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将决定的事务。在这种场合,我们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在参议会中是贵
族政治,在贵族团体中是民主政治,而人民则什么也不是。
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一个间接的途径,使人民摆脱这种毁灭的状态,则
对于贵族政治将是一件极幸福的事;因此,热那亚的圣乔治银行主要由人民
中的领导人物们①来经营,给人民在政府中一定的势力,人民便由此而获得一
切幸福。
参议会的参议员绝不应该有补充其成员缺额的权利。没有比这种权利更
能使弊端长久存在的了。罗马在初期是一种贵族政体,参议会自己不得补充
其成员的缺额;新的参议员要由监察官任命②。
在共和国里,如果一个公民突然取得过高的权力,便将产生君主政体或
者是更甚于君主政体的情况。在君主国里,有满足政制上需要的法律,或是
同政制相适应的法律;君主又受政体原则的控制。但是在共和国里,当一个
公民获得过高的权力①时,则滥用仅力的可能也就更大,因为法律末曾预见到
这个权力将被滥用,所以末曾作任何控制的准备。
这条规律有一个例外。当一个国家的政制本身需要有一个执掌非常权力
的长官的时候,就是例外。罗嫣和它的“独裁官们”,威尼斯和它的“国家
审理官们”,就是如此。这些官职是可怕的;它们以粗暴的方法使国家重新
走向自由。但是为什么这些官职在这两个共和国之间这样不同呢?这是因为
罗马是在保卫它的贵族政治的残余,而和人民作对;而威尼斯则是利用它的
“国家审理官”去维持它的贵族政治,而和贵族作对。因此,在罗马独裁不
会长久,因为人民是依热情而不是依计划行动的。独裁权力的行使就必须要
能够炫人耳目,因为问题是要恐吓人民,而不是要惩罚人民;独裁官必须是
为单独一件事而设立的,他又必须只有在这件事上有无限的权威,因为他是
专为一件末曾预料到的事情而设立的。威尼斯正相反;它需要一个永久性的
官职,这样可以创设、实施、中止或恢复种种的计划;一个人的野心变成了
一个家族的野心;一个家族的野心变成了若干家族的野心。这个官职必须是
隐蔽的,因为它所惩罚的罪行常常是处心积虑的,是在秘密中、是在不声不
响中进行的。这个官职的审理范围必须是普遍的,因为它不是要纠正人们所
已知道的恶行,而尤其是要预防人们所不知道的罪恶。总之,威尼断官职的
设立是为着要惩戒所怀疑的罪行;罗马的官职对于罪行——甚至对罪犯所承
认的罪行——使用恐吓多于惩罚。
①见阿迪孙:《意大利旅行》,第
16页。
②最初是由执政官任命的。
①罗马共和国说是这样被推翻的见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第
14、16章。
一切官职,如果权力大,任期就应该短,以资补救
22。多半的立法者把
任期规定为一年。长于一年,便有危险;短于一年,便和事务的性质相违背。
能有人愿意这样去管理自已家庭的事务第?在腊古札
①;共和国的元首第一个
月更换一次,其余的官吏每个星则更换一次;城寨的首长每天更换一次。这
种情形只有在一个被一些可怕的强国所环绕的小共和国②才可能发生;这些强
国很容易就可以把小官们腐化了。
最好的贵族政治是没有参与国家权力的那部分人民数目很少,并且很
穷,那末,占支配地位的那部分人民就没有兴趣去压迫他们了。因为这个椽
故,在雅典当安提帕特尔③规定,没有两千得拉姆银币的人,不得有选举权的
时候,便建立了可能有的最好的贵族政体,这个选举资格很低,所以被剔除
的人很少,城市中略有身份的人也部没有受到排斥。
因此,贵族的家庭应该尽量平民化。贵族政治越是近于民主政治,便越
是完善;越是近于君主政体,便越不完善。
最不完善的贵族政治,就是处于服从地位的那部分人民足处于统治地位
的那部分人民的私人奴隶,例如在波兰贵族政治之下,农民就是贵族的奴隶。
第四节法律与君主欧体性质的关系。。 23
君主政体的性质是“中间的”、“附属的”和“依赖的”这些权力所构
成。我说君主政体的性质,指的是由单独一个人依照基本法律治理国家的那
种政体的性质。我说“中间的”、“附属的”和“依赖的”这些权力,因为
实际上,在君主政体里,君主就是一切政治的与民事的权力的泉源。有基本
法律,就必定需要有“中间的”途径去施行权力,因为如果一个国家只凭一
个个人一时的与反复无常的意志行事的话,那末这个国家便什么也不能固
定,结果也就没有任何基本法律了。
最自然的中间的、附属的权力,就是贵族的权力。贵族在一定方式上是
君主政体的要素。君主政体的基本准则是:浚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
就没有君主
21。便是在没有贵族的君主国,君主将成为暴君。
在欧洲的一些国家里,曾有人妄想要扈弃所有贵族的一切司法仅。他们
没有看到,他们所要做的是英国国会所已经做过了的。请把君主政体中的贵
族、僧侣、显贵人物和都市的特权废除吧!你马上就会得到一个平民政治的
国家,或是一个专制的国家。
几个世纪以来,欧洲某一个大国
25的法院,不断地在攻击贵族善于财产
的管辖权,并攻击教会。我们不愿意批评那些如此明智的法官。但是我们要
让大家判断一下,到底人们可能把政制改变到什么程度。
我并不是一定要袒护僧侣们的特权,但是我总希望,人们把僧侣们的管
辖权明确地规定一个。问题并不是要知道这种管辖权的设立是否合理,而是
要知道这种管辖权是否已经设立,是否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并且是否处处
都和这些法律相关连;在人们认为是彼此独立的两种权力之间,是否就不应
当有相互的条件;对一个良好的臣民来说,是否也有责任去保卫君主的法权,
①见杜恩福:《旅行》。
②卢卡的官吏任期只有两个月。
③见狄奥都路斯:《历史文献》,罗得曼版,第
18卷,第
601页。
或是保卫自古以来就被规定属于君主法权的界线。
或是保卫自古以来就被规定属于君主法权的界线。
汪洋大海,看来好象要复盖全部陆地,但是被岸边的草莽和最小的砂担�
阻止住了。同样,君主的权力似乎是无边无际的,但是他们在最微小的障碍
面前停止住了,并且让自已自然的骄横屈服于怨言与恳求。
英国人,为着维护自由,把构成他们君主政体的一切中间权力都铲除了。
他们保存这个自由是很对的,如果他们失掉了这个自由的话,他们便将成为
地球上最受奴役的人民之一了。
法律先生因为对共和政制和君主政制都蒙昧无知,所以成为欧洲自古以
来专制主义的最大倡议者之一。除了在他指导下做出的很粗暴的、罕见的、
向所未开的变革而外,他还要铲除中间阶级,并消灭它的政治团体。他收回
贵爵们的土地,用不实的钞票作酬报,这促使君主政体分崩瓦解①,但看来却
好象是有心救赎君主政制似的。
一个君主国,只有中间阶级是不够的,还应该有一个法律的保卫机构。
担当这个保卫机构的,只能是政治团休。这些团体在法体制定时便颁布法律,
在法律被忘掉时,则唤起人们的记由于贵族自然的无知、怠惰和轻视民政,
所以必定要有一个团体,不断地把法律从将被掩埋的尘土中发掘出来。君主
的密院不是一个合适的保卫机构。从它的性质而论,它是执政的君主一时的
意欲的保卫机构,而不是国家的基本法律的保卫机构。加上,君主的樞密院
不断地更换,它绝不是永久性的;它的人员不会多,并且缺少人民是够高度
的信任,因此在困难的时候它不能教导人民,也不能恢复人民的服从。
专制的国家没有任何基本法律,也没有法律的保卫机构。因此,在这些
国家里,宗教通常是很有力量的;它形成了一种保卫机构,并且是永久性的。
要是没有宗教的话,专制国中被尊重的便是习惯,而不是法律。
第五节与专制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律
由于专制权力的性质的关系,施行专制统治的单独个人也同样地用一个
单独个人去替他行使他的权力。一个人的五官如果不断地对他说“你就是一
切,别人什么也不是”的话,他自然就懒惰、愚昧、耽于逸乐。因此,他把
一切事务都放弃不管了。但是,如果他把国家事务交给几个人去办的话,这
些人之间就要发生纠纷;都阴谋设法成为他的第一个奴才;而君主便又不得
不再亲自执掌国政了。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把行政委托给一个宰相①。首先,
宰相要有和他同样的权势。在这种政体的国家里,设置一个宰相,就是一条
基本法律。
据说,有一个人被选为教皇,深感自己不能胜住,起初竭力推辞,后米,
他接受了这个职位并且把一切事务都交给他的侄子去办。就职不久,他惊讶
①阿拉贡的王腓迪南极巧妙地掌握了品级门族的事,仅仅这点就改变了政制。
①沙尔旦先生说,东方的君王们是经常有宰相的。
地说:“我从来来想到当教皇是这样容易。”这在东方的君主们也是一样。
当他们蛰居在象监狱般的深官里,太监使他们的心思和精神目盆颓发,甚至
常常使他旧不知道自已的地位,人们把他们从这个“监狱”拖出来,放到王
位上去,他们开始足惊愕的;但是,在他们设立了一个宰相的时候,他们便
在后宫放纵最兽性的情欲;在一个颓唐的朝廷里,他们遵循着最愚蠢的反复
无常的癖好,他们从来就没有想到当君主是那样容易的。
地说:“我从来来想到当教皇是这样容易。”这在东方的君主们也是一样。
当他们蛰居在象监狱般的深官里,太监使他们的心思和精神目盆颓发,甚至
常常使他旧不知道自已的地位,人们把他们从这个“监狱”拖出来,放到王
位上去,他们开始足惊愕的;但是,在他们设立了一个宰相的时候,他们便
在后宫放纵最兽性的情欲;在一个颓唐的朝廷里,他们遵循着最愚蠢的反复
无常的癖好,他们从来就没有想到当君主是那样容易的。
第三章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三章三种政体的原则
在探讨了同各种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律之后,我们应该研究同政体的原
则有关的法律。
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的区别①是:政体的性质是构成败体的东西;而
败体的原则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一个是使政体运
动的人类的感情。
法律同各类政体的原则的关系不应少于它们同各类败体的性质的关系。
因此,我们应探求原则是什么。这就是我在本章所要论述的。
第二节各种政体的原则
我说过,共和政体的性质是:人民全体成某些家族,在那里握有最高的
权力;君主政体的性质是:君主在那里握有最高的权力,但是他依据既成的
法律行使这一权力;专制政体的性质是:一个单独的个人依据他的意志和反
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国。这就使我能够找出这三种政体的原则。这些原则
是自然而然地从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