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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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 第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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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问:“东宫旧事‘六色罽■’〔一〕,是何等
〔二〕物?当作何音?”答曰:“案:说文云:‘莙,牛藻也,读若威。’音隐:‘坞瑰反〔三〕。’即陆机所谓‘聚藻,叶如蓬’者也
〔四〕。又郭璞注三苍〔五〕亦云:‘蕴,藻之类也,细叶蓬茸生。’然〔六〕今水中有此物,一节长数寸,细茸如丝,圆绕可爱〔七〕,长者二三十节,犹呼为莙
〔八〕。又寸断五色丝〔九〕,横着线股间绳之〔一0〕,以象莙草,用以饰物,即名为莙;于时当绀〔一一〕六色罽,作此莙以饰绲带,张敞因造纟旁畏耳〔一二〕,宜作隈〔一三〕。”
〔一〕鲍本注:“‘■’疑是‘隈’字。”
〔二〕何等,汉、魏、六朝人习用语,犹今言什么。史记三王世家:“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岐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故何也?”高诱注:“为何等故也。”艺文类聚八五引笑林:“问人可与何等物?”左延年从军行:“从军何等乐?”俱其例证。
〔三〕宋本“音隐”下有“疑是隈字”四字。续家训“瑰”作“块”,朱本于“音”字断句,御览九九九引无“隐”字及“反”字,俱非是。沈揆曰:“说文:‘莙,牛藻也,从艹君声,读若威。渠陨切。’与颜氏所引不同,未详。”卢文弨曰:“隋书经籍志:‘说文音隐,四卷。’宋本此书‘音隐’下有‘疑是隈字’四字,此不知音隐是书名,误认为莙字作音耳。沈氏考证亦但疑‘渠陨’与‘坞瑰’有异,则此当又在沈之后校者所加,亦非出沈氏,今故删去。至‘渠陨切’,乃徐铉等所加,不可为据;音隐所音,正与读若威合,当从之。”郝懿行曰:“按:尔雅释文云:‘莙,其陨反,孙居筠反。’则当读为君若菌矣;而说文读若威,颜氏音以坞瑰反,是已。”沈涛铜熨斗斋随笔三:“音隐,书名,隋书经籍志有说文音隐四卷,之推引是书音莙为坞瑰反耳,旧校‘隐’字下注云:‘疑是隈字。’误认隐为莙字之音,以为莙不当音隐,疑为隈字之误,非也。”器案:君、威二字,古声近通用,如君姑亦作威姑,即其例证,故许慎读莙若威。说文音隐,今有毕沅辑本。
〔四〕宋本“机”作“玑”,御览“玑”作“机”,“聚”作“蕴”,“即”上有“窃”字。四库全书考证曰:“刊本‘玑’讹‘机’,据书录解题改。”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毛诗草木虫鱼疏二卷,乌程令吴郡陆机撰。’”卢文弨曰:“经典释文序录:‘陆玑,字符恪,吴太子中庶子,乌程令。’案:诸书多有作陆机者,无妨二人同名。颜氏所引语,在诗召南‘于以采藻’句下。”器案:诗正义引陆机云:“藻,水草也,生水底,茎大如钗股,叶如蓬蒿,谓之聚藻。”
〔五〕续家训及罗本以下诸本无“又”字,今从宋本。左传隐公元年:“苹蘩蕴藻之菜。”
〔六〕御览“然”字在“生”字上,是。
〔七〕朱本“圆”作“围”。
〔八〕卢文弨曰:“今人俱呼为薀,与威音亦一声之转。”
〔九〕罗本、颜本、朱本“又”作“尺”。
〔一0〕卢文弨曰:“着,侧略切。”
〔一一〕御览“绀”作“绁”,未可据。
〔一二〕颜本、程本、胡本“纟”作“丝”,宋本、罗本、傅本、何本作“系”,今从抱经堂校定本。卢文弨曰:“‘纟’,别本讹‘丝’,宋本作‘系’,亦讹,今改正。”
〔一三〕续家训“作”作“音”,是。卢文弨曰:“‘隈’字似当作‘莙’。”
柏人城东北有一孤山〔一〕,古书〔二〕无载者。唯阚骃十三州志〔三〕以为舜纳于大麓,即谓〔四〕此山,其上今犹有尧祠焉;世俗或呼为宣务山,或呼为虚无山〔五〕,莫知所出。赵郡士族有李穆叔、季节兄弟〔六〕、李普济〔七〕,亦为学问,并不能定乡邑此山〔八〕。余尝为赵州佐〔九〕,共太原王邵读柏人城西门内碑。碑是汉桓帝时柏人县民〔一0〕为县令徐整所立,铭曰〔一一〕:“山有巏■〔一二〕,王乔所仙
〔一三〕。”方知此巏■山也〔一四〕。巏字遂无所出。■字依诸字书〔一五〕,即旄丘之旄也;旄字〔一六〕,字林一音亡付反〔一七〕,今依附俗名,当音权务耳〔一八〕。入邺,为魏收说之,收大嘉叹。值其为赵州庄严寺碑铭,因〔一九〕云:“权务之精〔二0〕。”即用此也〔二一〕。
〔一〕卢文弨曰:“柏人,汉县,晋以前皆属赵国,隋书地理志改为柏乡,属赵郡。”
〔二〕云谷杂记三无“书”字。
〔三〕赵曦明曰:“阚骃十三州志,隋书经籍志十卷。”器案:阚骃,字玄阴,敦煌人,魏书有传。所纂十三州志,今有张澍辑本。
〔四〕云谷杂记“谓”作“为”,古通。
〔五〕路史发挥五:“今柏人城之东北,有孤山者,世谓麓山,所谓巏■山也。记者以为尧之纳舜在是。十三州志云:‘上有尧祠。俗呼宣务山,谓舜昔宣务焉。或曰虚无,讹也。’”陈汉章曰:“水经浊漳水注引应劭说云:‘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钜鹿县取目焉。’”器案:李云章朴村诗集六送王思远之任唐山:“干言邻卫俗,瓘务古尧封。”原注云:“瓘务,今名宣务,阚骃十三州志以为舜纳于大麓,即此山。”则字又作“瓘务”。
〔六〕北史李公绪传:“公绪,字穆叔,性聪敏,博通经传,……雅好著书,撰典言十卷、礼质疑五卷、丧服章句一卷、古今略纪二十卷、赵纪八卷、赵语十二卷,并行于世。……公绪弟概,字季节,少好学,……撰战国春秋及音谱,并行于世。”
〔七〕北史李雄传:“映子普济,学涉有名,性和韵,位济北太守,时人语曰:‘入麤入细李普济。’”朱本“普”作“庄”,误。
〔八〕续家训无“并”字。
〔九〕宋本“余”作“尒”,误;云谷杂记作“余”,不误。赵曦明曰:“通典:‘赵国,后魏为赵郡,明帝兼置殷州,北齐改殷州为赵州。’”案:隋书百官志中:“上上州刺史置府,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功曹、仓曹、中兵等参军事。”
〔一0〕朱本无“碑”字。颜本此句误作“是汉师市高相人县民。”
〔一一〕续家训及罗本以下诸本“曰”并作“云”,说文系传十八■下引亦作“云”。
〔一二〕宋本、续家训、罗本、傅本、程本、何本、朱本“山”并作“土”,颜本、胡本误作“士”。颜本“巏”误作“诸”。续家训及罗本以下诸本“●”作“务山”二字,宋本无“山”字。云谷杂记此句作“土有巏●山”。抱经堂校定本定作“山有巏●”,今从之。段玉裁曰:“‘●’当作‘■’。”卢文弨曰:“案:隋地理志作‘巏■山’,然正字当作‘■’。”器案:说文系传引作“魏郡有小山,名■,又名巏,古碑云:‘山有巏■,王乔所僊。’”卢改及段说,并与之合;唯以巏■为一山二名,说又有别。若杨升庵文集卷七十八作“上有■务山,王桥所僊”,则又以讹传讹也。
〔一三〕颜本“王乔”误“不高”。赵曦明曰:“列仙传:‘王子乔者,周灵王太子晋也,游伊、洛之间,道人浮丘公接以上嵩高山。’”
〔一四〕宋本及罗本以下诸本“■”作“务”,下同,抱经堂本按文义校定,今从之。续家训此句作“方知此巏字也”,云谷杂记作“方知此巏■字也”。
〔一五〕续家训“■”作“务”,与诸本同。“字书”,宋本及续家训如此作,它本都讹作“子书”。
〔一六〕“即旄丘之旄也旄字”八字,续家训作“即髦丘之字”,云谷杂记作“即旄丘之旄字”。吴承仕经籍旧音辨证一曰:“‘字林’上‘旄也’二字疑衍。
〔一七〕卢文弨曰:“诗旄丘释文:‘字林作堥,亡周反,又音毛。’山部又有■字,亦云:‘■丘,亡付反,又音旄。’”郝懿行曰:“案:尔雅释丘:‘前高,旄丘。’释文引字林‘旄’作‘■’,又作‘堥’,俱亡付反。然则此巏务之‘务’,依字林当作‘■’,或作‘堥’,今本疑传写之误尔。”徐文靖曰:“案:琐言:‘唐韩定辞为镇州王镕书记,聘燕帅刘仁恭,舍于宾馆,命幕客马彧延接,马有诗赠韩云:“邃(器案:全唐诗话六作“燧”。)林芳草绵绵思,尽日相携陟丽谯;别后巏■山上望,羡君将复见王乔。”’神仙传:‘王乔为柏人令,于东北巏■山得道。’或诗所用正此也。巏■‘■’字作平声,玉篇音雚旄,是也,后汉书‘务光’一作‘牟光’,则务有牟音矣。”
〔一八〕吴承仕曰:“案:旄丘字正作‘■’,或作‘堥’,‘旄’则假字也。周书牧誓‘羌髳’,即角弓之‘如蛮如髦’,柏舟‘髧彼两髦’,说文引作‘●’,皆其比。●在幽部,毛在宵部,部居相近,故有亡周、亡付等音;而萧该汉书音义以务音为乖僻,未为审谛。(萧该说,见清官本汉书叙传。)”器案:汉书陈余传:“斩余泜水上。”注:“晋灼曰:‘问其方人,音柢。’师古曰:‘晋音根柢之柢,音丁计反;今其土俗呼水则然。’”案:以俗呼定古地名,取诸目验,六朝、唐人多如此者,尤以水经注为习见不■,家训此文,亦其一例也。
〔一九〕续家训及罗本以下各本无“因”字,云谷杂记同。
〔二0〕云谷杂记“权务”作“巏●”。何焯曰:“‘权’疑作‘巏’。”案:严可均辑全北齐文,失收魏收此文,当据补。
〔二一〕路史发挥五注:“寰宇记云:‘邢州尧山县有宣务山,一曰虚无山,在西北四里,高一千一百五十尺。城冢记云:“尧登此山,东瞻淇水,务访贤人”者也。’巏■,王乔所仙,颜之推与王劭见之,以示魏收;收大惊叹,及作庄严寺碑用之。而之推遂以入广韵,(此说欠妥)音为权务。然■本音旄,故亦用旄,字林乃为亡付、亡夫二切,故玉篇止音雚旄。琐言载马郁赠韩定辞云:‘别后巏■山上望,羡君无语对王乔。’苏子瞻爱之,不知为平声矣。列仙传:‘王乔为柏人令,于东北巏■山得道。’故诗铭及之。”
或问:“一夜何故五更?更何所训〔一〕?”答曰:“汉、魏以来,谓为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二〕,又云鼓〔三〕,一鼓、二鼓、三鼓、四鼓、五鼓,亦云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四〕,皆以五为节〔五〕。西都赋亦云:‘卫以严更之署〔六〕。’所以尔者,假令正月建寅〔七〕,斗柄夕则指寅,晓则指午矣;自寅至午,凡历五辰。冬夏之月〔八〕,虽复长短参差〔九〕,然辰间辽阔,盈不过六〔一0〕,缩不至四,进退常在五者之间〔一一〕。更,历也,经也,故曰五更尔〔一二〕。”
〔一〕卢文弨曰:“五更,古衡切;下更,古孟切,除此一字外,下皆古衡切。”严式诲曰:“‘更何所训’更字,似亦应读古衡切。”
〔二〕卢文弨曰:“文选陆佐公新刻漏铭:‘六日无辨,五夜不分。’李善注引卫宏汉旧仪曰:‘昼漏尽,夜漏起,省中用火,中黄门持五夜:甲夜,乙夜,丙夜,丁夜,戊夜也。’”
〔三〕赵曦明曰:“句,或可省。”卢文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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