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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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是杀手- 第4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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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觉得就算千雨踏入巅峰,也依旧杀不了我,这不是我对自己现在的实力信心过高,而是我觉得这丫头其实人挺好的,挺真诚的。

    我不杀她的真正原因,一是她救过轩凛等人,她和那几个妹子的友情是真的,二就是她今晚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女孩在战斗中或许很残酷,那种一刀两段的战技非常血腥,但那是因为她从小就受到这种方式的锻炼,从小生活在血腥中,说起来我和血狐不也是这样吗?连小萝莉都是,甚至被我从炎黄之血救出来的孩子,他们都是这样。

    而平时,当她和几个女孩笑闹在一处时,其实她的笑容很恬静,很温和,所以我觉得,就算她某一天真的有资格挑战我了,或许那份仇恨她也会放下了。

    “千雨啊,一切都结束了,我不想再为了仇恨而活,我希望你也是。”走时,我是这么对她说的,希望她能早些明白吧。

    然而她刚走,立花罂市就来了,很不巧的说,女人抱着脑袋纠结了好久,其实她很想和千雨聚一聚,可那夜女孩战斗结束就不告而别了。

    立花罂市的几个贴心部下都不剩了,苍舞死了,陪着她多年的桑德拉大婶也死了,说起来,她的直属部下只剩下了千雨,哪怕女孩当初投靠她时是想做无间道,但处久了,感情也挺深的说。

    “希望有机会再见吧。”立花罂市叹息道,她是帮我送戒指来的。

    戒指有四枚,都是我托她请专人特别订做的,四枚戒指的款式一样,但色泽和镶嵌的宝石却不同。

    一枚火色钻戒,镶嵌着代表热情奔放的精品红宝石,另一枚钻戒则镶着海蓝宝石,气质典雅,又有着虽然磨难重重,但终于找到幸福的含义。

    一枚晶绿猫眼石钻戒,是我精挑细选的,连那闪耀的光芒都透着调皮和可爱,最后一枚是粉色芙蓉晶,象征着温柔,象征着体贴,象征着我对女孩永远不会改变的爱意和宠溺。

    这四枚戒指的款式并不出众,宝石虽然名贵,但也算不上价值连城,却是独一无二,世上仅有的四枚,因为仔细看的话,会发现戒指上刻着一行很小的字。

    羽love,加上她们的名字。

    “戒指是帮你搞定了,嘿嘿,但姐姐好想知道你怎么求婚啊,是一个个来还是大家一起上?”立花罂市坏笑道,还从没见过一个男人同时像四个女孩求婚呢,很禽兽哦。

    虽然这时候如果抛弃谁的话,似乎更禽兽……

    “求婚?姐你想多了,这只是礼物罢了。”我笑着将几个精致的小盒子收入了怀中。

    其实我根本没打算求婚,结婚只是一张纸,一种形式罢了,名分?这都什么年代了,谁会计较那些玩意。

    慕一天倒是问过我要不要移民去某些婚姻法较为宽松的国家,他可以帮帮忙,但我拒绝了,我始终不喜欢移民,始终喜欢中国的小城市,所以……只要大家都能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何必计较那些细节。

    其实我想说,走到了这一步,大家都还能活着,都还能紧紧拥抱着彼此,就已经是一种奢侈了,或许对平常的女孩来说,婚姻是很神圣很重要的,但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比渡过那一场场浩劫后,能够继续一生相伴更重要了。

    立花罂市看我的眼神有些痴然,其实直到此刻,她依旧放不下某些事,虽然她知道不可能了,从我们约定做姐弟那天起,有些事就不该再提了。

    何况她对我的喜欢,绝大部分都是基于**的享乐上,她也知道,她比不过其他几个女孩,而且我更觉得,她该去寻找只属于她的爱情了,比如……

    “姐,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我笑问道,要知道某人走时,可是求了我好久,让我劝劝立花罂市去看他的。

    “不知道呢,晨曦组织解散了,现在也没什么事可做。”立花罂市叹息道。

    “全解散了?”我一阵惊讶,那组织废了女人不少心血呢。

    “当初成立仅仅是为了对付敌人,现在都没什么敌人了,还留着作甚。”女人撇嘴道,其实她也舍不得,但已经没有留下的必要了,因为……

    当锋殇攻进拉斯维加斯,那晚的晨曦组织已经崩溃了,当时就有超过四成的部下逃了,毕竟敌人是炎黄之血啊,剩下的一半则死的死伤的伤,再失去几个重要干部后,那些小喽啰……立花罂市也懒得管了。

    当然,为她一直拼到最后的那些人,立花罂市绝不会亏待,女人什么都不多就是钱多,几乎一口气花掉了八成财产去安抚和报答那些奋战到最后的部下,或是死去部下的亲属。

    这也是我最钦佩立花罂市的地方,八成财产啊,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得到?

    而且这女人的八成财产……天文数字啊,擦,也不给我一点,最近手头又紧起来了,这四枚戒指花掉了我几乎所有的存款,闲下来得去找找工作了。

    “姐,既然闲着,要不要去非洲玩玩?”我终于说出了真正目的。

    立花罂市的表情一僵,她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对秋山信,立花罂市非常感激,特别是那夜男人不顾一切的保护她,守着她,但……感激大于爱。

    “其实爱情这玩意,也未必一定要是一见钟情,慢慢培养也可以的,算是给他个机会好了,秋哥人挺不错的。”我柔声劝道:“要不我陪你去一趟?”

    “你也去?”立花罂市又是一怔,想了想就点头答应了,有人陪着就不那么尴尬了,她居然也会害羞?天知道……

    “小狼你要去非洲?”血狐吃着我喂过去的瘦肉粥,脸色变了变,他当然知道我要去做什么,绝不是为了陪立花罂市。

    “嗯,想去看看,放心,那些事我看开了。”我笑道,看开什么?安妮……我依旧恨她,但我并不想再继续以前的生活了,我劝千雨放弃那段仇恨,我自己又怎能总是放不开。

    更何况我身边还有个小家伙呢,周靳鑫,我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交给周俊杰?不,他们的生意太忙了,顶多找几个佣人带着,周国豪倒是想帮我照顾这小家伙,但我却不想打扰他和陈雅妍难得悠哉的二人时光,两人正手挽着手周游世界呢……

    说起来,我始终很爱陈雅妍,但看着女人拥着周国豪手臂的幸福模样,某些禽兽念头早已深埋心底了。

    不管周靳鑫的出生是为了什么,孩子始终是无辜的,周国强无法照顾他,安妮的话……我希望女人最起码能承担起做母亲的责任。

    然而我想的实在太过简单,安妮对周靳鑫是连一丝母爱都没有的,而且当我到了非洲,却没想到会看到那样的一幕,吓得我立刻捂住了周靳鑫的眼睛。

    “小羽你怎么来了?该死!快过来帮忙!”秋山信的怒吼声传来,我连忙三步并作两步的奔了过去,却根本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我会杀人,却不会救人,而安妮她……

    一座简易木棚改成的小酒吧里,女人躺在墙角喘息,浑身鲜血淋漓的模样,那双美艳到极致的复瞳竟然连一丝光泽都没有。

    “怎么回事?”我愕然道。

    “幽影的人,该死!我根本没防备他们,这些家伙死定了,敢跑到我的地盘上杀人!”秋山信暴跳如雷道,可他再火大都没用了,血泊中的女人气若游丝。

    “你来了?好巧。”安妮在苦笑,她一直求血狐别让我杀了她,她达成了这个梦想,可她却没想到我会在她的最后一刻出现。

    我望着她没说话,只是伸手想捂住她胸口的血洞,脖子上的裂痕,却被女人摆手阻止了,她毕竟是职业杀手,身体的情况最了解不过,她完了。

    女人的最后一刻很可悲,奥兰多费尽艰辛才救了她,却引发了幽影极大的愤怒,不惜和秋山信敌对也要杀了她,女人的最后一刻也很凄惨,脖子上中了两刀,胸口中了四枪。

    只一句好巧,女人就说不出话来了,颤抖着蜷缩在地,痴痴的看着我,那眼神似乎在哀求我上前……

    沉默了一会,我还是走上前去拥住了她,虽然这毫无意义,但却是她最后的心愿了。

    秋山信告诉我,安妮被刺杀的时候,正在照顾几个刚被他救回来的非洲孩子,其实她可以躲开那几枪,躲开那两刀的,可那几个孩子却躲不掉,她只有挡在他们的身前。

    秋山信告诉我,安妮其实这段时间一直在转变,在尝试着脱离那份血腥和残酷,做回自己,又或者说奥兰多死后,女人想为曾经的种种恶行做些补偿。

    秋山信叹息着告诉我,其实他不知道这女人曾经有多坏,但她至少愿意重新来过,只是这个世界……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我不知道该叹息还是该说点什么,我看着女人缓缓垂下那修长的睫毛,感受着她身体的渐渐发冷,听着那几名被秋山信抓回来的杀手喝骂,听着那几名非洲孩子的哭泣……

    其实来之前,我想了很多该和女人说的话,包括一些膈应,一些喝骂,甚至一些劝说,可她没有等到我劝就主动想要改变了,可她没有等到我劝就已经……

    是她做的恶太多,终有报应?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一个做错事的人改过自新?我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我只知道安妮死在了我怀里。

    那天,我看着衣服上沾染的鲜血,没有一丝复仇的快感,那天,我的心情很差。

第一卷 第五百一十章 :雅妍酒吧

    因为安妮的死,我留在非洲游玩的心情也没有了,几个女孩也兴致阑珊,所以我只是把立花罂市交给秋山信,嘱咐这家伙好好照顾我姐姐,就叹息着登上了回程的飞机。

    而那天之后,立花罂市就再也没有离开非洲,只是我偶尔会去看看她。

    回去的时候,我问周靳鑫以后要不要跟着我,和萌萌一起做伴,孩子笑着点了点头。

    孩子的笑容很可爱,因为他很喜欢和萌萌一起玩耍,只是孩子的命运很可悲,而我,虽然只是他的哥哥,但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对萌萌的一部分宠爱分给他。

    “放心,我会帮你照顾他。”这是我对安妮说的最后一句话。

    安妮的死,让我很是郁闷了几天,血狐也跟着连连叹息,他一直挺喜欢安妮的,一直当她是朋友,不过有郁闷就有开心,那天,我推着血狐散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久违的好朋友。

    “妈的,老子已经不在道上混了,你们总是找麻烦有意思吗?”一声怒喝吸引了我,抬起头的刹那,我简直激动的想要跳起来。

    是张悠承,我重生后的第一个好朋友,我至今还记得和他整天钻树丛,一起叼着烟打屁的情景,那段时光其实是我最开心最安乐的,也就是他,帮我得到了那份普通人的快乐。

    不过这次再遇却有点小尴尬,张悠承被七八个混混围在街角,小混混啊,我笑着捏了捏拳头走上前去,那一刻我想到了小李。

    揍翻七八个混混对我来说简直轻而易举,甚至再多一倍都轻松加愉快,何况一旁还有个拎着枪虎视眈眈的血狐。

    哈,两个杀手界的巅峰去和几个小混混打架,这其实挺可乐的。

    呆呆的看着我,张悠承嘴巴长的大大的,半晌都没说出话来,然后这小子突然做了件让我郁闷到死的事,抱着我放声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还全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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