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在随身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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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随身空间-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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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还会不会写书啊?签吧实名制你听说过吧,难道你就没有再写一本的想法?”
  “写?应该会再写一本吧,但这段时间你别烦我行不?等我开新书了,主动联系你行不行?”
  或许感受到君尚语气中的不耐烦,沈燕也不好发作,虽然心里很想说:“你不知道我很喜欢看你的书吗,你敢不给我写?”但还是把一肚子的许诺与诱。惑的话憋回肚里,无奈回道:“如果开新书了,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帮你安排推荐。”
  “哦,我知道了,拜。”
  看到君尚的企鹅变成灰色,沈燕感觉越来越憋屈,越想越火大。君尚你个混蛋!我每次低声下气的给你说话,你以为我愿意啊?有些作者求着我给次机会都没心软过,你倒好,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你下本写的不好,看我不狠狠收拾你!


第五十四章 做客常盛家

  今天,天明腾出时间出了一趟门,去送空间水果了。上次卖给常盛家的空间水果,早就吃完了。
  现在,家里得厌食症的不止女儿常贝贝一个了,连常盛和他老婆温美琳都对现在的生活,觉得非常无奈,没有任何口味。每天,摆上饭桌的饭菜,色香味,样样都没之前的味道了,虽然能咽下去,但嘴里也像嚼着蜡石,仅仅是一种填饱肚子的形式而已。
  女儿的厌食症,在吃了两个多月的两种水果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复发的症状。虽然现在家里的饭菜没以前那么合口味,但肚子饿的时候,她还是会有正常的反应的,偶尔吃点的零食,甚至还劝爸妈多吃点。完全符合一个正在发育中的懂事少女形象。
  天明扛着一大袋东西,偷偷摸摸的在清风里别墅区转悠。
  本打算将空间水果送到常盛的小区门口,等他取走水果后,他就走人。常盛出来后接过装水果的袋子,拉着天明非要请他去他家看看,顺便请天明吃顿饭。
  见常盛极力邀请,天明恰好还没吃午饭,肚子有点饿了,便点头答应了。
  眼前这栋灰白色大理石装修的别墅,外表并不起眼。常见的景观园灌木隔离带,小园圃里开着一些四季花,这种花一年开三次,红黄色的花朵开得正艳,大理石碎片小路旁边,铺了两条白色的鹅卵石带,走在上面悉悉索索的,有种按摩脚底的感觉。
  由于计算机控制的自动洒水装置的存在,别墅区空气很清新,没有外面那股灰土味,淡淡的花香让别墅区像城市中的世外桃源。
  这些别墅很不错。
  由于第一次来这么高档的地方,天明忍不住问了旁边的常盛一句:“常老板,这些别墅多少钱一栋啊?”
  见天明心动神往的样子,常盛微微一笑,介绍道:“小兄弟,这边的别墅还不是最贵的,阳明湖那边的西山别墅区,2000多万一套。整个苏云市,真正的有钱人都住那边。而且家家户户都有游艇,靠近湖边,如果开游艇从阳明湖出来,入太平湖,顺着大江就能入海了。那才是有钱人该过的日子,我买的这栋别墅,五年前花了600多万,现在房价涨了点,估计值800来万吧……”
  天明吸了口气,心想:“竟然要800多万,在乡下都能建几十套了。”
  来到一栋别墅面前,白色的欧式大门已经打开,常盛做了个请的手势,“小兄弟,到了,欢迎来我家做客。”
  走到门口,一只脚还没踏进去,赶紧缩了回来。看着那拖的干净如镜、反光发亮的大理石地面,天明有些踟蹰,见旁边有个鞋架,上面有十几双拖鞋。
  怎么这些拖鞋都像是女式的?有几双还带嘟嘟兔耳朵,看了常盛一眼,看他示意随便,天明随便穿了双看起来不那么女式的拖鞋。
  一楼大厅的面积有180多平,只有一间厨房和一个160多平米的大厅,大厅除了一套高档沙发茶桌和螺旋绕柱式的白色楼梯。靠近厨房的地方,还有张2米宽、4米多长的大餐桌,最多可坐16人。
  大厅顶部有个水晶琉璃吊顶,大大小小的七彩灯泡,正散发着柔和的灯光,将整个大厅,照耀的既不太亮也不太暗。
  接过保姆递上的热茶,天明道谢后,坐在舒适柔软的沙发上,感叹道:“这就是有钱人过得日子,太享受了。”
  脱下外套,挂在一边的衣架上,穿着居家夹克衫的常盛,拿起桌子上的绿茶,喝了一口。坐在天明的对面慢条斯理道:“小兄弟,凭你的能力,买一套比这还好的别墅,还不是件非常简单的事。如果你喜欢,附近就有一家业主抛售房产,你只要能拿出300万,我再借你点,500万,说不定就能帮你拿下来。”
  听他这么一说,天明心里有些异动,脸上却没任何表现。
  “常老板的心意,我领了,至于买套别墅,暂时还没这个想法,谢谢。”
  “小兄弟,别叫我老板老板的,太生分了。如果你不介意,叫我声常大哥,如何?就当我占你点便宜吧。”
  见他真诚热切的样子,天明也不好拒绝,小小的叫了声:“常大哥。”
  常盛十分惊喜,豪爽的笑了笑,“好,好!没想到我常盛,也能交到你这么一位年轻有为的朋友,三生有幸啊。”
  天明都被他说的有些脸红发烫,连连摆手:“哪里哪里,过奖了,过奖了。”
  蹬蹬瞪,常盛的妻子温美琳,带着女儿常贝贝从楼上练完钢琴后下来了,开始准备今天的午饭。下楼的时候,就看到坐在沙发上闲聊的丈夫,和一位年轻人。
  这年轻人她当然认识,便走了过来,高兴的道:“绪兄弟,你来了,欢迎欢迎。”
  常盛朝她使了个眼神,温美琳往他目光示意的那边看去,恰好看到了一个装的鼓鼓的编织袋躺在大门旁边,立马明白了意思:小兄弟送水果来了。
  “绪兄弟,中午在这里吃饭。你们接着聊,我们马上把菜做好。”说完,温美琳一脸欣喜的走到门角,将空间水果提到厨房,放进了冰箱保鲜。
  两个月之前,天明扛来的那几十斤水果,原本以为能吃很多天,可一家三口,加上保姆,有事没事就爱从冰箱里那两颗放嘴里解馋,拿的多了,控制不住,10来天不到,就将40多斤果子吃完了。到现在,已经很长时间没吃过了,心里的想念,只差化为口水,流出来了。
  今天中午,又能吃顿好的了,温美琳想。
  一把将女儿抱了过来,放在腿上亲了两口,常盛对她道:“宝贝,这位叔叔是我的朋友,快叫叔叔。”
  常贝贝挣脱了爸爸搂抱,有些怕生的对天明道:“叔叔好”
  小姑娘的脸粉嘟嘟的,梳着两个齐后肩的辫子,白色的裙子,粉色t恤上印着一个卡通动物:加菲猫,挺可爱的。
  天明朝她露了个灿烂的笑脸,“小妹妹好。”
  “你不能叫我小妹妹,我已经16岁了,马上要读高一了,才不是小妹妹呢?”常贝贝很不高兴别人说她小,撅起嘴来一脸的不悦。
  常盛笑着将她重新拉到怀中,“宝贝,不叫小妹妹叫什么啊?才16岁,本来就很小啊。”
  “不行就是不行!”
  天明好奇的问:“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妹妹,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吧?”
  从爸爸的腿上跳了下来,常贝贝从沙发的一角拿了个玩偶过来,在手中把玩,看都不看天明道:“我叫常贝贝,你叫我小贝就好了。”
  “小贝…宝贝…这名字很不错……小贝你好,我就天明,叫我天明叔叔就行了。”天明逗她道。
  “不叫,刚刚已经叫过一次了。”
  “那再叫一次如何?”
  “不行不行。”常贝贝做了个鬼脸,然后往二楼跑了上去,对常盛道:“爸爸,我要陪我的菲菲玩一会,你们聊你们的吧。”
  楼上传来关门的声音。
  “菲菲是谁啊?”天明不解的问。
  “菲菲是一只猫,波思国的品种……我女儿有轻微的自闭症,怕和陌生人说话。能和别人交流这么长时间的,你还是第一个……不管如何,我只有这一个女儿,我愿意给她能给的一切。”常盛脸上露出慈爱道。
  常盛将自己女儿的情况给天明说了说,天明这才知道,他女儿不仅有严重的厌食症,还轻微的自闭症。难怪都16岁了,看起来还不是特别成熟,像个小女孩。
  看她手里拿着的毛绒玩具时常把玩,就让人感觉她的心理年龄比实际生理年龄小了很多。
  不过,她一副惹人怜爱的小萝莉外表,倒是容易让人产生一种渴望呵护的冲动。
  “吃饭了,吃饭了!”系着围裙的温美琳从厨房端出一锅热汤,散发的浓浓的香味。放到桌上,将汤倒入一个底部洒了一圈葱花的大钵碗里,香味更浓烈了数倍。
  冬瓜排骨汤,天明证实了自己猜测。
  坐上长长的餐桌上,天明没有发现一排排的高脚杯和红酒,蜡架山倒是有几个。
  这种长条餐桌不是适合吃西餐么?看着桌上摆满的六菜两汤,大部分都是常见的家常菜。和自己想象的刀叉、牛排、围巾、大鼻子,有很大出入。
  或许是为了打消天明的疑虑,常盛道:“小兄弟不是外人,一般只有我的外国朋友过来做客时,为了尊重他们的饮食习惯,才会吃西餐……恩,他们对我老婆的手艺很满意。”常盛顺带夸了自己老婆两句。
  “老公,要不要开瓶酒?”温美琳道。
  “对了,把我那瓶藏了很久的葡萄酒拿出来吧。天明,能不能喝?要不一起喝点?”常盛道,口里称的‘小兄弟’已经变成更亲近的‘天明’了。
  天明摇了摇头,“还是不必了,我不常喝酒,也不怎么会喝。”
  常盛道:“喝一点还是没关系的,我那瓶珍藏了8年多的波兰多拉斐,早就想开了。喝一点吧,对身体很有好处的哦!”
  天明点了点头同意了。
  温美玲已经将那瓶酒拿过来后,擦了擦瓶口,常盛打开酒瓶盖,给天明倒了小半杯,示意他品一品。天明抿了一口,晶莹透亮的红色葡萄酒滑过喉咙,竟然没有一丝其他葡萄酒的那**尿怪味,反而甜甜的很润嗓子。天明对常盛道:“不错,挺好喝的,比一般的葡萄酒好多了。”
  当然好多了,这一瓶98年的波兰多拉斐可是我花了2万多欧元买的,这种酒年产量也就1万多瓶,你刚刚那口,至少几百欧元下肚了。
  常盛心里想的,当然不会说出来。但他已经基本确定,这小伙子是没见过多少大场面的新手,根本不懂有钱人是如何享受的那套。同时,他也很郁闷,这小伙子太不识货,很多在他看来能取得很好沟通效果的“高档东西”,在他面前,竟然没有一丝效果。反正这瓶波兰多,对不懂酒的绪天明,拿出来绝对是有些浪费了。
  吃完了这顿手艺可媲美五星级酒店大厨做的饭后,天明对常盛一家人的好感提升了很多。很有诚意,而且那位连吃饭的时候,怀里都抱着一只白色猫咪的小妹妹常贝贝,给天明留了一种可爱小妹的印象。


第五十五章 创意探讨

  孟心怡最近一直有些茶饭不思,“九娘粉丝”群里的几百名粉丝,天天喊着闹书荒,求开新书。
  有些读者甚至把自己的“创意”拿了出来,供她参考,希望她写出一本证道至高神的神书。
  书友的那些创意,确实很不错,有些甚至让她眼前一亮。
  譬如将门虎女,征战天下,最后推翻王朝,凤鸣寰宇,成千古第一女皇。
  又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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