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霉娜耍凰当鸬模紫纫尥烟邮罚惚匦氲檬怯衅谕叫蹋匠R还岜硐至己茫獠拍苄小R蛭衷谖蘼凼欠旨嗷故切录嘤技负趺挥惺裁慈肆耍喙芰Χ却蟠笙陆担欠鸥鲆恍南胪烟釉接幕蛘呤切唐谏星页さ目床坏骄⊥返模钦芊判穆穑�
说到这不得不说一句,这个刑期长短的问题,在外面自由的人看来,十二三年抑或是十五六年的刑期那简直长的是不可想象,但是,在这里,十几年的刑期绝对是短刑!为什么?因为这里是H监狱,全省三个关押重刑犯的监狱之一,这里面的犯人随便拉出来一个,那都是死缓无期,你要是判个十五年,你都不好意思拿出来说。
麦虎是生产调度,队长和指导员把这件事情全权交给他处理,因为这不是去度假游玩,这是要去出力干活的,分监区再没有谁能比麦虎更能了解每一个人的生产技能情况。对于这个安排,大家自然没有异议。
麦虎毫无悬念的担任了先遣队组长,他根据政府圈定出来的条件,大致报了一个名单,这里面没有我,在报之前,麦虎悄悄问过我,愿不愿意到新监狱去,如果参加了先遣队,虽然辛苦一些,但是将来绝对会有回报,一是考核奖励绝对跑不掉,其二,这也将会成为我一个重要的改造资本——想当初,咱可是给监狱搬迁出了大力的!
但是,我拒绝了,并且报名参加了根本就无人问津的拆迁组,对此麦虎很不理解,怀疑我脑袋是不是进水了,包括张义林剑都觉得不可思议。
我自然有我的回答,我告诉他们,先遣队是个香饽饽,争的人太多,大家眼睛都盯着,拆迁组虽然没有什么搞头,但是我相信越是这样政府越能记住在这个时候自告奋勇,挺身而出的人。
我的这个解释,倒也还说得过去,基本上打消了他们的疑惑,林剑还宽慰我说:“没事,拆迁组的组长是我,到时候去了,我让你负责管人,每天帮着清点一下人数,看着他们干活就行。”
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内心究竟是怎么想的,不知怎么的,我总感觉到有一种力量,牵引着我再次回到分监,去启开那个本应该尘封的秘密……
当时我不知道我的选择是对是错,但是我隐隐约约总感觉到,大雄的这个秘密一定和我有关系!
我也说不上为什么我会坚定的这样认为,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只好说是命运……
不过当时我一点儿都不担心,因为无论是拆迁组还是先遣队都和李文华,大雄这两个无期死缓犯没有关系,我想我自己会很安全,到时候悄悄地将东西带回来,并以此要挟大雄讲出那个我一直很迫切的想知道的真相,但是我又一次的犯了错误,年轻总是容易自以为是,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我胆子真大,竟然想要把那些毒品带回主监来,那批东西的数量足够将我枪毙很多次,我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糟蹋的,或许是那个时候我的改造已经慢慢上了轨道,麦虎,张义,林剑都在帮我,而李文华那个时候还背着一顶脱逃犯的帽子,背的和茄子一样,所以我感觉不到一点威胁。
唉……所以我后来得出了一个结论:有对手有仇人不一定完全是坏事,最起码在很多时候他能让你变得谨慎,少犯错误……
事情进行的很快,两三天政府就定好了人选,被分派到先遣队的人自然是兴高采烈,而和我一起加入拆迁组的一个个愁眉不展,没有人知道,我将要干什么,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次能否达成目的……
2002年5月8号,也就是刚刚五一长假之后的第一天,我们一行十二人组成了拆迁组来到了分监,掰着指头算算,我离开这里已经马上快有一年半了,可是我感觉到我好像昨天还在这里,那杂草丛生的操场上,似乎还有我挥汗如雨训练队列的身影,就是在这个地方,让我生平第一次真正见到了人性的丑恶,和尚、陈勇、王强,这些人合起来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真正明白了,第一次见到王希时他说的那句话:鬼有什么可怕的,死人就更不可怕了,活人才可怕呢!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
而现在,陈勇已跟随大队伍到了新监狱,听新下队的犯人说,由于受了王强的牵连,他后来的日子也很不好过,
而和尚分到了劳动强度最大的生产中队,我偶尔会在监院里碰见他,浑身都是黑色的型砂,脏的像个非洲人。王强更是早已经成了孤魂野鬼。我现在又重新踏上了这片土地,想起往事不胜唏嘘,不禁在心里问自己:大家争来斗去,互相算计,到头来又能怎么样?万里长城今安在,不见当年秦始皇。一时间我心中竟升起了几分颓唐之意。
不过,想归想,感慨归感慨,我自己心中也知道,该怎么干还得怎么干,毕竟生活在这里现实的世界里,生存在这个残酷的环境中,个人的愿望和想法是无力的,当我踏入这哥门的第一天开始,就被绑上了一辆高速开动的列车,说身不由己有点言过其实,但是随波逐流却是毫无疑问的。文心阁埨坛。
“我们现在斗,是为了将来永远不斗!”麦虎曾经这样说道。这句话的意思我明白,我在心中把它当成了一个希望,我希望有一天我在监狱的生活可以平平淡淡,可以让我将来没有什么可以书写的,每天都是在简单的生产和看书学习中度过,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相互倾轧……
我只希望那一天快点到来,我曾经问过麦虎,这会需要多久?麦虎沉吟良久才淡淡的答了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是不谋将必定无成,时间不会太久,但也不可能很短。”
说到时间,说来也怪,过去的一年半过的是如此的迅速,别人都说坐牢是度日如年,可是我却觉得监狱的日子真的可以用得上日月如梭四个字来形容。大概是因为这里的环境生活日复一日一成不变,没有一点新意,我们每天周而复始的干着相同的事,甚至没有一点记忆,自然觉得时间就这样悄悄的逝去了。入监组的生活虽短,只有不到一百天的时间,但是由于我在这里遭受到了太多的委屈,留下了太多的眼泪,有了太多的记忆,所以我觉得仿佛有一百年那么长。
还不容我平定心中的思绪,我们的破坏工作就紧锣密鼓的开始了,说破坏一点儿也不为过,我们的具体工作就是,把房子拆掉,然后在废墟里挑挑拣拣,能用的全部拿走,甚至不放过一砖一瓦,一锅一铁。监狱做事就是这样,他们经常花掉几十上百万,眼睛都不眨一下,可是对待犯人,却是要榨干最后一点剩余价值。这种活要是请工人来干,回收的可利用物品其价值还抵不上人工费,可是犯人干活不要钱哪,用监狱领导的话说:“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犯人就是不能太好耍了,好耍就要出事。”
这是他妈什么狗屁逻辑?我们一边准备开始施工一边暗骂。不过谁让我们是犯人呢?骂归骂,活还是要干,而且还要干好。
记得有次不知道在那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说的是现代人工作压力大,很多地方都是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机器用。我们监狱对犯人那更加登峰造极,我们这里是犯人当牲口用,牲口当机器用,机器往坏里用还不带保修的,累死了去俅!
不过我发现,尽管大家心里都很不情愿,但是每个人都很卖力,我们这边的气候,五月中旬已经有些炎热了,太阳很毒,很多人刚刚干了没两天,都晒得褪了一层皮,看起来就像索马里人。但是,饶是如此,没有一个人提出稍微放慢一下节奏。拆迁组以每天一个车间的速度加班加点地从事着毫无意义的破坏工作,原因很简单,大家都想早点结束好早点回去。没有人愿意在这个地方多呆一天,而我们回归的日期只能取决于我们的施工进展。
分监的情况比我们想象的要恶劣的多,整体搬迁以后,这里连自来水都断了,每天要组织人到很远的地方去接水,用水困难成了一个最大的问题。
不过我的情况属于比较好的,现在我和林剑的关系正处于蜜月期,书上说相逢一笑泯恩仇,林剑现在好像根本已经忘了我们以前那些不开心的事,对我非常照顾。每天都尽可能的多给我一些饮用水,而且他还没有让我干活,一到分监就让我担任了临时的监督岗,负责时不时的清点人数,保证监管安全。
虽然这个活看起来很轻松,但是我丝毫不敢大意,谁知道来的这伙人哪一个是否有其他想法。现在楼上的武警也撤了,监墙上的电网也没有电了,整个施工现场盲目而又混乱,万一要是有人乘机逃出生天,那第一个倒霉的就是我,想当年疯子可是就从这里慢悠悠地走出了监狱。教训太深刻了,我可不想给谁背黑锅!
所以我每天很是认真负责,密切的注视着大家的一举一动,用他们开玩笑得话说,忠心耿耿的做着朝廷的鹰犬。
不过这样也好,我所担任的这个差事对我此行的目的有着极大的帮助,因为来的这伙人除了林剑就只有我有更为自由的活动空间。
监督岗,顾名思义,就是到处走走看看,有无异常情况,我心中盘算着,哪一天我就要瞅机会活动到以前的分监医务所去,那里的某个角落还静静地躺着我此行的目的……
两年的牢狱生活,已经使我多少学会了一些谨慎,我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毛头小伙子了。我并没有轻举妄动,一连观察了几天,一直在等待机会。
当时我们拆迁的进程非常快,马上就要拆到分监医务所了,我思量再三,还是决定谋定后动,免得引起别人的怀疑,要知道这里面很多人都是和我貌合神离的,谁知道会不会在背后捅我一刀?
就在我反复思量的时候,我们的进程终于到了医务所这一块,那天早上,我和林剑俩个人提着油漆,拿着刷子,先行到现场画警戒线,这是监狱地规矩,我们干的这种活,由于现实条件,不太利于监管,所以就要事先画出一条警戒线,任何人都不能逾越,一旦超出这个活动范围,就要按脱逃罪论处!
我们两个人,穿过长长的操场跑道,一路来到分监医务所,一进大门,就看见那张石桌,我和大雄当初就是在这里意淫了一把监狱四大美人之一,后来师干事我还经常见到,但是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惊艳,毕竟在分监的那个时候,能见到的女人太少了,主监好歹还有一个机关,经常会有女警察进来办事儿,见得多了,自然就没有感觉了。
也正是在这个石桌上,大雄收到了他的包裹,那个夹带着毒品的包裹,很多年以后,我在h市的大街上偶遇师干事,我把这件事儿讲给了她,当她知道自己当初送来的包裹里面竟然有这样的东西,当即吓得花容失色。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来到的分监的这几天,虽然我的心中装着如此巨大的一个秘密,但是基本上掩饰的还算不错,自信也没有什么人看出破绽,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一看见这张石桌,一来到这个地方,离我埋东西得越来越近的时候,我的心就剧烈的跳动起来,手心里全是汗,就连林剑也发现了我的不正常。他还关切地问我:“怎么了?小寒?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看你脸色有些不对。”
我赶紧答道:“没……没什么,大概是这几天天气有些热,我这人有些怕热。没事的,一会人就好了。”
我的掩饰没有引起他的任何怀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