的,身家性命都在上面呢,你年轻,前程不可限量。这事原与你不相干的。”

    陈也俊笑了起来:“大人,芝麻官也是官儿,我吃着皇粮,总得干点事才对。否则,实在是对不住陛下。”他是因林沫的格外赏识才进入了官场的,不如说,他当初就是冲着林沫准备的那次考试——文不成武不就,亏得是自幼没了父亲,不得不替母亲出面打点庶务,练就了一身精打细算的本事,谁不知道他是林沫的手下?便就真的信了那些王爷的招揽,成了人家的幕僚,他身上也烙了林氏门生的印,哪是那么容易洗得掉的?既然注定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不若就信得过他的本事才能,以及运气。

    一场豪赌而已。

    而后,陈也俊又一笑:“我刚刚听其他大人议论呢。扶摇翁主的性子真是出人意料,老师现下可好?”

    要不怎么说他闷坏呢。林沫已经来了这么久了,他偏偏这会儿来这一出,逼得做老师的人也险些脸红,看着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怀明啊,亏得郡君还说要你得了空去我家里吃饭,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书,抄一抄呢。倒学会挪揄我了?”他拍了拍陈也俊的肩膀,“早些回去吧,今儿不是你当差啊,宜人在等呢。”

    陈也俊既然升了五品员外郎,他的寡母自然也得了宜人诰命。老太太年轻时没了丈夫,独自把儿子拉扯大,吃了不少苦头,身子不大妥当,善仁堂的大夫们效仿着宫里请平安脉的规矩,五天看一脉,陈也俊是个孝子,越发地感激、听话。

    林沫因其生父得如斯运道,又因其养父,得此番背景。他认识近一半的太医,虽然因半途而废只是个半吊子,但是岐黄之术到底是家学,早刻入脑海,等闲毒药是逃不过他的眼珠的,这世上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请得动太医的,也不是什么人都病都适合请太医的,而除却太医外,善仁堂的存在就是那么重要。

    如若说水溶是凭着几代人的经营在这天底下布下天罗地网一样的暗哨获取情报,他大约就是不动声色地等人上钩吧。

    人人都说北静王那么个风流纨绔竟真的看上了靖远侯,不知给了他多少好处,只有陈也俊明白,无论是圣心、本事,还是前程,只怕林沫是要压过水溶的,若说提携,这二人还不知谁提携谁呢。

    每每这时,便有些艳羡水溶。

    他虽然因自幼丧父,日子过得艰难些,然而到底是世家子弟,也是跟着贾宝玉卫若兰他们打小混到大的,男色之途,虽自己美试过,也是有所耳闻。何况,微微侧过头看了一眼他的老师、上司。

    虽不似柳湘茹那般的男生女相,也是一张清秀的脸,五官精致,肤白如雪,唇形浅薄,宜嗔宜喜,本来也是貌若好女的样子,却因有一双英气而张扬的眉毛而免去所有的误解。

    真是张好看的脸,身段也是极品。

    得了这个人,就是权势前程啊。

    虽说他已经有了北静王。但北静王前期的确能帮他许多,后面呢?比如说林沫正在进行的这次调查,北静王就没有插手。

    不敢也罢,不愿也罢。

    林沫并没在意他心里所想,同往常一样说完话,便抽身回府。他最近又要教小皇孙念书,时间越发地紧张,修郎学说话,第一声叫的惊人不是爹爹。叫他心里警钟大响,甚至有什么活都想着带回去做才好。

    陈也俊就这么看着林沫同他道别,上了挂着北静王家徽的马车。

 第218章 侯妃出手

    “今天不是没什么事?怎么还特意绕回来户部?”扶摇翁主的胆大妄为虽然不过是个笑柄,但水溶却着实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说;你再不早些回去;你儿子就要不认你了?是有多要紧的事?”林沫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这话说得奇怪,北静王府以探听消息闻名于京师;叫各路人马都觉得棘手。还有什么消息是他不愿意知道的?他想了一会儿,脸色一白,想起在林沫书房看见的那几本册子了:“你真没放弃?”此事真凶险;需要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他犹豫了一阵子;才开口:“已经有眉目了?”林沫闷声道:“你要是知道了这过程,就断没有抽身的道理了;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水溶苦笑道:“你当初答应同我一起不清不楚的,不就是觉着自己一个人走得孤单,想找个人作陪?我若是连这点功效都没了,就该下堂了罢?”

    “真不必。我舍不得的。”林沫放低了声音。

    起初的确是因着这个缘故,但几年下来,他还真的完全舍不得了,人总是这么容易心软。

    林沫从来不缺知冷知热的人,也不缺能给他肉体叫他寻欢作乐的人。他只是在一步一步攀爬的时候,需要旁边有个人陪他一道罢了。

    而如今,水溶却没这个胆子。

    他这人,年岁比林沫大,又自小就在这浊世沉浮,修炼出一身油滑,本是林沫最不愿结交的那类人。虽说相貌、家世的确十分出色,但同他年轻气盛、近来又气势如虹的情人比起来,也算不得多大的优势。他唯一的优势,大约就是那一片真心。有了心尖上的人,他一定会掏心掏肺地对待他。只是这掏心掏肺,却又得排在他的祖宗基业下头了。

    但就这份半吊子的掏心掏肺,也足以让林沫心软得不舍得看他纠结难过。

    “去我家里喝茶罢。”他叹了口气。

    林沫笑道:“不了,明儿个宫里头设宴,几位殿下不用念书,我去你那儿。今天真的不早,得直接回去。”林沫扭头拉开马车上的帘子,吩咐车夫往靖远侯府去,又回头对水溶道,“昨日你不是说,这几天是府上县君回门的日子?你好歹回去准备准备吧。”

    北静王府也是几代单传,上代北静王生了三个女儿才得了水溶。因为都是庶出,所以也只封了县君,北静太妃不是不能容人的人,几个丫头嫁得都不远,趁着给皇上贺寿往京里来了,自然是要回娘家看看的。

    水溶同庶姐们并无甚交情,不过他作为一家之主,怎么着也得回去撑着门面,否则姐夫们小瞧了姐姐,对他也没什么好处。无论如何,他们这样的人家,多几门能走动的姻亲,向来是有利无弊的。

    “说好了,明儿个。”他道。

    “我几时说话不作数过。”林沫这么回他。

    靖远侯向来是言出必行的,真正答应了一路同行,却瞻前顾后的不过是他自己。到了这地步,就是一向觉得他们能走到死的水溶,也颇觉得心虚。林沫同他以往那些给点小恩小惠便能轻易收拢的相好不一样,这人是真的什么都不缺,却真的有两次,豁出命去把他从阎王爷手里头捞了出来。

    然后临下车前林沫还是蹭了过来,随手摘了他腰间的一个荷包:“别多想啦,咱们明儿个见。”

    脖颈间的气息温热而且暧昧,他的情人光风霁月,正经得不能再正经,却偏偏有着这个世间最叫人心跳腿软的声音同习惯,当他真的有耐心和人调情的时候,水溶压根就没脸面称自己是风月老手,简直觉得当年同他一起玩乐,奉他为花花公子的那些人都该羞愤地去哭一场才好。

    他竭尽全力才让自己脸红得不是那么明显:“明儿个见。”

    林家的修朗已经开始会说一点简单的字,生得白白胖胖的,自打换了乳母,小病小痛也没了,小手小脚就跟莲藕似的,见人就笑,十分可爱。他今日穿了身大红的织锦缎卍字纹衣裳,软软的头发并未束起,脖子上挂着长命锁,衣襟处还挂了个翡翠佛头串儿。静娴亲自抱着,俯在修航床前,教他念:“弟弟。”

    然而小孩子懂什么呢,修朗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仍然伸出肉呼呼的手,去握修航比他还要小的小手指,嘴里“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而难得没有哭闹的修航也笑呵呵地跟着“啊——啊——”地叫唤,兄弟两个进行着没有大人能够听懂的交流,叫静娴也有些头疼。

    身后却传来熟悉的声音:“给我吧。”

    林沫接过了修朗,把他举到同自己平齐的高度来,声音柔软却坚定:“弟——弟。”

    修朗犹豫着,吐出一个字来:“弟。。。。。”

    “乖孩子。”林沫把义子放进修航的小床上,看一大一小的两个肉团子迅速地团到了一起,扭头对静娴道,“日后干不动了,辞官回乡,我也能试试继承老泰山的衣钵呢。”

    静娴嘴一撇。她出身清贵人家,却有个烽火里头历练出来的祖母,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林沫这几年风头无两,可是多招人嫉恨?他行事又有些不管不顾的,早两年还能听到人说靖远侯实在是个温润如玉的,这些年已经完全听不到了。

    所有人对这么个年轻人,都是又惧又怕,恨不得躲远一些。

    这样真的好?他真的能撑到告老还乡的那一天?

    “对了,听说大长公主也要回京里来?岳父有书信来?”林沫问。

    静娴道:“公主是有意来与皇上贺寿,不过皇上念着她年纪大了,倒是劝她慎重,她不必赶日子,想是走水路,大概要走一两个月。估摸着是赶不上陛下生辰了。”

    “就当来京里散心好了。”林沫这么说。虽然是君臣有别,但和惠公主毕竟是做姑姑的,来给侄儿道贺算是锦上添花,但要是贺寿贺得自己身子垮了就不值当了,皇上也不是介意这种事的人,朝廷上有的事情要叫他操心。

    林沫却担心另一件事。林澈快马加鞭,总算到了漠河,来了封信,除了报平安,还说了件事,舅舅瘦了,看起来很累,他并不敢十分麻烦舅舅。

    事实上,白时越一直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他正年富力壮,出身功勋世家,一杆长枪舞得落叶飒飒,一双眸子亮得惊人。林沫冬日里才见过他。即使是在战况最紧张的那么几天,好几天没吃得下饭,也没有觉睡,只得抽空打个盹的情况下,他的小舅舅已经晶亮得仿佛黑暗中的闪电。

    而现在乌云散去,自然也就没有闪电了。

    现如今的白时越,就跟一张绷紧了弦的弓,随时射出能致命的箭矢,亦随时将自己绷坏。

    那是他的小舅舅。

    林沫却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这十几年来,他自己也是过得这样的日子。只是他有水溶、有妻子做自己的润滑,却依然能听到自己的弦在嘎吱作响。

    静娴听他说完了,忽然想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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