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闻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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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闻之王- 第1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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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消音手枪。

圣经里藏枪是很经典的一个桥段,从翻页拿出枪,到很酷的说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后,开枪杀人,然后再施施然潇洒无比的转身走掉。

从开着法拉利出场,到杀人之后很潇洒的走掉,整个过程展现了一优雅风骚的杀手形象,又帅又酷,和发哥开场的拉风枪战想比,各擅胜场,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觉。

好像很自然的驾驭着这样一个角色,一举手一投足都帅到不行,自吹一句,陈金觉得他比原版的伟仔那个出场绝对要帅,酷超过百分之一千。

没有难度,迅速的拍完,在现场的发哥夹着他的脖子,“臭小子,真是同人不同命,你这也太舒服了,而且看上去比我还要拉风,我得考虑看是不是的换个角色先。”

“切,明明是我比较帅,要是你去试试,保证一团糟”陈金嘿嘿直乐,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发哥。

吴宇森导演很满意刚刚陈金的表现,真是演得形神具备,夸张一点的说,那比他想要的效果还要棒,因为那种风骚之外的冷静狠厉陈金演的特别的传神,此时听到他俩的对话,倒是帮了陈金一句,“这话我赞同,倒不是阿发演技有问题,而是阿KING的气质风度明显更合适这个角色。”

陈金乐了,有些洋洋得意,“怎么样,发哥,服气了吧,嗨,我就不打击你了,我要是演你那角色,可能导演就觉得我比你更加适合,那样的话,你就没得混了。”

“我没得混是吧”发哥夹着他的脖子紧了紧,“那我先把你踩到爬不起来再说。”

陈金笑着撇撇嘴,“迟了,我都已经火大发了,现在你要是想踩,只怕会磕了你的脚。”

闹了一会,暂时休息的时候,发哥拉着陈金走到一边,突然说了一句,“吴导演明年就要去好莱坞发展,他也跟我说过差不多的意思,我现在也在考虑,你觉得我适合去那边吗?”

发哥和吴宇森的关系很不错,这一部戏也很明确的是吴宇森导演在香港的最后一部,但是现在香港电影还处在畸形的繁荣期,发哥可能有些挣扎。

直到九三年,香港电影的第三次危机爆发:港片过度依赖外埠,外埠操控创作;院线过多,劣片充斥;编剧状态不佳,电影素质下跌;片商粗制滥造,专业人才缺乏;成本直线上涨,新片开工不足;娱乐模式增多,影院效益受损等等等等。

到了那时候,不管是为了名利,还是为了自身的发展,发哥都已经做了决定,九三年整整一年“零创作”已经给了大家一个很明显的信号,何况,他在美利坚还是很受欢迎的,于是,在九五年,也就是和金公主集团的合约到期后,《和平饭店》便成为了他香港电影的最后一个注脚。

陈金也想去好莱坞,不过他不着急,也不能急,他还有很多东西都需要学,看着很美是个很操蛋的事情,只有你真正的懂了才好,而陈金现在的状况,基本上是看着很美。

就算是他在某些方面很成功了,可这个圈子里的水太深,他要学的东西还多得很,他有天赋不假,甚至可以用魔功作弊也行,但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甚至,要想完全和魔种融合,达到那种他梦寐以求的境界,也的他自己努力去学习和感悟,而不是用现在这点雕虫小技来耍阴谋诡计,如此,他这一辈子也别想有太大的成就。

以己度人,陈金皱了皱眉,摇摇头,“发哥,我不能给你肯定的答复,你也不需要我给你肯定的答案,不过,要想过去,语言习惯什么的你得先学,不要一去之后一抹黑。”

发哥一副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的表情,摸了摸头,“其实你说的也对,我现在的英文很烂,去了之后跟人家怎么沟通,不能什么话都找个翻译吧,这样还演什么戏。”

陈金趁势一拍他的膀子,“不用着急,现在天天的和嫂子补习英文就好,等你学的差不多了的时候,我应该也要去好莱坞发展了,到时候咱们哥俩一起去把那些洋鬼子杀个片甲不留,跪在咱们面前唱征服,OK?”

“去,等你,等你的话花都谢了”发哥捶了陈金肩膀一下,又感慨的看了他一眼,“我要是有你这小子的聪明劲就好了,才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傻呵呵的一个小子,现在倒好,粤语,日语,韩语,英语,啥都说的那么顺溜,唱片卖的让人眼红,电影票房成绩也差点眼红的让那些老大带着刀枪上门来强请。”

“哎,人比人气死人,你小子偏偏还有那么漂亮的一个有身份有地位,又疼你的美女罩着你,真是没出找人说理去,要是其他人知道了,还不知道要不要活了。”笑嘻嘻的说了一大通,最后倒是有说不出来的复杂情绪,“如果你依旧保持你现在的心态,努力学习,不用几年,我这前辈可能就要给你踩在脚下了。”

陈金笑着摇摇头,“发哥,我可不这么想,而且我刚刚说的可是真的,我还想和你去把那些鬼佬打趴下呢。”

发哥的豪气也上来了,冲陈金伸出手,和会意的同样伸出手的陈金握在一起,“好,那我就等着看你的表现了,可不要刚说不练假把式,要是那样,到时候我可不客气的要臭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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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一章宰相门前七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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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陈金一开始的戏份很长一段都是和李佳欣的对手戏,以陈金和她的关系,她只需要表现出来真正私底下的那种感觉,就足够把那个角色演活了,对陈金的一腔柔情,娇憨,刁蛮,却又可爱之极。

李佳欣演得很棒,算得上是本色演出,倒是陈金有更大的企图心,他不管投资方是不是有拿他和李佳欣做噱头的意思,他想要做的是把令狐冲演活,而不是像原版的那样让林青霞独美,并不是为了抢戏,而是既然演了,就要让他自己也在这电影里给人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或者是,这也是一个演员的修养。

令狐冲是那种潇洒不羁,侠义率真的豪侠之辈,从说话的语气,行走坐立的姿态,爱酒的态度,喝酒和策马疾驰姿态等等,这一言一行都浸润着他真正的风范。

但是,从一开始,陈金就和徐克有些观念上的冲突,陈金脑袋里有一个江湖超级大豪的所有人生印记,对古代的江湖和人物自然了解透彻,但是徐克筒子对于江湖的了解是他自己想象的,他从来没见过,就算是看金庸或者其他人的武侠书或者电影,那也是金大侠他们自己的想象。

虽然差不太多,毕竟人的思维总是在一个虽然不固定,但总是不脱离那个原点发散的,可总是有些不对味,比如说喝酒,那种洒脱好豪迈,徐克就像很多人拍电影喝酒的那样,仰脖狂饮,酒水四溅,那叫豪迈。

但是,这却与电影一开篇就表现的令狐冲爱酒如命不符,仰脖狂饮是豪迈,也可以由,但绝对不能酒水四溅,不然那还不得心疼死他,以他的武功,喝酒的时候如箭入喉一点都不难,如此才叫真的豪迈而爱酒如命。

徐克是个非常有主见的,都能够主见到独断专行的地步,如此可见一斑,陈金却不着急,跟着他磨,和他探讨,跟他说像令狐冲这样的江湖人物应该是如何如何的。

直到最后,他终于磨到徐克让他来一遍他心中的令狐冲的模样——潇洒而意态娴然的策马动作,豪迈的笑声,随性的举止,更有爱酒如命的态度,甚至,陈金最后还来了一个绝技:右手把出鞘的剑往空中一抛,左手拿着剑鞘往背后一背,此时,剑刚刚好落下来掉进剑鞘。

前面的暂且不说,后面这动作虽然潇洒,酷不拉几的帅到不行,却也把大家吓了一跳,那剑可不是木头疙瘩,而是真正的钢剑,他这么个搞法,连看都不看,要是不小心插脑袋上,那可就事情大条了。

所以,陈金还没来的及乐,徐克已经冲上来毫不客气的噼里啪啦的就呵斥上了,“我不是叫你来杂耍的,你要杂耍就杂耍吧,可也不要害了我和其他人。”

施兰生基本上是跟这位爷秤不离砣的,赶紧拉了徐克一把,倒不是说他们会怕陈金,而是陈金年纪轻,现在又大红大紫的,要是忍不住一翻脸,对双方都不好,当然了,他们可能还要承受更多的损失。

施兰生不是个简单人物,她虽然没看透陈金背后的那层背景,但她知道要是闹起来,她只怕得捏着鼻子认了。

其他人包括林青霞和李佳欣都是瞪着他,李佳欣更是脸都吓白了,要不是这里人太多,她都能上去咬死这个害她差点心都不跳了的坏蛋。

陈金知错就改,腆着脸道歉,也为他自己辩解,“导演,这动作我在山上从学会开始,玩了几万次,从来就没失过手。”

说完,死性不改的掏出钱,不过这次是在前面仍,剑往上扔,然后手拿剑鞘放到一个位置就不动,一次两次还行,但是百发百中,次次都是剑扔上去之后,剑鞘放到某个位置就不动分毫,这时候,众人才信了他。

心情放松了,大家也就有了开玩笑的心思,徐克笑着骂了一句,“臭小子,就算是你厉害,可你也得跟大家伙打声招呼,突然来这么一下子,是个人都受不了。”

钱嘉乐倒是凑上来,凑趣的问道:“KING少,这一手怎么玩的,能不能教教我。”

这一手看似简单,可从发力,听风辨位等等这些技术来说,钱嘉乐这一辈子貌似是没什么希望的,不过,陈金到还是跟他胡扯了几句,比如说让他先学把剑鞘插在地上,然后拿剑往天上扔,等到仍的百发百中的时候,再慢慢的学会移动剑鞘,剑鞘移动到哪里,剑就可以百发百中的仍中时,那就基本上差不多了。

钱嘉乐一听立刻就熄灭了心中燃烧的热火,不过他本来也就是上来凑趣,到不在意,而陈金跟他胡扯玩,就腆着脸上去找徐克问刚刚拍的效果。

徐克一开始没理他,一直看了好几遍之后,皱起眉头,想了好一会儿,才突然笑着看了陈金一眼,“这就是你印象中的令狐冲形象。”

陈金耸耸肩,笑道:“怎么样,不像吗,是不是稍微有些颠覆之前所有武侠电影的感觉。”

说到这里,干脆坐下来,让徐克在放了一遍刚刚的片子,一边放,他一边和徐克详细的说这其中应该有的感觉,而那些与表演的艺术融合在一起,就更容易被人接受。

他演的不错,把他说的那些感觉都演出来了,不过是大家理解的东西不同而已,到了最后,徐克皱着眉头答应一声,“行,那就先这样吧。”

这是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何况,这位爷和很多导演一样,就算是当时答应了,到了剪片的时候,最后很可能还是用他自己的创意,也就是说,陈金忙活了这么久,也可能是白忙活了。

徐克这么说了,陈金这时候就不能再说什么,也没必要,不然就过犹不及,让人家生出反感,等到拍摄完成之后,他再找机会慢慢的和这位爷慢慢沟通就好。

白天的戏份总算是完成了,剩下的要等到天黑才能拍,这时候还早,大家便可以趁机休息一下,顺便吃个饭。

休息的时候大家也是分圈子的,熟人和大腕在一起,武师们是一帮,工作人员也有工作人员的地方,不过,饭是统一派发的,从上到下,这可不分半点大腕小腕,而且,口味也实在不怎么美味,和陈金在拍《雷洛传》时的差不少——或许之前是强哥看在陈金的面子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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