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糜乱- 第3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哈哈,男人都这样,你说是不是?”
  我那开瓶器打开酒盖,递给邬晋一瓶。
  “这话精辟,来,为了这句话咱一杯。”
  邬晋拿出两个杯子,自己给倒满了,我当然不甘示弱,也给倒满了。
  “干了。”
  我们异口同声道,伴随清脆的碰杯声,明媚的阳光穿过窗帘的缝隙,照亮了绽放的啤酒花。

(四十八) 我本闷骚
更新时间2009…7…3 11:50:05  字数:3759

 第一次辅导英语拉开序幕,妮子到了邬晋的房子,好像一个怕生的小孩子,一开始有些拘谨。
  我看见邬晋那个白痴在看电视,踹了他的屁股一脚,关掉电视,把他赶走了。邬晋见妮子在场,也不好直接向我发难,只是郁闷地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我给妮子搬了一个小凳子,她拘谨地坐下了。我趴在茶几上,盘坐在地毯上,拿着书本指指点点。妮子听得似懂非懂,不时困惑地看我一眼。
  “好吧,我先说说怎样才可以系统地学好英语。我总结过了,英语包括单词和语法,就这两个玩意。单词需要通过发音加深记忆,语法需要掌握形式灵活运用,二者缺一不可。”
  我一本正经有板有眼,为了这个辅导可是花了不少的功夫。
  “恩,我单词背得很好,就是语法不太懂。”妮子轻声道。
  “这个说到重点了,英语不可以死学,必须要理解。就像我吧,平时用在这上面的时间肯定比你少。但是为什么成绩却那么好呢?重点就是理解,然后学会举一反三。Areyouunderstand?”
  我稍微有些得意,说过了头,尤其是最后一句话,口吻那是相当的不可一世。
  “大鹏,你最后一句语法有问题。”
  妮子抿了抿嘴,纯净的笑靥差点没把我迷死。
  “哈哈,你这个白痴,还给人辅导,也不害臊。应该是Doyouunderstand好不好,哈哈哈,笑死我啦。”
  邬晋也跳出来找茬,笑得无法无天,差点没把我气死。
  “你才是白痴呢,听过过美国英语吧,我这个是中国英语。”
  其实我想说老子这个是中国英语,只是估计到妮子在旁边,无奈地收敛住了自己的本性。
  “你这个叫中国英语?语法问题这么突出,连我这个外行都看出来了,还好意思狡辩?”
  邬晋有些存心不放过我的意思,抓住短处死缠烂打,脸上一副坏坏的表情。这种情况要是放在平常,我早就冲上去跟他决一雌雄了,绝对不会多费口水。
  “这个中国英语乃本人自创,已经申请了专利,我还就喜欢说Areyouunderstand了,你还有什么意见吗?”
  我故意开了一个玩笑,也算回击邬晋。妮子闻言,开心地笑出声来,露出了整齐洁白的牙齿。
  “你…就是…错了,不要…给我胡扯。”
  淑女一般都笑而不露齿,然而妮子这个略微事态的表现,让邬晋着实尴尬,以至于造成他口齿不清结结巴巴。
  “好啊,算你英语水平高还不行吗?不过那个测验最后一道题,要不要我也拿出来考究一番呢?”
  “别呀,你继续辅导,先无视掉我吧。”
  邬晋十分紧张我曝光他的糗事,语气立马软了下来。
  “没关系,说说吧,我想听。”
  妮子这一打断,让我看着这个好像跌落凡间的天使般美丽的女孩,感觉她也不是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
  “好吧,既然你诚心诚意地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
  邬晋一脸的沮丧,妮子满面的期待,形成鲜明而有趣的对比。
  “话说某次英语测验,最后一道题要求写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结果某某人用他狗爬一般的英文写下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语句——Myfavouriteplaceiskaitionment。妮子,你来翻译一下这句话吧。”
  我看着邬晋复杂的脸色,卖了一个关子。
  “恩,好像是说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什么,最后一个单词我没有见过。”
  妮子也给我整糊涂了,我之前盯着邬晋那份没有及格的试卷,也是不得要领。
  “那好吧,我来告诉你。这个kaitionment据某某人解释为凯旋门的中英互译,这个其实也是某某人的原创呢,你说是不是啊,邬晋同学?”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似哭非哭的邬晋,心中那叫一个爽啊。身旁的妮子琢磨着kaitionment的发音,接着如醍醐灌顶般点了点头。
  “kaitionment还就是凯旋门了,这还就是老子的原创了,你小子有什么意见?”
  邬晋没有我这般细心,话说到激动时“老子”出马一个顶两。妮子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只是一个劲地笑着。本来我以为她幼小的身躯会畏缩到我宽广的胸膛,然后娇滴滴地骂邬晋流氓。
  然而妮子静谧的微笑,让我意淫的想法落空了,也改变了她在我心里不苟言笑害羞疏远的印象。
  “不敢不敢,邬晋这个生造之词可谓生猛剽悍,小弟佩服佩服。”
  我假装拱手作揖,获悉了妮子也不是那种木讷呆板之人,玩性大发。
  “切,懒得跟你扯淡,赶快给人家辅导吧。”
  邬晋看了看表,拍了拍口袋,跑到卫生间抽烟去了,我心里那个痒啊。
  其实那天我没说多少关于英语的细节,只是大概讲了点该注意哪些方面。邬晋爽完一支烟回来,竟然打开了录音机。我也实在憋不住了,跑到卫生间抽了一支,出来的时候潇洒地宣布下课。
  妮子也没说些什么,我拿出邬晋所有的零食,慷慨地放在茶几上,怂恿她随便吃好了。妮子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邬晋却生怕我吃得更多,那样子他可能就会感觉自己吃亏了吧,于是狼吞虎咽。我当然不甘示弱,腮帮子明明经鼓得老高不堪蹂躏了,却还是拼命地往嘴巴里塞了薯片又塞牛肉片。
  妮子看着我们两个白痴幼稚而好玩的举动,莞尔一笑,迷人得笑靥再次杀伤了我懵懂的心灵。
  忘记了谁先开始跟着录音机唱《浪花一朵朵》,总之后来我和邬晋就像微醉了一样边唱边跳,围着茶几一个劲地转,感觉跟古代的巫师跳大神差不多了。
  妮子傻呵呵地笑着,手上打着欢快的节拍,气氛融洽到无可救药。
  短暂的一天,我认识了一个真正的妮子,一个容易相处的女孩。
  散伙的时候,我和妮子准备撤了。邬晋还特意把我拉到一边,极力怂恿我送她回家。我没有理会,只是有一点冲动而紧张的感觉。
  下了楼道,眼看就要分道扬镳,我心中那个小忐忑小矛盾啊,搅得我的心绪剪不断理还乱。
  “妮子,那个…我送你…回家,好吗?”我扭扭捏捏婆婆妈妈,双手背在身后,低下头看着坚硬的水泥地。
  “呃,好吧。”妮子愣了一下,轻松地说道。
  一路上,绚丽的火烧云漂浮在天边,明艳的光芒染红了我本来就很红的脸庞。我像个白痴一样仰起头注视那美丽而嬗变的云彩,时不时偷偷地瞟妮子漂亮的侧脸一眼,然后赶快收回视线,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怀着不能自已的激动,沉默地散步,每一秒都是如此令我沉迷。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定格在那一段路上,停留在那些单纯的瞬间。
  “恩,我快到家了。”
  “那…再见了。”
  “再见了。”
  为了不引起误会,毕竟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这么走在一起,在那个年龄,如果被妮子的家长看到,那也比较麻烦了。
  我回去的时候,就好像打了鸡血外加吃了兴奋剂一样,在马路上肆无忌惮地唱歌,对于间或经过的一些人,他们莫名其妙的眼光,我完全无视。
  我甚至不清楚自己为何而高兴,却忍不住傻笑着,整个人就仿佛着了魔一般,神经过了电的感觉。
  以后的日子,我感觉每个周末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在想,如果上帝砍掉一个礼拜的最后两天,那么我也会冲上去跟他拼命吧。
  一天又一天的英语辅导,我一次又一次努力地表现。
  妮子的话越来越多,有时候甚至可以抢去我的风头。原来她是那种跟熟悉的人能够有很多话的女孩子,这是一个重大而极具突破性的发现。我跟邬晋针锋相对炒得面红耳赤,妮子会帮我奚落邬晋,气得他吹胡子瞪眼大呼寡不敌众。妮子也会跟着我们一起大声唱歌,那个时候她的声音清脆而动听,我欣赏她的爽朗。
  妮子不再害羞了,她只是虚心地听着我精心准备的讲义,她只是看着我和邬晋无厘头的争斗会笑得很甜。
  邬晋似乎习惯了做一个调皮的捣蛋鬼,总是喜欢提前想出各种坏主意,在辅导课上付诸行动。比如说上一次吧,那家伙就拿了一杯放了不知道多少料的可乐,假惺惺地端给我。我当时正给妮子讲解一个感叹句倒装的语法,讲了半天她才领会,而我却早已口干舌燥。我瞅了邬晋诚恳的神色,也没多想,豪放地喝了一大口。一种浓烈而刺鼻的怪味直冲脑门,搞的我一下子闷了。
  “邬晋,你这个白痴,你给老子喝了什么东西啊。”
  我不由分说一脚将邬晋踹倒在地,站在原地怒不可遏地看着他。妮子见我如此状况,倒也没什么惊讶,毕竟她可是没少见我和邬晋闹着玩,而且玩过火的次数也不少。
  妮子聪明地拿起可乐瓶,抿了一小口,同情地看着无辜的我。
  “嘿嘿,没什么,就是一点儿辣椒酱,一点儿胡椒粉,一点儿酱油一点儿醋,剩下大概还有几种我也不太记得了。”邬晋自己阴险在先,也不好对我的粗暴的举动说些什么,只好笑嘻嘻地说道,也算是娱人娱己了。
  人们都说做贼心虚,我说做贼败露心更虚,邬晋这种摆明着给人逮的脑残贼最虚。
  “哼!懒得理你个白痴了。”
  我对于邬晋这种事情已近见怪不怪了,就像妮子对于我们这种开玩笑式的吵闹习以为常了。
  每次辅导完毕,我都坚持送妮子回家,风雨无阻。与第一次的拘谨不同,我们开始无所不谈,我们说说笑笑。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下雨了,我蛮横地抢过邬晋的雨伞,当时我确实很庆幸只有一把伞,于是我撑着伞,妮子走在伞下,两个人漫步在雨帘中。
  那时候我在想,去一个南方小镇,跟这个天真的女孩,不知道有没有戏。
  我看到了妮子的脸浮现了一丝可爱的红晕,而我的肩膀也是第一次跟她相隔得如此近,想着自己的脸会不会更红,顿觉些许尴尬。朦胧而美好的记忆,一直珍藏。
  一些无关紧要的谈话,一些意义非凡的语句,我知道妮子喜欢纯净的白色,我知道她喜欢漂亮的洋娃娃,我知道了她的生日,我知道了……
  希腊悲剧诗人欧列比台斯说过这么一句话: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当时我以为上帝可能见我经受了苦难怜悯之心顿生,于是在生活中赐给我一个秀色可餐的妮子,让她带给我快乐,忘记往日的不堪。
  而我那时候的状态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上帝要捉弄一个人,必先令其盲目。看不见妮子的时间像是平淡的白开水,无色无味。看见她的时间像是美妙的可乐,很甜却有点儿发腻,很刺激却有点儿冲。
  我数次有了表白的想法,脑袋中却无端生出了五花八门的顾虑,于是数次都在行动之前就夭折了。

(四十九) 进展
更新时间2009…7…4 11:59:39  字数:3404

 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