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之升棺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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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升棺发财- 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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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如看电影一般,当年的一幕幕在我面前重现,我有如一个看客一般,立在虚空中旁观。
    还是在这个房间,一个犹带着几分稚气的少年正拿着一把小刀,静静地锉着指甲。身旁,女王依然如现在一般,躺在青石床上一动不动,只是,她还没有失去额头上的饰物。
    一个少女,正站在床边,像欣赏一件精美首饰一般,低头俯视着沉睡的女王。
    “林灵,有件事想向你请教一下。”好像锉指甲是一件重要之极的事,少年头也不抬地说。
    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少年呢,手肘不自然地抬得有点高,这是他手腕发力的先兆。刀尖,在烛火的映射下,闪着丝丝毫光。
    少女好像才注意到少年的存在一般,回过头来,做了个请的手势。
    “游戏也玩完了,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少年抬起头,微笑着说。眼神中带着丝兴奋,好像正在期待精彩大戏的上演一般。
    “为什么这么问,我是林灵啊!”少女小嘴一瘪,好似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
    “林灵?呵呵,这名字不错,可惜叫的人不是太多。”少年满脸戏谑地说。
    “嗯?我不懂!”
    “你不用懂,听我说就行了。”少年好整以暇地掂着手中的小刀,盯着少女的眼睛说,“知青办的纪录,这两年,到过陕北插队的北京女知青,叫林灵这个名字的,只有三个。一个当了兵,一个回了京,一个还在山沟沟里窝着呢!所以说喽,可惜叫这个名字人不是太多。”
    沉默了一会,少女忽然“扑哧”一笑,委屈的表情烟消云散。
    “你怎么会想到去查我呢?”少女笑着说,青涩瞬间退去,眉宇间尽是妩媚。
    “因为在鬼城那,你的表现太假了。”少年的表情略有点遗憾,好像对少女的反应不是很满意。
    “嗯?”
    “在幻境里,你不是做出副,好像在被你亲哥哥强暴的模样吗?”
    “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你表现得很好。只是我不太明白,女人遭到强暴的时候,都是闭着眼睛的吗?”
    “哦!”少女的脸上闪过了然的神色。
    “既然敢在我面前脱衣服,怎么会不敢睁开眼睛呢?是害羞,还是怕我从眼神里看出破绽?”少年看着少女的眼睛,想了想接着说道,“那块血碑也是你有意踢到的吧?是为了借机让我可怜你同情你,方便你利用我来这是吧!”
    少女用幽幽的语气说:“不是的,我并不知道有那个东西存在。博取你的同情倒是真的。”
    “想知道,我为什么不敢张开眼睛吗?”
    “因为当时我太高兴了,怎么也装不出悲伤的眼神。”说话的同时,她的眼神似乎穿越了时间与空间的距离,正看向虚空中的某处。
    “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为什么还答应陪我寻找沙城。”少女的目光缓缓收回,重新放到了少年的身上。
    “无聊陪你玩玩而已,看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有你到底是谁?”少年满不在乎地说。
    “你知道吗?秦国大将出征,是不能携带家眷的?”少女突然伸手解下女王额上的饰物,同时用缅怀的语气说道。
    少年皱了皱眉头,没有阻止。
    “所以,当蒙恬将军被赐死于阳周县的时候,他新娶不久的夫人还不知情,犹自希望蒙恬将军能突然出现,拥他入怀。”
    “说这些干什么?我只想知道你是什么人!”少年不耐烦地说。
    少女好像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一般,丝毫没有停歇地继续说:“消息传回咸阳时,她直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大将军并不英俊,也不温柔,而且忙得没有时间陪她,可大将军便是她的整个世界,现在她的世界塌了,她也不想再活下去了。”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毫不犹豫地吞下了毒药。她想着,至少能跟最爱的男人,用同样的方法死去。”
    “在毒药发作的时候,她静静地躺在床上,想着在另一个世界,会不会有记忆中那个温暖的怀抱在等着她。”
    “毒药发作得很快,没一会儿,她就不能再移动哪怕一根手指。可是,过了很久,她还能清楚地听到侍女的一声惊呼,能清楚地感受到,被人抬着放入一个狭窄的空间。然后……便是无边的压抑。”
    少女的声音,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可她没有停止,继续不停地叙说着。
    “很久很久,她就这么一直‘清醒’着,就像一个永远不需要睡觉的人,徒劳地张大着眼,整个世界,却是黑漆漆的一片,没有风、没有花、没有声音,更没有期待中温暖的怀抱。”
    “就在她以为,这样的日子将无穷无尽地,一直继续下去的时候。眼前忽然大亮,一股新鲜空气涌入,她惊喜地发现,她能动了。”
    “是一个叫刘去的人,挖开了她的坟墓,撬开了她的棺材。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人居然是一个王爷——广川王刘去。汉朝的王爷啊,大秦呢?原来,塌了的,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世界。”
    “刘去对她很好,没有一个王爷的架子,整天陪伴着她。可她却还是不开心,因为她知道,刘去喜欢的,仅仅是一个死而复活的身份,而不是她这个人本身。”
    “她依然很想回到那个温暖的怀抱,可她害怕。死,实在是一件太恐怖的事情。那样的日子,她已经过了上百年。”
    “她甚至不敢闭上眼睛,不敢睡觉,怕一觉醒来,又回到那个狭窄的空间,闻到的,尽是死沉沉的气息。”
    “好在,她也不再需要睡觉。没过多久她就发现,她可以不吃饭、不睡觉,而且,她还不会老。”
    “身边的人,一个个老死,她却永远17岁。就像一个游魂一样,她到处飘荡,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生怕人发现,她不老的秘密。”
    “时间就像流水一样,一个千年,又一个千年。她遇到过很多人,有的,鼻子像他;有的,眼睛像他;有的,背影想他……,但,他们都不是他。”
    “漫长的生命,有时候也不是件好事。她无聊,苦闷,又不能用整整两千年的时间,去回忆,在他怀里的两年。”
    “直到有一天,她看到有人光明正大地挖开了一座坟墓,清点里面的藏品,然后用大车拉走。这些人,就像当然救她脱困的刘去一样,可以在太阳底下,无人阻挡的挖掘他人的坟墓。她感到很有意思,于是想办法混了进去。”
    “这本不过是两千年来,她做过的无数事中的一种罢了。没想到是,在一次考古过程中,她无意间又看到了他,这时候,她才明白,用了两千年来酝酿的感情,爆发出来是多么的惊人。她开心极了,恨不得马上扑到他的怀里,凑到他的耳边,宣泄积聚了两千年泪水和委屈。”
    “可是她不能,她面对的,不过是一个幻影而已。”
    “这时候,她忽然想起塔娜曾提到过的,广阔的沙漠中,有一座沙城……。遥远的记忆慢慢复苏,她渐渐记起,在她的时代,沙城就已经存在。不过它有着另一个更美丽的名字:梦城。”
    “梦城中有一个梦女王,她收集见过的所有人的美梦,然后陷入沉睡,用几百年的时间,去一个个经历。女王有一件饰物,谁只要能戴上它,便也能活在梦中的世界。”
    少女把饰物缓缓地配到自己的头上,看着少年说:
    “我只是想,活在自己的梦里而已,因为,梦里有他!”
    话音刚落,一个黑色漩涡凭空出现在少女的身后。漩涡越来越大,少女长长的秀发忽地高高扬起,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扯向身后无边的黑色。
    少女恍若不觉,只是微笑地看着少年,轻声说:“谢谢你,聪明的小男孩。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故事的人,不过,还是忘了它吧!”
    随着少女的话语,她额上的黑宝石忽然闪过一抹晶亮……
    记忆到此为止,林灵得到了那件首饰,可她得到了真正想要的东西吗?
    为什么,她还在世界上游荡着,是在收集别人的美梦吗?
    孤独一个人,流浪了2000多年,没有一个可以诉说,这又是怎样的寂寞啊!
    林灵的故事到此为止,无论我怎么搜寻,却再也也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
    只是,每每伫立在街头,看灯火阑珊,人来人往时,我总不禁四处张望,希望能再看到那个,孤独游离的倩影。
第三十章 【风雨欲来】
    一个多月后,我跟胖子回到了北京。
    连自己的老窝都没回,我便径直登上了大金牙的门。前面提过,大金牙曾经跟我侃过他的生意经,他在海货方面也有些关系。于是我就请他帮忙去了趟广东,通过他的路子具体打听打听一下“沉沙海洋资源公司”,摸摸对方的底。
    我心里清楚着呢,这件事,不是这样就算完了的。曾雯雯四人找上我,他们组织里一定是有人知道的。现在我们三个安全无恙的回来了,他们四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那个什么海洋资源公司能不找上门来吗?
    知己知彼,就算不能百战百胜,至少也能让你不吃无谓的亏。我现在面对,不是那些机关术数,巫蛊妖法之类的东西,那些再厉害,毕竟也是死物,终归是斗不过活人的。而“沉沙”集团不同,他们是一个完善组织,论绝对实力,我跟他们差太远了,如果硬拼,那只是找死而已。
    正是有这点清醒的认识,我才大金牙跑这一趟,是想要看看有没有什么空子可钻,躲在背后给它一下狠的,一则解气,二则也拖拖他们的后退,让他们腾不出手来找我的麻烦。
    没想到是,大金牙居然还没有回来。
    开门的是他的老婆,她一看是我回来了,跟捉住救命稻草似的,捉住我的胳膊就是好一阵痛哭流涕。说大金牙说好要回来给她过生日的,不可能忘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发个电报保平安,她担心得死了,又没有人可以商量。
    我一听当场就蒙了。大金牙对他老婆宠得要命,既然答应了要回来给她过日子,就不会爽约。人没回来,音信也没有,十之八九是真的出事了。
    “沉沙”组织能纵横这么久,再看曾雯雯他们的手段,就知道他们对敌人是绝不会心慈手软的,要真是让他们逮住了的话,大金牙只怕……
    我口头上一直安慰他老婆,说准没事的,我会帮她帮老金找回来的,心里却一点底也没有。
    好不容易他老婆终于止住了哭声,连说我是好人,大金牙没交错朋友等等,把我给臊的,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要是她知道,害她老公落到现在音信全无地步的人就是我,只怕她撕了我的心都有。
    我几乎是神色恍惚地回到老窝里的,一路上想了无数的办法,要么经不起推敲,要么就是没法保证大金牙的安全,想的脑袋都要炸了还是毫无头绪。
    回到老窝后,刚一进门,就看到Hellen正在跟一个客人推销着什么东西。
    上次Hellen在我这里表现出了很好的做买卖的天赋,再加上人家一口英语那叫一个溜,又有那么一个老爸,多年的熏陶下来,对古玩也不是完全不懂,拿来忽悠忽悠不懂行的老外还不跟玩似的。所以我离开北京去毛乌素沙漠前,本着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便让Hellen这段时间过来帮我看店。她暂时不想回香港,在北京又没什么朋友,整天无聊个半死,便没有推辞,当了我的义务店员。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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