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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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活记- 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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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唐欢点头承认。欧红旗笑着摸了摸唐欢的头:“欢欢啊,这个,怎么说你好呢,你有想法是好的,这说明你爱思考,很好,很好啊。不过,欢欢,你这个不实际,先不说别的,光这个奶油,我就不会啊,我只会做那种普通蛋糕。”
    “没关系,我会做奶油……”
    “哦?你会,你怎么会做奶油?”
    “我,我从书上学的。”
    “哦,书上啊,呵呵……”听到唐欢这么说,欧红旗再次笑了笑,不说话了。
    看到欧红旗笑吟吟的摇头,唐欢皱了皱眉,紧接着又笑着道:“那什么,欧叔叔,要不这样,如果不合伙,那我借你的烤箱用用如何?到时候我负责出料,您帮我烤好就行了,可以么?”
    “这没问题。”欧红旗再次笑了笑,在他认为,唐欢这不过是小孩子一时的异想天开,可能是看到什么书上有奶油蛋糕的介绍,就想自己做着吃了,这在小孩子中是很正常的现象。
    “那就这么定了!”唐欢说完后,也不废话,这就转头往回跑,他要把记忆中的奶油蛋糕做法写下来,然后趁着星期天的功夫,把奶油蛋糕做出来。
    “喂,不在这吃了?”看到唐欢往回跑,欧红旗忽然在后面吆喝了一下。
    “不了,我有一大堆事情忙呢。”唐欢一边跑一边吆喝,“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这小子!”看着唐欢跑远了,欧红旗苦笑着摇了摇头。
    “红旗,怎么了,刚才欢欢过来了?”这时候,从后面走出了李玉琴,看样子她是刚起床,“在哪儿?叫他过来,我还有事问他呢。”
    “嗯,玉琴啊。”欧红旗回头笑了笑,“哦,刚才是在这,不过现在回家了,你有事儿找他?”
    “也没什么大事。”李玉琴摇了摇头,“今天星期天,我记得他往常这个时候不都是在家睡懒觉么,怎么今天这么早来了?”
    “谁说不是。”欧红旗苦笑了下,“忽然跑过来,说要跟我合伙,然后做什么奶油蛋糕,哦,就咱在省城开会时候见到的那种,大大的,插着蜡烛,西方人过生日吃那种。”
    “哦,我知道。”李玉琴听了也笑了笑,“这欢欢啊,最近总感觉有点怪异,说不上什么来。”
    “呵呵,这有什么。”欧红旗把脸盆的水往水泥池子里一倒,“你不是说他是音乐天才么,天才嘛,怪异也正常。行了,别说了,咱吃饭吧。”
    此时已经跑回家的唐欢并没有想欧红旗一家会怎么评论他,他回来后立刻冲进自己的房间,然后拿起铅笔就在一本作业本上刷刷刷的写起来,写的都是记忆中的奶油蛋糕的配方跟做法。
    写到一半的时候,被老爸叫去吃饭,匆忙吃了几口,又回来写,终于,他写完了。
    看着四五页纸张连字带图的所谓奶油蛋糕终极制作法,唐欢很满意:“嗯,不错,这几种蛋糕都比较简单,而且味道也不错,刚才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物价,应该也不贵。不过,再不贵,那也要钱,刚才算了,少点做,原料的牛奶、面粉、鸡蛋,加起来不过十几块钱,如果我们能够把蛋糕做小点,比如两个拇指大小这样,如此一来平均下来的话,单个成本不到一毛钱,卖两毛钱总可以了吧?而且如果加上奶油,价格还会更高。嗯,这样一来,赚不了一倍,也起码能赚三分之一,而且如果大量做,成本还会更低,嘿嘿嘿……”
    就在唐欢还在笑着YY的时候,自己床头的闹铃忽然响了起来:“铃铃铃……”
    被突然来的铃声一吓,唐欢这才反应过来,拿过闹铃止住响声后,才发现,时间已经是上午八点半。
    “八点半?”唐欢拿着闹铃微微一愣,接着就一拍脑袋,“哎哟,差点忘了,今天跟那林国华约好了,得帮他追高老师。”
    说到这里,唐欢眼珠微微一转,又看了看写满蛋糕制作法的本子:“嘿嘿,蛋糕先不急,还是先抓住这个林国华是正经,说不定以后还得他帮忙,他可是一个月三百多块的……大款啊。”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四十七章、剪刀在手,头发我有
     更新时间:2008…12…18 14:15:28 本章字数:2291
    穿好衣服,溜达到广播局大门口之后,果然看到一个西装不笔挺的青年开着辆绿色挂斗三轮摩托车停在门外,可不是林国华是谁。
    “林哥,来的可真早啊。”走过去之后,唐欢立刻就笑了起来,“我们定的八点半,我还以为会等你一会儿呢……对了,这车不错,你的?”
    “呵呵,这个,没等多长时间,嗯,这车是借我一个哥们的,呵呵……”林国华笑了笑,不再说话了,因为他早就发现,跟唐欢这个小大人说话,很容易让自己无语,所以,多开口不如不开口。
    “行了,不说你了,走吧。”唐欢直接坐上挂斗,然后跟日本鬼子似的把右手向前一挥,“开路!”
    “好嘞!”林国华立刻答应了一下,不过接着他有转过头来问,“呃,去哪儿?”
    “废话,当然是去理发店先!”唐欢斜过头看了看他,“看你那头发,哎哟,那么老长,这什么样子啊?”
    “啊?我的头发?”林国华摸了摸头,“我这是最流行的三七分啊,我……”
    “切,什么最流行。”唐欢立刻摇摇头,“跟你脸型身材都不配,可不是什么流行都好。得了,听我的,先去你知道的最好的理发厅。”
    “那好吧。”看到唐欢这样,林国华只好点点头,他还要靠这唐欢把高老师约出来呢,至少现在不能得罪他。
    ……
    “啥,什么焊板造型?那是什么?”听完唐欢的长篇大论,穿白衣的理发师傅却越来越糊涂了,他搞不清这个小学生到底要给那个大人理什么头。
    “不是焊板,是韩版……呃,算了。”唐欢忽然发现,自己貌似说的太多了,这个时代的理发师傅,怎么会明白后世讲求造型,讲求搭配的那种多变的发型呢,“这样吧,你给他剪短点,露出眼睛就好,两边鬓角不要剪,这样行不?”
    “这没问题。”理发师傅听到这里,终于点点头,然后对从刚才就站在一边不说话的林国华道,“这位同志,过来吧。”
    等师傅理完发,唐欢左看右看,还是摇摇头,不满意,然后干脆要来剪刀,又要求在理发椅子下面垫上一个木箱子,他就站在箱子上,给林国华继续进行最重要的边角修剪。
    唐欢前生玩过音乐,曾经去过很多城市,也在很多酒吧也总会表演过,除了音乐外,对发型服装也有一番研究。后来虽然改邪归正了,但他这门手艺也没有荒废,可以这么说,结婚后老婆跟女儿的头发,几乎都是他去借着人家理发厅的东西自己弄的,结果一来二去,那理发厅的小伙子反而要跟他学艺,为了学到唐欢的手艺,人家干脆说,只要肯教,以后他们家来理发就不要钱了。
    说远了,总之呢,唐欢理发也是很有一手的,或许跟那些后世真正的理发高手不能比,起码这个时代的人,是绝对无法跟他相比的。
    总之,剪刀在手,头发我有。当唐欢站在箱子上之后,也不用推子,就用剪刀梳子来回这么咔嚓咔嚓,什么分层修鬓角,什么把头发打薄,什么通透法。总之是左一下右一下,也不多做停留,稍微比量一下,剪刀就顺着林国华的头型而来。
    看见唐欢这么小的孩子在给人理发,大家都不干别的了,无论客人还是理发师,都听下来看着唐欢表演。
    当然,此时最尴尬的还是林国华,不过他想既然都这样了,再跳出来反对可能更招人注意,因此也就只好闭着眼睛红着脸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唐欢施展,可心里却在不断的哀叹: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傻帽?
    终于,头发剪完了,唐欢又左右看了看,觉得很满意,于是跳了下来:“林哥,好了,睁开眼睛吧,看看,怎么样?”
    听到完了,林国华慢慢睁开眼睛,本来以为自己的头发惨不忍睹,不过看看镜子后,忽然感觉不一样了,觉得镜子里的那个人清清爽爽,似乎变了个人。
    “这,这是我么?”拿到镜子左看右看,林国华怎么也不明白,怎么自己居然会这么英俊。
    “当然是你。”唐欢把剪刀往台子上一扔,又拍了拍手,“这是普通镜子,可不是照妖镜。嗯,其实你是四方脸,下巴又有点宽,所以呢,普通的长发或者三七分,都不适合你,短发最合适。”
    说到这里,唐欢走到林国华面前,左右又看了看,这才满意的点点头道:“我本来想给你弄个板寸头,不过你头发太软,头发直不起来,而且你头顶又有点尖,所以,最后我还是决定干脆给你弄个短发,也就是比板寸再多点头发这样。你看,我先是把你两边的鬓角修了一下,不能全剪掉,但也不能露的太多;之后,我把你头发打薄,然后再把后面修一下,前面呢,略微弄一个小小的刘海,让你的头发跟脸型之间的比例协调起来,也就是说让你的脸型就跟你的发型相配合,再也不是原先不伦不类的样子,突出你的脸,让你有一股男人的阳刚气。你看,是不是短发更适合你?”
    “嗯,不错,不错,真的不错。”左看右看没什么不妥后,林国华终于笑了,“嘿,还别说,你这一捯饬啊,还真是像那麽回事,呵呵,不错,很好。”
    “小朋友。”这时候,一边的理发师傅也对唐欢开口了,“小朋友,你的手艺,是跟谁学的,能告诉叔叔么?”
    “嗯?”看看理发师傅那渴望的眼神,唐欢眨了眨眼,“哦,自己瞎琢磨的,呵呵。”
    “自己琢磨?”对方一愣。
    “嗯嗯。”唐欢点点头,接着不再多话,拉起付完钱的林国华,这就迅速离开了理发店。
    第一卷、童年的那些事 第四十八章、泡妞战装
     更新时间:2008…12…18 14:15:28 本章字数:3526
    “接下来去哪儿?”上了摩托车后,林国华又问唐欢,不过这次说话的底气就有点足了,这可能就是刚才看到镜子里的人其实还不错之后,让他整个人多了点自信的缘故。
    “接下来啊,自然是去百货商场。”唐欢微微一笑,“头发没问题了,接下来,要给你配合泡妞战装了。”
    “泡妞战装?”林国华不解。
    “靠,你没看香港电影啊?”唐欢摇摇头,“泡妞就是追女孩子……算了,开路吧你。”
    到了北城县最大也是唯一的百货商场后,在服装部转了一圈之后,唐欢最终并没有拉着他去买西服,而是去买了牛仔裤跟皮夹克。
    “这,买这个?”看着手里的棕色皮夹克以及蓝色牛仔裤,林国华再次疑惑了。
    “那当然。”唐欢理所当然的点头,“泡妞,可不是非要西装革履才行。其实你穿西装不是不行,但刚才我看了,这里没有你合适的西装,都太土了,穿不如不穿。所以,为了配合你的形象,我觉得还是皮夹克跟牛仔裤凑合点。别废话了,你先换衣服试一试再说。”
    听他这么说,林国华只好半信半疑的去了试衣间。
    在林国华换衣服的时候,唐欢却百无聊赖的向四周乱看。他发现现在商场的人不少,但却乱哄哄的,好像个农村的集贸市场,不像个百货商场。而且销售员的态度也很差,大多数都在坐着聊天嗑瓜子,要是有人来买东西,这才不得不站起来伺候,但脸上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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