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月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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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月弯刀-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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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只有惶恐地回答道:“是……是的!”
    丁鹏更冷地道:“可是别人都说谢晓峰没有女儿。”
    谢小玉笑了起来,道:“家父行事很少为人所知,神剑山庄更少有人前去,别的人怎么会知道?”
    丁鹏冷笑道:“名满天下的谢家三少爷自然是不屑与俗人来往的!”
    谢小玉忽然明白了,笑道:“你可是因为我父亲没有接受你的邀请而生气?”
    “不敢。我只是顺便发了张帖子给他,并没有想他真会来的。”
    谢小玉道:“这一点你要原谅他,多少年来,家父已经谢绝酬酢,连多年的老朋友他都避不见面了。”
    她的脸上又呈现了无邪的笑靥,道:“可是我要来,他并没有禁止,而且还叫商震跟田一飞跟来保护我,可见他还是很尊重你这个人的!”
    丁鹏冷笑道:“他应该尊重,固为他派出保护你的人不但没有保护你,反而惹下了麻烦。倒是我这个他瞧不起的人,不在乎开罪两个人见人怕的魔教长老,从铁燕双飞的手中救下了他的女儿。”
    谢小玉的目中又流露出光彩,道:“你不但救了我,还击败了铁燕双飞。家父知道了,也一定会认为这是很了不起的。”
    她很快地补上了一句:“当然了,他也会很感激你的。”
    丁鹏冷冷地道:“如果他很感激我,他就欠我一声道谢。如果他认为我还算过得去,就欠我一场决斗。”
    谢小玉一怔道:“你要找家父决斗?”
    丁鹏冷笑道:“自从谢家三少爷开始出道江湖,就找遍了天下的成名剑手决斗,击败了每一个对手,成就了神剑山庄的赫赫盛名。”
    谢小玉忙道:“神剑山庄之名并不是从家父手中开始的。”
    丁鹏道:“可是你的祖先们并没有像令尊这样有名,他击败了别人才使自己成名,因此也无权拒绝别人的挑战。”
    “家父不会跟你决斗的,因为你不是一名剑手。”
    她似乎觉得这句话不妥,忙又补上了一句:“就算你是个很高明的剑手,他也不会跟你决斗了。自从他跟燕十三最后一次比剑后,就不再跟人决斗了。”
    谢晓峰与燕十三的最后一战虽然只有一个谢掌柜在场目击,而谢掌柜并不是个多嘴的人,从没有向谁说过那一战的胜负。
    但是谁都知道那一战是谢晓峰败了。
    可是这并没有影响到谢晓峰无敌神剑的盛誉,也没有影响到神剑山庄的威名。
    一个剑手,总有一两次失败的经验的,失败并不可耻,何况那一战的胜利者燕十三自己反而自杀了。
    他自杀的原因是为了要毁灭击败谢晓峰的那一剑。
    因为那是天地间至恶至杀之剑,不属于人间所有。
    燕十三死了,带走了那一剑,所以谢晓峰仍然是人间独一无二的最高剑手。
    这话是谢晓峰自己在事后向几个朋友说的。
    能够被谢晓峰视为朋友的人,自然是在武林中享有极高荣誉之辈。
    因此这些话再由他们转述出来,没有一个人会怀疑。
    可是丁鹏对这个解释显然不满意。
    他冷笑道:“令尊剑下杀死过很多的高手,他们并不全都是用剑的,因此他没有理由拒绝我这把弯刀的挑战。”
    谢小玉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了。丁鹏显然也没有要她回答的意思,只是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诉令尊,说我会等他十天。十天之内他亲自登门道谢和道歉,我们或许可以交个朋友……”
    这句话使得所有的人都失了色,因为口气太狂。
    谢晓峰一生中没有几个朋友,甚至于可以说一个朋友都没有,这不仅日为他是个落落寡交的人,也因为他是天下第一的无敌剑手。
    他的剑是剑中之神,他的人是人中之神。
    一个站在绝高峰上的人,必然是孤独的。
    可是谁也不敢说跟谢晓峰交朋友是一件很勉强的事,是一种降尊纡贵的施舍。
    但是丁鹏居然说了,却也没有人认为他太狂。
    他们都看见了丁鹏一刀使得魔教中的铁燕双飞断腕,虽然他们并没有看见那一刀,有的人甚至什么都没看见,只看见铁燕双飞的刀掉下来,手掉下来。
    但无疑的,那是一刀、一招。
    虽然在场的人也没有看过谢晓峰出剑,但他们也不敢肯定说谢晓峰的神剑能够办到这一点。
    所以丁鹏是够资格说这话的。
    所以丁鹏以后的话也没有使大家感到太惊奇。
    丁鹏道:“十天之后他如不来,就是有意要跟我一决,我就带了刀找上神剑山庄去!”
    谢小玉吞了一口口水,艰涩地道:“丁……丁公子,丁大侠,关于这件事,我……”
    丁鹏没有让她把话说下去就打断她的活,道:“你只要把话带回去,告诉他就是了。现在我相信没有人再能伤害你了,因此你可以走了。”
    说完话,他转身走了,走向后面去,抛下了满堂的宾客,也抛下了看来孤立无助的谢小玉。
    穿着整齐的仆人们开始收拾席面。
    虽然酒席才进行了一半,菜也只上了几道,但是圆月山庄的宴会已经结束了。
    柳若松以弟子的身份站在门口送客,向每一个人殷勤致意,说些没有意思的无聊话。
    大部分的人都没有理他。
    柳若松也曾经是风云一时的人物,但是此刻他似乎已经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了。
    可是柳若松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别人的冷淡,他的脸上笑容不断,客气而亲热地招呼每一个人,包括认识与不认识的。
    他似乎很满意于自己的新地位。
    做丁鹏的弟子比当他的大侠庄主似乎更为光彩。
    他纵然不是个很伟大的人,但毫无疑问的,他是个很难得很难得的人。
    千百年来,只有这一个。
    “幸好也只有这一个!”
    这是每一个离开圆月山庄的人心中对柳若松的看法,在鄙夷中居然还有着那么一丝敬意。
    大丈夫能屈能伸,这句话每个人都会说。他们见过柳若松扬眉吐气、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时候,但是他们再也没有想到柳若松能如此地委屈自己。
    “一个像柳若松那样的人,当真能就此埋没自己,永远这样地屈辱下去吗?”
    答案是千篇一律、百分之百否定的。
    “这个人的可怕,较之神剑三少爷谢晓峰、新崛起的魔刀丁鹏犹有过之。”
    这是百分之八十的人在心中想说的一句话。
    还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在离开柳若松之后,就有一种想作呕的感觉。
    不过他们没有真正的呕出来,因为他们在圆月山庄并没有吃了多少东西。
    但每个人都很满足,深喜不虚此行。这一次宴会的收获不是吃,虽然丁鹏宴客的菜都是名厨的手艺与极为难得一尝的珍品。
    但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他们的肚子被紧张、刺激塞饱了。
    人人都很过瘾,连死在圆月山庄的人都不例外。
    丁公子在殡殓死者时,又一次表现了他的豪华手笔。
第一二章 征途
    十天过去了,天天都有人等候在圆月山庄的山下,伸长了脖子望着那华丽的圆月山庄,希望能看到谢家三少爷前来。
    很多人希望瞻仰一下这位当代剑神的丰采。
    还有很多女的,她们听说当年的谢家三少爷是位到处留情的风流剑客,现在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许自己会有被他看中的机会……
    但是除了这些骚娘们外,大部分的人,尤其是江湖人,他们希望的还是别看见谢晓峰。
    谢三少爷不来,丁公子就会去找他了,找他决斗去。
    决斗,自然是比道谢道歉好看得多、过瘾得多。
    何况神剑斗魔刀,这又是何等够味的事!
    谢晓峰没有叫大家失望。
    他没有来。
    事实上,大家也认为他来的成分不太大。
    谢晓峰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虽然人说他已经变了一个人,变得十分谦虚平易近人,但是谢晓峰毕竟是谢晓峰,他是个很高做的人。他虽然不是个不讲理的人,也不是个不知道感激的人,但他却是不轻易说谢的人。也许是因为他姓谢,他的祖上都姓谢,为了避讳,他不肯把这个字用来表达别的意思。
    一个不肯向人说谢字的人,自然更不会向人道歉了。别说丁鹏只是救了他的女儿,就是救了他自己的命,他也不会说声谢谢的。
    要他为了拒绝丁鹏的邀请而来道歉,那是更无可能了。谢晓峰若是因为这个而道歉,谢晓峰就不是谢晓峰了,而是条比土狗还不如的杂种狗了。
    谢晓峰不来,丁鹏是否会找他去呢?
    这十天来,青青一直很抑郁,不知为了什么她的眉头经常深锁,但是丁鹏看不见。
    丁鹏一直在为自己的武功而感到振奋不已,他知道圆月山庄中一会,已经使他的名字响遍了江湖。
    但是他倒不是个狂妄得完全无知的人。他要谢小玉带回去的话固然是狂得上了天,可是他也明白,谢晓峰的剑一定比铁燕夫妻的双刀合壁厉害得多。
    他也知道谢晓峰不会来的,一战难免,而这一战正是他所期望的。
    这十天他没有接见一个客人,连青青的房里都很少去,他在圆月山庄的秘室中闭门深思苦练。
    练他那柄弯刀,练那神奇的一刀。
    他本来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可是圆月山庄上的成功使他的信心大增,也使他的雄心滋长了。
    他为自己安排了一连串的将来。
    想得越多越周密,他的野心就越大。
    任何人如能击败谢晓峰,都将会认为是英雄岁月的巅峰了,但是丁鹏却不然。他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开始。
    在他的心中,已经作了许多的构想。
    每一个构想,都比压倒神剑山庄更要伟大、更为轰功。
    因此,这第一步必须要成功!
    第十天终于过了。
    谢晓峰没有来。
    第十一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是个适于出行的好天气。
    丁鹏出发了,出发去邀斗谢晓峰。
    行前他见到青青了,正在考虑着要如何启齿时,青青已经先开口了:“祝郎君一路顺风,载誉而归……”
    丁鹏先是一怔,继而释然地哈哈大笑起来,道:“青青,你的确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我心里的事从来也没能瞒过你!”
    就这样,他离开了青青,没有说第二句活。
    丁鹏是乘着一辆金碧辉煌的马车走的。
    马车是用四匹全身雪白光泽的骏马拖着的,这四匹马每一匹都是大宛名种。
    寻常人求其一而不可得,他却拥有了四匹,而且用来拖车。
    千里马是用来奔驰乘骑的,并不适合用来拉车,那甚至于是一种浪费,还不如一头骡子来得适用。
    这四匹骏马也是一样,它们既不习惯又不安分,甚至于互相不容。
    但是赶车的车夫却是个好手,他是个全身漆黑的昆仑奴,光着头,穿着绣花的长裤,赤着上身,披了一件长不及腰的小马甲,露出了双肩,袒着胸前,脖子上套着一个黄金的大项圈子,坐在车上像半截铁塔。
    他有力的双手熟练地握着缰绳,把鞭子抖得“啪啪”直响,居然能把四匹骏马勉强地控制着,不情愿地走着。
    这一切的排场是够了,却给人有一种暴发户的感觉。
    但是丁大少爷就喜欢这一套,他重起江湖,就是以暴发户的姿态。
    而且他从小就不是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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