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颜氏家训- 第5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孙枝蔚泽物图徙鱼诗云:‘东坡居士非诗人,流水长者之后身。’即引此也。”器案:范摅云溪友议下金仙指:“李群玉尝断僧结党屠牛捕鱼事曰:‘远违西天之禁戒,犯中国之条章,不思流水之心,辄举庖丁之刃。’”葛立方韵语阳秋十二:“金光明经(卷四流水品)载流水长者子以象负水,救十千鱼,生叨利天,可谓悲济之极,报验之速矣。厥后见于记传,有放得金,放龟得印者,其类甚多,遂使上机生无缘之慈,下士冀有因之果,皆流水长者子之慈意也。”亦举流水长者救鱼事,以为仁惠之证。
〔三〕广弘明集三“剃”作“剔”,“须”作“髦”。徐鲲曰:“魏书释老志:‘诸服其道者,则剃落须发,释累辞家,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净,行乞以自给,谓之沙门,或曰桑门,亦声相近,总谓之僧,皆胡言也。’”器案:四十二章经:“除须发而为沙门。”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剃除须发,而被法服。”
〔四〕宋本“空”作“失”。卢文弨曰:“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五〕广弘明集三“旨”作“指”。赵曦明曰:“僧肇曰:‘佛者何也?盖穷理尽性,大觉之称也。’”卢文弨曰:“阿育王经:‘如来大觉于菩提树下觉诸法。’佛地论:‘佛者,觉也,觉一切种智,复能开觉有情。’”
〔六〕广弘明集三:“遂”作“道”。
〔七〕颜本、程本、胡本、朱本“徇”作“■”,是后起字。诚臣即忠臣,避隋讳改。
〔八〕卢文弨曰:“易蛊上九爻辞,‘不屈’作‘不事’。”
〔九〕崇正辨“隐”作“释”。卢文弨曰:“庄子有让王篇。辞相,如颜阖、庄周之辈皆是。”
〔一0〕广弘明集三句末有“也”字。
〔一一〕广弘明集三“偕”作“皆”。卢文弨曰:“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集解:‘应劭曰:“黔亦黎黑也。”’”
〔一二〕卢文弨曰:“梁书处士传:‘庾诜,字彦宝,晚年尤遵佛教,宅内立道场,环绕礼忏。’”钱大昕恒言录五:“通典:‘隋炀帝改郡县佛寺为道场。’是道场本寺院之别名也。今以作佛事为道场。”
〔一三〕严式诲曰:“观无量寿经:‘见彼国土,极妙乐事。’”
〔一四〕续家训及各本“禳”作“穰”,广弘明集三作“儴”,随函音义曰:“儴,而章反。佉,丘迦反。”卢文弨曰:“当作‘儴’。”赵曦明曰:“佛说弥勒成佛经:‘其先转轮圣王名儴佉,有四种兵,不以威武,治四天下。’”郝懿行说同。崇正辨“佉”作“袪”。
〔一五〕广弘明集三“稻”作“■”,随函音义曰:“■,音庚,与粳同。”崇正辨作“■”。器案:大楼炭经郁华曰品:“有净洁粳米,不耕种自然生出一切味,欲食者取净洁粳米炊之。有珠名焰珠,着釜下,光出热饭。四方人来悉共食之,食未竟,亦不尽。”自然■米,即谓无因待而自生者。山海经海外南经殴弊ⅲ骸按蠡木疲骸斯匀挥形骞纫路!庇执蠡哪暇骸坝信民之国……食谷,不绩不经,服也;不稼不穑,食也。”郭璞注:“言自然有布帛也,五谷自生也。”隋书王劭传上言文献皇后生天:“有自然种种音乐,震满虚空。”自然义并同。
〔一六〕严式诲曰:“维摩诘经佛道品:‘以佑利众生,诸有贫穷者,现作无尽藏。’”器案:南史郭祖深传:“梁武时,上封事曰:‘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皆不贯人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向使偕化黔首,悉入道场,衣谁为织?田谁为耕?果有自然米稻,无尽宝藏乎?’”颜氏此文,即袭用之。
〔一七〕崇正辨“乎”作“也”。胡寅曰:“圣人之道,成己则推而仁民,仁民则推而爱物,正身则推而齐家,齐家则推而治国平天下,但有先后之序,而无不可两遂之计也。之推不知,乃视之所学于孔子者,而驰心外求,宜其差跌之远也。儒有不事王侯,辞荣避世,如汉祖之“四皓”,光武之严陵,举世求之,不过数人而已。时君表异之,以风化天下,崇廉耻,兴礼让,既得优贤之礼,又无蠹民之害,何不可之有?今僧徒所在以千万计,游手空谈,不耕不织,而庸夫愚子,十人居九,皆得免于赋役,诚为有国之大蠹,岂可与逸民高士同科而待哉?据今之世,鬻祠部度牒为僧,一人纔费钱百余,又皆裒人之财而非出己也。以他人之财,而易终身之安逸温饱,所以奸宄愚庸之人,皆乐为之。农夫辛勤,输纳王税,岁岁有常而无已,又有丰凶水旱之变,其苦最甚,较其利,诚不如为僧之优也。然良民日少,赋役日减,而坐食者益众,善为国者,不计目前利入之微,而思耗蠹生民之大,必有觉于斯术矣。之推又曰:‘使黔首皆入道场,则有自然■米,无尽宝藏,何用田蚕之利。’夫佛以乞丐为化,忘廉耻,弃辞让,见人之有者,卑身下意以求之,言福利益以诱之,张地狱酷毒以劫之,必得而后已,不顾其它也。所以积少为多,虽贫而富,不籍耕桑,衣食自足;苟有廉耻之人心已不为矣,又况圣人之道乎?”卢文弨曰:“今之缁徒,每艳称极乐国世界,思衣得衣,思食得食,此理之所必无者,只可以诳诱贪痴惰窳之庸夫耳。夫非勤身苦力,而坐获美利,君子方以为惧,辞而不居;即信如斯言,亦必非意之所乐也。”
释五曰:形体虽死,精神犹存。人生在世,望于后身似不相属;及其殁后,则与前身似犹老少朝夕耳〔一〕。世有魂神〔二〕,示现梦想〔三〕,或降童妾〔四〕,或感妻孥,求索饮食〔五〕,征须福佑,亦为不少矣〔六〕。今人贫贱疾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功业〔七〕;以此而论,安可不为之作地乎〔八〕?夫有子孙,自是天地间一苍生耳,何预身事〔九〕?而乃爱护,遗其基址,况于己之神爽〔一0〕,顿欲弃之哉〔一一〕?凡夫蒙蔽〔一二〕,不见未来,故言彼生与今非一体耳〔一三〕;若有天眼〔一四〕,鉴其念念随灭,生生不断,岂可不怖畏邪〔一五〕?又君子处世,贵能克己复礼〔一六〕,济时益物。治家者欲一家之庆,治国者欲一国之良,仆妾臣民,与身竟何亲也,而为勤苦修德乎?亦是尧、舜、周、孔虚失愉乐耳〔一七〕。一人修道,济度几许苍生?免脱几身罪累?幸熟思之!汝曹若观俗计〔一八〕,树立门户〔一九〕,不弃妻子〔二0〕,未能出家〔二一〕;但当兼修戒行〔二二〕,留心诵读,以为来世津梁〔二三〕。人生难得〔二四〕,无虚过也。
〔一〕广弘明集三无“似”字。崇正辨此句作“人没后与前身似朝夕尔”。
〔二〕崇正辨“魂神”作“神魂”。淮南子说山篇高注:“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
〔三〕广弘明集三“示”作“亦”。
〔四〕广弘明集三“童”作“僮”。
〔五〕颜本“求”作“取”。
〔六〕卢文弨曰:“世亦有黠鬼能效人语言。有久客在外者,其家思之,鬼即为若人语其家,言客死之苦,求索征须,无所不至,未几,而其人归矣。此焉可尽信为真实哉!”
〔七〕广弘明集三“业”作“德”。
〔八〕崇正辨“而论”作“论之”。广弘明集三“安可不为之作地乎”作“可不为之作福地乎”。
〔九〕广弘明集三“预”作“以”。
〔一0〕卢文弨曰:“昭七年左氏传:‘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此神爽即精爽也。”器案:世说新语文学篇注引孙楚除妇服诗:“神爽登遐,忽已一周。”
〔一一〕广弘明集三“哉”作“乎”,下有“故两疏得其一隅,累代咏而弥光矣”二句。卢文弨曰:“疏与疏同。汉书疏广传:‘广字仲翁,东海兰陵人也。地节三年立皇太子,广为太傅,兄子受字公子,为少傅,在位五岁,乞骸骨,赐黄金二十斤,皇太子赠以五十斤。既归,日令家共具设酒食,请族人故旧宾客,相与娱乐。子孙几立产业基址,广曰:“自有旧田庐,足以共衣食,此金圣主所以惠养老臣也,故乐与乡党宗族共飨其赐。”’此云得其一隅者,盖子孙固当爱护,而己为尤重,两疏则知重己矣,是得其一隅也。此两句正与上文意相足。”胡寅曰:“转化之说,佛氏所以恐动下愚,使之归其教也。破其说者,散于后章,因事而言,不一而足;同志之士,宜共思其非,以趋于正,勿为所惑也。世传死人附语,大抵多是妇人及愚夫,其所凭者,又皆蠢然臧获之流耳,未闻有得道正人死而附语,亦未闻刚明之士为鬼所凭,此理灼然易见也。至于求索饮食,征须福佑,此何等鬼耶?之推爱护神爽,为之作地,亦可笑矣,亦可哀矣,不知死生之故甚矣,亦不知鬼神之情状极矣,亦为先师不肖之子孙,忝辱厥祖,无以加矣。”
〔一二〕广弘明集三于此分段,“蒙”作“蒙”。
〔一三〕广弘明集三“今”下有“生”字。
〔一四〕赵曦明曰:“金刚经:‘如来有天眼者。’涅盘经:‘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
〔一五〕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邪”作“耶”。
〔一六〕卢文弨曰:“见左氏昭十二年传。”器案:传文云:“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语本论语颜渊篇。
〔一七〕广弘明集三无“耳”字。
〔一八〕傅本“观”作“顾”。续家训“汝曹若观俗计”作“人生居世,须顾俗计”,辨正论信毁交报篇作“人生居世,须顾存俗计”。卢文弨曰:“观疑规字之误。”
〔一九〕六朝人最重门户,故颜氏此书中数以为言,后娶篇云:“家有此者,皆门户之祸也。”治家篇云:“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皆其证也。
〔二0〕续家训、广弘明集三此句作“不得悉弃妻子”。
〔二一〕续家训“未能”作“一皆”。辨正论“家”下有“者”字。广弘明集三此句作“一皆出家者”。
〔二二〕广弘明集“行”作“业”。辨正论此句作“犹当兼行”。
〔二三〕续家训“世”下衍“出”字。广弘明集三、辨正论“津梁”作“资粮”。
〔二四〕黄氏日钞七九晓谕新城县免雠杀榜:“人生难得,中土难生。”盖即本此。
儒家君子〔一〕,尚离庖厨,见其生不忍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二〕。高柴、折像〔三〕,未知内教,皆能不杀,此乃仁者自然用心〔四〕。含生之徒〔五〕,莫不爱命;去杀之事,必勉行之。好杀之人〔六〕,临死报验,子孙殃祸,其数甚多,不能悉录耳〔七〕,且示数条于末〔八〕。
〔一〕何焯曰:“宋本误连上文。”器案:自此以下,至于篇末,广弘明集二六引作“诫杀家训”,盖唐代家训本,此下自为一篇,以诫杀为目,法苑珠林一一九着录之推诫杀训一卷,且以之单行也。
〔二〕赵曦明曰:“见孟子梁惠王篇。”
〔三〕广弘明集“折像”作“曾■”,注云“一作‘折像’。”沈揆曰:“家语弟子行:‘高柴启蛰不杀,方长不折。’后汉方术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