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大阶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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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大阶层调查-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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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人口数量和质量 
  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前,宝安县人口总量变动不大, 1949年总人口是18。4万,1979年为24。1万, 加上特区内,总人口31万人(暂住人口1500人),人口增长率0。5%,全国少见。人口密度约 160人/平方公里,属人口稀少县份,这主要由于青壮年逃港严重、农村女多于男(10∶8。5)。 
  资料来源:宝安县志编委会:《宝安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 
  宝安县教育科技十分落后。1979年仅有幼儿园19所,小学226所,中学24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教师2388人,各类在校学生6。53万人。特区内只有1所中等专业学校,7所普通中学,38所小学,在校学生1。2万多人, 没有一所高校。在这样一种教育水平下,文化程度高的人才不多 。1978年只有3000名科技人员,其中只有2名工程师,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仅占9%。1979年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只有4000多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只有2000人,466名医务人员中只有12名主治医师。   
  改革开放前深圳社会阶层结构(2)   
  资料来源:宝安县志编委会:《宝安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 
  资料来源:宝安县志编委会:《宝安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 
  三 社会阶层结构及其特点 
  宝安的社会阶层结构是中国这一时期阶层结构的缩影,它由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农民阶级、工人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组成,在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又由3个基本阶层组成,即农业户口的农民阶层、城镇户口的工人阶层和具有干部身份的管理者阶层,没有形成现代社会阶层结构。 
  典型的农业经济决定了宝安是一个典型的农村社会。全县人口中, 大部分人是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比重最高的是1953年,曾达到94。5%,1979年也维持在91。72%的高位。农民曾一度出现职业分化,1949年从事个体和私营工业的有39户,从业人员154人;1950年年有59户,从业人员313人;1951年有65户,从业人数323人。但分化仅是昙花一现,1956年完成对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实行公社化后,个体工业和私营工业作为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被清除。总体上看,农民基本上处于一种停滞状态。 
  1979年全县城镇户口只有2万人, 职工人数1228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人数10400人。国家工作人员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多,1951年机关、事业、企业干部666人,1955年全县有干部1404人,1959年2592人,1971年5360人。 
  资料来源:宝安县志编委会:《宝安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 
  这种阶层结构的特点是:第一,不平等性。僵化的户籍身份将社会成员分割为农民和城镇居民两大类,农民与城镇居民有先天性落差;僵化的所有制身份则将社会成员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和社办企业,国有企业很少,尤显珍贵;僵化的人事制度又将全民所有制成员区分为干部与一般职工;僵化的劳动制度使固定工和临时工之间有明确的界线。农民、工人和干部在职业声望、职业权力、职业收入上是不同的,干部处于“金字塔”的顶层,全民所有制职工次之,集体所有制职工又次之,然后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 。1959年宝安县农民人均年纯收入49元,口粮171公斤。1979年农民年人均收入是208。3元,口粮303公斤;职工月人均收入是51。83元,其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月人均工资是57。3元。而在1986年工资改革后,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最高月工资127。5元,最低即勤杂人员26元,此外每人工资还另加22%的地区差;中学教师月人均工资63。85元,小学教师44。75元 。第二,先赋性。先赋性的身份条件对流动起决定作用,社会成员无论你后致性条件如何,向上流动难于上青天。“农转非”是一条鸿沟,集体转全民是一道屏障,职工转干部是一座龙门,向上流动的闸门关得紧紧的,除非考上大学或参军、招工、提干,否则,一日就业终身难以更改,而当时,靠考上大学实现流动的并不多。1962年高中毕业生人数230人,报考中专大专以上人数140人,只有11人考取大专以上;1963年有121人毕业,报考人数90人,只有7人考取;1979年毕业生人数2867人,报考242人,只有21人考取。   
  改革开放后深圳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1)   
  改革开放后深圳社会阶层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奋力前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根本性的变化? 问渠哪得清如许,谓有源头活水来。有必要探清深圳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源头活水。 
  一 深圳社会阶层结构变迁的源头 
  (一)政策因素:开启变迁之门 
  中国社会阶层的变迁与国家的政策有关,国家的政策对深圳有着更特别的意义,因为深圳特区本身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 
  1979年中央果断提出给地主富农分子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社员的子女,其出身应一律定为社员。在城市,原工商业者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其成分一律改为干部或工人。此后,中国社会告别了具有强烈政治色彩的阶级身份分层体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成了自由人,有可能从事符合自己意愿和特长的专业劳动,从而使职业分化有了可能。 
  1979年中央提出了允许和鼓励社会上一部分人由于辛勤努力而先富起来的政策, 打破了平均主义的桎梏,放开了人们致富的手脚。这是对多劳多得机制的认可,形成合理的分层机制,使多劳者进入上层,不劳者流入下层 。 
  户籍政策也发生了变化 。1985年允许农民进城开店、设坊、兴办服务业,提供各种劳务的政策,使农民向城市的非农产业转移成为可能。同时,作为户籍制度重要基础的商品(粮油)服务及就业的计划供应、分配政策也发生了重要变化。 
  蓄之愈久,其发必速 。这些重大政策诱发了中国人中蕴藏了许久的追求富裕生活和自我发展的利益动机,并不断推动这种追求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二)改革创新:形成变迁之力 
  市场经济成为冲击原来僵化、凝固、封闭的阶层结构的基础性推动力量。深圳率先以市场化为取向,改革计划经济下的制度体系,为人们变换角色、进行流动、改变身份打开了制度缺口。 
  1。打破统包统配的劳动用工制度,初步建立了市场化就业机制,重新配置人力资源 
  对社会流动有着最直接影响的是对劳动力的计划管理。在我国过去单一的固定工制度下,企业不能随意辞退工人,职工也不能根据自己的专长和爱好选择职业。由于大量“三来一补”企业进入,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企业每年约需要劳动力10万人,而特区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仅5000人左右。1985年以前,内地劳动力通过各种渠道每年进入特区各企业事业单位的约有4万人左右,形成了一种无形的劳动力流动市场。同时这些“三来一补”企业用工比较急,量也大, 其生产主要是受到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制约,特别是香港市场的影响,因此,对工人的招用,就要随着订单的变化而变化, 外商不满意固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是从1979年开始的,改革的核心是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建立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双向选择的竞争机制。先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对新招的工人采用劳动合同制,以后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市所有企业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的工人逐步实行合同制。1983年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标志着深圳的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正式启动。1993年市政府颁布了《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各类企业一律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打破工人中固定工、合同工与临时工的界限,统称企业员工,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到年底,全市已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员工3。3万多家,员工200多万人,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5%。 
  深圳新的劳动用工制度的特点是:第一,冲破了地区禁锢、城乡分割的僵化就业格局,培育开放式劳动力市场,疏通了省内外城乡劳动力供求渠道,引进了特区短缺的大量劳动力;第二,建立了双向选择的竞争就业机制。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需要选择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志趣选择企业和岗位,于是就有了“炒鱿鱼”这个代用词。 
  2。打破了“大锅饭”的分配制, 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特区建立后,传统的平均主义的工资制度受到了挑战。1982年深圳市友谊宾馆等合资企业进行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干什么工作,拿什么工资,离开了这个工作岗位,工资也相应取消。随后各企业都陆续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和企业管理条件,采用了不同的工资形式:或计件工资;或岗位职务工资加浮动工资, 浮动部分工资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本人的表现确定,不划线,不封顶;或全额浮动工资,所有工资都是根据工作表现来定。这3种不同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把职工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效果和劳动生产效率挂钩,与各人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和表现好坏相结合,干的多多得,干的少少得,没有干的不得。由于不断地推出适用经济发展要求的分配制度改革新举措,深圳收入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得到突破性的改革,建立了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政府宏观调控的新型工资分配体制。工资、奖金作为主要分配形式,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参与分配,房地产租金、资本利润、股票收益、企业员工持股、技术或管理知识入股、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度(1998年市属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办法的共80家)、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等多种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并行不悖。   
  改革开放后深圳社会阶层结构的变迁(2)   
  3。改革干部调配制度,通过招聘选拔干部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后,大胆改革单一的干部调配制度,采取了招聘、选调、聘请、技术协作、承包项目、对口支援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和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多种形式,引进了大批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从1982年起,连续多年每年都派出招聘工作组,到内地城市公开招聘干部,选取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和管理干部 。1983~1986年,面向京、津、沪、川、陕、鄂、苏及东北等地,公开招聘干部累计达3000多名。到1991年常住户口干部已达10多万人,其中市属单位干部62724人,驻深内联单位干部3万多人;特区初期干部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只有568人,占干部总数的8。7%,到1991年占52% 。 
  4。建立公务员制度 
  为了尽快建立一支适应国际惯例、管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公务员队伍,深圳从1988年开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截至1998年8月,全市共完成14939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过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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