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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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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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先别哭啊,撞伤那里没?我不是故意的,刚才没看见你蹲在这,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

正惊艳中的暮暮完全找不回自己的声音,任由他扶着我上了他的宝马。恍惚中,终于找回了那可爱甜美的声音,“喂,你是谁啊?啊!我没事,你放我下车吧,你没撞到我哪里。”

还好他之前真的没撞到,在离她美美的小腿前一厘米的地方停下来的。他眯着眼睛转过头来看着她,忽然,暮暮可以感受到他眼神的冰冷,这帅哥怎么了,又没惹到他。

“下车”冷冷的两个字使得暮暮打了个冷战,一时没了反应,心里却委屈极了。今天姑奶奶还不够倒霉吗,现在连个差点撞到她的都要欺负她了吗,她是那么好欺负的吗?当然不。

谁叫她是钟暮暮,敏感的自尊告诉她不要低头。抬起头来瞪着他,“你什么意思啊,说送我去医院的是你现在说要我下车的也是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啊,你算老几啊,我的脚确实伤了,麻烦你送我到医院,谢谢!”

特别加重了谢谢两个字,扭过头来不看他,貌似刚才先说下车的人是她自己,一下子没了底气。

车一下加速了,她心脏都快飞出来了,赶紧抓紧了窗口上的拉环。“喂,你不要命了,姑奶奶我还不想死啊,我的大好青春还没享受完毕啊。”

“你这样是为了引起我对你的兴趣吗?那么你失败了”又是冷冷的一句。

“你神经病啊。”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她是真的觉得他神经病,不否认他真的是让自己一瞥惊艳,可她钟暮暮也不是为了一帅哥折腾的女人啊,大大的心灵受到了小小的打击。

一路无言,终于到了医院门口,她不停一秒地开门下车,扭头就走,帅哥在车里没头没尾地朝她丢下一句就嗖的一声,人车绝尘而去。

什么叫她是故意上他的车的?什么意思啊,什么叫她的水平还太低了够不上他的眼?再让姑奶奶她遇到就要让这个自大的男人死不瞑目。

正文 第五章 冷暖自知

愤愤地医院也没去,一瘸一拐地回到家,小夕还算有那么点点良心,见她脚受伤了就主动帮准备晚饭。断断续续地把今天的经历跟小夕讲了,这小妞又开始没心没肺了,说这样的极品居然错过了,可惜啊可惜啊,一再的感叹。

吃完饭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很是没劲,每年暑假湖南台从早到晚都是在一遍一遍地重播还珠格格,是从小看到老了,翻了几个台也没什么好看的,拿出今天买的几本书来翻,小夕一声惊呼

“哇,极品啊,贺晨,听说他是今年来K市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啊,芳龄25,凌威集团太子爷啊,那可是跨国大集团。”

一边叫着一边把那本“商业巨子”的杂志封面往她这边挪。“芳龄芳龄?您老这么说的话,这极品肯定长得个太监样吧?哈哈,小白脸一个”

我很没形象地笑着。等等,不是吧,她要眼冒金星了,这不是今天骂神经病那帅哥嘛。小夕看着她,露出了极其藐视的眼神,“还说太监样?小白脸?我看你流口水了吧?”

“晕死,这就是我跟你讲今天的神经病啊,我知道了,他态度忽然转变不是觉得我对他居心不良吧,靠,他脑子也不是很好使啊,他以为他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啊?切!自恋狂。”

“那你之前不也是看着流口水拉?”

“冯小夕,今天你够了哈,惹恼姐姐我有你好受的,嘿嘿。”说完我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就要往她身上扑,小夕最怕的就是别人抓她痒痒了。打打闹闹中,今天也够累的了,抱起书道声晚安,往我狗窝里钻去了。

翻开那本“商业巨子”。贺晨,今年25岁,凌威集团太子爷,商场行事决断六亲不认,至今未婚,真真一花心大少,身边的女人不会超过三个月,前几个月来K市就成了K市的风云人物。

啧啧,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啊,想起今天的他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好笑,这人确实有着傲人的资本。

也许是上辈子跟他的五百次回眸换来今生的这次擦肩而过吧,仅此而已,人生从此跟这个人就毫无瓜葛了,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也许我们都只是匆匆的过客,或者连过客都不算,留下点记忆又或者雁过无痕 ,谁也不知道谁会是那个陪你到最后的人。

打了个电话给蔡思琪,迷迷糊糊中睡着了。

暮暮和思琪是高中同学,思琪在高二那年去了*当兵,在部队考上了大学,学临床医学,两年的军旅生活使他更加健朗,他们是在高二那年相识相恋的,两年的异地恋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妨碍。

退伍后思琪就直接去上了大学,接着,他们又是四年大学的异地恋,而今暮暮毕业了,思琪却是还要一年的。六年,其实大家都开始累了,本来说好了暮暮毕业便去思琪那边找工作的,但是近两年的感情危机使得他们都觉得异常地累,不作他想的,还是各过各的吧。

暮暮很多时候喜欢闹点小性子,其实思琪也是包容着的,但是她自己无法忍受那种总是受忽略的感觉,思琪做事很认真负责,在学校里担任学生会主席,经常忙得忘记给暮暮打电话,他们之间终究还是走上了那条异地恋疏远的俗套。

从大一时一月一次的见面换成了几月一次,思琪总是没有时间去看暮暮,因为他们学校属于少数民族学校,很多敏感的时期政治问题就被搬出来了,极少可以请假,甚至法定节假日都会封校。

一般都是暮暮三天两头地往思琪那边跑,最后却发展到两人一学期都不见一次。甚至连电话都极少,只是谁也不说分手,因为这样的话一说出口就很难收回的,他们都是明白人。

暮暮总是想着,没有遇到合适的,要不就这样将就着过一辈子吧,反反复复的,有时候觉得真过不下去了,那句分手的话到了嘴边最后都是被压了回去,弄得自己心力焦脆,外人却是不知道的,大家都把他们当做模范情侣,六年,确实是个不短的时间。

身边的朋友都是分的分,散的散,没有几个是好好的了,这样的模范情侣,想来也是很辛苦的。几年间,思琪是个不太讲情趣的人,他从来不送花给暮暮,他原话是这样的,“要花做什么,不如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吧。”

看,就是这样,造就了一个爱吃的暮暮,其实暮暮还是很羡慕那些能够在一起的情侣的,生病了会有人照顾,懒了会有人打包好吃的,心情不好会有人在身边,可是她有的只是电话那头的安慰,还有就是那些话,我现在在办公室,我现在去找老师,我现在有点事,等下再给你打电话等等。他很准时睡觉的,通常等他忙完了,终于可以打电话的时候,却只得到那句,“我睡觉了,你早点休息。”

很讽刺,不是么?

遇到矛盾了,需要说清楚明白的时候他总是逃避,因为他太了解暮暮,即使当天再生气,只要睡一觉起来,第二天还是那个快了开朗的暮暮,可是他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多了,是个人都会麻木的,不是不计较,而是懒得再去计较了。

不是没想过换男朋友的,只是真的也没遇到有感觉的,而跟思琪的这份爱,已经不叫爱了吧,心灰意冷的还有爱么?不过六年,还是会不舍的吧,于是一拖再拖,你不提我也不提的,走走又两年,当年的爱情在慢慢腐朽变质了。

所以自己宁愿回到K也不想再去他那边“团聚”,因为害怕,那样的孤独,明明爱人在身边,却仍然觉得自己在行走,那样她会受不了,当年的誓言,都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在这岁月的苍河里被打破,烟消云散了。

有几人好记的自己年少时的梦呢?何况是这虚无的爱情誓言,海枯石烂,不过是欺骗对方蒙蔽自己的谎言罢了。现实摆在面前的时候,年纪轻轻开始拍拖,天雷地火轰轰烈烈过后便是离别了,没有谁不能失去谁的,时候不到而已。

不知道梦到了什么,慢慢那张本是疲惫的脸上,一阵笑颜一阵皱眉,眉毛扭成了川字,眼睛上的睫毛一闪一闪,显示了主人睡得并不安稳。

正文 第六章 塞翁失马

7月10号,今天是小夕的白马王子的生日,说好了要陪她一块的,换了一身的休闲服,连帽卫衣磨白七分牛仔裤,始终不变的红色帆布鞋,背个硕大的背包,俨然一副高中小女生的打扮,当然,不变的还是她那卷起的头发被高高束起,俏皮得不得了。

小夕一副你没救了的表情,“你老了就老了呗,干嘛还那么爱装嫩啊,怕人家不知道你22了啊。还以为18岁呢?”

“小夕,你有完没完啊,哼,我还不是为了你啊,我下午想自己去爬山,把机会留给你把握,也不知道你那白马王子是不是神经的,大白天的过生日,还酒吧,人家通宵还可以理解,他这是要干嘛啊,通昼啊?这词怎么听来那么别扭啊?”

自顾自的说着。她喜欢年轻活力的打扮,喜欢别人夸她小,那圆润的娃娃脸始终让人猜不到她的真正年龄。

是谁说,当你爱上回忆,那么你就老了,其实她早就老了,只是在固执地否认着。

出门前给思琪打了个电话说陪小夕去过朋友生日,但是今天的思琪心情貌似不是很好,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啊,他说没,就这样说着说着吵起来了,他以前从不跟她吵的。

也许昨天应聘也郁闷了没得发泄吧,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吵着,结果真吵起来了,思琪说怎么都出去找工作的人了还那么任性,烦不烦啊。

不知道他怎么了,一直以来他都是小心翼翼地哄她的,今天他居然嫌烦了,暮暮也是有些疯了,“烦是吧,你现在才知道我烦啊,我就是那么烦。”

“你不要这样行不行?我正有事呢。”

“不是我非要这样,而是你不要这样行不行?你就时时刻刻那么忙吗?连我的一点时间都不给啊。”

“我说了,我忙,等我有空给你打好不好?”

“等你有空?请问你何时有空啊,好让我恭候着啊。”

“你不要这么不讲理了,我今天心情不好。”

“好像只有你心情不好一样,每次都是这样,那你就等我们还有多少个明天吧,请你在我们最后一个明天的时候当天把话都说了。”

“你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觉得你忍了很久了?”

“是啊,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我不想再忍了,我们分手吧。”

吼完以后她就后悔了,确实不该如此任性,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传来嘟嘟的响声,挂断了,泪水不禁流下。

抱着小夕狠狠地哭了一场。

“暮暮,不然今天我们不去了吧,我陪你去爬山吧?”

“小夕,不用了,我的幸福没了,你的还是要把握的,走吧。”

小夕却一把把她拉到镜子前,天,这人是谁啊?脸上的妆被泪水冲刷得稀里糊涂的,成了名副其实的大熊猫,最后还是把脸洗了一遍,也没再化妆,只是拿出了一顶鸭舌帽盖在头上,掩饰着那哭肿的眼睛。

到了“茶花居”才十点过,开始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个喝茶优雅的地方呢,小夕说是个K市最大的酒吧,喝在嘴里的水差点一滴不剩地喷到了她身上,还被她恶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走进大厅一看,这间酒吧还真特别,装潢也都很雅致,不似普通酒吧那么地闪耀琉璃,摆在右边一角的是一张木质的椭圆桌,正是上次看上没钱买的那张,她们准备把它放在客厅一角以后得以看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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